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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维:中国近代史研究三十年——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4)
时间:2010-09-16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2期 作者:谢维 被查看:
1920年代是现代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转型时期,西方议会政党体制经过民初短暂的尝试后即被认为行不通而遭到中国人的全盘拒绝,列宁主义政党体制取而代之。中国共产党诞生于这一时期,中国国民党也在这一时期改组“再造”。整个20世纪上半期,以俄为师的国共两党之互动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中国政治的走向。其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将中国革命的下限延伸到文革结束。1949年只是国家政权的更替,并非中国革命的终结。此后大规模的革命运动仍在继续:此前的革命只在中国的局部地区进行,而此后的每场运动无不席卷全国;此前的革命主要是武力革命,参与革命的人数尚有限,而此后的革命则是全民性的社会革命,中国的老百姓无一例外被卷入。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看, 1949年以后的社会革命更剧烈,更复杂。

 

  如果说在分期问题上学界存在不少分歧,那么,对学科壁垒森严的批评则可谓众口一词。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何友良教授在评论苏区史研究的论文中就明确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是在党史、革命史的视域内考察苏区史,因而造成了其与作为这一时期整体史的民国史的分割,致使苏区史学者视野狭窄,许多问题得不到合适的反映和解释。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历史进程发生突变的时期,各种社会思潮、政治观念、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广为流布、竞相奔逐,政治与社会制度亦争雄兴替。苏区革命及其政治社会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出现的一种模式、一大变动。②因此,唯有从民国整体史的角度观照与研究苏区史,把苏区史放在国共两党发展中国的政略和道路构想的大视野中去考察,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和发展大势上去认识和总结苏区革命,才能解释苏区革命的发生、发展和消退与民国历史构成什么样的联系,哪些受到了民国史的影响甚至由民国史所决定,哪些是中共自身的选择(也包括共产国际和苏联的影响);同时,也才能解释苏区革命对民国历史的影响。该文最后提出了诸多课题,例如,苏区革命秉持的是什么样的革命理念,与苏联所赋予的内涵有什么异同;这个革命是怎样消失或转型的;它是否具有中国的特点;其连续发生的左倾思想和政策是苏维埃制度的内生物抑或是革命者个人因素的产物;苏区革命对整个民国范围内的农村和农民产生了什么影响;各个相对独立存在的苏区相互间有何差异,这些差异是否由当地社会条件所造成;苏区与国统区的互动关系如何,等等。通过回顾20年来的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李长莉教授强调了融合学科界限的必要性。她认为,近代以来的史学学科体系,形成了综合性的通史与分领域的专史的学术路径,成为迄今史学研究的基本范式。而社会文化史范式则与此二者皆不同。它从社会史与文化史相结合的交叉视角,以文化视角透视历史上的社会现象,或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历史上的文化问题。它并没有严格的学科定义,始终是一个开放性的学科概念。它与通史和专史不是替代关系,而是补充关系。李长莉还认为,“社会文化交叉视角”不只适用于“社会文化史”领域,也可以作为一种新史学范式,对于以往通史、专史单一视角的史学范式提供有益的补充。此外,该文又将我国史学界的“社会文化史”与欧美史学界的“社会文化史”(或称“新文化史”、“新社会史”)做了比较。共同方面兹不赘述,对于双方的差异,她指出了三点:他们更注重个体研究,而我们更注重群体研究;他们更强调对旧范式的反叛与替代,而我们更强调对原有范式的补充、并存和交融;他们属于西方后现代的文化潮流,而我们则属于现代化的文化潮流。

 

  ①笔者认为,房德邻既然强调发展资本主义是近代史基本线索,就说明“朝代”与“时代”均为其“近代史”概念的构成要素,且以“时代”为主。

  ②有学者补充说:还应将革命史放在整个近现代历史中研究,不讲革命,近现代史就讲不清,反过来,不讲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革命史也讲不清。革命不是孤立发生的,革命史也不应该孤立地研究和书写。同时,不仅要研究“革命”,同时也要研究“不革命”和“反革命”。只有如此才能再现其“众声喧哗”的历史本相。

 

  像社会文化史一样,河北师范大学王宏斌教授在评论禁毒史研究时也指出了学科融合与交叉视角的必要性。他说,我们不应仅限于从侵略与反侵略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应增加新的维度,如从体质人类学的维度比较欧亚人种对毒品的依赖程度。对此,与会学者或表赞同,或表怀疑。笔者认为,说亚洲人吸毒易上瘾恐怕根据不足,因为日本人似乎很少表现出对毒品的依赖,而当今却有许多欧美人在吸毒,因此,也许还需要从社会和文化方面找原因。如果把禁毒史放到社会史中进行研究,似可提出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禁毒话语是怎样构建起来的?再如,鸦片战争前对吸食鸦片者的严禁政策,是否削弱了个人权利?另有学者建议,可以将鸦片种植同火山爆发引起的气候变化及谷物种植的变化联系起来研究。如此看来,禁毒史作为交叉学科,理所当然地要求研究者将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中外关系、自然环境乃至人类体质统统纳入视野之内。

 

  环境史是直接研究人类与自然界互动关系的一门学科。上海交通大学曹树基教授对环境史研究的评论,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传统视野中看来杳不相关的事情,在环境史中可能有密切联系。比如,中国近代的衰落或许同印度尼西亚坦博拉火山喷发导致的中国冷期有关。二是,环境史将人与环境放在同一个系统中进行研究,这样,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自然也通过环境的变化改变了人。不能只讲现代化高歌猛进,还要研究现代化对环境的影响,比如,在描绘一个富裕江南的同时,还需要描绘一个病态的江南,并依此建立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指标。①南开大学江沛教授在评介中国近代交通社会史研究时特别注意到,这一新兴的学术领域对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因为从“交通”方面看,它与地理学、经济学、交通运输学、交通经济学相交叉,从“社会”方面看,它还需要熟悉社会学理论,对新文化史、新社会史及区域史的诸多新方法有所了解。过往的交通史往往是“物质史”而非人的活动史,未能看到工业化的影响并不限于技术方面,如铁路之修筑就必然改变人的活动范围、出行选择及思想意识。交通社会史的出现正是要纠正这类偏向,但由此也造成了其研究者多是历史学或经济学出身,知识背景主要限于人文方面,对于技术性较强的现代交通体系的内在运作规律及特征缺乏深刻认知,难以真正意识到技术性因素对于现代社会变革的决定性意义,常常会不自觉地以传统社会变革的模式去理解现代交通体系的功能。目前的研究成果中,几乎看不到对于铁路、港口、水运的技术性理解,对于当时铁路的宽窄轨区别、车厢大小、动力参数,港口吞吐量、船舶大小、机帆船与风力帆船的区别等都语焉不详。

 

  即使在人文社会科学内部,这类隔膜依旧存在。中国政法大学郭世佑教授在发言中认为:贯通很重要,却很不容易,姑且不说在不同学科之间,即使在一些交叉学科内部,也还没有打通。比如法律史,法学出身的学者与史学出身的学者之间就很隔膜,双方各有自己的规范、问题、概念与线索,难以构成行之有效的对话。对于某些法律史的学术论文,法学出身的学者可能认为很有价值,甚至“填补空白”,史学出身的学者就有可能觉得作者不过是把老问题换了“法”的说法而已,没那么重要。法学出身的学者不太关注史学领域的学术积累,史学出身者无论是研究近代法律史,还是研究近代政治史,一般都对法学、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感到陌生,甚至连“权力”、“权利”等基本概念都没有区分清楚,不懂“法言法语”,漏洞不少。至于个人在纵、横两路的贯通,更是我们这一代的软肋。很多新的研究领域之所以貌似热闹,却深不下去,甚至了无新意,往往就在“通”的层面上出了问题。虽然行内都承认“史识”的重要性,但“识”从“通”来,如果没有“通”,哪有“识”?有与会学者就此评论说,现在做交叉学科研究的越来越多,其结果是学科越分越细,越分越专,很容易造成学科之间的分割和分隔。因此不要致力于创立新学科,而是要去创立新学派,要将视野放得宽一些,做跨学科的研究。还有学者表示,学派似亦无必要形成,只要依据所研究问题临时组合,如此方真正有利于学科间的融通。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学科还是必要的,彻底的开放等于没有具体的方向和趋向。有了学科,才会产生共同的概念、视角、方法等。但研究者不要让学科的界限把自己束缚起来,不敢越雷池一步。

 

  ①笔者认为,工业化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突破了自然的旧的限制,而自然又会给人以新的甚至更加严酷的限制。随着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迅速崛起,自然资源瓶颈问题日益突显,大量贫穷的人要富裕,富有的人又不愿降低消费水平,矛盾越发尖锐。

 

  学科分隔造成的问题明显反映在通史与专史的编撰上。四川大学杨天宏教授认为,历史要成为一门成熟学科,便应该有认识论的基础和系统的分析套路,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现在的学术取向则强调专深精细,注重对历史个案作微观剖析,虽于具体问题的深入发掘有所裨益,却忽略了对历史的整体性把握,作茧自缚,将认识局限在一个狭窄的研究领域,不能从普遍联系中去认识具体的历史事件与人物,以至史学研究中系统性严重缺失。随后,他对这种缺失的表现做出概括:一是通史不通,没有将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梳理清楚,贯穿始终;二是专史过专,失去了与其他方面历史的内在联系。杨天宏似认为,专史的不系统固然由于撰写者的理论驾驭能力不足,但更是由于研究越来越深入,而个人精力和知识都不可能同时深入考虑整个领域的所有问题。另一方面,通史的不系统有三个原因,一是主编预设的研究范式对于中国近代历史在认识逻辑上并不周延;二是主编与分卷作者各行其是;三是具有跨代组合特征的编写法本身就是一种缺乏共同话语的学术著作生产方式。如此看来,人们用有机互补的团队研究来解决“要深化还是要系统化”这个两难选择的设想,其前景似乎不妙。

 

  杨天宏认为对历史做政治、经济等分门别类的探讨是深化学术研究所不可避免的,困难在于“分割”之后如何整合。而复旦大学章清教授则认为,用科学(分科治学)的方法治史,把整体历史按政治、经济等分割,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造成专门史碎片化的原因。他注意到,随着专门史画地为牢的弊端日趋明显,学界正在努力克服之,新社会史、新文化史的流行,就构成了对专门史的消解。说起来,社会史与文化史也可归于专门史之列,然一个“新”字,却将多重因素都纳入论域之内,体现了对“全面的历史”的追求。无疑,章清对这样的努力是赞赏的,他认为,凡涉及专门史的研究,皆有必要嵌入“大社会”之中,分析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然而,他也注意到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既然要写全面、整体的历史,势必会注重研究对象横向与纵向的广泛联系,而不得不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由此又势必导致历史研究选题的碎片化。章清略显悲观地表示,无论确立怎样的研究对象,所谓“整体的历史”或“全面的历史”或许都不过是历史学家高贵的梦想。然心存这样的愿望,了解各种研究方式的局限性,或许就够了;重要的是,以怎样的视野提出和解决问题。①

 

  六、治史的理论与方法

 

  理论既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化对历史的认识,又可能歪曲历史,加之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运用的理论多来自西方,遂使得理论的这种双刃剑效应更加明显。华中师范大学马敏教授指出,可以允许借鉴西方有用的概念,但又要防止食洋不化,避免掉进西方概念和西方话语的陷阱而不能自拔(如商会与市民社会的讨论中便有这样的现象)。固然,中国近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是世界近代一体化发展的一部分,许多改革都是对西方的模仿和效法,这一点决定了可以将西方的某些理论用于对中国近代社会和组织的分析。但这种分析要说明的毕竟是中国的问题,其中自然会有种种不同和变异,故不能削足适履,一味照搬。换言之,借用西方的概念必须结合中国历史的实际,赋予新的解释。例如“城市精英”、“地方精英”、“市民社会”等,都应作如是观。当然,更理想的办法是直接从中国历史本身抽象出某些概念,从而真正建立中国自己的话语。如“绅商”,便是从文献中直接抽绎出的概念,设若能围绕这一关键词进行种种厘清和内涵外延的重建工作,或许有望形成“以我为主”的理论解释框架。遗憾的是,目前这种能自成一格、土生土长的“理论框架”和“话语系统”实在是少之又少。②马敏对“本土理论”的呼吁同上文所述的“本土取向”明显一致,可见“本土研究”已成为国内学者的共识。

 

  ①章清所谓“整体的历史”似指宏大研究单位的全面历史。因此,研究者凭借个人之力,可以做一个村庄的整体史,却无法完成一个国家乃至更广大地域的整体史。也许,他这时想到了年鉴学派对地中海世界的研究。

  ②笔者对此亦有同感。以中国近代社会结构的研究为例,目前主要是套用西方的社会理论,然而这些理论都是西方学者根据西方的社会结构抽象出来的,中国社会所特有的群体,比如绅士、宗族、帮会等等,在西方的社会理论中不可能出现,照搬照抄必然方枘圆凿,格格不入。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郑大华教授对滥用西方理论的批评更为尖锐。他认为,有些学者视中国传统的治史方法为陈旧落后,在研究中非西方的研究方法不用,非西方的理论不采,呈现出一种学术上“全盘西化”的倾向。除此之外,还存在对西方理论或方法使用不当的现象,如一些学者将西方学界对“主义”分类的理论不加思索地拿来分析中国问题,没有认识到产生自由、保守、激进三大主义的特殊的西方语境,即这三大主义在西方是作为政治思潮出现的,是属于同一层面的。而近代中国与西方不同,这三大主义并不是作为政治这一相同的层面出现的,更由于时代语境与个人思想经历对思想家的影响,思想家政治、经济、文化取向会出现多岐性,并不能简单地对一些思想家进行“主义”的定位。一些政治上坚持自由主义的人在文化上可能是保守主义者,政治上激进的人可能在文化上表现出温和、保守的一面,反之亦然。

 

与郑大华所批评的现象不同,华东师范大学茅海建教授注意到,从最近十多年的情况来看,近代史学界有一种风气的转移。大体说来,似可称之为“学问越做越近,方法越用越老”。回想30年前的近代史研究,主要集中在晚清,民国史已属新鲜。30年之后,晚清史的研究已呈衰落之象,更多的学位论文选择民国史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为题。大家对越来越近的历史感兴趣。而在另一方面,二三十年前,学术界对世界上各种各样的新方法极有兴趣,当时流传各种“新论”,各类“新名家”也创造出许多“新学科”。这些人物与思潮在台上转一大圈后,大多沉寂。而传统的方法在历史学界复兴起来。“史实的、材料的、说明的”,这类古老史学方法重新为青年学生所看重。从司马迁、修昔底德就采用的方法,流传了几千年,似乎没有必要放弃,考据学也被捡了起来。社会科学对史学的影响是必要的,但还不能代替史学本身的方法与传统。

 

  数十年来,学界有不少学者,甚至是多数学者都在提倡历史学需要科学化,但中山大学桑兵教授不赞同这样的观点。他指出,治史不宜归纳,而要贯通。近人治史,受“科学”即是分科治学以及社会科学泛化的误导影响,好用归纳或附会式比较,所论看似有理,其实相当危险。为此,他提出三条理由:一是,历史事件均为单体,绝无可能重复发生两件完全相同的史事,除非削足适履,无法归纳。二是,所有个别事件相互之间存在着无限延伸的直接或间接联系,史料越多,可以重现的相关联系的可能性越是复杂。不仅正确的指向可以征实,错误的联接有时也居然可证。三是,史事已经发生,不可改变,但发生过的史事须由当事者的相关记述来探求(或分别称之为第一历史和第二历史),所得著述实为第三历史。无论怎样详尽的记述,也不可能完整覆盖全部史事的各个层面,而且当事者利害各异,立场有别,所记的罗生门现象相当普遍。由此衍生层垒叠加的史书,实事往往无直接证据,可以征实的部分相对简单,其余只能近真。而近真使得一事多解的情形常常发生。①如何认识归纳法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与会学者见仁见智。有学者认为,其实自然科学领域也不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事物或事件,却仍旧可以使用归纳法,故此,似不能说由于不存在完全相同的史实便不能将归纳法应用于史学研究。以研究思想史为例,只有将吹万不同的思想世界归纳成思潮与思想流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思想家,才能做有条理的深入研究。也有学者表示,由抽象或归纳得到的概念在历史研究中十分重要,但概念的含义是可变的,即所谓“概念的漂移”,因此如果对归纳所得之概念做教条式的理解,那么,归纳对于史学研究确实是不利的。还有学者认为应区分完全归纳(仅自然科学适用)与不完全归纳(史学也可使用)。笔者以为,桑兵尽管否认存在“完全相同”的史事,但似乎还是承认近似性的,只是反对将二者等同。他对归纳法的批评恐怕也有为纠正学界的某种偏向,极而言之、针锋相对之意,因为归纳与比较其实都与分类密切相关,而桑兵不可能也不曾全盘否定分类。如该文表示,限于材料,群体的历史以类像方式处理,有其不得不然的苦衷或道理。而但凡归类,都要一定限度的求同不存异,所以异的存在不断挑战类的合理性。该文又谈到,史学着重见异,有别于社会科学的主要求同。可见在桑兵看来,“同”与“异”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而所谓“着重”,所谓“主要”,显然都是在讲史学与科学侧重不同,而非绝对排斥对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见异并非仅仅关注具体,反而更加注重整体,要在整体之下研究具体,探寻个别的普遍联系,显示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个别的普遍联系”,“个体与群体”都是在讲对立中的统一。

 

  ①笔者认为,三类“历史”的看法似应引起注意。如果只讲“第一历史”,则势必只谈“求真”,不谈“求其近真”;如果只讲“第三历史”,则无法区分学术研究与纯粹的主观臆测。

 

  桑兵认为,贯通才是治史的正确方法。对此,社科文献出版社徐思彦教授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达到什么程度就是通了?就是说,“通”的界限在哪里?其标准是什么?第二,在学科壁垒森严的状态下训练出来 的学者能否做到“通”?第三,如果研究者像现在这样“不通”的话,他们怎样继续从事近代史研究?笔者觉得,桑兵所说的“贯通”是指研究者通过求索而把握具体历史现象所蕴含的普遍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求索也是永无止境的。因此,贯通只是史学研究者努力或追求的方向。而这些联系,或明显,或隐晦,初学者可从揭示明显的联系入手,逐步深入探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治思想史必须知人论世,中共中央党校张太原教授的论文即从一个侧面疏解了这种主张。张太原以为,做人物研究需走进对象的心灵,去发现史料之外的历史,但这不是不需要史料,而是需要更多的史料甚至穷尽史料,去以实证虚。随后他阐述了“虚”的三个方面:其一是探求人物的无意识心理。该文指出,欲达此目的必须有一定的心理知识和训练,不能凭空去想象。其二,言有隐曲,言有未尽之意,言有前后之变,因此要探寻研究对象言之真意,言外之意,未言之思;还要注意其言之前提、时间、场合、对象和用意。其三,要注意其行中所寄,未行所系。就是说,其想的未必能做,做的未必符合所想。甚至说的,写的,做的,与内心想的,都可能不一致。说,写,做,都可能有明确的记载,而内心真实之思,则不可能都有所附载,并且有时其本人对内心所想也未必清楚。

 

  华东师范大学杨奎松教授着重分析了史学研究中的人性问题,可以说,这也呼应了上述夏明方关于当今中国正在发生从阶级革命向公民革命转向的论断。首先,杨奎松认为,不论是共产党人,还是国民党人,若摒除他们的党派政治背景,每个人其实都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张三李四毫无两样,有血有肉,有长有短,很难用好坏来区分。其次,他强调了回到历史现场的必要性,指出:历史研究和现实政治研究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道德评判的价值基点不同。历史中人所处的时代、环境及其生长的经历和思维逻辑的意识形态背景,都与今天的我们有极大差别,研究历史人物首先需要站在同情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所思所为及其原因所在。其三,正是在这里,人性视角显示了其在历史研究中优长于社会政治视角之处,因为后者将随时代而变化,前者则不会。他说:传统的革命史观,着眼于政治的是非,往往只见阶级不见人;新近的现代化史观,着眼于生产力及其相应的经济政治发展,又往往见物不见人。流行的阶级史观,或民族国家史观,着眼于某个阶级、民族或国家的发展与命运,往往只见自己不见他人。既然历史的主体是人,既然人都有共同的特性,那么,研究历史就不仅需要注意那些表面的不同,如精英和民众、友人和敌人、国族和外族、压迫者和被压迫者,还必须注意他们作为人的共性之所在,并基于对人类共性的理解,和对人的生命与权利的尊重,学会以一种同情的态度来看待历史中的人。

 

  上述第二点和第三点最后都归结于“同情”这个概念上,而与会学者对历史研究要关注人性并没有太多争议,却恰恰在“同情”的问题上有异议。杨奎松似乎认为,在历史研究中唯有一视同仁地同情所有研究对象方为客观,对此有学者表示,研究政治史恐怕还是需要超脱一些,要保持中立客观的学术立场,不能同情某一方。比如当年的国、共两党,还有其他一些政治派别,都在讲革命,都认为自己是革命派,而对手则是反革命。如若我们陷入某一派的立场,很容易使自己的研究失去学术性,沾染政治宣传的色彩。也有学者认为,“同情之了解”是陈寅恪针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提出来的,但在研究政治人物时要均衡地同情对立双方恐怕很难。例如, 1931年蒋介石扣押胡汉民,二人互相斥责对方,研究者能否既同情蒋又同情胡?更麻烦的是,怎样评判汪精卫伪政权?按陈公博的说法,汪之投靠日本,责任在蒋介石;而且,汪的这种行为可以减少中国人民的苦难,与其战败之后再求和,不如早一点实现和平,中国的损失较少。虽然汪精卫主观上也许确是这样考虑问题的,但他客观上错了。还有一些更为极端的情形,比如南京大屠杀,日本兵烧杀奸淫,若从“人性”的角度看也可以理解,但决不可以同情。总之,在政治史研究中,首先要了解研究对象为何要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其次,也要有是非判断。①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汪朝光教授赞同历史是研究人的历史,既然是人,自必有七情六欲,而且,领袖的性情还可能影响历史。但他似乎又认为,正因历史是人文科学而非社会科学,研究者与研究对象难以避免在人情、人性方面或彼此吸引,或彼此排斥,研究者作为有爱有恨的个人,似乎很难对自己所痛恨的人产生同情之了解和换位思考;换言之,人皆有情,但此“情”与彼“情”有时却难以相通。②

 

  ①笔者认为,从上述这几个例子似可以分辨出“同情”的三个层次:一是最为抽象的与人性有关的哲学层次,二是与利害直接相关的政治层次,三是国家、民族层次。

  ②此处根据会议录像整理,仅综述汪朝光发言大意,未经本人审阅。

 

  杨奎松有时将人性视角看做比政治或经济等视角更为基本或更为进步,与他不同,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王建朗教授似乎更为平衡地看待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他指出,在任何时代人都是多侧面的,过去的政治史研究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讲历史上的人,讲其职务行为,重视普遍性,而轻视个性、特殊性;甚至往往将社会人等同于自然人。实际上,一个曾对历史发展有所贡献的社会人未必一定是一个好的自然人,也许个人品质不值一提;而一个好的自然人在社会人的意义上也未必一定是个好人。一个好父亲可以同时是一个(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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