(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 2001:158)及河北省的华人(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2001:165)。由于他们地位低微,寄人篱下,自然成为二等公民(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 2001:158)。再者,进入60年代以后,「随着中苏关系决裂,亲苏的蒙古政府不惜采取排华行动,于是中蒙关系恶化,就连从北京飞往乌兰巴托的航机也要停航。两国处于剑拔弩张的作战状态,留在蒙古的中国人,自然受到歧视。」(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 2001:159) 到了1983年,留在蒙古乌兰巴托的华人估计有9,000至10,000(P先生、K女士 [访问] 2004);而对蒙古华人社群的发展来说,这年更是关键之一年。因为在这一年,中蒙关系再次恶化。蒙古发动排华活动,政府劳动科部门,限期勒令侨居蒙古的华人,离开乌兰巴托,迁移到外省农场居住,并规定若不遵守,便须立即离境返回中国(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 2001:163;《华侨华人百科全书.法律条例政策卷》编辑委员会2000:291)。结果,这一新措施带来了很大的打击,使大量华人返回中国原居地。大概从90年代2004年,留在乌兰巴托的华人,较为准确的估计应该是1,500至2,000人左右。[3] 诚然,在蒙古的华人,其实不仅是1,500至2,000人的数字,还应包括其它近年移居过来、流动性较强的经商人士或公务人员在内。他们分散在乌兰巴托及其它城市中。按中国驻蒙大使馆提供的数据,约有4,318人(新月文摘 2004:3)。不过,这群华人基本上并非本文所研究的对象。 在乌兰巴托华人社群中,有一个重要的社团组织,几十年来把各方人士维系团结起来,它就是「旅蒙华侨协会」。这个非政府非盈利的民间组织,成立于1952年,是旅蒙华侨唯一的侨团组织。其宗旨是为旅蒙的侨胞服务,并保障和发展中蒙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大体来说,其实质工作可分三个层面:其一是配合中国驻蒙大使馆,做好侨务工作,并帮助及关怀当地的华人;其二是办好华文教育,提高当地华人的文化水平和素质;其三则是近年才发展出来的,就是创办股份有限公司,透过经济活动,提升当地华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简言之,它是一个内务、外务都兼顾的民间组织,也是我们要认识当地华人社群生活和文化的「枢纽点」。 自从1994年中国总理李鹏访问蒙古,签订了中蒙友好合作协议,加强双方的睦邻关系后,中国与蒙古在政治互信、经贸往来及其它人文教育等领域日益加深。2003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更出访蒙古,会见蒙古总理赫巴业尔及其它代表,再次巩固双方的合作关系(天健网新闻中心 整体而言,近十多年来,受着蒙古国各领域急速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乌兰巴托华人社群的活动空间不断的增大,发展机遇较从前为多,而低微的社会地位亦有所改善和提升,甚至华人新侨居此地的数目似乎也在上升中。 三、乌兰巴托华人社群生活形态面面观 为了使我们对这一群生活在异乡的华人社群有更全面的认识,今尝试从七个范畴来作进一步的理解。这七个范畴分别是:1.语言、2.家族关系、婚姻与家庭生活、3.住屋与居住环境、4.经济活动、5.政治取向与连系、6.文教事业及7.宗教生活。 1、语言 这几十年来,华人社群彼此间所使用的语言,主要是「华语」(即「普通话,他们在当地多称为「汉语」),特别是在公开场合中,这是最理想的沟通工具。当然,由于他们来自的中国省份也不尽相同(例如有河北、山西或内蒙等),他们也有自己的家乡方言。所以,在家中一起的时候,他们多会以家乡方言来谈话,这也是十分自然的事。 造成这种以「华语」为主的情况出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是他们社群中有华文学校的存在。在乌兰巴托,绝大部份华人都曾在「华侨子弟学校」(或后称「旅蒙华侨友谊学校」)接受汉语教育。因此,一般来说,他们在阅读及书写中文上都很强,而在使用华语作沟通工具就更不成问题了。 至于「蒙古语」方面,一般来说,打从少年人至中年人的一辈(约指40-50岁),他们在「听」及「讲」方面都没有大问题,惟在阅读及书写蒙古文这点上则显得不太流畅,仅是一般而已!至于就年纪更长的老一辈华侨来说,「蒙古语」就显得陌生了,甚至是完全不懂 (T牧师、L牧师 [访问] 2004,P先生、K女士[访问] 2004)。 2、家族关系、婚姻与家庭生活 在20世纪上半业移居到乌兰巴托的华人,他们彼此间都有很强的亲属关系。因此,在定居期间,多是以「左邻右里」方式安顿下来,遂形成了一种「大家庭」(extended family)的生活方式。经过数十年后,几代同堂(三代或四代)的情况也是常见的。一位「知情人」(informant)曾说过,当他年少时候(约在60年代),就普遍看见这样的情景。不过,随着社会的新发展,年经的一代往往在结婚后就迁往他处。近几年来,三、四代同堂的景况几乎是没有了(P先生、K女士 [访问] 2004)! 从「年龄层」的角度看,整个社群年迈的长者所占的比率十分少,而成青群体(30岁上下)、中年群体(50岁上下)及少年儿童群体(10多岁上下)亦较明显见到;可说是有清晰的「三代现象」了。不过,若就数字来说,年青人在比例上则较多,估计占整体数字一半以上(P先生、K女士 [访问] 2004)。 至于在婚姻方面,早期主要都是在华人圈子中进行,就是说,以华人为结婚对象,甚少与蒙古人通婚。60至70年代,大家都是按着传统的华人习俗,由父母亲为儿女安排婚姻。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都要听从,不得反抗(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 2001:159-164)[4]不过,近年来,年轻的一代华人也多与蒙古人交朋友,甚至彼此通婚的现象亦开始增长,但大多数仍是男华侨找当地的蒙古女孩为结婚对象(新月文摘 2004:3)。 在这华人社群内,由于居住的范围并不阔大,各个家庭间都常有来往。有些当地华侨曾如此描述说:「我日益沉迷搓麻将」(冀秀华 2003:(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