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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特:革命的传统及其失落的珍宝时间
时间:2010-08-13 来源:《论革命》(译林出版社)节选 作者:汉娜•阿伦特著,陈周旺译 被查看:

 

没有遗嘱的遗产——勒内·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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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哪一件事撕裂了新世界和旧大陆国家之间的纽带,那它就是法国大革命了。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如果没有大西洋彼岸的光辉榜样,它是绝不会发生的。不是革命的事实,而是它灾难性的进程及法兰西共和国的崩溃,最终导致美国和欧洲之间强大的精神和政治纽带的断裂,而纵观十七、十八世纪,这一纽带则随处可见。因此,孔多塞在巴士底风暴前三年出版的《论美国革命对欧洲的影响》(In, f }ue;ce de la}evotution d'Am}ue sur t'Europe ),至少一时间标志了一个大西洋文明的终结而非开端。有人不免会希望十八世纪末发生的裂痕可以在二十世纪中叶予以弥补,显然,当时西方文明在大西洋共同体中尚存最后一线生机。种种迹象之中,能够证明这种希望并非虚妄的,也许还是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相比十九世纪早期历史学家们更倾向于将西方世界视为一个整体了。

不管将来如何,十八世纪革命之后两块大陆的疏离,始终是一个反响巨大的不争事实。主要是在这一时代.新世界在欧洲领导阶层的眼中丧失了它的政治意义,美国不再是自由之地,而几乎完全变成对穷人的应许之地。诚然,欧洲上层对新大陆的所谓唯物主义和俗气所持有的态度,乃是上升的中产阶级社会和文化势利行为的自发产物,本身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问题在于,十九世纪欧洲革命的传统对美国革命和美利坚共和国的发展并不怎么感冒。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十八世纪,远在美国革命爆发之前,哲人的政治思想,与新世界的事件和制度是同步协调的;随后十九、二十世纪革命的政治思想继续发展,则仿佛在新世界中从未发生过一场革命;仿佛在值得一提的政治和政府领域中,根本从来就不存在任何美国观念和美国经验。

近来,当革命在几乎一切国家和大陆的政治生活中,成了最普遍的事变时,没有将美国革命纳人革命传统之中从而使得美国的外交政策自食其果,并且该政策开始为世界范围的遗漏和本土的健忘付出昂贵的代价了。甚至连美洲大陆的革命之一言一行,仿佛都对法国和俄国革命的教科书烂熟于心,却从未听说有美国革命这回事儿。这时,美国的位置就颇为尴尬了。相对于世界对美国的遗漏,美国对世界的健忘后果也许没有那么引人注目,却肯定丝毫不假。她自己忘掉了,是一场革命产生了美国,共和国的降临不是基于“历史必然性”,也不是基于有机体的进化,而是基于一种深思熟虑之举:以自由立国。在美国,对革命的强烈恐修断良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失忆。因为,正是这种恐惧充分向世界证明了,他们单凭法国大革命来思考革命是多么的正确。对革命的恐惧是战后美国外交政策秘而不宣的主旋律,它不顾一切地企图维持现状,结果美国的权力和声望都被用于和误用于支持过时的、腐朽的政体,而这些政体在它们自己的公民中,早就已经声名狼藉、人人喊打了。

每当与苏俄之间充满敌意的对话罕有地触及原则问题时,失忆以及相应的不理解就格外突出了。当我们被告知,我们是通过自由来理解自由事业时,我们就不太会去消除这个巨大谬误了。似乎我们太过相信,战后东西方“革命”国家之间冲突,殃及的是财富和富足。这已经见惯不怪了。我们断言,财富和经济健康,乃是自由的果实,而我们本应是第一个懂得,这种“幸福”是革命前美国的福气,它缘于“温和政府”下的地大物博,而不是缘于政治自由,也不是缘于资本主义无拘无束的“私人动机”。在缺乏丰富自然资源的条件下,这些动机在任何地方都只会导致不幸和大众贫困。换言之,自由事业只有在美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福气,与真正的政治自由诸如言论思想、集会结社自由相比,它是次要的,哪怕是在最好的条件下。经济增长也终有一天证明是件坏事而不是好事,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它都不能带来自由,或者为自由的存在做证。故而,美苏在生产和生活水平,登陆月球和科学发现上的竟争,从很多方面看都是十分有趣的。它的后果甚至可以理解为两国的耐力和才华的攀比,以及炫稚他们各自的社会礼仪和风俗的价值。只有一个问题是这种后果无论如何都无法决定的,即究竟哪种政府形式更好,是专政还是自由共和国。这样,以美国革命观之,对苏联下令在消费品生产和经济增长上赶超西方国家的反应,本应是为展现给苏联人民和苏联卫星的新的美好前景而欢呼雀跃,为在世界范围内征服贫穷至少可以成为共同关心的话题而感到欣慰;然后提醒我们的对手,严峡的冲突不是来自于两个经济体系的悬殊,而只能是来自于自由和暴政、自由之制度和各种宰制形式之间的冲突。自由之制度产生于革命的大获全胜,宰制形式则是革命失败的后果。

最后,大多数所谓的革命根本就没能构建自由,甚至也无法产生对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宪法保障这一“有限政府”之福,这是一个千真万确而又令人悲哀的事实。毋庸置疑,对于其他国家及其政府,我们必须牢记,暴政和立宪的有限政府之间的距离,就像有限政府与自由的距离一样大,也许还要大一些。但是,这些顾虑不管有多大的实践意义,我们都没有理由将公民权利误当作政治自由.将文明政府的前奏等同于自由共和国的实质。因为,政治自由一般而言,意味着“成为一名政府参与者”的权利,否则就什么也不是。

冷漠、健忘和失忆的后果显而易见、一目了然,而造成这一切的历史进程却并非如此。只有最近,才有人铿锵有力,有时甚而是理直气壮地再度辩称,一般而言,它是“美国的心灵架构”轻视“哲学”的典型特征之一;具体而言,美国革命不是“书生气”的渊博和启蒙时代的结果,而是殖民地时期“实践”经验的结果,它全凭一己之力造就了共和国。丹尼尔·布尔斯廷博大精深地提出了这一论题,它的优势在于充分强调了殖民地经验在酝酿美国革命和成立共和国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可它很难经得起仔细推敲。叼国父们在一定程度上不信任哲学归纳,这无疑是他们英国血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哪怕只对他们的著作稍有涉猎,也不难看出,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凭借“古典和现代的审慎”,比旧世界的同行更博学,更有可能用书本来指导行动。而且,他们所用的书,与当时影响欧洲思想主流的书并无什么不同。当欧洲文人关于美国革命者反理论的偏见,有一种证据最具有说服力。这种证据可以在对过去的哲学和哲学家的抨击中找到,它虽然不太常见,却十分有力。除了自以为可以驳斥“柏拉图的胡言乱语”的杰斐逊,约翰·亚当斯也埋怨过柏拉图以来的所有哲学家,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实事求是地将人性视为根本”。事实上,这一偏见本身既不是反理论的.也不是美国人的“心灵构造”所特有的。哲学与政治之间的敌意很难被一种政治哲学掩盖,自从行动的人和思想的人分离。也就是苏格拉底去世之后,它就成了西方治理术和西方哲学传统的魔咒。这种古典的冲突只有在严格的世俗领域才有意义,故而在宗教和宗教关怀支配政治领域的漫长岁月中只扮演了一个次要的角色。但是.在真正的政治领域诞生或重生的过程中,也就是在现代革命的进程中,原本就该恢复它的重要性,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还在不得不以构建乌托邦或“古史考证”的方式,来检索“政府参与者”的意思时,成为一名“政府参与者”的实际经验其实革命之前就已经在美国相当普及。同样,在一种情况下,它的内容是一种现实,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只是与之雷同的一帘春梦而已。无法绕开的一个在政治上极其重要的事实就是,几乎在同一个历史时刻,历史悠久的君主制政府形式被推翻,共和国在大西洋两岸成立了。

然而,如果不容置疑饱读诗书和概念思考确实拥有一种高超的本领以树立美利坚共和国框架的话,那么对政治思想和理论的这种兴趣,也同样会在使命达成的那一刻马上干涸。吸目前所述.我认为,一种对政治争端据说是纯粹的理论兴趣的丧失,并不是美国历史的“天赋”;相反,从世界政治的角度来看,美国革命始终是徒劳无功的,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同样,我总是认为,暂且不论其灾难性的后果,正是欧洲思想家和哲学家对法国大革命不吝笔墨的大量理论关注和概念思考,为它在世界范围的成功做出了决定性贡献。美国人的失忆可以追溯到后革命思想那致命的失败中去。叫因为,如果一切思想真的都始于记忆的话,那么,除非记忆凝固和蒸馏为概念框架,它在其中可以进一步检验自身,否则任何记忆都会烟消云散。源于人们自作自受,源于事变事件的经验和故事,除非能够被一遍又一遍地重述,否则就沦为徒劳,而这正是活生生的言语和行动所固有的特性。把凡人事务从固有的徒劳中拯救出来的不是别的,正是喋喋不休地谈论.但这始终也是徒劳的,除非从中产生一定的概念,一定的路标,以供将来回忆,哪怕只是一个索引也好。无论如何,“美国的”对概念的厌恶性思维,结果无非就是,对美国历史的解释,自托克维尔以来就一直服从于那些源于别处经验的理论,到本世纪为止,这个国家已经呈现出一种可悲可叹的倾向:对几乎每一种登上大雅之堂的风尚和鬼话都奉若圭桌、顶礼膜拜。而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而非西方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分崩离析,领着它们走上这个大雅之堂。一大堆伪科学的胡言乱语,被不可思议地顶礼膜拜,有时候被扭曲,尤其是在社会科学和心理学领域。这都归咎于一个事实:这些理论一旦越过大西洋,就丧失了它的现实基础以及通过常识而设下的一切限制。不过,美国显得如此容易接受牵强附会的理念和荒。唐透顶的观念,原因却简单得很:如果人的心灵要完全运转起来,就一定需要概念。心灵至关重要的任务,就是广泛了解现实,并与概念达成一致,因此每当这一任务被危及.心灵就会接受几乎一切东西。

由于无法思考和失忆而丢掉的东西,显然就是革命精神了。姑且不论个人动机和实践目标,而将这种精神当作是那些本来在大西洋两岸鼓动了革命者的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法国大革命的传统并不比美国政治思想的自由、民主以及笼而统之,直言不讳的反革命趋势,保存得好多少。而法国大革命的传统,是唯一有影响的革命传统。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这些原则,沿用十八世纪的政治语言,我们称之为公共自由、公共幸福、公共精神。在美国,革命精神被遗忘之后,它们就剩下公民自由、大多数人的个人福利以及统治一个平等主义的民主社会的最大力量即公共意见,这就是民主社会。这种转型恰好与社会对公共领域的侵犯遥相呼应就好像本来的政治原则被置换为社会价值。但是这种转型在那些受法国大革命影响的国家中是不可能的。在法国大革命的学校里,革命家学到的是,早期鼓动人心的原则,已经被需求这一赤裸裸的力量所压倒。出师之时他们坚信.正是法国大革命揭穿了这些原则,它们实际上不过是一堆垃圾。对于他们来说,将这一“垃圾”斥为下层中产阶级的偏见更是易如反掌,因为社会的确已经垄断了这些原则,将其扭曲为“价值”。他们永远被“社会问题”的巨大的紧迫性,即被贫苦大众的幽灵所纠缠,而每一次革命都一定会将这个幽灵解放出来,于是他们一成不变地,也许是不可避免地抓住了一根稻草,那就是法国大革命最暴力的事件,希望能借暴力征服贫困。诚然,这是一种绝望的祈求。因为,他们若是承认,从法国大革命中吸取的最大教训:la terseur(恐怖)作为达成to bonheur(幸福)的一种手段,将革命带人了死胡同;那他们也将不得不承认,在大众满载苦难的地方,不可能革命,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新政治体。

与十八世纪的先辈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十九、二十世纪的革命家是绝望的人,于是革命事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绝望者,也就是说,“一类不幸的人……在常规政府的缓和期沦落到非人的境况,但是,在国内暴力杀气腾腾的场面中,他们崛起而具备了人的特征,将一种力量上的优势赋予他们用来相互联系的党派。}!成哉麦迪逊斯言,但除了有一点,即如果我们将它应用在欧洲革命事务上,那么我们就必须强调,有种不幸与坏蛋的混合体,从好人的绝望中趁火打劫,再度兴起而具有了“人的特征”。历经法国大革命的灾难,好人就应该知道一切形势都对自己不利,但他们还是不能放弃革命事业,这部分是因为他们被同情和刻骨铭心的正义挫败感所驱使,部分是因为他们也懂得“令我们快乐的是行动,而不是休息”。在此意义上,托克维尔的名言时至今日还是有效的:“在美国,人们拥有民主的观念和激情;在欧洲,我们拥有的依旧是革命的激情和观念。’,卿旦是,这些激情和观念也无法保存革命精神,原因很简单,它们从来就不代表革命精神。相反,恰恰是法国大革命释放出来的这种激情和观念.在那时窒息了本来的革命精神,也就是本来鼓动了行动者的公共自由、公共幸福和公共精神的原则。

抽象且浮光掠影地说,合理定义革命精神这一主要困难,似乎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克服的,而毋需像我们之前所做的那样,不得不完全仰赖革命前炮制的术语。如果说,历次革命最伟大的事件都是立国之举,那么,革命精神就具有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在我们看来是格格不人,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建立新政治体和筹划新政府形式之举,兹事体大,涉及新结构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参与这一大事的人一定拥有这样的经验,那就是痛快淋漓地体察到了人类开端的能力,体察到始终与新事物在地球上诞生相伴随的高亢精神。这两种因素,一个涉及稳定性,一个涉及新事物之精神,它们在政治思想和术语学上是对立的,即一个被视为保守主义,另一个则被认为是进步的自由主义的专利。必须认识到,这一事实也许就是我们失措的征候之一。毕竟,对于今天来理解政治问题及其意味深长的争端,危害之大者莫过于那种因意识形态惯例而引起的自动的思维反射,这一切都是在革命之后接踵而来的。我们的政治语汇,到底是归于古典,古罗马和古希腊,还是可以毫无争议地追溯至十八世纪革命,这绝不是无关宏旨的。换言之,我们的政治术语学根本就是现代的,就此而言,它本源上就是革命的。这一现代的、革命的语汇的主要特征似乎就是,它一直以对立的双方:右派和左派、反动派和进步派、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依据,说起来有点不知所云。当我们目睹民主制和贵族制这些旧词被谱上新意时,这种思维习惯已经随着革命的兴起,变得根深蒂固,一览无遗了。因为,民主派与贵族派的观念,革命之前是不存在的。诚然,这些对立面,都来源于整个革命经验,并以此而正名。可问题的要害在于,在立国之举中,它们不是相互排斥的对立面,而是同一事件的两面,只是在革命以成功或失败的方式走向终结之后,它们才分道扬镇,凝结为意识形态,开始相互对抗的。

从术语学上说,重拾失落的革命精神之努力,一定程度上就在于努力根据对立和矛盾,将我们当前语汇呈现给我们的东西,从意思上进行合并同类项的思考。基于此,就应再次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公共精神。如我们所见,这种公共精神先于革命,并在詹姆斯·哈林顿和孟德斯鸿身上,而不是从洛克和卢梭那里,收获了它的第一批理论成果。如果革命精神真的产生于革命之中而不是之前,我们就不应在那些实际上与现代同步的政治思想中,徒劳地四处搜寻,而人们正是透过这些政治思想来酝酿一件前途未卜的事件。十分引人人胜且令人瞩目的是,现代的这种精神,从一开始就专注于稳定性和一个纯粹世俗化的世间领域的持久性。别的不说,仅此一点就意味着,革命的政治表达,与时代的科学、哲学乃至艺术言论,都处于剑拔弩张的对抗之中,要知道所有这一切领域,都比别的领域更关注创新性。换言之,当人们对于帝国在无休无止的变动中兴衰变幻深感不满之时,现代性的政治精神就诞生了。人们之所以希望建立一个可以相信是永远持久的世界,似乎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时代企图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多么的富有创新性。

因此,共和政府形式为革命前的政治思想家所心仪,那不是因为它的平等性(让人一头雾水地将共和政府与民主政府混为一谈,乃是始于十九世纪),而是因为它承诺了伟大的持久性。这也解释了何以十七、十八世纪对斯巴达和威尼斯异乎寻常地顶礼膜拜。甚至对于当时有限的历史知识而言,这两个共和国之所以是可取的,也只不过是因为它们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稳定和最持久的政府而已。因此,革命者也不可思议地钟爱“参议院”,他们将这个词赋予了一种与古罗马甚至威尼斯的原型毫无共同之处可言的制度。但他们热爱它,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它是指一种以权威为基础的无与伦比的稳定性。美国父们反对民主政府的著名论战,也极少提及它的平等特征。反对民主政府,理由就在于古代史和古代理论业已证明,民主制具有“狂暴”性,还具有不稳定性,民主制“总的来说生也短促,死也暴烈”。民主政府的公民反复无常、缺乏公共精神,容易被民意和大众情感所左右。因此,“只有一个持久的实体,才能制约民主制的轻率。”

对于十八世纪而言,民主制还只是一种政府形式,既不是一种意识形态,也不是阶级偏好的一个晴雨表。如此说来,民主制令人生厌是因为,在应由公共精神主导之处,却由公共意见把持统治。这种扭曲,标志就是公民的全体一致:“当人们冷静而自由地将他们的理性运用于一大堆不同问题上时,他们不可避免地陷人了关于某些问题的不同惫见之中。当他们被一种共同的激情驾驭,他们的意见,如果是这样称呼的话,就将是一致的。!}一范本在好几个方面都值得注意。诚然,它的素朴带有欺骗色彩,因为它归咎于一种“启蒙的”,事实上是相当机械的理性与激情的对立。这种对立,在人类能力这一伟大主题上,并无太多启蒙性。尽管它拥有一个伟大的实际长处,那就是避开意志的机能。那可是现代概念和误解中最巧言令色而又最危险的东西。龟不过,这一点与本文相去甚远。在本文中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话至少意味着,一种一致持有的“公共意见”的统治,与意见自由之间,定然是不相容的。因为,事实上,在所有意见都一致之处,是不可能形成意见的。既然不顾及他人持有的众多意见就无人可以形成自己的意见,那么少数有力量但不同流合污者的意见,在公共意见的统治下,就岌岌可危了。一切反对广受拥戴的暴政的意见,都不可思议地贫弱无力,此乃原因之一。它还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首要的原因。因为在多数人势不可挡的权力下,少数的声音丧失了一切力量和一切说服力。公共意见基于它的一致同意,煽动一种一致反对,到处扼杀真实的意见。因此,国父们要将基于公共意见的统治等同于暴政。对他们来说,在此意义上的民主,不过是专制的新花样而已。因此,他们对民主制的厌恶,与其说是来自于对放任自流和党派斗争的可能性那种由来已久的恐惧,倒不如说是他们深知:一个公共精神丧失殆尽而被一致的“激情”所左右的政府,其基础是不稳定的。

为防御公共意见或民主制统治而设的制度本来是参议院。与司法审查不同,司法审查在当时被视为“美国对政府科学独一无二的贡献”,而美国参议院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业已证明更加难以分辨,这部分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古名是一个错着;部分是因为作为一个上院,会自发地等同于英国政府的贵族院。作为社会平等发展不可避免的结果,上个世纪英国政府的上院政治衰落,这足以证明:这样一种制度在一个缺乏世袭贵族的国家中,或者说是在一个坚持“绝对取缔贵族头衔”②的共和国中,从来就不会有什么意义。其实不是模仿英国政府,而是立国者本来就对意见在政府中的作用洞若观火,促使他们给代表“利益多样化”的下院加了一个上院,专门用来代表最终“作为一切政府基础’,卿均意见。“自由政府”的显著特征是利益多样化和意见分歧,它们的公共代表组成了一个共和国。与民主制判然有别的是,在此“一小撮公民……聚集起来亲自管理政府”。不过,根据革命者们的想法,代议制政府远不止是为人口规模庞大的政府而设的技术装置,而且是局限于一个小规模的、民选的公民机构,充当利益和意见的巨大过滤器,防止“众说纷纭造成的混乱”。

利益和意见是截然不同的政治现象。从政治上说,利益仅仅作为团体利益才有意义。对于过滤这种团体利益,它似乎绰绰有余。在一切条件下,即便是在一个团体的利益碰巧是多数利益的条件下,它们的偏好性都要加以维护,团体利益就是以这种方式被代表的。相反,意见绝不属于团体,而完全属于个人,这些个人“冷静而自由地运用理性”。无论是一部分还是整个社会的群众,从来就无法形成一种意见。每当人们自由地相互交流,并有权利将自己的观点公之于众,意见就会出现;但是这些数不胜数的意见,似乎也需要过滤和代表。本来参议院的特定功能就是“中介”,一切公之于众的观点都必须经它传递。尽管意见形成于个人,可以说必须归个人所有,但却没有一个人,无论是智慧的哲人,还是启蒙运动的所有人共有的神启理性,可以胜任筛选意见和经情报过滤网传递它们的任务,将随意的、纯属无稽之谈者筛掉,然后将意见过滤成公共观点。因为,“人的理性,就像人自身一样,独处之时是怯懦和谨小慎微的,只有结成一定数量,才获得力量和信心。’,勺抚然意见是在意见反对意见的交换过程中形成和检验的,那它们之间的差异也只能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调和,也就是经过一个由专门为此而选出的人组成的机构来加以传递。这些人,来自他们中间,并非智慧之人,可他们的共同目标是智慧,是在人类心灵之易错性和脆弱性条件之下的智慧。

从历史上说,意见—一般而言,它与政治领域有关;具体而言,是指它在政府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在革命这一事件和进程中被发现的。这当然不奇怪。依前文所述,一切权威都建立在意见之上,当一种普遍性的拒绝服从出其不意地将那些后来转化为革命的东西激发出来之际,这一点就以最强有力的方式暴露无遗了。诚然,这一刻,也许是历史上最富戏剧性的,它为所有五花八门的蛊惑人心的东西大开方便之门,但是,即便是革命的煽动所证实的,若非一切新旧政体都“建于意见之上”的必然性,还会有别的东西吗?与人的理性不同,人类的权力不仅仅“在独处时是怯儒和谨小慎微的”,而且,除非它可以依赖他人,否则就不过是一种非存在。如果无人遵从,也就是说,通过遵从来加以支持,那么最有权力的国王以及最肆无忌惮的君,都是孤立无助的。因为,在政治上,遵从与支持是一回事。意见被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发现,但只有后者才知道如何建立一种持久的制度来塑造那些进人共和国结构的公共观点,这又一次显示出美国革命高人一筹的政治创造力。它的替代选择是什么,看看法国大革命及其追随者的历程就知道了。在所有这一切情况之下,缺乏代表和不经过滤的意见都显得混乱不堪,因为不存在一个传递意.见的中介。而一旦形势所迫,这些意见就化身为大量相互冲突的大众情感,等待一位“强人”来将它们塑造成一致的“公共意见”,这样就宣告了一切意见的死亡。事实上,替代选择就是全民公决,这是唯一与无拘无束的公共意见统治密切呼应的制度。正如公共意见是意见的死亡,全民公决也使公民投票、选择和控制自己政府的权利走向终结。

在创新性和独特性方面,参议院制度堪与代表最高法院制度的司法审查的发明相媲美。从理论上说,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种革命成果中,即在基于意见的持久制度和基于判断的持久制度中,国父们超越了自己的概念框架,这些概念框架当然是先于美国革命的。于是,当事件本身为他们打开了更大的经验视域时,他们就对此做出了回应。在那个年代,前革命的思想所仰赖的,在理论上依然支配着革命论争的,是三个关键概念:权力、激情和理性。政府权力据说控制着社会利益的激情,而又被个人的理性所控制。在这一方案中,意见与判断显然都属于理性的机能,但问题的要害在于,这两种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理性机能,几乎完全被政治和哲学思想的传统忽略。显然,使革命者懂得这些机能之重要性的,并不是理论和哲学的兴趣。他们应该隐约记得,先是巴门尼德然后是柏拉图,都对意见的名声有过猛烈的抨击,从那以后,意见被视为真理的对立面。不过他们不是处心积虑地要重申意见在人类理性能力等级中的地位和尊严。对于判断而言同样如此。在这一问题上,如果我们希望对判断在人类事务领域中的根本特征和惊人程度有4·点认识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转向康德哲学,而不是转向革命者们。使国父们突破了其狭隘而又受传统束缚的总体概念框架的,是希望确保他们新创作的稳定性,将政治生活的每个要素都稳定化为一种“持久制度”的迫切愿望。

也许没有什么比专心致志于持久性和一种“持久状态”更能清楚地指出,是革命揭示出了新的、世俗的和世间的现代志向。正如殖民者不厌其烦地一再重申的那样,一种‘,持久状态”是留给他们“子孙后代”的。将这些诉求误解为后来要为子孙提供庇荫的资产阶级欲望,那就大错特错了。在它们背后,是想在地上建立永恒之城的深切欲求,加上对“一个合理有序的国家,本身就可以与世界一样不朽和万寿’s信念。这一信念是非基督教的,与整个时代的宗教精神基本是相悖的,而这个时代将古代末期和现代一刀斩断了。结果,我们就不得不回到西塞罗,看看有没有在侧重点和视野上相似的东西。“以死赎罪”的保罗观念仅仅是从个人出发,回应了西塞罗阐发为统治共同体之法律的东西,[“既然一个政治实体必须构建成永恒的,那么死亡就是对共同体(错误行径)的惩罚,同样的死亡似乎是废除对个人的惩罚。”]从政治上说,基督教时代的特点就在于,世界与人的这一古典观念被颠倒了:古典观念认为是凡人游走于一个永恒的或潜在是永恒的世界之中;基督教时代则认为,人拥有一种水恒的生命,他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游走,而这个世界的最终命运就是死亡;现代的特点就是,它再一次转回古代,为自己所怀有的一种新的关怀,即关怀地上人造世界的未来,去寻找一个先例。显然,在任何一个既定的年代,世界的世俗性和人的世间性最好的衡量标准就是:在人的心目中关注世界的未来胜于关注自己来世的终极命运之程度。这样,什么时候连十分信教的人民都不仅渴望有一个让他们自由地去筹划个人救赎的政府,而且希望“建立一个政府……更符合人性的尊严,……永远保护它、维持它,将这样一个政府传给子孙后代”,&么,它就是新时代世俗性的标志了。无论如何,这就是约翰·亚当斯归因于清教徒的那种深层动机。他到底有多正确,就取决于甚至清教徒都不再是单纯世间朝圣者的程度,而是“清教徒前辈移民”。所谓“清教徒前辈移民”,就是殖民地的奠基者,他们的赌注和诉求都不在来世,而在凡人的此世。

对于现代的、前革命的政治思想,对于殖民地的莫基者而言是真实的东西,对于革命和国父们而言,就更加千真万确了。现代的“关注持久状态”,在哈林顿的著作中,是如此真切。电正是这一点,促使亚当斯把虑及“持续多代的制度”的新政治科学称作是“神圣”的。正是在罗伯斯庇尔“死亡是不朽的开端”中,那种在革命中表露无遗的和现代特有的对政治的侧重,找到了它最言简意赅而又最气势恢宏的定义。在一个不扬不抑的层次上.我们发现,对持久和稳定性的关注,就像一根红线贯穿了立宪争论。立宪争论相得益彰的对立两端,分别站着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汉密尔顿坚持宪法“必然是持久的,并且无法去预计事物可能的变化”只 1 }斐逊尽管丝毫不乏对“一个自由、持久和昌明的共和国之牢固基础”的关注,却坚信唯有人固有的和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不变的,因为它们不是人而是创世者的作品。零于是,作为立宪争论的焦点,分权制衡的整个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按照由来已久的混合政府形式观念来进行的。混合政府形式,就是在同一个政治体中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因素,它能够制止帝国兴衰这一动荡不休的循环,建立一个不朽之城。

通俗易懂的和学术上的意见都认为美利坚共和国两个全新的制度装置,参议院和最高法院,代表了政治体中最“保守”的因素,这毫无疑问是对的。它们为了稳定性而设,并且很好地回答了现代早期对持久性的关注,问题仅仅在于,它们是否足以保持在美国革命本身中所揭示出来的精神。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革命后的思想对革命精神的失忆,以及无法概念化地来理解革命精神,这都是步革命无法为革命精神提供一种持久制度的后尘。革命除4卜是终结于恐怖的灾难,否则都会以一个共和国的成立而告终。根据革命者,共和国乃是“永远不会公开或秘密地与人类权利开战的唯一政府形式”。今但是在这种共和国中,正如它现已证明的那样,恰恰没有给那些为共和国的建设奉献了绵薄之力的品质留下任何发挥的空间和余地。这显然不单单是一种疏忽,似乎那些深知如何为国家权力和公民自由、为判断与意见、为利益与权利做好准备的人,仅仅是忘记了他们实际上最珍爱的东西,那就是行动的潜能以及一份令人自豪的和成为全新事物开端者的特权。当然,他们并不想否认这种对于后人的特权,但他们也很不希望否定自己的工作,尽管比其他人更关心这一难题的杰斐逊,在这方面几乎走到了极端。这个难题十分简单,根据逻辑用语来说,它似乎是无解的:如果立国是革命的目的和终结,那么革命精神就不仅仅是发端新事物的精神,而且是开启持久事物的精神;一种体现这种精神和鼓舞它走向新成就的持久制度,将是自拆台脚的。很不幸,从中似乎可以得出结论,没有什么比带来革命成就的精神,对革命成就的威胁更危险、更尖锐了。自由,最高意义上的行动自由,难道是为立国而付出的代价吗?换言之,没有公共自由和公共幸福的原则,革命就无从发生,而这又始终是立国者那一代的特权.这个难题不仅产生了罗伯斯庇尔那进退两难而孤注一掷的理论,就如同前已述及的,它要在革命政府和立宪政府之间加以区分;而且,从此以后该理论就缠上了一切革命思考。

在美国,没有人比杰斐逊更清楚、更全神贯注地察觉到了共和国结构中这一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缺陷。他偶尔地、甚至时不时狂暴地与联邦宪法相对抗,尤其是对抗那些“惺惺作态地看待宪法,对之奉若约柜,以为神圣而不可侵犯’叮}i。激发这种对抗的,是对非正义的一种义愤感。这种非正义就是,只有他这一代人,才能以自己的权力“重新发端这个世界”。与潘恩一样,对他来说,这是彻头彻尾的“虚荣自负,死后还要(统治)”,而且,它是“一切暴政中最荒谬、最目空一切者”。②当杰斐逊说“我们还无法让我们的宪法尽善尽美,怎敢让它们永远不变”时,显然是因为害怕这种可能的完美,他立刻加上一句:“它们可以永远不变吗?我想不行。”结论就是:“唯一永远不变的,是人固有的、不可分离的权利。”他把造反和革命的权利也算在内。③当谢斯在马萨诸塞造反的消息传到杰斐逊的耳朵时,他还身在巴黎,丝毫没有大惊失色,尽管他承认,造反的动机“扎根于愚昧无知”,可他还是热情洋溢地向它致以敬意:“上帝不容我们足足二十年都没有这样的叛乱。”人民揭竿而起这一事实,足以令他不问对错。因为‘’自由之树的常青无时无刻不需要以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滋养。这是它天然的养料。’,④

最后一句话,以一种在杰斐逊晚期著作中无与伦比的方式,写于法国大革命爆发前两年。它提供了一条线索,指出了那蒙蔽着革命者头脑的谬误,这个谬误一定会使革命者看不清行动全部问题的庐山真面目。从自身经验的性质出发而看到的行动现象,只能是破坏和建设。尽管革命之前,他们就已经懂得了公共自由和公共幸福,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之中。如果一种自由不是随解放而来的,不是从解放之举中获得感召力,那么关于这种自由的一切观念,都经不住革命经验的冲击。同样道理,当革命者们具备了一种积极的自由观念,超越了从暴君和必然性中成功解放的理念时,这种自由观念就无异于立国之举,也就是一部宪法之制定。因而,当杰斐逊从法闰大革命的灾难中吸取教训时,他从早期的将行动等同于造反和破坏,转化为重建和建设。需知在法国大革命中,解放的暴力挫败了为自由建造一个安全空间的一切努力。杰斐逊遂提出,要让联邦宪法本身有“定期修正”的可能,使之大体上能与时俱进。他的道理是:每一代人都“有权利自行选择他们认为最能促进自身幸福的政府形式”。这听起来太过异想天开(尤其是当考虑到后来普及的死亡统计表时,据此,每隔十九年就会出现‘,新的多数”)了,不值得当回事儿。而且,死也不允许后代有权利建立非共和政府形式的,不是别的什么人,偏偏就是杰斐逊。在他心目中至关重要的,根本就没有政府形式的真正改变,甚至也不是一种‘,一代接一代定期修正,直至时间尽头”的立宪准备,因此不能使宪法代代相传;而毋宁说是为每一代保留“向国会委派代表的权利”,为全体人民的意见,找到一种“通过社会共同的理性,公平、充分、和平地加以表达、讨论和决定”的方法和手段扩互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换言之,杰斐逊希望做好准备,以精确地复制伴随着美国革命进程的整个行动过程。在他的早期著作中,他首先是根据解放,根据《独立宣言》前后的暴力来看待这一行动的,而他后来则更关注制宪和成立一个新政府,也就是说,更关注自行构建了自由空间的那些活动。

毋庸置疑,只有重大的难题和现实的灾难可以解释,以通晓常识和随机应变而著称的杰斐逊,居然会提出这些反复革命的计划。其中,最不极端的就是针对“压迫一造反一改良的无穷循环”而提出的疗法了,而即便是这样,它们也要么让整个政治体周期性地陷人失常状态,要么也更有可能的是将立国之举贬低为一种单纯的常规表演,在这种情形之下,就连杰斐逊最衷心渴望保留的记忆(“直至时间尽头,若是谁可以如此长寿的话”)也将丧失殆尽。但是,杰斐逊终其漫长一生,之所以被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冲昏了头脑,其原因在于,他隐约知道美国革命将自由给予人民的同时,却无法提供一个空间使这种自由得到践履。只有人民的代表而不是人民自己,有机会从事“表达、讨论和决定”的活动,这些东西在一个积极的意义上就是自由的活动。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是最令人骄傲的革命成果,它们利用本职事业的绝对份量定会令市镇和市政厅黯然失色,直到有一天,爱默生还认为是“共和国单元”和政治问题的“人民学校”的东西一去不复返了,翎吓么,有人甚至会得出结论,与英国殖民地相比,在美利坚共和国,践履公共自由和享受公共幸福的机会更少了。刘易斯·芒福德最近指出了市镇的政治意义是如何从此被立国者抛却的(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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