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由于政府竭力剿除反叛分子,当地存在大量的人权侵害,包括失踪、法外处决、任意逮捕和超期拘押。与其他遭受政治不稳定威胁的国家的公众观点一致,大多数菲律宾公民显然不认为政府对叛乱分子和恐怖分子的粗暴对待是对人权的侵犯。 大赦国际报告了军队和毛派游击队在尼泊尔的大规模人权侵犯,包括杀害和绑架平民、虐待俘虏和破坏财产。 当然,也并非全都是坏消息。亚洲民主国家的政治犯一般比独裁政权要少;公民享有更大的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新闻媒体受到的限制较少,尽管其自由度仍然普遍低于欧美国家。而在专制国家,法院往往享有对商业事务和其他诉讼案件的高度独立性,它们通常在审理政治上敏感的案件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在其他国家,在较低财富水平下实现民主化加剧了或至少是没有解决法律制度的缺陷,包括权威问题和司法独立。在印度尼西亚,法官与政治、军事和商界精英之间的社团主义型纽带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独立。在菲律宾,法院仍然深受民粹主义政治和群众运动的影响,基本法治原则因此受到了威胁。单凭民主化显然不足以确保司法的独立和权威。 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亚洲国家的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咎于民主,独裁制国家的任何超出这些问题范围的问题都可以归咎于独裁主义。还存在将亚洲民主国家的表现同西方民主样板国家相比较的做法,或没有考虑到低财富水平对政治稳定、良好治理和权利保护的普遍的负面影响的危险。 在更高的财富水平,民主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虽然独裁政权的经济平均增长速度略高于人均3000美元以上的民主国家,但其增长依赖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剥削。劳动力增长较快,但边际劳动者的生产力较低,并且普通劳动者的生产力较民主国家的低得多。简言之,“较富裕的独裁政权通过使用大量劳力和支付少量的工资来取得增长”。与此相反,民主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从劳动者那里获得更高的产出。中国无疑拥有大量的劳动力。然而,达到更高财富水平后,民主体制的种种益处表明,某些情况下中国实现民主化后景况将会更好。 第二个教训则是中国有可能发展自己类型的民主,其将极有可能更接近于其他亚洲国家的非自由精英型民主,而非欧美的自由民主。正如新加坡前大使陈亨赐所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受益于民主的‘延迟’,当最终实现民主的时候,可以预期亚洲的民主与西方类型的民主不同:不会那么自由,更权威,强调共同利益而不是个人权利,往往由一党主导,并且几乎总是表现为集权化的官僚机构和‘强大的国家’。” 三、何种类型的民主?从至尊无上到陷入险境再到遭到弹劾 东亚民主国家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然而,某些共有的特点可能与中国民主的未来相关。其中一个特点是,东亚民主国家强调构建一个强大的政府,而不是更有限的自由状态。在被殖民主义、战争和内乱削弱后,亚洲国家转向民主体制,将之作为一种加强和巩固政府的方式。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和人民尊严在整个亚洲地区特别是在中国仍被视作关键问题。 政府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以其表现为基础。经济增长是重中之重。政府有责任为民众提供物质福利。同时,与自由主义国家相比较,政府更多地参与道德议程的制定和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较少地强调个人权利而更多地强调集体的利益,包括社会的稳定。有学者提到,东亚国家的民众认为,对民主体制而言,社会经济效益较政治自由或民选更为重要,而这为非自由社群主义民主观念提供了依据。 大多数民众需要能够履行诺言并愿意为他们提供广泛的空间来追求他们的目标的强有力的领导人,不太关注形式上的审查和制衡。民众选出他们可以信任的人来担任具有广泛的决定权的国家领导人来妥善治理国家,其所依据的是被选人员的道德品质——相当于现代的贤明和有德的儒 与此同时,在泰国,实施法治和三权分立的承诺仍然软弱无力。为促进国家福利,多数人会接受政府对司法部门甚至议会的控制。他信向民意低头,侥幸地在贪污罪指控中被判无罪,为其2001年当选扫清了道路。一旦掌权,他就一再调用公众的支持来对抗未经选举产生的法官的权力。他信承诺给予人民幸福和繁荣,他表示“一个由1100万人民投票选出的领导人不得不向泰国全国反贪污委员会的裁决和宪法法院的判决低头是不可思议的,这两个机构只是由任命的委员和法官组成…”。他信性格直截了当,还反叛地表示:“就治国理政而言,民主是个美好的东西,但它不是最终的目标…。民主只是一种工具,而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给予人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幸福和国家的进步。”尽管有这样的言论,在被指控腐败和滥用权力数月后其被迫辞职之前,2005年他信在他第二个任期的选举中赢得了压倒性胜利。研究者发现,就更广泛意义上而言,在东亚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只有极少数人相信国家政府官员总是或在大部分时间遵守法律,或者他们不腐败,明显的例外是饱受中伤的新加坡。很少有人相信司法机关能够对政府官员实行问责。 相对于基础广泛的参与或协商民主形式,东亚民主更依赖于技术官僚精英的善治。许多亚洲民众没有形成协商民主所要求的内在民主价值观,包括对不同观点的容忍。三分之二的韩国人认为,太多的竞争团体将破坏社会和谐,而几乎有一半的人认为,“如果人们有太多不同的思维方式,社会就会大乱”。大约有40%的人认为,“政府必须决定是否应该允许某些想法在社会上进行讨论”。四分之三的泰国人将政治和社会观点的多样性视为威胁,而几乎有一半的人不愿意容忍少数人的观点。 愿意听从于政府领导人导致了精英的暴政和大范围的政治腐败。但公众很快就发现领导人滥用了人民的信任或其道德高尚的形象因腐败丑闻而蒙上污点。强势当局的高压手段也导致了总统与其所在政党的成员或其他精英的矛盾冲突。而后总统在短期内从至尊无上到陷入险境再到遭到弹劾,并受到不信任投票,或在缺乏公众支持的情形下如跛脚鸭一般跛足前行。 简言之,东亚地区的民主往往充斥着大规模政治腐败、庇护关系、精英和商业利益支配,以及无视法治原则的国家总统。因此,从东亚民主国家的经验中得出的第三个教训很可能是,民主不是灵丹妙药,即使在这些常被引为成功案例的国家,在中国也不会是。 四、结论:民主的批判性评价 对现代性持肯定观点的支持者继续标榜民主适合所有的国家。然而,尽管耗费了大量资源在世界各地推广民主以及最近的民主化浪潮激起了最初的激情,大多数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被证明其情况极度令人失望。经验现实——被那些把“人人得享民主和自由”的口号与合理的外交政策和发展战略相混淆的人所故意忽略——实在是辜负了夸大其辞的宣传。诚然,许多国家以举行国家选举的形式实现了民主化。但是,巩固自由民主的成功例子很少,与失败的次数相比相形见拙。在2003年修订版的《民主在第三世界》中平克尼作出了比1994年版本显然更加悲观的评价:“虽然几乎所有的拉丁美洲国家和大部分的非洲和亚洲国家现在都生活在由选举产生的政府的领导之下,但这只是达到了广度而非深度,只是重量而非重质,只是过渡而非巩固。” 正如之前的民主化浪潮,若干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已恢复为各种形式的专制或已成为陷于高度失调状态之中的形式上的民主。麦克福尔指出,28个苏维埃共和国中有22个是“各种色调的独裁政权或是不巩固的过渡政权”。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今天的民主国家是非自由主义的民主。除了举行结果受到严密控制的定期选举外,通常难以将他们同独裁政权相区分。绝大多数的民主政府仍然腐败和效率低下。很少能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 民主过渡理论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向民主的成功过渡绝不能试图从根本上改变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或是在限制军方力量方面走得太远。其结果是,大部分民主过渡没有导致政治和经济资源的大量重新分配。在许多国家,前政权的精英们继续控制政治权力和国家资源。 即使政权被新的精英接管,公众参与的途径一般仍受到限制从而效果不佳。在众多拉美国家中,由强大的庇护式和家长式的政府统治公民社会。在非洲和亚洲部分地区,政府的力量往往薄弱,而公民社会也同样如此,通常沿种族界线划界而治。社会团体普遍缺乏有效参与决策过程的资源和技能。内部分歧和对政府的普遍的不信任也妨碍了有效的协作。实现民主化后,曾经在反对独裁政府中团结一致的公民社会也四分五裂了。在公共领域,顽固保守利益迅速组织起来挑战更加进步的团体。大量的单一利益社会群体争夺资金,并就从妇女权利到公共教育再到环境退化的一系列问题发表意见。当之前的反对派领导人成为政府领导人,他们通常会对人权活动分子和其他不断提醒政府缺乏令人鼓舞的建设进步社会的理想失去耐心。政党经常产生分裂,为个人而非实质性的政策平台所把持。选举对解决赤贫和极度的不平等无能为力,并且骇人听闻的人间苦难在发展中民主国家司空见惯。底线即为民主的空洞化,这样的民主往往仅惠及极少数人,在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后,这些人变得越来越富有。 在新建立的民主国家,商界精英的政治优势和金钱政治的崛起破坏了选举的民主潜力,是对具有平等和公平竞争含义的“一人一票”口号的嘲弄,正如他们在长期民主国家所做的那样,那里的现实往往更接近于“一元一票”。民主担负着一个将根深蒂固的等级秩序合法化的功能,在这个秩序当中政府官员和商界领袖与外国商业利益有着比对自己的选民和同胞更加密切和互利的关系。许多穷人将争议内化,认为他们个人应当为自己糟糕的处境负责,这对组织一场旨在解决贫困问题的更大的结构性变革的努力造成了影响,包括高度重视全球范围内不公平的必要性。非政府组织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四处救危解难,但没有或不能解决全球化和国家间及国家内部的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更大的结构性问题。通过履行被政府放弃的部分福利职能,它们实际上可能协助了新自由主义的项目,而破坏了政治发展的可能性。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新成立的民主国家有幸享受持续增长,中产阶层维护了政治稳定,但却往往以发生更为激进的群众运动为代价。 批评者谴责民主形式之间的巨大差距,形式民主或选举民主的选举由精英控制并为之服务,而实质性或渐进的民主则赋予边缘化人群平等的发言权,并致力于解决资源、权力和机会方面的不平等。然而,通常对民主和不平等这两个伴生问题提供的解决方案——更多的民主,尤其是赋予“权利被剥夺者”更多的权利——是不够的。允许穷人享有更大的发言权,虽然可取,却不是灵丹妙药。 鉴于大多数发展中民主国家严酷的现实,出现大多数民众都对他们的政府缺乏信心并对政治感到厌倦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1996年至2000年,只有27%至37%的拉丁美洲人对民主表示满意。除4个国家以外,所有国家2002年的民主支持率都比1996年低。几乎没有人对民主体制抱有希望,只有19%的人表示信任政治党派,22%的人表示信任议会,26%的人表示信任司法部门。 有人倾向于把发展民主的问题归结为成长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困难都会被克服。然而这种盲目乐观的看法存在两个严重的问题。首先,将这些功能失调、频频失败的国家描述为“过渡到民主”已经不再令人信服,并且未能抓住问题的本质或者说许多国家处于一成不变而暗淡的贫困、政府渎职和绝望的循环当中这一令人沮丧的现实。 鉴于民主实证记录的匮乏,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认为民主化有其成功先决条件的主流观点现在卷土重来——尽管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必要的先决条件或如何满足这些先决条件。至少,没有人称经济财富是唯一相关因素,或称它是一个必要或充分的条件。一个制度化的市场经济;一个相当高的财富水平;一个强大的和以民主为导向的公民社会;促进宽容、文明和妥协的文化价值观;种族与宗教和谐;精英愿意妥协和更平等地分配资源与机会;政治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的机构,包括一个满足法治要求的法律制度和一个善政廉政的政府机构——所有这些可能都是有利的因素,并都可能促进民主的巩固,但是,当这些条件不存在时会发生什么呢? 这种看法的第二个问题是,该观点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生的民主政权能够解决出现的种种问题,而后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但是民主的危机并不仅仅限于发展中国家。各个发达国家存在它们自身共同的问题。据欧洲民意调查,大多数欧盟公民都不太信任议会、国家政府、司法机关或媒体(尽管,正如相关学者指出的,发达的民主国家民众的期望值可能会更高)。仅有17%的人信任政治党派。新加入欧盟各国的绝大多数公民对所在国家的民主方式均表示不满,而全体欧盟公民中有多达40%表示不满(欧洲民意调查,2005年)。 在亚洲,在实行民主体制的日本、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有75%至92%的公民对政府感到不满(皮尤全球态度项目,2002年)。一项调查发现,“这些国家的民众对民主的支持程度,远远落后于其他新兴和传统民主国家。从信仰的某些特征来看,这两项以公众为对象的调查显示了一种存留下来的对专制或非民主原则的偏好,类似于对传统或‘亚洲价值观’的描述”。 在世界各地的富国和穷国,许多人都对民主深感不满,但他们并不能找到可行的替代方案。民主似乎是“最好的”,即便对大多数国家而言是不成功的。 对于中国和越南民众及越来越多的在亚洲和其他地区陷入民主死胡同的人们而言,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在实施民主进程之前实行市场经济的做法理所当然地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和越南民众不会有朝一日希望实行民主而非现行政治制度。它只是意味着民主目前不是大多数人的主要问题。不过,中国可能会在未来某一时刻实现民主化,就像其他东亚国家一样。 (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