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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辉:跨国公司的政治逻辑
时间:2011-12-27 来源:《文化纵横》2011年12月刊 作者:范春辉 被查看:

 

近年来,有关跨国公司的负面新闻颇能吸引人的“眼球”,前有西门子的“贿赂门”和力拓的“间谍门”,后有康菲石油的“渗油门”和重庆沃尔玛的“猪肉门”。可以肯定的是,还将会有与跨国公司有关的事件不时出现;还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哪个“门”打开,都必定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搅动国人的神经和情绪。人们如此地不“淡定”,一方面肯定是基于对跨国公司无良行为的义愤填膺,另一方面则可能是来源于与跨国公司“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发酵。因为,在今天这个跨国公司的时代,谁也很难说自己与跨国公司完全无关。

跨国公司时代早已降临人间,在生活的每个角落,哪里看不见跨国公司的影子?甚而,在那高高的庙堂之上,你又怎能看不到跨国公司“挥斥方遒,指点江山”?从阿富汗到伊拉克,再到“阿拉伯之春”,打得是血雨腥风,留下的却是跨国资本的开疆辟土。跨国公司时代自有跨国公司时代的政治逻辑。

 

跨国公司:天生的政治动物

 

借用马克思的话说,跨国公司自产生之日起,血管里就流淌着利益的欲望和权力的梦想,它们天生就是一群政治动物。

跨国公司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殖民扩张需要而设立的特许股份公司,阿瑞吉在《现代世界体系的混沌与治理》中曾经写道:“特许股份公司是这样一种商业组织,在特定地域内,政府给予它贸易专营权,它还有权承担实施这些特权必需的战争和国家功能。”(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页)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曾经称霸世界的东、西印度公司,它们一度扮演过国家政权海外“代理人”的角色,如东印度公司就曾被授予建立海军、集结军队、建筑城堡、宣战媾和、兼并土地和管理殖民地的权力。马克思就曾经对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进行的殖民统治进行过深入而细致的分析。尽管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特许股份公司在19世纪下半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资本与政权紧密结合的血统却被现代跨国公司继承了下来。

在“霍布斯丛林”之外,垄断或许是谋取利益的最便捷途径,而这似乎又要拜自由市场经济所赐。然而,正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所揭示的一样,垄断所确立的经济权力必然会超越自由市场的边界,转化为政治权力,因为在任何时代权力都是一种“一本万利”的好买卖,而政治权力又往往会比经济权力来得更为实惠。因而,与今日沸沸扬扬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旨在惩罚金融寡头、推动经济民主和平等的目的不同,在当年那个叫做“垄断资本主义”的时代,“占领华盛顿(伦敦、巴黎……)”运动的目的则是让国家公器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巩固不平等。这恰如列宁所深刻揭露的那样,“最新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是最大企业家的垄断同盟的统治”,“帝国主义已经从萌芽状态成长为统治的体系,资本家的垄断组织在国民经济和政治中居于首要地位”。(《列宁选集》,第2卷(下),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02826页)这个时期的跨国公司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如果说将两次世界大战的罪过都算在跨国公司头上,显然是打错了板子,但在它们中大发“战争财”的却绝不在少数,这或许也是另一种“创造性的毁灭”吧。当然,跨国公司们也会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假若不是洛克菲勒家族在纽约股灾中凭借一己之力“挽狂澜于既倒”,美国经济或许早已灰飞烟灭;假若不是美国企业对“马歇尔计划”的鼎力支持,欧洲的复兴或许还遥遥无期,也就不会有今日美国对欧洲的“盟主”地位。看来,经济与政治这两样东西真是如影随形,跨国公司只不过就是利益大旗下的“蛋”而已。

林德布洛姆曾经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说威权政治体制是“只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但在今天这个跨国公司的时代,再粗大的“拇指”似乎都要弯下来了。如今全球最大的100个经济体中有超过半数是跨国公司,“世界500强”的资产总和比非洲、拉丁美洲所有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加在一起还要多。面对如此“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大概所有国家都会有一些“底气不足”。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不再是“唯马首是瞻”的关系,它们是一群没有祖国的庞然大物,已经摆脱甚至超越了民族国家的传统桎梏,成了真正的“世界公民”。这样的一次“华丽的转身”,得益于一种被称为“全球化”的社会运动。

今天的跨国公司参透了“影响力”的魅力,比起舞刀弄枪来,影响力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东西,更为深刻,更为长久,更少仇恨,更为安全,当然也更为划算。于是,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商品教给你什么是“高尚”,什么是“优雅”,什么是“品位”,当消费者亦步亦趋地追逐“高品质”生活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身不由己地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商业文化网络中,甚至思维和语言也都已经“跨国公司化”了。尽管有仁人志士挺身而出,高呼反对“文化帝国主义”、打倒“后殖民主义”,但谁都知道这种反抗无济于事。亨廷顿当年提出“文明冲突论”时,引来一片争议之声,但即使真有“文明的冲突”,似乎也没有那么复杂,再强大的文明也很难抵挡商业文明的冲击。

跨国公司还具有反权威的性格。当然,它们反权威的真实目的不是厌恶权威,而是要构建属于自己的权威。产品标准、环境标准、知识产权、劳动条件、社会责任……这些都是跨国公司用来反权威的利器,跨国公司手握话语权,甚至通过政治运作将其上升到“国际准则”的高度,成为悬在各国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有关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条约,也即体现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框架内的“TRIPS”条款,规定各成员国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知识产权施加保护,而包括辉瑞、微软、英特尔在内的12家跨国公司的CEO们开展的公开游说活动,则是该条款出台的重要推动力量。

有人说,政治就像妓女一样,既充满诱惑又肮脏无比。跨国公司也不能脱俗,政治献金、收买贿赂、非法窃听、投机取巧……每每上演着的政治与经济的“无间道”,将跨国公司们推上口诛笔伐的风口浪尖,成为政治无能与政治腐败的代名词。传媒大亨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曾经不可一世,它的舆论导向甚至可以左右英国大选的选情,其“秘诀”之一正是借助各种政治势力左右逢源、摧城拔寨。然而,《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让它一夜间声名狼藉,成为“全民公敌”。

美国学者罗西瑙曾组织10位顶尖专家编写过一本引用率颇高的著作,名曰《没有政府的治理》,主旨是探讨“全球治理危机”的前因后果并规划应对之策。应该说,“全球治理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根源于民族国家政治的封闭性和局限性,因此,“没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即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规章机制:尽管它们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若这样的全球治理机制可以实现,果真不需要政府的存在,但岂能没有跨国公司?

 

政治正确与政治正义

 

经济性催生现代性,经济发展推动现代化进程。因此,在一个“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现代社会,没有什么比推动经济发展在政治上更为正确了。跨国公司带来的资金、技术、产品、工作岗位等等,哪个不是一国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要素?所以说,吸引跨国公司并在政治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和照顾,绝对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也是跨国公司时代普遍的政治逻辑。但是,正确的就一定是正义的吗?正确与否在于立场,而正义与否则在于人道。

毫无疑问,经济发展激发了人类的动物本能,在一个资源稀缺和分配不均的现实世界中,发展就意味着竞争,而“谋求共同发展”只是看上去很美。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经过不懈努力,穷尽各种手段和途径以“谋求共同发展”,但竞争是永恒的而合作却是短暂的,因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希腊政府将欧盟这样一个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合作组织拖入了分崩离析的险境,但从一国发展经济的初衷来看,谁又能说希腊是“政治不正确”的呢?而当希腊政府求助于欧盟成员国,谋求支持与合作并响应号召削减财政赤字时,在希腊民众看来却反而成了“政治不正确”。

跨国公司也同样如此,时常徘徊在“政治正确”与“政治不正确”之间。虽说今日之跨国公司已脱离了某一个民族国家的控制,但“国籍”仍旧是它们挥之不去的身份识别标签。国家的立场不同,评判跨国公司政治“正确”与“不正确”的标准也自然不同。美国企业在全世界攻城拔寨之时,美国人绝不会将此看作是“政治不正确”,反而会认为这是在用美国的力量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当后起之秀的日本企业在美国开工厂、买房产,直至买下纽约的地标性建筑——洛克菲勒大厦时,这在美国人那里顷刻就成为“政治不正确”,甚至煽动起美国人的民族主义情愫,惊呼“日本人将买下整个美国!”

人类比其他动物更为高明的,除了会制造和使用工具,就是想方设法将本属个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公开化,以便让公众来评判是非,并冠之以“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一个掐架的场所,让当事各方比比谁的嗓门更大,谁更有底气。UN如此,IMF如此,WTO更是如此,哪个回合的谈判不是吵得不可开交、不欢而散?要论掐架的功夫和嗓门,跨国公司们应该不输任何一方,但它们顶多只是躲在旁边随声附和一下,因为对于它们来说,唯一“政治正确”的事情就是在“政治正确”和“政治不正确”的辩白中,始终使自己站在“政治正确”的立场上。

海尔布罗纳和米尔博格认为经济问题有三种解决方案,即传统、命令和市场,“而经济学家特别感兴趣的是通过市场过程来组织的社会”,因为它“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确保社会供给,而所费资源比传统或命令都要小得多”,(《经济社会的起源》,李晨华、许敏兰译,格致出版社2010年版,第6-12页)由此可见,在一个强调经济性的现代社会中,市场应该是到目前为止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推动经济发展的手段和机制。而跨国公司无疑是市场社会的宠儿,正是凭借市场机制,它们才得以茁壮成长、扬帆出海。

虽说市场社会“没有市场是万万不能的”,但市场也并非是万能的,市场本身不能解决平等问题,甚至还在创造着新的不平等。尽管有无数“市场主义”学者试图证明通过“市场自由”完全可以解决平等问题,但似乎人类理性终究难以战胜市场选择,资源配置的不平等才是市场运转的根本动力,这是“经济动力学”的基本原理。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通常决定了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进而又意味着机会、自尊、话语权、人格乃至精神的“被剥夺”和“被漠视”,引发深层次的不平等。因此,市场效率是以剥夺和漠视他人为代价的,它是反人道的,没有“正义感”,只有“利益观”。人们总是梦想着“好的市场经济”,希望构造“讲正义”的市场社会,也因此对跨国公司有种“复合化”的价值诉求,就是既要让它们“政治正确”,又要让它们实现“政治正义”。

“政治正确”是实用主义,而“政治正义”则是理想主义,二者之间的距离完全取决于跨国公司如何选择。客观来说,跨国公司也并非全无是处,若论满足消费需求、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推动技术进步、创造社会价值方面的贡献,跨国公司应是劳苦功高。不仅如此,跨国公司在推动文化交流、改进落后生活方式、促进制度创新方面也是大有作为。但是,跨国公司本身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它们必然会先选择“政治正确”,然后才是“政治正义”。而“事”的正确与否,全在于目的和结果的合理性和合利性,而手段的正当与不正当、合法与不合法、道德与不道德,都在其次。公益、慈善等“正义”事业,要么是为了曾经没有正确地做事还债,要么是为了即将要做的正确的事服务;遵守社会行为守则、履行社会责任等等宣言除了来源于真实的公民精神之外,更多地或许是为了做正确的事寻找“社会正义”的道德支柱。

不过,只要带上“政治”二字,就具有了公共性,“正确”与“正义”之间的边界也就变得模糊起来。“政治正确”是政治家和政客的评价标准,“政治正义”则是社会公众的评判标准,行走在两套话语系统中,跨国公司有点难以适从。不能指望它们既要“政治正确”又要“政治正义”。罗尔斯将正义划分为两类,一为“程序正义”,一为“结果正义”,并指出在二者不能兼得的情况下,首先应保证“程序正义”,进而编织了一张“无知之幕”。但在这张大幕面前,不知是跨国公司无知,还是政府无知?

 

跨国公司的“中国结”

 

辛亥百年,全体中国人都在重温民族复兴的心路历程,也在规划民族振兴的百年大计。但回望这段历史,不得不承认,跨国公司与中国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时运纠葛,中国人复杂的“跨国公司情结”,常常难以释怀。

跨国公司曾经作为殖民主义的急先锋叩开了古老中国的国门。因此,跨国公司一度被视为“三座大山”的帮凶。然而,命运轮回,改革开放开启的现代中国经济腾飞之路,又要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跨国公司,如果没有它们带来的资金、技术、产品和服务,中国要取得今天这样的经济成就可能要付出比现在大得多的代价。跨国公司在当下中国是极受欢迎的,它们已经成为各地的“城市名片”以及综合实力的代表,不仅在经济资源的配置上享有充分的便利条件,而且在政治上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从敌视到亲近,并非中国人善变,而是时势使然。

尽管跨国公司的“中国情结”并不崇高,仅仅是逐利本性使然,但毫无疑问它们为中国实现利用世界资源、借助国际市场并成就“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没有跨国公司,就没有中国今天“世界工厂”的国际地位。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拿来主义”和“洋为中用”虽然是一种经济性很高的方式,如果“度”拿捏得不好,往往会导致“失去自我”。早在中国开启“复关”谈判之前,就有人疾呼警惕中国的“再殖民地化”,这虽然有些危言耸听,但随着国门的渐次开放,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基础已然受到了极大削弱。这似乎也已经成了政治上的“特里芬难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很难兼顾经济开放、政治自主和制度稳定性之间的均衡。今天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国外资本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尚没有实现质的飞跃,大量的资源和劳动力被投入到跨国公司产业链的末端,各种资源、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掌控在跨国公司的手中,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时常受到国际资本和世界市场的左右。跨国公司也加速了消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文化矛盾和伦理冲突随处可见,甚至被柏杨先生贬斥为“酱缸”的传统文化也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酱缸”虽然还是那个“酱缸”,但内容或许已经变成了“沙拉酱”。

虽说“中国特色”不可否认,但中国毕竟只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个案,任何一个后发国家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特里芬难题”。发展经济学用“后发优势”来概括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轨迹,其实这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同样也是一种可资利用的“优势”,因为这种“优势”一定是建立在某种不均衡状态基础之上的。然而,“后发优势”只能是具有相对性的概念,它实际上也是肌体“不健康”的另一种表述形式。从深层次来说,跨国公司对中国经济、文化和政治所造成的冲击固然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但本身内在的结构性问题才是主要原因。

“超稳定结构”是学者们提出的用来分析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概念,这样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中华文明的繁衍生息。但“超稳定结构”却是与所谓“现代性”背道而驰的,因为这种结构凸显“封闭”和“包容”,而非“开放”和“宽容”。“包容”强调“同化”和“一元化”,而“宽容”则允许“异化”和“多元化”。因此,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的转型过程,与其说是制度规范的转型,还不如说是社会结构的嬗变,即是由具有强大“包容”性格的“超稳定结构”向迸发“宽容”精神的“现代化结构”的转型。而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结构性危机”。除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之外,结构内部的发展不协调也是导致结构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一般来说,经济结构的变迁总是要先于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因而容易形成“双轨制”或“多轨制”的格局。中国的转型正是始自经济结构的变迁,虽有波折也尚未完成,但变迁的速度却超乎想象。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社会建设却全面落后,甚至在某些领域还裹足不前,使得整个社会结构缺少了力的平衡点,形成了某种“瘸腿”的“非均衡结构”。这种“非均衡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缺乏纠偏与矫正机制,因而在面对跨国公司带来的冲击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甚至只能借助于“非结构”的力量。例如,在长达数年的“达娃”争端中,诉诸于民族主义的自我抗辩远较对于程序合法性的审视为甚,结果是民族主义取代了合作主义,政治“理性”战胜了经济理性。

平心而论,作为一个时代特征的跨国公司并非都是“洪水猛兽”,当你熟悉了它的思维习惯并适应了它的行为方式后,离“规训”它也就不远了,这或许就是“与狼共舞”的政治逻辑吧。可怕的是“犬儒精神”,你越想离它远一些,越想与它撇清关系,它就离你越近。虽说今天的中国在应对跨国公司的挑战时还显得有些“迟钝”甚至是“笨拙”,但学习应对跨国公司时代的进程已经开始了;虽然要做到与跨国公司打交道时“游刃有余”和“驾轻就熟”可能还有待时日,但毕竟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开始才是最重要的。

跨国公司时代是一个“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时代,任何一个正常的民族都会有割舍不去的“跨国公司情结”,不管是出于攀比心理还是“炫富”心理,中国也不例外。当然,中国人的“跨国公司情结”可能还要归因于百年屈辱和“振兴中华”的民族情感。随着国力的强大,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已经变为现实并成为一种常态,甚至如IBMVOLVO这样的跨国公司巨擘也写上了“中国”的名字,但中国企业似乎还处在“国际化”的初级阶段,有的受困于“政治正确”而不得其门而入,有的又表现得像个“土财主”,真正称得上“跨国公司”的的确是凤毛麟角。这倒绝不仅仅是因为“硬实力”,而恰恰在于“软实力”;不仅仅在于企业本身,还在于来自于政府与社会的态度。也正因此,在跨国公司时代,只有“面朝大海”,才会“春暖花开”。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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