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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平:渭南,我梦魇的30个日子(2)
时间:2010-09-25 来源:中国报告文学网 作者:谢朝平 被查看:
  有时,因指责渭南个别权贵操纵司法办政治案件等问题,我会同审讯我的人吵起来。一次,我对一王姓警察说,你们是人民的警察,不是官吏的家丁,你们冲着移民,冲着举报涉嫌贪腐官员的群众,冲着新闻媒体“使劲”,把不听领导“指示”的人都监控起来,把敢于披露领导丑事的记者抓进监狱,你们将使广大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进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王警察说我太高估自己,像你这样一个人,市领导犯不着操心来整你。

  释放后,从网上知道,913,临渭检察院已因证据不足,未批准对我逮捕。然而,就在那一天,专案组的冯林科长却带着数人对我进行了最后的决战。我非常理解地对他们说:我知道案子现在已进入临界点,你们“办”不了我,你们在上司那里交不了差,市里也就不会给你们拨那笔专案经费,有什么就问吧!

  在诸多问题上没有能抓住我的“软肋”,审讯者们开始把讯问重心转向印刷环节。那天的审讯进行了7个小时。审讯结束时,几个审讯者都说:对你的顽固不化和诡辩我们早有思想准备。

  其实,说我顽固的还不只是冯林。我自己都觉得自己顽固。917那天,是专案组拘留我的最后期限——要么将我无罪释放,要么宣布对我逮捕。当时,我都有些铁心了,我早就预料:渭南一些官员不会让我无罪走出渭南的。所以,17日那天,估计公安会来向我摊牌,于是,我准备在他们给我签字的逮捕证上写上几句话——

  总有一天,历史会审判炮制这张逮捕证的人,利用司法之手办政治冤案的腐败权贵和家丁一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但当我走进审讯室时,才知道不是警察来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而是临渭检察院的同行来找我录口供。

  当天下午两点,监管干部又叫我的名字,说要释放我。

  被释放的我并无自由,公安局王副局长说他们已给我准备好了机票,晚上回北京。到了机场,他又问我要机票钱,我说:我不会给你钱。首先,我是你们无故抓过来的,回去应你们出钱;其次,我现在并无自由,你们是遣送我回北京,所以这个钱应你们出;第三,你刚才说你们为我准备好机票,现在又出尔反尔,有损你的形象……

  王副局长说我抠门。我说,刚才出来时,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所有的衣服和800多元的卡都留给了号子里的人。

  王副局长见我太嚣张,话中有话地说,你现在是取保候审,今后如果我带队来侦查你的案子,你能配合吗?

  我答道:我现在就可以配合你,马上送我回号子吧,我愿意把你的牢房坐穿!

  王副局长指责我顽固。

  顽固的我却“败”于了我的同行。14日,我终于见到了临渭检察院审查监督科(批捕科)的李全文、冯亚平两位科长。二位很和蔼,提出的问题却比专案组的问题难回答——在专案组,我从未超出三秒回答问题,而对两位同行的问题,我却常常要借喝水之机三思之后才予以回答——他们的问题大多是推理或业务方面的。

  最后,李、冯二人终于利用我法律的盲点把我引入了“认罪”之途。他们拿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只要在印刷环节违规,就要以非法经营论处。把在火花杂志社换函件未果的经过讲清后,我说我为自己过去没有搞清印刷的规定就去印书的事深感后悔,表示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出现的瑕疵需要我承担责任,在没有渭南权贵干预的前提下,我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两位同行建议我给检委会写封信,争取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

  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在给临渭检察院检委会的信中写下了前边的话。

  三天后,检方发言人在通气会上表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

  “关中连夜雨,疑是亲人泪”

  我并非感情脆弱之人——尽管以前看到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之类的灾难,我会为受苦的百姓默默地流泪,但我绝对不会失声痛哭。这次,当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我一下变得脆弱。一提起我的亲人和那个馒头,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句古词说,尝尽了辛酸始晓忧伤能损寿,说什么离别须知心慈莫思亲。但感情脆弱的我在看守所的30天里,却经常思亲。我老想起去世已久的父母,在心里默默地对他们说,父母双亲,儿子出事了,今后不能到你们的坟前上香烧纸了,原谅儿子的不孝吧……

  在看守所里,我也会经常想我的兄弟姊妹及我的孩子、侄儿侄女们,也经常想念我的老师、同学、朋友,还会想起我作品中那些移民。但在所有的思念中,最强烈的那份思念还是对我的妻子李琼。她和我是小学的同桌,十多岁便离家到远处的达县工作,我们从此失去联系,结果,后来还是我“把她的长发盘起,为她做了嫁衣”。婚后,特别是2005年随我“北飘”后,我们相依为命的依恋和少是夫妻老是姅的情感愈来愈浓。

  819那天,临渭警察闯进我家时,妻子一直站在我的身边,她怯怯地问:“老谢,为什么呀?怎么办呀?”看他那惊惶的样子,我知道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在颤抖,她需要我的保护和安慰,然而,在这群因持有渭南权贵上方宝剑而强硬得有些野蛮的警察面前,我已是一只被缚的羊(我的属相真的属羊),自身难保,怎能顾及到她。那一刻,我心急如焚。

  当晚8点多,警察们将我押进电梯时,妻子追了出来,我这才想起应吩咐她两句,我站在电梯里边大声说:“老李,注意自己的身体,注意安全!”仍是一脸怯弱惶恐妻子也在电梯外朝我喊着什么,但我没有听清电梯就关上了,就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我看清了她那几乎是包含了人世间全部焦急、忧伤、绝望的目光……

  一个带我走向不幸的电梯成了不详之物,从看守所回京后,我和妻子都再也不乘那个警察抓我时乘的那个电梯。接着,我和妻子搬离了警察抓走我的那个伤心之地。

  夫妻真的是有心灵感应的。21日,北京暴雨,我在看守所的监舍里望着铁窗外的大雨发呆,突然,我觉得妻子就在外边,当时不由急了,在心里反复念叨:老李,下这么大的雨,快回去吧!小心淋病了!从临渭看守所回北京后,妻子讲,那天她真的在朝阳看守所外边,在瓢泼大雨中绕着看守所的围墙边走边用四川话大声喊:“老谢,你在哪里!”三个多小时,浑身淋透了她不顾,声音喊哑了她不管,只是木然地一遍遍呼喊着她的“老谢”。

  后来,妻子同女儿两次到临渭探监,均被看守所拒绝。于是,母女俩只好在门缝里朝里张望……

  几天后,妻子寄来了衣物,我一见包裹上那熟悉的字,一下拿过来抱在怀中。此后,我天天晚上都用写有妻子名字的包裹做枕头睡觉。

  被抓去渭南后,不知是苍天悯人,还是菩萨有灵,那几天,渭南天天晚上下雨,嘀嘀嗒嗒的雨声使我久久难眠。爬起来朝窗外张望,很快吟出一首诗来,其中两句是,“关中连夜雨,疑是亲人泪。”

  为写书坐牢,特别是在自己作品描写的地方坐牢,更是容易触景伤情。每当此时,我会在心中问:库区我采访过的移民们,你们知道我在临渭坐牢吗?你们也在想我吗?

  事实上,移民们也在想念着我。出狱那天,华阴的移民代表董生鑫打来电话,说:“你出来了?我们好几百移民正准备这几天来临渭探监呢!”老董在电话中告诉我:92号那天,他按照公安局的要求,去华阴市良方区村民陈思忠家收剩下的二十几本书时被4个人打成轻伤。

  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老董不得不离开华阴去了武汉。他所在的乡政府也要求他,短时间里不能回到渭南。老董说:“他们主要怕记者采访我。”

  从媒体的文章里我知道,我出事后,董生鑫给渭南市委书记、市长写信、发手机短信,要求相关部门放人并退还杂志。但那是根本就是他的妄想。

  老董还告诉我:大荔的移民代表马连保也被吓跑了,“公安要收拾他。”老董说,“我们不怕他们收拾!”

   

相关阅读:王琳:执法者和司法者,体制内你仍有选择

不妨看看东德一桩刑案:柏林墙推倒后,一位前东德警察因曾开枪杀死翻墙奔向西德的青年而被指控。其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和执行当时政府法令和上级指令,罪不在己。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对于执法者而言,也同样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超越法治和伦理的底线。用伤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投名状”,来保住自己的官帽,注定要付出精神上的成本。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为某幕后人士背书,欺凌弱小、侵害私权,其代价已非一套基层警察的制服所能承担。

  期待所有的执法者和司法者,往后遇到“以权压法”时,能像渭南检方那样,秉持良知、有所选择。当然,我们更希望能够尽可能让执法者及司法者在作出依法办案这一选择时,少一些顾虑,多一些保障。

  就在一个多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这一规定虽非治本之策,但也让基层检察院在对抗地方不当干扰时,可以从容地将枪口抬高一厘米——也就是“报上级检察院审批”。此举适逢其时,值得鼓掌。

  其实体制之内,执法者和司法者都是有选择的。对体制之弊,决策者们同样也有选择空间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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