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杂 志 > 秋风:儒家在现代社会的自我再生之路
秋风:儒家在现代社会的自我再生之路
时间:2009-08-24来源:《文化纵横》2009年第四期 作者:秋风 被查看:

 

现代中国社会的变革带有强烈的悲剧性。这种变革是以精英、乃至普通民众不断否定自身文化的方式进行的,所谓打倒孔家店、摧毁旧文化曾经被精英们当作建设新文化的基本前提。并且一直到今天,不少精英对于中国现代化仍持这种不破不立的激进立场。这种看法甚至已成为一个新传统。
然而,把这样的常识放到一些地方,比如广东潮汕地区就会发现,它其实完全不能成立。在这里,新旧文化并存,并且相得益彰,传统的价值、习俗、乃至社会结构,在这里保持着连续性。甚至这里的社会治理,也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传统的制度进行的,比如,在乡村,老人组拥有广泛的治理权。尤其奇妙的是,这些传统支持了现代的工商业秩序——这里的现代工商业是中国最发达的。
 
传统再生之必要性
 
潮汕的情形其实并不特殊。如果对中国的现状分地域进行观察,甚至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传统保存较为完好的地区,其社会秩序相对较好,经济增长表现也十分突出。南方与北方、东南与西北的经济发达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文化的传统性程度来解释。比如,温州与潮汕类似,传统同样保存较为完好,而经济、社会和治理秩序也更为健全。
换言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与新文化运动的常识正好相反的命题:传统之保存与经济繁荣、与社会优良治理之间,存在某种正相关关系。
这一点并不难理解。过去十几年间,作为显学,经济学、法学向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向普通公众普及了一个常识:规则至关重要。这种贡献放到中国百年知识史上,当然是极为重要的。
不过,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又分别犯了两个严重错误。首先,经济学家盲目相信理性经济人假设;但事实上,仅有这样的理性人,市场不可能存在和正常运转。没有规则、没有规则意识,理性经济人几乎都会变成骗子与强盗。其次,规则并不只是法律,法学家却把法律当成全部规则而忽视道德,从而让法律在现实中无法运转。归根到底,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仅是辅助性的。一个仅靠法律来调节的社会必然崩溃,因为该社会执行法律规则的成本将会太高,以至于无法承受。法律有效运转的前提是道德伦理,当绝大多数人可以自律的时候,法律才有能力强制少数人。
总之,道德、伦理至关重要。尤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能够对个人起作用的道德伦理,必然是传统的道德伦理。中国20世纪5080年代的政治社会试验已证明,任何人为构造的道德体系最终都会以失败告终,并造成道德伦理的废墟。关于这一点,托克维尔早就发出过警告。总结上述推理,可以说:传统的道德、伦理对于一个社会维持其基本秩序及实现繁荣与发展,至关重要。
这个结论绝不是为守旧主义张目。事实上,当传统伸入今天的时候,它就已经变成了现实。英国普通法专家这样形容普通法:它十分古老,以至于超出人的记忆,但它也是最为时新的。因为,传统之所以是传统,就因为它总在不断调整过程中。
因此,我们在潮汕、在温州所观察到的传统的价值、信仰、风俗、道德、伦理、社会治理机制,既有古老的渊源,又是最为新颖的。在时间过程中,它们经历了微妙的演进过程,只不过,这种演进是自然地进行的,是无数人于不知不觉中调整行动模式的非意图产物。可以设想,这些地方的传统将会继续以此种方式演进,从而塑造一个既传统又现代的社会秩序——一个正常社会的秩序,本来就应当如此。那种日新月异的社会,肯定是不正常的社会。
说这些地方正常,隐含着一个意思:其他地区是不正常的。诚然。因为在其他地区,经过种种因素长期、猛烈地冲击,传统已经七零八落,过去与今天截然断裂了。这些冲击因素主要是打倒旧文化的反传统信念,与此信念刺激下的政治社会力量。
这种与过去断裂的景象,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兴起、膨胀的城市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这些城市的基本社会图景是:一群面目模糊的民众,与一个权力无远弗届的政府。形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自然的、在时间中证明自己合理性的规则体系——也即传统——在这些地方已经非常淡薄,因而人们也缺乏对生命的体悟,缺乏社会秩序所必需之利他的道德情怀,也缺乏进行组织、行动的黏合剂。因而,这些城市没有文化,没有公民,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当然也难有健全的社会秩序。
因此,讨论传统在中国是否具有生命力,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中国的传统,或者更具体地说儒家的传统,能否在文化、社会沙漠化的地区实现复苏,在城市生根,达到潮汕、温州那样的水准,不仅关乎中国文化的现代前景,也关乎社会优良治理秩序形成的前景——这两者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传统再生的西方经验
 
回答这样的问题,不妨从陈寅恪先生的一段经典论述开始。1927年,国民革命军兵锋甚盛,王国维先生自沉于颐和园。陈寅恪先生备极哀痛,撰写了一篇《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
 
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其所依托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而经济制度尤其最要者。故所依托者不变易,则依托者亦得因以保存。吾国古来亦尝有悖三纲、违六纪、无父无君之说,如释迦牟尼外来之教者矣。然佛教流传播衍盛昌于中土,而中土历世遗留纲纪之说,曾不因之以动摇者,其说所依托之社会经济制度,未尝根本变迁,故犹能借之以为寄命之地也。近数十年来,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纲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销沉沦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
 
中国文化经历了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寅恪先生并指出此一巨劫奇变的要害是,因西方文明冲击,凝聚中国文化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的Idea失去赖以依托之有形之社会制度。在这种情况下,若干敏感文人对其idea的坚守,亦无济于事。
这是一个比较悲观的看法。但陈先生一生的历史学研究其实揭示了似可令人乐观的结论:中国文化之Idea是可以重新找到有形之社会制度依托的。寅恪先生研究的主要是中古史,这段时期,政治上有五胡乱华、文化上有佛教占据支配地位,儒家似乎陷入绝境。然而,唐宋时代,先有韩愈之力挽狂澜,后有宋学之勃然兴起,透过宋明理学反而成就中国文化之最高峰。陈先生据此甚至提出,现代中国文化复兴之希望在新宋学之形成兴起。
把现代中国的困境放到现代世界史中考察,也可令人多一些乐观。对任何一个文明体而言,从前现代到现代的转型,都是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欧洲的现代化起步最早,因而也最早经历此巨劫奇变。其实质同样是Idea与其所依托的有形社会制度之间出现脱节,具体表现是,1112世纪之交建立起来的罗马教会制度,到文艺复兴时期及其后遭到广泛怀疑,基督教本身也陷入危机。正是因应此一文化危机,西方有了宗教改革Reformation)、有了建立宪政制度的努力等。
可以说,1618世纪的欧洲历史,就是欧洲文明再生的探索过程,也就是欧洲社会秩序重构的过程。这一秩序重构的关键是重新安排基督教、世俗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则是为欧洲文化之Idea找到新的社会、政治、文化,乃至经济等领域的有形之制度依托,使其中的核心价值在现代世界上具有同样广泛而深刻的具体表现之用
现代转型迫使基督教从原来的传统社会制度中分离出来,实现政教分离。但是,基督教并未因此而消亡,而是在社会中找到了新的制度依托。或者更准确地说,欧洲文明的Idea为自己重建了有形之制度。基督教有效地支配着信徒的精神,具有信仰的个体则为呈现自己的信仰而创造出种种社会制度,比如政治领域的自由、民主制度;社会领域的红十字会,大学、医院,各类公益、慈善组织。至于经济领域,则有资本主义企业形态——关于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之研究证明了,宗教甚至推动了经济活动方式的转型。今天,欧洲不少政党都冠以基督教之名,北欧的福利国家制度也与宗教信仰有极大关系。
透过上述种种社会制度,基督教所代表的西方文明之Idea在现代西方依然隐居支配地位,具有强大而现实的生命力。人们依然可以说,今天的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
 
儒家的再生之路
 
上述历史经验似乎表明,中国文化之Idea完全有可能在中国趋向现代的过程中,为自己创生出界定人们生活之方方面面的制度,从而使现代中国从整体上依然呈现为中国文化之Idea的具体表现之用。
基督教或者儒家所体现的文明共同体的Idea“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唯因其属于抽象理想最高之境,故必然具有最为广泛的普适性与最高程度的灵活性。一个文明的Idea完全有可能托生于表面上看起来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有形的社会制度之中,延续其生命。中世纪寄托于种种集体性制度中的基督教,与现代美国的个人主义可以打成一片,具有浓厚宗教倾向的美国保守派反而特别强调个人自由、财产权等等。
而这种抽象理想再生的关键是凝聚Idea的宗教的主动转型。在宗教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中,宗教是居于主动地位的。制度终究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制度,即便不是具体的个人能够理性地刻意设计创造的,也是人们自觉的行动彼此互动的产物。因而,人们具有什么样的信念,就会形成与之相应的制度。
因此,中国文化之Idea生成其所依托之有形制度的枢纽是此——Idea的价值承载者——“儒者的自觉。面对新情势,儒者重新解释儒家的义理,这种新义理如果合理而且具有心灵上的吸引力,就会对其社会中知识人、普通民众、甚至对官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决定其行为的新模式。无数人基于这些新理解而行动、而互动,就会形成某种新制度。这些制度是现代的,却可成为传统Idea寄命之地
在中国,佛教已通过努力,通过自我创生有形之制度依托,而在现代社会找到、甚至扩展了活动空间。此中关键即为佛教自身的人间化努力。人间佛教理念形成颇早,但在台湾发展成熟。若干佛教大师以佛陀大慈大悲、广济众生的思想为基础,广泛兴办教育、慈善、文化、医疗等事业,这些发源于心灵的独特的社会制度,成为当代台湾佛教人间化的主要切入点和实践形式。佛教活动的制度形态已与一百年前大不相同,但佛教依然是佛教。
儒家由此可以得到启示:它必须自己为自己创造出有形之新制度,而且,这样的制度创造、再造过程,也正是中国现代健全的社会秩序形成之过程。不是等现代化完成之后,儒家再来被动地调整适应。中国现代化转型中出现的种种严重失调,就是因儒家之失职,或被排斥而造成的。中国的现代化当然是在外部压力下启动的,但健全的现代化进程却必须是内生的。为此,支持现代生活的种种制度必须由本文明之Idea自我创生。换言之,儒家转型、再生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现代化的过程,前者为体、为道、为源,后者为用、为器、为流。
从这个角度看,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之反传统的传统很可能妨碍了而不是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而现代新儒家所开创的哲学化儒家、蒋庆等人近年来倡导的政治儒家,对于儒家复兴虽有价值,也都不足以承担儒家再生,进而推动中国文明现代转型之大任,因为他们都缺乏可行的制度建设策略。正确的出路似乎是社会儒家。文明再生的基本进路是Idea之重新阐释,它在社会层面为自己建立各种制度,以这些社会制度构成政制的基础、并规范政制。
事实上,儒家在历史上的两次复兴,即汉代的复兴与宋代的复兴,都是从义理的重新解释开始,以社会层面的制度建设为主,进而推动政制之再造。文化的自觉与社会的建设,是文明再生的关键。也许,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纲目就可作为现代中国社会秩序建设的健全纲领。
具体说来,现代公民也是需要德性的,唯有具有德性者才有可能超越私利计算关心公益。所谓的在古代是指私人家庭,在现代则可喻指公共大家庭,即社区及个体自愿组成的种种会社。古代儒家就已经创造了丰富的社会自治形态,这些都可经由创造性转换,在现代社会中发育成长。通过社会制度建设,儒家可以构建社会自治的基础。在自治过程中,公民训练其治理技艺,进而参与政治,影响甚至支配政治,收治国之效。
中国的现代化不是别的,就是儒家——及其他承载中国文化之Idea的价值、宗教如佛教等,创生出新的有形之制度的过程。这个过程首先开始于心灵、精神层面,扩展于社会、政治层面。价值的自觉、文化的自觉乃是中国重上健全现代化之路的关键。
 
       (作者单位:信孚研究院)
 
(责编:RXX)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周内排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杂志订阅 | 联系我们 | 投递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