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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剑锋,赵季文:中国第四次“严打整治”始末
时间:2011-04-21 来源:《凤凰周刊》2011年5期 作者:熊剑锋,赵季文 被查看:

 

 

  [内容摘要]:随着第四轮“严打”中无数警务信息登记和监控网络立体式构建,具有浓厚突击运动气息的“严打”内质,开始退出中国历史舞台。但社会秩序观的新旧更迭下,仍未阻隔权利面对权力的风险。

  20111月,历时7个月的全国“严打整治行动”到点。气场不如往昔猛烈,但一张全天候的信息监控网络已顺势矗立。延续近30年的运动式严打,随着新技术到来和新体制将临,步入使命棒的交接时刻。

 

  “严打”逻辑

 

  20101111,光棍节这天,一则社会新闻吸引了多数网民的注意力:“天上人间”夜总会解禁了!

 

  “天上人间”夜总会的全称是:北京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天上人间”夜总会,位于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京长城饭店西侧副楼,周边为燕莎购物中心、昆仑饭店和使馆区,是京城繁华高消费的金三角地区。

 

  “天上人间”因笼罩着神秘的特权气息,一直被视为中国大陆娱乐场所标杆。2010511,突遭警方高调查处,卷起的强大势能,立刻轰动全国,也让公众嗅到了不同以往的气氛。

 

  此前的424,重庆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抓获“涉黑涉恶”人员4781人,12名厅官涉黑落马。动作之大,朝野为之侧目。

 

  当重庆打黑风暴平息未久,发轫于北京的“扫黄”风暴从北到南,从东到西,横扫了包括南京、东莞、南宁等在内的25座城市。

 

  这场“扫黄”风暴筹划已久。据媒体报道,三月初,中央综治委派出的3个工作组在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5个城市进行暗访后发现,个别地方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仍较为猖獗。

 

  等扫黄、打黑两轮战役刮起漫天“沙尘暴”后,2010613,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在全国开展为期7个月的“2010严打整治活动”。

 

  打击面锁定七个方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假发票犯罪、村庄社区化管理、电信诈骗犯罪。

 

  有舆论迅速猜测,“严打整治”是对重庆打黑的一个表态。就在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部署“严打”之前的两三天,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曾到重庆调研,对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打得好、打得准、打得狠”。

 

  但事情真相并非如有关媒体猜测的那样,真正促使公安部下决心严打整治,据《凤凰周刊》记者获悉,是源于高层对局势的一个整体判断。公安部一位人士透露,上面有批示,主要是为世博会、亚运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也因校园血案、法庭血案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突出,在拐卖案件中出现了杀人卖尸等恶劣事件。

 

  中国人民大学警察法制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元起称,举国体制下,2010年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是国家面临的两项重大任务,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而不幸的是,2010年上半年,从福建南平到江苏泰州,短短数月,杀童案频发;6月份,湖南永州发生的3名法官被枪杀的事件,令各方对即将来临的“两大盛会”安全产生阴影。

 

  “这种情况下,祭起‘严打’这个素有经验的利器,势所必然。”一位学者对本刊记者说道。

 

  公安部独角戏

 

  这已经是大陆开展的第四次严格意义上的“严打”,此前中国政府针对恶化的社会治安状况,在1983年、1996年和2001年进行过这三次大规模“严打”。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蓝皮书》显示,与前三轮一样,中国再次处于新一轮犯罪高峰期。20091-10月全国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立案数量达到444.3万起,比2008年同期上升14.8%。同时,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出现了上升趋势。

 

  但与前三次“严打”相比,此轮“严打”对象明显出现了反社会化、高科技化、官黑一体化。而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正值市场经济发育初级阶段,严打的重点犯罪几乎都是逐利型:抢劫、偷盗、强奸、流氓罪等,作案者多是个人犯罪。到了2001年,则以“打黑除恶”、“整顿经济秩序”为龙头。

 

  公安部一位人士介绍,此轮“严打”步骤为:公安部开会—主管副部长开片会—刑侦局、治安局、经侦局、网络局等各系统拿出具体方案—基层派出所、巡逻队落实。然后,每隔一个月或每个星期,下面层层报送材料,填写汇总战果表,战果包括各地抓宣传的情况。

 

  部署,有条不紊。不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副主任刘仁文认为,公安部提出“严打”口号,更多的是借用了这个专用词。

 

  “部署‘严打’行动的领导仅是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刘仁文说,这就说明这次“严打”检察院和法院是排除在外的,与以往历次全国性“严打”相比,此次“严打”的级别、范围、力度均有明显缩减。

 

  对于此次“严打”,最高检察院公诉厅与侦监厅也均向《凤凰周刊》记者称,对公安部门的行动不太了解。“检察院的起诉案件在数字上也没感觉到有大的起落。”

 

  同样,最高法院刑庭一位副庭长也回复记者称,没听说法院参加了此轮“严打”行动,“若无政法委部署,而只是公安部的部署,法院也就不可能参加。”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检察院、法院和全国人大代表等有关方面反映下,中共中央组织部在“严打”掀起之前,就已专门下文,要求地方公安厅、局长不再兼任政法委书记。现有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已有1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厅长。市、县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结构也做相应调整,如深圳市副市长任公安局局长。

 

  曾经有一段时间,多数省级公安部门领导兼有三个头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省高院、高检领导却鲜有进入地方党的常委会。

 

  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郑戈对此认为,这一变化表明,对形式法律的尊重已经体现到中国党政机关的人事安排中。“如果由公安厅、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则公安部门实际上成了政法系统的老大,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和法院的独立审判都成纸上谈兵。由副省长、副市长兼任公安厅、局长,则大致不会产生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同属于行政系统,检察院和法院在管理归口上与它们分开。”

 

  而在1983年、1996年与2001年的“严打”中,均为国家级别的领导人直接领导和指挥“严打”,各级党委牵头,由政法委布置下,公、检、法、司一起上阵。

 

  1983年的“严打”更是在邓小平的直接要求和指挥下进行。政治和军事色彩浓厚,采取对敌作战的战役方法。当年数十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各界群众也被发动起来,形成了打击犯罪全民动员的局面。

 

  1996年和2001年的“严打”,军事色彩逐渐淡化,法院提出了“稳狠准”,强调事实、证据等,“严打”思维开始向“法律”思维转换。但为缓解执政者对社会控制的焦虑,党、政两家针对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犯罪“井喷”,依然统一行动。

 

  “总体来说,前三次更多的是国家实施的‘专政’行为,针对的是一切治安犯罪案件,贯穿着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中国政法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

 

  “此次‘严打’已今非昔比,性质上更像是全国公安机关的一次范围较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或者说是全国公安系统的一次‘警务突击’行动。”对此轮“严打”一直关注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副教授毛立新表示,由于缺乏检察、法院的整体性参与,因而,此次“严打”对常态的起诉、审判工作不会有太大冲击,对整体刑事司法工作的状态影响有限。

 

  不过,公安部一位人士表示,在本次“严打整治”过程中,与检、法等其他部门也是有沟通的,如“打黑除恶”的定性问题,主要是发现法律及制度的不足。

 

  事实上,各地存在的“打黑组”和“打黑办”暗示着另外的制度性影响渠道并未完全割断。目前,全国“打黑办”是由中央政法委、中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成员单位组成。

 

  不仅如此,大陆刑事司法体系上至今未封堵的漏洞,仍旧给“严打”的副作用留下可能。例如,《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行为的制约极为虚弱: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对实物证据进行调查,几可独立展开。

 

  “整治”吃重

 

  随着公检法之间保持适当距离,公安部前述人士承认,与以前注重打声势、讲究大规模相比,现在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孟建柱部长一再提出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体现的就是工作价值取向的转变。”

 

  在就本次“严打”的采访中,公安部的相关人士多次纠正记者关于此次“严打”的提法,坚持应当称之为“严打整治”,而并非单纯的“严打”。即使是地方公安系统内部,也并不认为本次“严打”会令他们进入另一种工作状态。“我们没有太具体的深入策划,还是按日常的工作部署,在抓好全国的重点同时抓好自己的重点。”某地公安系统人士表示。

 

  甚至在公安系统一些内部人士看来,这次“严打”与以往的专项整治相比,并无太多的新意,只是对前一段时间频发的个人暴力案件表态,显示公安部对这类犯罪的重视。

 

  “严打”在弱化,“整治”的绩效考核在公安机制中的分量开始吃重。

 

  或许生怕外界误读,公安部提供给本刊记者的材料强调:此次行动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紧紧突出了“整治”二字。此次行动不限于对某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打击,更是针对易滋生犯罪的源头进行综合施策;严打为手段,整治是目的,二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河北一位原县委书记对记者表示,整治的方向没有错。犯罪有多方面的原因,综合治理才行。严打政策应改为专项整治活动。

 

  但多部门才能包容的整治任务,转由公安部门一家高高举起,让承载者颇费策略。

 

  为了避免“一抓就紧,一放就乱”的局面,2010年“严打”之下,公安系统进行了一些机制尝试,试图建立起治安整治的长效机制。

 

  “人、地、物、事”分类管理的模式在地方“严打”过程中浮出水面。

 

  管“人”中,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全国大规模首创村庄社区化管理,建栅栏,安街门,封闭不常用的路口,人员和车辆持证出入。

 

  尽管争议巨大,但效果却非常明显。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以来,首批推进的西红门镇金星地区16个村庄110警情和刑事发案率分别下降了46.7%73.1%

 

  管“地”中,公安系统划出河北、云南和广东等14个治爆缉枪重点省区,将30个县市列为重点地区予以挂牌督办,对60个县市予以通报示警。

 

  管“事”中,对发生“黄赌毒”案件的辖区,天津市武清区建立属地所长问责制,实行第一次由主管局长谈话,第二次由分局长谈话,第三次停止工作的刚性措施。

 

  管“物”中,青海省化隆县将脱贫致富作为枪患的治本之策。

 

  对于此轮“严打整治”,并非没有争议。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然出现打黑扩大化以及刑事辩护环境恶化的问题,离“整治”有距离。

 

  在重庆“打黑”中,为李义团伙涉黑案中担任辩护律师的周立太认为,从他经手的案子和其他案的案情看,有些团伙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值得商榷。根据刑法和全国人大的司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在李义团伙案中,“90年”后的青少年有4个,轻易将其定性为“黑社会”会给这些孩子带来心理伤害,产生报复心理。

 

  尽管重庆高级法院院长等人对此说法进行了反驳,但是一名参与了重庆“打黑”辩护的律师向《凤凰周刊》记者透露,重庆“打黑”逮捕的2000多名涉黑人员最后并没有提起公诉,这意味着检察机关没有充分的理由证实这些人全部涉黑。

 

  编织天罗地网

 

  “严打”之后是“整治”,“整治”之后是“防控”。

 

  公安部表示,此次“严打整治”行动并非简单地重复,而是不断健全各项警务机制,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战斗场和试验田。

 

  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余两项是指社会矛盾化解和公正廉洁执法。

 

  具体到了大陆公安部门,近年来被日益加码的一个新职能是建立一套对整个社会的防控系统。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20106月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表示,社会管理环境从静态封闭走向动态开放,社会管理对象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管理领域从现实社会延至虚拟社会,“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车(机动车)、场(重点场所)、网(互联网)、会(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要素纷繁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些“顽症”还没有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日常社会生活中,社区正取代原有的单位组织而成为城市管理的实施单元,“原有的社会安全保卫模式受到严峻挑战”,一位公安系统人士分析说,公安的管理模式必须由过去的间接面对社会转变为直接面向社会。

 

  传统的内保管理模式也受到了严峻挑战。原来各个企业都设有保卫科或专职保卫干部,在公安分局设立内保部门,对口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其工作方式是依靠企业保卫干部,以联系、指导、监督的方法,来构成对企业的防控机制。而随着企业的转型、改革、破产,原有体系七零八落。

 

  同时,外科手术式维稳,因高成本、低效益,也让整个社会不堪重负。2010527出版的《社会科学报》公布在一个数据,2009年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安全支出增长幅度达47.5%

 

  一位公安系统人士说,在以前三次全国统一的“严打”战役中间,其实还有百余次以打击刑事犯罪为主的“严打”行动。“‘严打’的弊端,我们早就有切身感受,但一直没找到可以替代的模式。”

 

  “现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基本都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堆积到公安,那无论增加多少警力都是难以解决的。”上述公安系统人士体会深切。但在无多选择的现实下,公安只能被推向前台。

 

  在2003年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首次提出建设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将“提高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水平”作为未来五年公安工作的首要奋斗目标。

 

  2005年,面临奥运安保任务的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明确提出了用“整体防控”替代“严打”,主张编织一张覆盖北京全部城区、控制所有时段的大网计划。

 

  此后,各地开始摸索建立治安防控网络。这些需要强大的资金、设备、技术支撑。一些财力雄厚省份,大幅增加公安经费支出,相关技术公司订单猛增。

 

  广东、吉林、江苏等省构建起了以“五张治安防控网络”为核心的治安防控体系,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群密集公共复杂场所、社区、企事业内部、各种边缘地区,实施治安网络空间上的无缝化闭合。

 

  在这无缝化的布控中,较落后省份发挥了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海战术。吉林省在推广吉林市防控先进经验时称,吉林市积极利用再就业人员、社区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低保人员、三老人员、卫生清扫人员等人防力量,既为政府缓解了就业压力,又开辟了一条独特的社会治安防控新路。其中,在社区、村屯层面,组建了一万多人的义务治安巡逻队、季节性巡逻队和十户联防组。

 

  在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城市,技术承担了更多的使命。

 

  天津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有一张“技防网”。即通过综合利用电子、电磁、通讯、信息、卫星定位、红外线、计算机以及其他防护手段和设施,对重点地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物品予以全天候的监控。在天津公安机关一份宣传中称,2004年以来,利用“技防网”累计预防和破获各类案件50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

 

  综合各地的防控创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20103月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提出,争取到2012年,在全国省、市、县基本建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多层次、全方位、全时空的有效覆盖。

 

  而在此次“2010严打整治”行动初期,公安部就要求各地一边坚持开展严打整治,一边健全完善各项警务机制,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包括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防控网络。

 

  信息化,成为2010年织网防控的突破性力量。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大力推进对全市1000余家娱乐场所8万名从业人员的身份管理,完成了对上述人员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IC卡的办理工作。

 

  而在山东省烟台市,借助雄厚财力,投入2.4亿元建立起人口、旅馆业等96个子系统为支撑的公安信息化体系。全市警务平台日均录入6万条。

 

  “‘上班必开机、工作必用网、办案必查询’已经成了民警的基本习惯。全市通过信息化手段破案数占破案总数的51%。” 烟台公安局局长孙运波说。

 

  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陶晶说,“为什么一户一居室的房子却老是用掉相当于五户家庭的水电?为什么居住在出租屋内的单身女子家中频繁出入不同的陌生男性?这些信息,社区民警随时录入更新,做到犯罪预警最大化。”

 

  根据公安部的“三定方案”,公安系统主要职能是维持秩序,而非源头治理。似乎不得不做的是,为使“秩序”最大化,“社会人”的各种信息正在被加速收集和透明化。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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