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和资本的权利
四大自由之中的雇工自由,是从雇主角度说的。从劳动者的角度说,就是择业自由,个体工商业者则是创业自由和自我雇佣的自由。
田纪云说:“改革前不仅农民对其‘公有'的生产资料没有任何自主权,而且他们也没有选择职业,改变身份的自由。那个时候,农民要想务工经商,会被当成不务正业。搞点家庭副业,还会被当成资本主义加以批判。一家养几只鸡都有规定,超过是不行的。”(第129页)
“联产承包之后,农民们获得了选择职业、变换身份的自由,这就为几千年来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创造了获得新的生存空间的机会。
“……我们城市中工业化搞了几十年,连城市本身的新增劳动力都吸纳不了,‘文化大革命'当中不得不让2000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现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不用国家投资,只是在税收政策上给一些优惠,农民用自己的钱搞工业化建设,在十多年时间里吸收的劳动力相当于城市大工业三十几年里吸收的劳动力的总和。”(第132页)
以上是说农民。至于城镇居民,改革前的劳动就业制度是政府统包统配,人们只能消极待业。
田纪云写道:“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又经过‘文革'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私营经济几乎被斩尽杀绝。就连理发洗澡的,修脚捶背的,搞缝纫做衣服的,卖个大碗茶的,修鞋补锅的,卖点儿稀饭油条做早点的,摆个小摊卖点儿针头线脑的,等等,统统改造为国营了。一改为国营,生机活力也就没有了。许多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务行业也就自消自灭了。‘官办'哪能办那些‘低三下四'的事?!许多以此为生的从业人员也就失去饭碗,社会主义就成为一切都难的社会主义,贫穷的社会主义。……结果是误国害民。”(第70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田纪云说:“结合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显著改变了单纯依靠全民所有制单位吸收城镇待业青年就业的局面,缓和了一度尖锐的就业矛盾,基本解决了历年积累下来的城镇青年就业问题。”(第300页)
伴随着劳动者的择业和创业自由,民营企业也逐步获得了雇工自由。
2002年,田纪云写道:“民营企业的发展,单就解决就业问题来说,已经作出了很大贡献。全国平均每位企业主以33万元的私人注册资金,可以创造除自己之外的6.1个就业岗位。截止到2001年底,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7474万人,每年都要安置上百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果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一亿多农民,民营企业实际吸纳的劳动力达二亿人左右。这对稳定中国社会所起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第388页)这一年,中国的个体工商户达到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个体私营经济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第383页)。
总之,创业自由、择业自由和雇工自由,与就业率正相关,与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正相关,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4.贸易自由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要求把大自由限制成小自由,再准备条件,把小自由搞掉。“文革”中,这个任务基本完成了,后果却是灾难性的。
田纪云写道:“改革之前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一种统购统销的体制。由国家统购、派购和按计划价格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几乎包括了农民除自己消费以外的全部剩余产品。允许农民到集贸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只是很少一点,每年都要出布告,规定粮食不能上市,见到有人违反就要抓。但事实上每年都制止不住。他不在集市上出售,就到市场以外出售,引到家里去出售。每年禁止,但都是禁而不止。因为这违背农民的利益,违背市场规律。地区、品种之间的余缺调剂是制止不了的。那为什么还要制止呢?就是为了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否则就完不成了。多少年来,我们对农产品就是这样统得死死的。越统越死,越死越少,越少越统,越统就越少。就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而且到了‘文革'期间,集贸市场也被关闭,农民生产的所有剩余产品都要交国家。”(第130页)
改革起点的这种状态,隐含着制度变革的巨大利益。交易本身对双方有利,农民的自发交易,就是追求这种利益。
2008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系列文章中,田纪云介绍了1980年代经济改革的十大措施。其中,除了税收制度、财政体制、工资制度和劳动制度,六项措施都与贸易自由相关:
一、逐步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二、逐步取消城市蔬菜供应的统购包销制度。三、将官办供销社合作社改为民办,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放手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四、打破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格局,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流通体制。五、改革由国家统负盈亏的外贸体制,放开经营,推行代理制。六、改革物价管理体制,逐步放开物价。
改革带来了明显好处。以蔬菜购销体制改革为例:“过去很长时期,我们对城市蔬菜是采取统购包销,大包大揽的办法。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也不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淡季缺菜,旺季烂菜。相当一部分菜成为垃圾倒掉了,国家补贴很多,群众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改革之后,“菜农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蔬菜种植面积得到稳定,有些地方菜田面积开始回升,蔬菜的品种增多,质量改善,可食率提高,消费者购买也方便了。现在(1986年),蔬菜的销售点比过去多了,菜价在一度大幅度上涨后,现在趋于稳定,有的地方和品种还有所回落。”(第281页)
田纪云说,1980年代改革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是:破除计划经济模式,发展商品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结果,他引用邓小平在南方的谈话说:“这个期间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第75页)
贸易自由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5.金融
四大自由中,没有考察的还剩借贷自由。我国金融领域对民间的开放程度,至今仍然有限,从经验中提炼规律自然比较困难。不过,田纪云从反面总结出来一条规律:禁区多,发展慢。
1992年,田纪云说:“我们的禁区很多,股票是禁区,债券原来也是禁区,对外资来讲,保险领域、商业领域都是禁区。我不反对有禁区,但凡是禁区多的地方,发展都慢;凡是放开一点的地方,发展都快。因为有了竞争,有了榜样。”(第427页)
6.自负盈亏
1955年10月,毛泽东说,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7年版,第198页)。他很快就做到了,国营企业取代了私营企业。不过,新问题立刻出现:企业和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
1952年至1978年,中国的资本生产率,年度复合增长为-3.09%。全要素生产率,年度复合增长-1.37%。对比之下,1978年至2003年,全要素生产率就保持了2.95%的正增长。(《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公元960-2030年》,[英]安格斯•麦迪森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6页)
田纪云写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多次变化,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实行的是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企业实现的利润基本上要上缴国家,企业可以支配的财力很少,而且也很不稳定。有的同志说,这种办法是‘收多收少全部上交,花多花少实报实销'。这正是对大锅饭的真实写照。这种勤懒不分,极大程度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第233页)
大锅饭为什么不利于调动积极性?田纪云反问道:“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他为什么要干呢?”(第449页)这句反问包含了一个前提,一种对人的本性的认识:人人理性自利,趋利避害。在自负盈亏体制下,人们趋盈避亏,自然有生产积极性。在大锅饭体制下,偷懒近似带薪休假,多干等于无偿奉献,趋利避害的指向与生产积极性相反。
国有企业自负盈亏的道路并不好走。包字进城,奈何国有企业包不彻底,负盈不负亏,穷庙富方丈,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代理人侵犯出资人利益之类的问题一直存在。
1983年,在推行“以税代利”时,田纪云写道:“1979年以来实行利润留成的办法,使企业的财权有所扩大,财力有所增加,这同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相比,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但从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来看,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大锅饭体制。因为,在利润留成制度下,企业有了利润则分成,利润少了无非是少得分成,或者通过调整计划利润指标等办法照得分成,发生了亏损,企业也不承担多少经济责任,因而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压力并不大,企业的责权利没有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说,落实企业依法规定的明确的经济责任,这是国家对企业一直没有解决好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第233页)
为了解决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改革者努力将经营业绩与经营者的个人得失紧密挂钩,走到最后,重新发现了一度被消灭的自由企业制度,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商品生产者”。(第64页)
民营企业天然就是这样的生产者。2004年,田纪云写道:“我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有很多优势:1.它产权最清晰,是谁的就是谁的;2.责任最明确,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机制最灵活,怎么办效益好,它就怎么办;4.起步快,可以因陋就简,由小到大,逐步发展;5.适应性强,干这个不行,马上掉头干其他的;……”(第478页)
田纪云说:“民办与官办是不一样的。人民公社就是官办的,一大二公行不通。官办工业也不佳,相当一部分要走破产的路子。我敢预言,要不了几年,各种形式的民营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第396页)
2002年5月,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的发展,田纪云做出了一个规律性的概括:“实践证明,哪个地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快,哪个地方的经济总量就增长得快,经济就繁荣,财政收入和人民收入就增加得多,就国泰民安。”(第384页)
民营企业,自负盈亏,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附带说一句。田纪云多次用“官办企业”代替“国有企业”,这是更接近真相的提法。所谓“姓社姓资”,其实是一个假问题,真问题是“姓官姓民”。姓民未必都好,姓官未必都不好。不过,官员对官场的兴趣大于对市场的兴趣,而民众则视市场为安身立命之地。利益攸关不同,满足市场需要的激励强度不同,在市场上,姓民通常优于姓官。
(责编:R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