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笔者认为,对新与旧之关系的这种认识似应引起注意。有学者谈到近代经济史研究时也指出,除了新事物外还需要更多关注旧事物,那些旧事物同样规定了近代中国的面貌。比如研究近代交通,不能只讲铁路和轮船,还应关注旧的运输方式,像水利工程所需石料和木材怎样从山里运到河边,粮食怎样在南方与北方之间调剂。不过目前许多近代史学者还是在新陈代谢的社会进化论逻辑中谈论近代中国到处存在的新旧并存。这种观点认为,旧事物在进步潮流下的顽强存在只不过是消亡前的回光返照。
②据此,则在近代史研究中,侧重外因亦未尝不可。当然,程美宝所指与冲击—反应模式迥异。
③帆船之类不仅是物品,且为船民谋生必不可少;而研究物品与考古学相似,同语言研究很不一样。
④精英视角与民间视角确实会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如有学者认为,从广东等地的地方社会、地方经济和民间文化来看, 19世纪后半期未必是衰落期。
⑤赵世瑜主要讲时间上的打通,郑振满主要讲空间上的、国外与国内的打通。有学者认为,郑振满文中的“国际化”意谓一种非殖民主义的“殖民化”,与现在一般意义上的“国际化”不同。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从中受到启发,即如果借用新词指谓旧事物,往往可以由此看到新旧事物之间的联系。
郑振满从空间的角度叙述了出现在沿海侨乡的变化,而江西师范大学梁洪生教授则通过考察一批渔民保存下来的历史资料,特别是分析1835年、1946年和1988年三次重修家族宗谱,阐释了江西鄱阳湖边某个张氏宗族在近代发生“渔民化”的过程。所谓渔民化是指这个家族在20世纪40—80年代,以诗书传家自诩的“四林”支系被边缘化,而以打渔为生的“三张”支系在数十年中从被收入宗谱到最后竟然占据了宗族的支配地位。依据该文,在造成这次“斯文扫地”的权势转移得以发生的诸多因素中,既有长时段方面的,也有短时段方面的。笔者认为,该文的学术价值之一便是,这两类因素均十分重要,不可偏废。在长时段因素中,有各类群体对生存资源的传统争夺;有随着现代化进程宗族在更新中延续,就是说,现代化并没有使古老的宗族消失;也有乡民习以为常地通过对历史文书的构建和家族谱系的拟制①来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就此而言,诚如作者所说,研究乡土社会绝不可忽视长时段因素——在江西农村,经常祠堂是明代的,民居是清代的,家谱从明代到当代都在修,因此做江西乡村史,从16世纪到20世纪都需打通。但是另一方面,至少在民国时期,历史变化得非常快,因此同样不能忽视短时段因素。在该文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许多与短时段有关的因素:例一,清末开始推行的新式教育给乡下人带来了新的机遇,使“四林”的“族运随时势风会而有以光大焉”。例二, 1946年以后县参议会选举对各地家族力量的借用和整合,使“三张”被收入张氏宗族。例三,近几十年来大学毕业生的计划分配及干部身份制加速了对乡村知识群体的抽空,因为村镇以及县城里考取的大中专学生越多,就意味着越多的读书人远离乡土,而不能参与乡村地方事务的管理;这种效应削弱了文化人比较多的“四林”支系在宗族内的权势。例四,由于国家的政策,当地渔民在70年代城居化后变成了准县城人,在城市化和城乡差别日益扩大的背景下,这种新的社会身份意味着社会地位的跃迁,使得“三张”更有资格和实力去实现这个宗族的渔民化。总而言之,我认为,在研究晚清以后的历史时特别需要注意短时段因素,因为这是一个从农业立国到工业立国、从乡土中国到城市中国、从以内地为中心到以沿海为中心、从村庄或宗族共同体到民族国家的一个漫长而迅速、至今尚未完成的巨变过程。短时段并非仅仅是泡沫——时而产生,随即破灭,时过境迁之后了无痕迹——相反,短时段的因素也会影响人们的行为,从而更新或重建传统,并溶入长时段。有学者谈到,西方学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近现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以至化作一种潜意识,使中国人日用之而不觉。这是“泡沫”化为“潜流”的又一例证。此即所谓路径依赖——无论路径是长是短,都会影响历史长河的方向。②
四、社会史与区域社会史的关系问题
1980年代初,社会史研究开始在中国大陆复兴;到80年代后期,具有诸多特点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发轫,并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其中部分学者并不认为区域社会史只是社会史的一个分支,而将其视作一种史学的新范式,争论遂由此而起。需要特别说明,本节介绍的各篇论文并非一概反对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方法,而只是在不同问题上持有或多或少的不同理解。
对于什么是社会史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朱汉国教授谈了三点意见:其一,社会史应该是一门专史,而不是通史,不应成为把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组织、社会生活方式等都包罗在内的综合性学科。它作为社会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学科,只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其区别于其他分支的一个显著特点,即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人类历史上的社会。其二,社会史研究究竟是学科的创建还是研究范式的革命?其实,二者并不完全冲突。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发展,中国的历史学普遍出现了新的转向和趋势:由精英历史转向民众历史,由政治的历史转向社会生活的历史。这种转向无疑是史学研究范式的革命;而这种范式的革命,恰恰是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而出现的。其三,社会史以社会本身为研究对象,目的是科学揭示社会构成和社会运行发展的历程及其客观规律。
①据笔者的理解,“拟制”就是按照现实需要,依据实际情况,遵循惯常套路,通过“合理”想象,来构建家族谱系。
②梁洪生曾谈到,“四林”在成为书香门第之前也曾以打渔为业。因此,这个张氏宗族的变迁,从短时段看完成了一次“渔民化”的沉浮,从长时段看,则是完成了一次“再渔民化”的轮回。短时段与长时段就这样交融在一起了。
南开大学王先明教授也讨论了三个问题,这里介绍前两个问题。首先是双向整合。他表示,社会史研究不能只讲“历史学的社会学化”。现在的许多近代社会史论著均呈现为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职能(或社会意识)三个板块的结构,这样的结构其实是完全移植西方社会学的理论框架来建构中国近代社会史,从而失落了社会史的历史学特征。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静态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动态历史。另一方面,在反对单纯社会学化的同时,我们也要批判既有的以革命史、阶级斗争史为主线的中国近代史模式。比如,现有的中国近代社会史分期仍守定于1840年,即中国近代史的分期,这是需要反思和质疑的。总之,我们应该在保持历史学特征的前提下实行双向整合:既使历史学社会学化也使社会学历史学化。其次,社会史是史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而非一种史学范式。与现代物理学相关的“范式”理论,主要是对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把握和归纳,社会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当然可以挪用范式理论,但历史学的情况却不一样。为说明社会史不是一种史学范式,作者举出三条理由:一是史学与科学不同,社会科学可以使用假设,而历史学不支持假设;二是新范式所标示的是一个学术新时代,却并不标示一个新的社会史学科;三是社会史并无统一的范式,而且其范式一直处于变动之中。
同王先明一样,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闵杰教授也谈到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引入。他认为,社会史是个特别需要理论引导的领域,所以, 30年来各种外来理论在此争奇斗艳。这是好事,所有的理论都可以引入,没有什么可怕的;横竖挑毛病,左右看不惯,是故步自封的表现,学术进步之大敌。一种理论,试了不行,会自行退出,不必硬行干预。此外,新理论大多来自欧美学界,也不必动辄批评,声称中国社会与欧美不同,责怪引用者生搬硬套。但另一方面,同样不足称道的是追新逐异,不加深思。要借用某种理论,引用者首先自己要深刻了解它,其次要能够清晰地表达出来,最后要能用它来揭示史实的深层意义。
山西大学行龙教授也对争议问题做了辨析。首先是碎化或碎片化问题,他认为传统史学偏向实证,注重叙述事件而缺少推理分析;注重抄录史实而不作概括归纳;注重研究个人而忽视集团;注重上层人物而忽视下层民众,有人将此概括为“事件的历史”。社会史研究在批判传统史学的基础上异军突起,其核心就是总体史。于是乎,社会史研究大大拓宽了传统史学的研究领域,其选题一时间给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之感,遂有学者批评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碎化。应该说,这是在总体史的旗帜下自然产生的一种学术现象。问题在于研究者需要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总体史:社会史意义上的总体史并不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也不是单个社会要素连续相加重叠的混合体,而是多种结构要素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多层次的统一体。社会史的选题没有大小之分,关键是要以小见大,在总体史的眼光下,在多学科交融的视野中,寻找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作用。其次,关于“进村找庙,进庙找碑”的田野调查方法。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盛固然受到了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但社会学、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理论和方法更是其直接的学术资源。正是因为其研究对象主要在农村在基层,所以对村庄及庙宇的田野考察成为一道风景,有学者将此描述为进村找庙,进庙找碑。在行龙看来,这样的描述毁誉参半,它一方面提醒研究者不能一头钻进村庙而不顾其他,一方面又在激励这样的田野工作。我们不能把田野工作与解读文献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离开基本的历史文献就不可能拥有社会史意义上的总体的眼光;反过来,田野工作则可以把文献上死的历史变为有了切身感受的活生生的历史,从而真正理解文献的含义。
苏州科技学院小田教授通过研究1936年出版的《中国的一日》,阐述了他对整体史的看法。该文认为:历史由诸多要素共同刻画,而时间、空间、主体(人物)、行为(事件)是四个基本要素。当研究者像《中国的一日》那样把时间要素压缩到一日之中时,其他历史要素便会相应发生变化:人物要素由社会精英变成了平民百姓,庞杂的个体行为构成了无数的社会角色;事件要素由重大社会现象变成了日常生活,重复的琐事敷演为碌碌的生活影像;空间要素由抽象的全盘世界变成了具象的生活共同体,通过芸芸众生的人际关系呈示出鲜活的历史情境。小田把通过上述方法写出的历史称作“一日史”。该文同时指出,为了避免因描述小人物日常生活而出现碎片化现象,研究者需要既关注曾经被精英史观所忽略的民众、共同体和日常,又要将之与精英、全盘和非常等传统要素相联系。这里,“全盘”152是指共同体所嵌入其中的宏观社会层面;而“非常”则是指重大历史事件,这样的事件以划分历史进程的政治事件为多,从而呈现出清晰的时代特征。重大政治事件会或深或浅、或快或慢地改变日常生活,而日常生活也同时会发展出一系列应对策略,以其具体生活状态反映重大历史事件,从而体现时代特征——实际上,日常事件在体现时代特征的同时,也将自身系统化,把大部分日常碎片整合进特定时代的社会整体中。小田似乎认为,在其所理解的整体史中,民众与精英一起构成历史的“主体”要素,共同体与全盘社会世界一起构成空间要素,日常行为与非常事件一起构成行为(事件)要素。有学者在评论该文时提出:第一, 1936年某日的客观历史与《中国的一日》反映的当时文人对当时生活的认知,二者不是一回事。第二,在“中国”一词的含义上,该书作者与今天的研究者是有区别的。①
五、近代史研究的分期与分科②
对于分期问题,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姜涛教授提出了几点新看法。第一,近代是指距离自身所处不远的时代,因此近代史本质上是相对史,它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与特定的绝对历史年代重合或分离。③第二,近代史活的灵魂就是“近”,这个“近”乃相对于研究者而言,因此,近代史研究中的问题都是以研究者所处时代为基点提出的。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近代的核心问题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第三,在目前,中国近代史至少应当包括整个清史、中华民国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故近代史的上限当为明清之际,下限暂可定为1976年(即文革结束之年)。④近代史是否要分段以及如何分段也同样存在争议。姜涛未谈及这一问题,而夏明方则明确主张,应将“中国近现代史”贯穿起来进行研究,不宜把它分成“近代史”、“现代史”和“当代史”三截。不过也有许多学者在将近代史的下限延伸到1949年后,顺势把1919年作为将近代史一分为二的分段界限。而北京大学房德邻教授则表示赞同以1912年划分近代史的主张。他认为,首先,“中国近代史”是一个通史的概念,而不是专门史的概念,它与上古史、古代史属同一序列;其时段是1840—1949年。第二,作为通史的中国近代史,应该全面叙述110年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法律和社会生活;而叙述的基本线索就是中国谋求独立发展资本主义。⑤第三,这一段历史以1912年中华民国的成立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从通史的视角来观察,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的意义远远超过1919年五四运动,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中华民国的成立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两千年的帝制,它在中国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840—1912年的近代史其实只是“前近代”, 1912—1949年才是“近代”,因为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才建立了一个近代的国家政体。⑥第四,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晚清史和中华民国史实际上是晚清政府史与民国政府史,因此,二者简单相加并不是中国近代史。第五,以1919年划界的中国近代史其实是中国近代旧民主主义革命史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统称为民主革命史,这是专门史,而不是作为通史的中国近代史;而且,作为专门史的近代革命史也应该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以前是如何推翻帝制的历史,以后是如何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的历史,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告了一个段落。第六, 1919年作为文化史的标志性年代是合适的,但是对于经济、政治、社会、外交等专门史, 1919年不能作为标志性年代。该文将1912、1949年作为两个分期的界限,其中似乎有着在王朝体系下按朝代分段研究这种传统做法的影子。因此有学者表示,史学研究有两种分期方法,分别以朝代或以时代来断限;前者很少有争议,而一旦用“时代”分期,争议就出来了。
①笔者认为,只关注某一时间节点可能导致忽略时间维度,从而使史学变成人类学;其实,目前的人类学者在研究时也会考虑社会和文化的变化。
②这里讲的是传统通史和专史意义上的分期与分科,区域社会史研究者似乎很少考虑这类问题。
③有学者认为,这里虽将分期相对化了,但仍是在学科意义上讲分期,仍是以中心线索立论。如果根据不同问题分别探究不同线索,比如民族国家、社会、家族、工业、农业、技术等等,则会有各不相同的分期。
④笔者认为,若以资本主义做分期标准,则以1949年或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为下限似较妥当;不宜以1976年为下限,因为不能说改革开放之前发展资本主义,之后却不这样做了。
⑤对于资本主义化与近代化或现代化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二者是一回事,中国的“近代”就是从小农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也有学者认为二者不是一回事,因为现代化的过渡至今尚未完成,谁也不知道今后的历史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⑥有学者赞成用1912年将中国近代史分成前后两段,但同时表示,这只是为了对历史的叙述更符合实际,也更清晰,这样划分与用1919年划分一样,并不具有本质的规定性。学科和学理的层面,因此是更高层次的争议。“近代”就是在时代的意义上提出来的,就此而言,回到以朝代分期是一种退步。另外一些学者同意历史编撰中存在这样两种不同的分期方式,但认为断代史系古今中外通行的编史方式,与倒退没有什么关系。①
有学者虽然在形式上坚持近代史以1840年、1919年和1949年划分的传统观点,但其内涵已经很不一样了。其观点可以归纳为,首先,通史分期有大朝代(如唐宋史、明清史)与小朝代之别。中华民国是一个小朝代,格局不大,基础不雄厚,动乱不止;而近代史分期应从大历史、长时段着眼,故而近代史应是跨越中华民国的一个漫长的过渡阶段。其次,这个过渡阶段一定要有一个逻辑上的主线和基本内容,这就是革命。革命就是过渡,从李鸿章到共产党都是革命;因此不赞成将革命史只当作专门史,而另有一个作为通史的近代史的看法。其三,赞成将整个过渡时期以1949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之前近代史的主流是革命,之后的主流是中华民族复兴;所以1949年才是中国近代史的真正转折点,此后的中国才有可能达到汉、唐的规模和格局。其四,强调1919年的重要性有一定道理,但不是说它本身在当时就立刻改变了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道统是马克思主义,二者皆植根于五四运动。
北京大学王奇生教授从革命史的角度既强调了1920年代的断裂性,又强调了1949年之前与之后的关联性。他指出,首先,(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