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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光:中国第一部《村史》创作老人的哭诉与呐喊
时间:2011-01-17 来源:爱思想 作者: 张新光 被查看:

 

    今年年初,国家民政部机关报《中国社会报》第3版“纵深观察”以整版刊登了我撰写的“乡村干部生存状态忧思录”一文,随后《乡镇论坛》2010年第2期和第3期又作了跟踪报道和深入讨论,引起官方、学界和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一年来,全国各地不少离职村干部和他们的子女不断给我来函、来电,诉说目前所处的尴尬处境和苦衷,询问中央有关部门是否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最近,我又收到了来自江苏省姜堰市梁徐镇坡岭村退休老支书郑应松先生寄来的挂号信,信笺是用方格纸誊写的,一字一格,字迹工整,总共有7页,看得出这是老人用心写就的信函。这位自称“乡巴佬”的村支书仅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在前些年退休后用3年多时间自费编撰完成了中国第一部村史——《百年坡岭村》,并于20077月由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公开出版。郑老先生此次来信(祥见附件一),主要诉说苏中地区离职村干部艰难的生活处境和困惑,但也代表了建国后在“土改”、“四清”、“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农业学大寨”等重大历史时期参加农村基层工作的一大批老党员和老干部共同心声。

    笔者在这里不打算对郑老先生的来信妄加评论,只想强调以下两点:一是从1999年安徽省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算起至今已有10余年,但对于如何化解涉及全国3万多个乡镇和60多万个行政村长期遗留下来的上万亿元“历史陈帐”问题,中央有关部门迟迟拿不出一个可操作的具体方案而留下“政策盲点”,致使现任的乡村基层干部整天疲于应付“登门讨债的人”而无法正常的开展工作,他们甚至挪用上级政府下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拆东墙补西墙”,顾一时是一时,哪管它“违法乱纪”与否呢?这是农村税费改革遗留下来的一颗涉及债务纠纷的“定时炸弹”,一旦触发它的“杀伤力”和社会危害性将难以预料。二是,从200611起中国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后,对于如何解决全国上百万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标准及其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至今也没有拿出什么新章法。2008213,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组织部长李源潮同志曾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494期上作出批示,认为“四川高县建立离职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的做法很好”。当天,时任中组部副部长的欧阳淞同志也要求“组织局加快制定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升离职村干部待遇标准的文件起草工作”。但时至今日,除了四川、黑龙江等少数省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外,其他大多数地方仍在等待观望中央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这实际是一种让离职村干部“自生自灭”的拖延策略,极大地伤害了他们长期以来为党和国家兢兢业业工作、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荣誉感和人格尊严,甚至包括他们的家属、子女和周围群众也对他们产生了一种冷漠、嘲笑、埋怨的心态,以至让不少农村老党员和老干部临终前陷入了极度绝望和厌世的困境。笔者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连续担任过10年镇党委书记,但说句大实话让我担任一个村支部书记也难以胜任,因为在科层官僚体制下的“国家干部”对于具有浓厚“地方性知识”的村落内部运行规则和行事方式是很难搞明白的。换言之,让一个土生土长的地道农民党员长期在自己的村子里担任党支部书记,这绝不是一个“外来人”可以攀比和企及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当了一辈子村支书的“不倒翁”来说,这是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一笔极其宝贵的政治资源而不能把他们离职后当作“财政包袱”看待。如果把建国后长期坚守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等职位的离职村干部“撂在一边不管不问”,这等于是在农村基层安放了一颗危及执政党政治权威能否稳固的“心理上的定时炸弹”。目前,在中国13多亿人口中仍有63%的农业人口、40%的劳动就业人口、66%的老龄人口和70%左右的少儿人口分散居住在380多万个自然村落,但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现在管事的只剩下三五个“准行政化”人员,党支部和村委会大多是交叉任职、混合运作,村一级的共青团、妇联会、民兵等群众性组织早就垮掉了,至于说到“党员之家”和“村民自治”平时几乎没有开展活动,其作用和影响十分有限,村子里“爱管闲事的人”是一些宗族领袖、非法宗教势力和地下黑社会组织。此外,还有2亿多“飞鸟型”的农民工流动于城乡之间,成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都不管理的“权力真空”灰色地带。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基层政府、村级集体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链条中断了,彼此之间互相牵制、互相约束、自动调节的均衡机制失灵了。但是,新的乡村治理机制、体制是什么呢?我们目前还没有找到。笔者担心,偌大一个乡土中国长期处于一种无序混乱的状态,谁能保证今后不出“大乱子”呢?

    

    附件一:郑应松老人的来信

    尊敬的张新光教授:您好!

    一个外省远乡农民冒昧给您去信诉说衷肠,反映我们这里一批退休村干部离职后的凄惨晚景和忧伤,打扰了您的宝贵时间,万望恕罪。

    我在一个偶尔的机会从《乡镇论坛》期刊上看到了专家所撰“乡村干部生存状态忧思录”大作,如获至宝,深受触动,故而情不自禁的斗胆攀高向您倾诉离职多年来积压在内心的苦闷、委屈和愤怒之火,敬请谅解。

    最近几年来,我特别关注从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文件中搜索有关反映离职村干部晚年生活情况的新闻报道,但从未见到敢为我们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若是群体说句公道话的人或评论文章,国内许多家的老年报刊上也大都注重城镇离退休老干部的经济生活和文娱活动的报道,极少或几乎没有谈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农民的现实生存状态,即使偶尔有所涉及一点点的情况,也仅仅是限于从正面宣传一些什么“农家书屋”、“有线电视村村通”和农村露天播放电影、搞体育竞赛之类的文娱活动,而对我们这些“三老”人员的经济生活困境和所思所想则很少过问,甚至有意避而不谈。为此,我过去也曾经向一些老年报刊写过稿子,但要么石沉大海、不见音信,要么落了个不符合宣传主旋律而不予理睬的下场,着实令人感到可悲可叹!

    后来,我曾经以“农业学大寨时期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如今苦不堪言”为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写过申诉书,但从来也不见回音。在共和国的宏篇巨著史册上,治史者难道不应该留出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空隙,用来记载这个曾以“新中国执政大厦的根基”和“基层组织坚强的战斗堡垒”之称的农村党支部,在举国上下非常艰苦的生产生活环境下,带领亿万农民群众战天斗地、改变穷山恶水面貌、取得农业大丰收的历史场景和感人事迹吗?这一批“大老粗”党员干部不分白天黑夜地带领广大社员修筑水库、疏浚河道、开挖沟渠、平整土地、什么“方块地”、“绿化网”、“旱改水”、“吨粮田”、“养老院”、“卫生所”、“广播站”、“放映队”、“文艺宣传队”、“社队企业”等等,难道他们不是完全依靠单薄的身体和简陋的农具一锹锹挖、一肩肩扛、一点点汇聚而成的庞大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工程吗?难道他们不是从牙缝里挤出一点点钱来为农村集体(生产队和大队)公益事业添砖加瓦、为民造福吗?这些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真正做到了时刻听从听党的召唤、一心为公、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本色和艰苦朴素作风。特别是在那个“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高压政治环境里,除了极个别的社队干部胆大妄为、牟取私利之外,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在一年一度的“整风、整党、斗私批修、群众检举”运动中,时时刻刻无不提心吊胆、小心谨慎,生怕在自己身上发现一点点所谓“出格的事情”,有的人甚至为了表达对党和群众的赤胆忠心和两袖清风,即使没有任何的问题,也要求从自己应该所得的补助工分中扣除一点作为“政治交代”,理由是干部所做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为群众排忧解难所做的琐事没有一般社员下的力气大,流的汗水多,自以为干部拿的“软工分”,所以必须在政治上得高分、在经济上得低分。总之,那个时期的党员干部“在个人利益上吃点亏不算啥”。然而,这些靠一点一滴长期累积起来的集体家当“能分的早就分散了,不能分的如今也瘫痪或毁坏了。”这让老干部、老党员、老农民们咋能不心疼啊?!

    ……

    像我这样的农村基层老干部、老党员,大多数人在“土改”、“四清”、“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农业学大寨”等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时期已经不知不觉地耗尽了青春岁月,也有少数人一直坚持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搞完土地“大包干”、甚至“第二轮土地延包”后才退休或因故离职。他们一辈子不计名利、辛辛苦苦为党、为国家、为集体干事,但在老而退出后却恰巧遇上了“取消农业税费”和“精简乡村干部”这样的大变革,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甩财政包袱,竟然把我们这些老而无用的人“一脚踢开”,有的人过去已享受到的“集体补贴”被迫中断,有的人给予“一次性补偿”打发了事,少数享受地方财政补贴的平均每月也只有几十元钱,几乎不够去一趟县城医院挂个号。至于说其他方面的政治待遇和精神安慰,从来都是无人问津,不管您贫困与否,病死与否,苦闷憋气与否,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现任领导基本不过问,这些老支书、老党员、老干部陆陆续续地在怨声和孤独中凄然离世、无声无息。我的上任老支书临终前,有气无力的对我说“共产党怎么就把我们这些人忘得一干二净、不闻不问呢?真是有点死不瞑目啊!”面对此情此景,我也无言以对。如今,我们这老一班人中间的大多数人已经离开人世,只有少数几个人活着,每天带着怨气、面对冷漠、忍受煎熬,有时甚至遭受周围的年轻人冷嘲热讽和戏弄。能有啥办法解脱呢?

    最近二三年,我们这里也有不少老干部去镇上或市里上访,经常听到安慰的话语、同情的劝说偶尔让您心里甜甜的,但一抡到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要么上推下卸,要么支支吾吾,都说是中央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新政策,下边也不好乱表态,久拖不决,来回推磨。在反反复复的“拉锯战”情况下,我们镇里的领导于2008年冬季终于召开了一次安抚老干部、老党员的座谈会,犹如哄小孩一样给你一二块糖果甜甜嘴,堵住这一批老人的嘴巴不让你在外面乱跑、乱说、乱动,惹是生非。就拿我本人来说,我是1954年春搞农业合作社时期参加工作,一直在村里干到改革开放前夕,公社党委把我从大队党支部书记兼革委会主任一职上调到社办企业担任负责人,后来又从镇建筑公司经理兼支部书记岗位上退休,一直享受镇政府每月147元的补助(比其他镇直部门的退休人员补助标准稍微高一点),经过参加这次集体座谈见面会后,镇里领导决定给我每个月再增加80元。今年年初,镇里又给我每月增加50元,这样算下来我现在平均每个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77元。这与全国其他地方的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的水准可能要高一些,但仍然赶不上城市居民最低标准的生活保障线,更没法与公职人员遗属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相比,甚至还不如一个城镇大集体工下岗后所得工资补助标准高,……难道说像我们这样的老支书10个人也抵不上一个乡镇退休老干部、甚至是一个幼儿园退休教师对党和人民的贡献大吗?!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令人感到十分困惑和费解。

    我向您反映的问题,并非是每个地区的个别现象,我认为根子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对于像我们这样一批尚活在世上的老人不够关注,没有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结果是把我们长期晾晒起来了。那么,到底采取何种方式才能将这个问题反映上去呢?即使写信反映上去,到底有谁会关注和过问呢?我作为一位老农正处于一团迷雾之中,向您去信倾诉这些苦衷,并非是为我一个人解闷,而是为我们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叹息而已。

    尊敬的张教授,敬请您放心的是,由于我的身体状况目前尚好,今年已是72岁的老俩口还能耕种少许责任田自食其力,基本生活能维持。我从来不怨恨党,毅然按照一个老共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当地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前两年,我为家乡编写出一本中国农村缩影的小册子《百年坡岭村》,这本书已于20075月由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为此还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2006年度,我被评为江苏省先进老年人协会会长,成为姜堰市老年人模范之星。我虽然把本村的老年人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但从来也没有向当地组织伸手要过一分钱的共用经费补助和个人津贴。不过,我一直乐于从事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坚持做一个公道正派的人,直至生命结束为止。经济上的贫困和生活上的欠缺,并不代表精神上不富有,坚守这种人生信条也算不枉费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

    我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知识浅薄,缺乏理论素养,所撰写的《村史》中既缺乏政治理论的高度,也不会使用文雅词藻,看不到精美的佳句,仅仅是以一个老农民的眼光观察和思考,并用实话实说的日常用语记录下了当地农村一百年来的历史变迁过程。尚能喜爱,只需来电即可赠寄一本供您审阅。

    一个乡下土老帽,在这里胡乱啰嗦一通,浪费了您的宝贵时间和精力,请海涵。

    收到信后,敬请您给我发个短信,说明收到信函,以便让我放心不下。

    祝愿尊敬的教授万事如意!

    江苏省姜堰市梁徐镇坡岭村乡巴佬郑应松上

    2010.10.15

    

    随信附上我今年8月参加一位老同事葬礼的内心感受:

    人生易老天亦老

     (送走老战友的感怀·诗二首)

    郑不老

    悲 哀

    发出一封又一封唁电,

    献上一个又一个花圈,

    参加一次又一次葬礼,

    我惟有含泪,默默无言。

    有的人功成名就,

    有的人受尽煎熬,

    功与过,荣与辱,

    都化作了阵阵轻烟。

    觉 悟

    人走了,音容常在,

    悼词中说好不说坏,

    生平中岂有十全十美,

    好歹世人心中明白。

    步入晚年,应检点旅途中的不足,

    发挥余热,多做善事,为夕阳添彩,

    美名融入民众心中回荡,留给后人缅怀,

    心满意足,含笑哀哉!

    

    附件二: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中央出台的离职村干部补助办法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财政部 民政部

    组通字[1992]15

    关于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目前,农村中,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有一部分离任村干部,由于种种原因,生活比较困难。应该看到,离任村干部中的绝大多数人,长期辛勤操劳在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他们离任后,继续给予必要照顾,妥善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对于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关怀爱护,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于调动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

    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应本着“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原则,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等方式予以解决。补贴的对象和范围,补贴标准和任职多长时间给予补贴等,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补贴资金的筹集,可采取乡镇企业补一点、村级集体经济出一点、地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解决,或由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其它办法解决。在筹集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127国务院令第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那些身体尚好、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离任村干部,可照顾他们在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或者帮助他们发展家庭副业,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增加经济收入,克服生活困难;对那些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应给予特殊照顾。

    在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的同时,要注意从政治上关心他们。对在职时有突出贡献的离任村干部,可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在一些重大节日,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组织慰问离任村干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形成一种尊重和关心离任村干部的良好风尚。

    已经作出有关规定的省、区、市,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促其落实;没有做出有关规定的省、区、市,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实施办法,并务求落实。

    1992年6月30

    

    附件三: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一些地方出台的离职村干部补助办法

    中共新县沙窝镇委员会文件

    沙发[1992]13

    关于离退职村干部享受经济补贴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中享受离退职经济补贴的对象,是指经过镇党委批准离休或提前退职且任职时间累计达到6年以上的村级干部;

    【第二条】离退职村干部享受经济补贴的标准,比照现职村干部当年的经济补贴基数,扣除其效益工资部分乘以个人应得补助的比例计算;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退职后享受正职的经济补贴待遇,离退职时为副职而以往又担任过正职且累计达到10年以上的也享受正职的经济补贴待遇,其余人员只享受副职的经济补贴待遇;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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