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城主义” “我”是谁?何种社会关系构成了“我”的身份?它们又是如何塑造“我”的社会责任?在20世纪,国家是政治身份的主要来源和实施集体自决权的场所。一个爱国者会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因为它表达了一种体现其历史、政治和制度的特别生活方式。但是,国家提供这种独特性意识的难度越来越大,因为国家在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善的观点在制订政策时其自主性越来越小,还必须符合市场的要求,遵守相关国际条约(除非像北朝鲜或者不丹那样与世隔绝)。 到了21世纪,已经有许多著作谈论全球身份和世界主义。由于移民、劳工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因特网和新社交媒体的出现,以及风俗习惯的交流,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一种世界大同的情感。这种趋势的极端表现是“达沃斯人”,他们已经超越了对任何国家的忠诚,把自己视为“世界公民”(或更负面的看法是把世界看作发财的场所)。但是“达沃斯人”有多大普遍性呢?结果发现,即使在达沃斯,也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完全是“世界公民”。笔者曾经在2012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提交相关文章,并引起相互竞争的城市支持者的激烈辩论:约翰内斯堡对好望角,华盛顿对纽约等。城市似乎也能塑造现代人的身份认同,感受独特的欲望似乎也是根深蒂固的人性。因为民族感情的淡漠,寻找补充品或替代品的最好场所,或许就下降为城市而不是上升为世界。 城市能提供替代身份吗?能提供一种独特性意识和特别的政治身份吗?今天,超过一半的世界人口居住在城里,这和1800年的不足3%形成鲜明对比。意料之中的是,城市已经成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大部分城市理论往往集中在令都市生活不同于农村或小城镇的方面,如城市促进经济发展降低人均碳排放量,是创造性和革新的中心等。“漂亮的”或“理想的”城市将试图根据成功法则将这些优势最大化。论证都市生活普遍优势的理论很重要。但是,论述让一个城市不同于其他城市以及从规范性角度讨论城市身份认同重要性的理论却很少,所以,我们尝试这项开拓性的工作。 显而易见,城市居民特别骄傲的不仅是他们生活在城市的事实,与乡村生活相比,都市更令人向往;自己的城市与其他城市不同的事实也令他们特别自豪。我们把这种自豪感称为“爱城主义”。这种“爱城主义”源自认识到自己的城市很特别。如果一个城市只是表现出全球化的同质性,人们很难为它感到自豪,正如住在麦当劳附近的人很难为它自豪一样。共同体意识就像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是扎根于人性深处的东西,往往需要附着在表达某种特别性或所谓的“气质”或“精神”上面。所以,我们研究了许多城市,认定我们讨论的九座城市确实都有一种气质。 当然,我们承认这个论证的任务十分艰巨。从前的社会批评家论述过大城市生活中的个人孤独与异化,而与农村和小城镇完全不同。正如马克·吐温在1867年所写,“每天沿着同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街道走上好几英里,用胳膊肘拨开前面的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却看不到一张熟悉的脸”。城市生活在很多方面或许令人向往,但源于独特性的共同体意识似乎不属此列。如果现代城市有什么共同点的话,可能是对最新潮的高科技玩意儿的高度个人化的追求。伴随着看似不可阻挡的资本主义力量,都市化潮流具有了把众多本地文化改造成为单一消费主义文化的巨大威力。 但是,现代城市中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共同体。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世界主义,但是他们也渴望体验独特性。我们认为城市提供了一个把世界主义和扎根于特别共同体意识结合起来的机会。的确,我们看到市民常常为其城市和城市代表的价值观感到自豪,他们试图培养塑造独特的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耶路撒冷人竭力推动其宗教身份,蒙特利尔人竭力推动其语言身份等。“我爱纽约”的口号成为现代历史上最成功的营销口号决不是巧合。世界各地的城市都在复制这个口号,中国的首都就常常能看到T恤衫上用英文写的“我爱北京”。 人们很容易变得玩世不恭,会说所有这一切都是钱闹的,但这个口号确实触动了真感情。人们真的爱自己的城市。纽约的城市精神是以个人主义闻名,但是它的共同体意识和都市自豪感在9·11之类危机时刻就充分体现了出来。“爱城主义”产生于纽约与美国其他地方不同的意识;纽约人常常说他们爱这个城市甚于爱这个国家。其他美国城市则竭力表现出与纽约人的不同。拉姆·伊曼纽尔(Rahm Emanuel)在2011年当选芝加哥市长时,对芝加哥市民发表讲话说“我们与纽约人不同”。纽约为其成为移民的理想之都而自豪,芝加哥则对自己作为居民外迁最少的美国大城市而骄傲:在芝加哥出生或移民芝加哥的人就一辈子生活在那里了。所以,我们看到表现出独特身份与气质的城市往往产生最强烈的城市自豪感。 中国的挑战 城市能产生具有地方特色的共同体意识的观点或许遭遇中国的挑战。这个国家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迅速和最具破坏性的都市化进程:从1982年到2011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20.6%一下子猛增到51.3%。这种趋势在未来可能继续加快:到2025年,中国将拥有15个平均人口达2500万的特大城市。中国城市陷入千篇一律的单调乏味中,似乎抹去了让人类社会生活如此宝贵和有趣的多样性。中国城市先经历了30年苏联式现代化,随后又经过了30年美国式现代化。从建筑学的角度看,这两种经验或许都是最糟糕的。 但是,中国城市的相似外表掩盖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对独特性和共同体的追求。在中国,对建立在独特性基础上的共同体追求具有特殊的紧迫性,因为传统的农村依恋感的削弱和快速城市化时代普遍感到的灌输新的社会责任感的需要。如果人们认同自己的城市——如果他们感觉到城市表达了一种独特的身份认同,就越有可能如此,他们就越有可能有一种社会责任感来关心和友好对待本城的市民同胞。笔者的新著出版(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引起共鸣)以来,中国几个城市已经确认在探索明显雷同的建筑风格背后的独特精神。这个观点是推动建立在独特性基础上的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北京经过精心酝酿和市民投票确定了北京精神,这将影响到都市规划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爱国、包容、创新、厚德”的口号张贴在北京的主干道上。上海则与之相反,它提醒我们,“爱城主义”常常是在与表达对立价值观的城市的对比中进行定义的。贝淡宁在北京和上海教书,经常有人问他更喜欢哪个城市。甚至在他回答问题之前,北京的朋友就说他或她是多么喜爱北京,讨厌上海,而在上海,则正好相反。显然,两个城市表达了不同的社会和政治价值观,它们体现在街道布局、不同经济活动方式、对外来者的开放程度、甚至出租车司机的“侃大山”上。中国的其他城市也不是像外表那样千篇一律。小城市在特定产品上下功夫,而更大的城市则利用教育潜力和文化吸引力。不管这些政治工程的源头是什么,“城市公民”常常为所在城市的成就而自豪。 简而言之,我们的写作主要出于一种乐观的信念,即城市能够把全球的开放性和建立在独特性基础上的共同体意识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城市作为身份认同的场所还有其他优势。最重要的是,在城市层次上追求独特性不大可能演变为深刻的仇恨和战争。实际上,“爱城主义”能够遏制过分泛滥的民族主义。除了像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之外,城市一般没有军队,所以,城市自豪感不大可能采取危险的形式。因此,独特性的共同体需要应该通过城市来满足。 虽然首都居民的民族主义情绪确实更强烈些,但同样真实的是在危机时刻如受到外国支持的恐怖分子袭击时,人们往往能围绕一面旗帜聚集起来。我们在世界九座城市的访谈显示,大部分“城市居民”拥有自己的身份认同,而无需延伸到整个国家。但这并不否认民族主义的正当性,比如中华民族的强烈共同体意识帮助推动人们努力在东部沿海和贫困的西部之间重新分配财富和资源。但是不受更强大的爱城主义制约的民族主义则可能采取危险的形式,正如民族主义煽动者更容易得到家庭亲情淡漠、没有结婚的年轻人的支持一样。简而言之,我们并非主张爱城主义能够和应该替代民族主义成为政治身份的来源(虽然未来可能如此);而是认为,把地方自豪感和对世界的开放性结合起来的爱城主义,为人们提供了温和民族主义者的心理基础。 城市精神的意义 确认城市精神的另一个理由,是拥有独特精神的城市能实现在国家层面上难以实现的令人向往的政治目标。让美国或中国的政治家来认真实施应对气候变革的计划可能需要等待很长时间,但是像库里提巴Curitiba (巴西)、旧金山(美国)和杭州(中国)这样为自己的环保精神感到自豪的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做得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自封为“世界首都”的纽约市根据其抱负之城的精神有效地开展其自己的外交政策。市长布隆伯格(Bloomberg)已经实施他自己的气候外交,通过直接邀请世界数百位市长来集中讨论都市领袖如何共享政策倡议和技术来减少碳排放,从而规避以国家为基础的高峰会。现在,城市能够测量自己取得了多大的成功:在2010年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都市论坛宣称,世界城市现在有一个共同的方法计算其行政区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数量。这并非否认以国家为基础的合作和预算——庞大城市根本负担不起——的国际环境工程,但姊妹城市之间的合作能够确定和支持这样的努力。 推动城市精神还有很好的经济理由。开发出一种清晰身份的城市能够帮助复兴凋敝的经济。一个漂亮的博物馆把西班牙的毕尔巴鄂(Bilbao)从一个衰落的工业城市变成了艺术世界的圣地麦加。在中国,喜欢文化的游客蜂拥参观曲阜,因为他们想看看儒家鼻祖孔子的家乡。在城市层次上的可行模式,可以向全国推广。中国不怎么被人所知的特征,是它给予城市相当程度的财政和立法自主权(不像美国和印度的城市,很多权力在州政府手里),城市之间的竞争是中国经济充满活力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一个经济特区城市深圳就是从1979年的一个小渔村变成了当今拥有千万人口的繁荣的大都市。随后,从广州到上海等很多城市也走上了市场经济改革的道路。大连和天津竞相吸引世界经济论坛前往举办“夏季达沃斯”年会(最后决定轮流在这两个城市举办),两个城市都改善了基础设施建设,为当地居民带来好处。像成都和重庆等特大城市竞相承诺于实现社会正义,成都的成功是靠全面的长期努力推动的,离不开基层的协商、参与、清晰的财产权设计。相反,重庆则一直依靠国家权力和转移百万人来实现类似目标。如果成都的“温和”模式在降低收入差距方面证明更加有效,它就可以为国家其他地方树立一个榜样,正如深圳树立的市场经济改革模式一样。 作为政治理论家,我们希望一个城市的精神也能激励具有世界意义的社会和政治理论。正如笔者所言,雅典和斯巴达模式的竞争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论提供了思想素材,而中国社会和政治思想最具有创造性的阶段也出现在思想蓬勃发展的战国时代城市中。约翰·洛克(John Locke)论宽容的信就是受到他在17世纪欧洲最开放和最宽容的城市阿姆斯特丹逗留的直接启发。当然,并非巧合的是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的多元文化主义和语言权利的理论也来自于蒙特利尔,那里的居民不可避免地必须在这个城市微妙的语言政治航道中穿行。 当然,城市应该确立一种精神的观点建立在城市富有精神的假设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在新著中讨论了九个城市的独特精神。我们阅读了许多研究著作,试图提出具有历史性内涵的解释,但我们也认识到这种方式的局限性,因为我们主要采用了定性的研究方法。个人体验很重要: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城市生活比较长的时间,他或她可能清楚认识到这个城市的精神或者“气质和习惯”。我们安排了与不同城市居民的访谈,对象包括不同阶层、不同族群和不同性别的人。我们试图发现他们是否会提出共同的主张(如耶路撒冷的宗教、蒙特利尔的语言、北京的国家政治),他们对此会说些什么。我们采用了闲逛的方式:随意的散步、与陌生人聊天,尤其是那些并非依靠我们的亲身经历而了解的城市。我们的散步受到沃尔特·本雅明的巴黎拱廊街计划(Arcades of Paris)的启发,该计划在巴黎的不同地区系统推行了很长时间,目标就是收集当地居民讲述的故事,绘制一幅更全面的城市精神图画。 对批评的回应 让我们简单回应一下别人对我们研究方法的常见批评。有批评家认为我们的方法是印象式的,过于主观了,需要更明显的定量研究方法。我们的确承认定量研究很有帮助。确实使用了民意调查而且尊重调查数据,但问题在于,大部分调查对比的是国家而不是城市。我们在新书的城市国家新加坡一章中更多使用了调查数据。在“特别行政区”香港一章中,也使用了数据,因为香港常常被研究者当作与中国其他地方不同的独立实体。未来,我们当然希望社会科学家能够进行更多以城市为基础的研究,研究结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假设提出挑战。 其他批评往往来自相反的方向。一方面,有人指责我们扼要阐述了城市的“独特”精神,但实际上,城市非常复杂、多样而且在不断变化,远非一个价值或者一组价值可以涵盖。我们确实认识到这个假设或许对城市的核心更明显,比如若与居住在远城区的纽约人相比,抱负之城的精神对曼哈顿人的生活方式或许更重要。我们也同意,城市精神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我们就试图描述这种变化发生的方式。我们本应该更明确地指出,“精神”与其说是一套价值观的承诺,倒不如说是对一种主张的承诺。就“你在罗马就按照罗马人的习惯去做事”的责任而言,这意味着在罗马,你就要用罗马人使用的术语进行论证。因此,在耶路撒冷,人们争论宗教;在蒙特利尔,人们争论语言。我们作为关心规范性议题的政治理论家要做的,就是加入这些讨论。比如,耶路撒冷一章的要点不是提出乏味的宗教之争的观点,相反,艾维纳主张对宗教做出一种温和的、强调精神的、尊重人而非物的解释。虽然对宗教的这种描述体现在耶路撒冷许多居民的生活方式中,但艾维纳承认,要战胜教条式的和制度化的宗教仍然是艰巨的任务。蒙特利尔一章更乐观一些,这是因为,贝淡宁认为道德上可行的反思语言价值的方式已经慢慢成为主流思维和生活方式。但结果证明,这种论点仍有争议。蒙特利尔一章,就因为法语报纸一位著名记者引用我们的论证安慰那些试图复兴语言战争的人而引起轩然大波。不过,该论点不仅是描述性的也具有规范性。简而言之,我们试图提出对城市精神的特别解释,一个能够在道德上说得通的解释,并帮助带来城市的变化。 另一方面,我们被指控为伪装起来的道德相对主义者。除了非常稀薄的基本人权,我们认为不管城市精神的具体实质是什么,它都应该得到尊重。如果蒙特利尔人赞成限制操英语者的语言权利,那就太糟糕了。如果耶路撒冷人赞成限制无神论者的权利,无神论者应该收拾行李搬到其他地方而不是抱怨。如果一个城市如阿姆斯特丹希望通过建设没结婚的年轻专业人士更喜欢的单人间小公寓来推销其“艺术之都”的形象,希望留在这个城市的人们就需要限制生育。曲阜的地方官员计划把这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打造成为“孔子文化特区”,儒家学者已经反对在曲阜建立比孔庙更高的基督教堂的计划。那些想建造这样一座教堂的基督徒则需要到其他地方,因为儒家信徒不可能在梵蒂冈建造一座比圣彼得大教堂更高的孔庙。换句话说,我们似乎为城市管理者打着城市精神的幌子而采取的高度具有争议性和歧视性的政策进行辩护。多数国家不敢推动这样的政策,因为他们很可能马上被告上法庭,那么,为什么允许城市这么做呢?我们的回答是,国家确实应该更加公平,不偏不倚。但是,城市能够并应该被允许表达一种比国家更“浓厚的”生活方式,只要尊重基本的人权。而且,我们的研究显示,这也是市民期待其城市所做之事。有时候,城市比国家层面的政策更为开放和宽容。比如,2012年德国最高法院判定幼年的割礼属于违法,因为它等同于“严重的身体伤害”。不用说,犹太人和穆斯林会认为这个裁决很难执行。柏林市认为,它对宽容的承诺和与过去和解的态度比法院裁决更为重要,于是决定允许割礼。简而言之,城市在当今时代对人类的幸福十分重要,它们提供了一种国家无法提供的,建立在独特性基础上的共同体意识,因此,应该有更多的通融余地来推动表达城市身份的政策。 我们在《城市的精神》精装本序言中说,“本书只是一个开端”。通常,这种说法应该被视为虚情假意的谦虚而遭忽略。但是,我们确实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也认为这个话题很重要,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话题,至少是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给“城市公民”赋予独特的精神和身份认同,就能让城市赋予人们力量,以面对21世纪最严峻的挑战。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以色列希伯来大学) (责编: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