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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暴力的蔓延及其社会起源(3)
时间:2010-08-27 来源:《文化纵横》2010年第四期 作者:郑永年 黄彦杰 被查看:
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不过,从经济和政治精英的角度来看,他们也的确有自己的苦衷。通过设计和灵活运用“规则”增加国家财富和推动经济发展,本身又有什么问题?难道经济增长不是让大多数人在绝对意义上获利?可是,精英、中层阶级和社会底层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们之间常常相互隔膜。一方面,生活在政治和经济“城堡”之内的精英与生活在赤裸裸市场经济里的普通人已经完全隔绝,前者根本不能体会到底层生存的切肤之痛。与普通中国人相比,国家和企业管理者生活在一个充满“经济数字”和语言符号的美丽世界。很多人可能难以想到,决策当局的一念之差,在中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可能会一层层放大,导致社会中下层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另一方面,十几年来的经济模式毕竟有其自身的制度逻辑,并非某个个人或者群体所能左右。尤其是当精英被自然定义为“受益者”的时候,面对很大程度是属于“体制外”的社会问题,体制内的改革动力自然也就有捉襟见肘之忧。社会实体暴力的蔓延和与其相应的网络空间中的“暴力言论”,都说明体制本身的纠错机制已经失效。如何沟通体制内外,推倒形形色色的社会墙,将极端的暴力行为与言论化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渐进改革动力,从总体上进一步协调经济、社会和政治现代化,避免暴力积累导致的总体社会危机,将是中国今后改革的重大课题。作为掌舵中国发展方向的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已经难以坐视形势继续恶化。
“发展”和“稳定”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就是国家之大计,两者互为基础,相辅相成。但最近十年来,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某些细微的变化。层出不穷的暴力事件是对“社会稳定”这一问题复杂性的最新注脚。如果说贫富分化、环境污染、贫穷落后、教育医疗投入不足等问题,还可以分别通过调整分配、加强环保、扶贫助困和加强社会政策等方法来治理,那么“暴力化”作为一个社会深层次问题,治理起来就困难得多。只是通过“以暴制暴”来威慑暴力,就算是应付亡命之徒的困兽之斗都很困难。因为个体随机的攻击,可以随时随地地发生,往往防不胜防,而一个连身家性命都不要的人,除了发明一些更严酷的刑罚之外,大概是很难用一般的武力来威慑的。至于自杀和自残的行为,以及更多潜在的暴力倾向,不仅比犯罪行为更难以觉察和提防,导致其发生的深远社会原因更是难以根治。社会暴力的泛滥和公平正义的缺位,既是我们这个时代影响稳定的两个相关的重大问题,也是难以治愈的体系痼疾。作为“发展”带来的“稳定”问题,这两个问题已经完全不能像其他“稳定”问题那样,可以通过“发展”直接(积累财富)或间接地(政府用钱)解决甚至改善了。暴力现象的剧增,不能不说是对我们的社会政策以致整个发展战略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虽然社会暴力有复杂深远的系统性根源,但直接导致社会公平底线失守还是90年代中叶以来的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和保护性、矫正性社会政策的缺位。国家退出社会领域的同时,却没有及时找到系统性重建社会的办法。笔者认为,积极推行在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领域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以及针对社会底层的生活、教育和就业保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多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国有部门改革和国家金融财政制度建设,中国的财政能力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预计在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规模可能达到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如果考虑国有垄断企业没有上缴的利润,中国其实完全有能力在下两个五年计划之内,大规模地重建以国家为主体的、覆盖全社会的福利和保障体系,并进一步将在城市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险体系全面覆盖到农村和农民工。与此同时,要切实保证钱真正用在社会工程上。这就需要配套社会政策改革的行政和管理制度改革。为此,中央政府应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充分利用媒体,让官方媒体成为社会理性声音的聚合器。同时通过有效的行政改革,约束和削弱地方和部门在社会领域的特权、行政干预和寻租能力,在建设平等的“公民权”的旗帜下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30年来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基础,没有“改革”的“发展”,必然是极不均衡的、自我击败式(Self-Defeat)的发展。从当下来看,通过社会改革及其配套的体制改革促发展,是中国逐步解决当前社会问题魔咒的唯一方案。社会暴力的滋生应该成为社会改革全面展开和深化的动力。
(作者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责编:Bea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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