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原黄金管理局生产建设科科长张永志告诉《财经》记者,晴隆黄金案爆发后,全州47个有证矿山全部停业整顿,其中,晴隆县的12家永久被关停。但当地矿主也向《财经》记者透露,晴隆县主要领导2008年初仍提出要“小矿合大矿,大干快上”,继续给有证无证矿山下达生产任务。 “排外”与分羹 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贵州省地矿局十余个地勘单位在黔西南州勘查黄金。截至2008年底,全州探明较易开采的黄金氧化矿储量37吨(晴隆已探明金矿均为氧化矿),而较难开采的原生矿储量则超过其十倍。截至2008年底,氧化矿消耗殆尽。 2008年全州实现黄金产值14.85亿元,上缴税金1.435亿元,其中烂泥沟金矿、水银洞金矿、紫木凼金矿三大原生矿为1.4275亿元,其余矿山仅为75万元。 整个“十五”期间,黔西南州黄金产业年均增速达39%,位居全国首位。在这场财富盛宴中,也想分羹的央企中国黄金总公司、外资企业成为本土势力共同的排挤对象。其中特大黄金矿藏——黔西南州贞丰县烂泥沟金矿即是明证。 烂泥沟金矿已探明黄金储量163.395吨,占全州成矿片区金矿总量四成以上。2000年3月,贵州省烂泥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烂泥沟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中国黄金总公司贵州有限公司出资51万元,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出资24万元,黔西南州黄金公司和贞丰县黄金公司分别出资12.5万元。依次代表国家、省、州、县四级。 得益于外商身份,锦丰矿业起初享有诸多税费减免及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如可免地税10年-15年等。因其基本不能为当地创造税收,所以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颇多抵触。 2003年澳华黄金计划开采烂泥沟金矿之际,当地村民突然发难阻止金矿的开采,出现多次堵门、堵路事件。事后据知情人士透露,农民土地权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任何保障,他们的维权却给地方势力利用——地方政府从中获得200万元的省级环境补贴,不能参与金矿分成。 在黔西南州2009年的40多亿元财政总收入中,黄金贡献为1.62亿元,而当年仅煤矿贡献近10亿元。黔西南州州长陈鸣明对《财经》记者称,黄金对当地的贡献远远比不上对当地资源、环境造成的伤害。 2003年7月,贵州省政府为平衡省、地两级利益,组织了四次由当时分管矿产资源的副省长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开发总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和黔西南州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主题正是分配问题。多方博弈最终达成分配协议——贵州省每年7000万元,黔西南州每年3500万元,金矿所得税收黔西南州提留35%作为环境整治和补偿费用。 事后来看,作为维权一方的农民很难成为这一利益的分享者。 锦丰矿业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争执的最后,公司任何一项税费优惠政策均未免除。2008年烂泥沟金矿产值9.08亿元,上缴税款7275万元;2009年产值11亿元,税款1亿元左右。 “黔西南王”落马 时至2008年5月下旬,国务院组织九部委对全国矿业秩序整治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过关的省将暂停其矿业权审批。此时国土资源部通过卫星监测和无人飞机航拍,发现晴隆县大厂、安谷、紫马、碧痕一带存在28个非法开采的黄金矿点和32个非法锑矿点。 此前 《调查报告》认定群众反映的四方面问题基本属实:非法占地4300余亩;矿主罗飞低价征地,甚至动用黑社会势力将群众打伤,威逼群众签字;县黄金局违法行政、越权办事,非法批准小矿点挂靠有证矿,非法批准有证矿山承包转让,牟取好处;晴隆县黄金矿山管理秩序和矿业秩序非常混乱。 比如,紫马金矿系由省、州、县经贸局联办,罗泽成、罗飞兄弟经营;王家湾金矿则由省、州黄金局联办,后转罗飞经营;人大金矿由县人大兴办,罗飞经营;州委办兴办的圆通圆达金矿、州地税局兴办的杉树林金矿、县纪委工会兴办的举鑫金矿从未办理过任何手续。 联合调查组认为,2007年晴隆县黄金矿山上交税费仅500余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不到5%,而县政府每年需投入上百万元恢复矿山生态。调查组建议坚决依法打击责任人,责令全州参与开办金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退出。 打击活动涌向晴隆。 随着追查步步深入,落马官员的级别逐级攀升,及至时任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而早在2008年罗飞被抓之时,关于黄瑶落马的传言便四下流散。 现年62岁的黄瑶为贵阳市开阳县人,布依族。“他能力并不突出,却端架子、不接近群众,又喜欢拉帮结派。”曾任黔西南州州长的李昌琪告诉《财经》记者。李担任黔西南州州长时,黄瑶曾是常务副州长。此后李昌琪转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瑶升任州长。 1993年2月,黄任黔西南州委书记,中间短暂转任省委宣传部长后,又于1995年至1999年再任黔西南州委书记,2007年由贵州省委副书记转任省政协主席。李昌琪认为,黄瑶的升迁并非其能力有多突出,主要得益于他的少数民族身份。 由于两度担任州委书记,黄瑶在当地十余年苦心经营,获得“黔西南王”之名。纪检系统人士对《财经》记者称,黔西南出现的黄金乱象,主政多年的黄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当时的调查主要指向他。 知情人称,黄瑶与罗氏兄弟关系密切,不时应邀来矿上打牌,输赢以万元计,而黄瑶从来都是只赢不输。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黄瑶落马是晴隆金矿案以及多起案件合力作用的结果,主要涉及插手煤矿、金矿等矿山经济纠纷,另染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中谋取利益。据悉,黄瑶被查实违纪违法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另有巨额财产尚待查证。 作为黄瑶在黔西南州州委书记一职的接任者,许正维与罗家也交往不断。2003年罗泽成产业转型,与许正维的儿子许洋、亲属欧亚儒合伙成立黔西南州吉城房开公司,两方实际分别控股50%。 积弊难除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黄金管理的混乱不仅于此。这个多头管理、条块切分管理的体制,主要因利益的分割而变异。 建国初期,国家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全国没有统一黄金管理机构设置。1976年,当时的冶金部下设黄金管理局,与中国黄金总公司合署办公,各主要黄金产地的省市县则设立黄金管理局及黄金公司。中国黄金总公司在省一级设立全资或主要控股的省级子公司。而州、县一级的黄金公司一般由地方政府全资设立。 此后35年间,黄金管理的行政化趋势式微,目前有关黄金开采的审批职能划归工信部。 黄金开采的管理具体到省一级更是盘根错节。贵州省国土厅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省一级勘探、开发、日常管理、收储、安全保护分属于不同部门。 勘探主要由贵州省地质开发总局下属地质勘探队负责,如烂泥沟金矿是由贵州省地矿局117地质大队勘测。而黄金的开发在近些年主要是由省黄金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和主要矿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实行联管,日常管理通常又交给外包的矿主负责,收储主要是由黄金管理局负责,安全保护由武警黄金贵州支队负责。 这几个单位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从属关系,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实质上是黄金管理的主体职能部门之一,省级黄金局在前一轮机构改革中划入贵州省经贸委。而地市一级的黄金管理局并非全省都有,只在黄金资源比较集中的黔西南、贵阳、安顺等地才设立。 黔西南州黄金管理局原与州经贸局同为正处级,在2010年3月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被摘牌,相关职能并入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而县一级的黄金管理局目前仍未理顺,如晴隆县黄金局历经三任局长落马后,目前仅剩一人看管资产。 黄金管理的另一职能部门是原贵州省地质矿产局,2001年与国土部门合并为如今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但同时,省政府又将原地质矿产局的一部分划出成立贵州省地质矿产开发总局,下辖一个开发总公司。而地质矿产总局在行政上并不隶属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地质矿产开发总局的领导层频繁交流,因此,省国土资源厅从实质上讲是贵州省黄金管理的重要源头,但在对下一级的黄金管理局的管理上,省国土资源厅还要与地州市的领导平衡。 由于近年来金价一再攀升,黄金矿产资源的争夺趋于白热化,参与博弈者众。在资源的争夺中,不仅出现地方政府与民争利,而且中央与地方争利,省与州县政府争利,省、州、县各级政府与大型黄金企业争利。 税种的设置即可透视这种利益分配的影子。中国的黄金矿山生产企业,目前最主要缴纳的是所得税,税率是15%-25%不等,国家拿走60%,地方分得40%。此外,黄金矿山生产企业还需缴纳的费用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教育费附加等。 业界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国家除获取60%的所得税外,还可通过中国黄金总公司上缴利润;依据“谁用矿、谁勘探、谁投资”的原则,省级层面则由其控制的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拥有的矿业权参股,从中分得一杯羹;而在州、县一级层面,除了分得较少的税收外,在开征增值税这一目标尚难实现的情况下,实际上由州、县政府出资或控股的企业投资入股参与开发,以保证地方财政应有的利益回报。 烂泥沟金矿出现的争夺就是其中典型的样本,亦展现了权力控制黄金的一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