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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阿拉伯之春之后
时间:2012-02-27 来源:《文化纵横》2012年第一期 作者:《外交》杂志网站2011年11月30日评论 被查看:

 

推翻突尼斯、埃及和利比亚独裁者的革命浪潮继续横扫整个中东。而对经历过政治剧变的国家来说,革命之后,将迎来民主巩固的过程。在这个阶段最为重要的,是为国家的未来政治正式立宪。

 

目前,突尼斯已成功度过了其面临的第一项民主挑战:10月末举行的制宪大会选举。军队并未干预选举过程,其选举重要赢家之一是伊斯兰政党复兴党。突尼斯旧政权曾迫害过复兴党的成员,因此,该党对人权保护的正式化更感兴趣,哪怕只是为了在自身再次失去权力的情况下,将其用作为一种保护机制。由于该国权力具有迥然不同的性质,没有一个团体——即便是军方——握有足够权力以忽视其他团体的关切。与复兴党一样,每个团体都可能把推动法治作为一种保护他们自身利益的手段。该国法治的有效性最终将取决于该国政治精英根据游戏规则博弈的意愿。政治精英如何在新宪法中处理紧急状态法,可看作检验这一意愿的早期指标。如果宪法要求政府或总统在诉诸于紧急状态措施之前寻求议会批准,并对批准程序施以严格的时间限定,那就会是一种积极的迹象。

 

在埃及,未来似乎不太有前途。在下议院选举之后成立的新一届议会将被竞争性的利益所撕裂并被强势的军方所限制。包括解放广场的年轻活动人士在内的一些派系,主张对政治体制进行总体结构的重新调整并重写宪法。而诸如军方、穆斯林兄弟会及其对手等更为强大的势力,则仅是寻求对宪法做出修改以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埃及军方依旧占据该国政治体制的核心地位,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仍然是终极权力的所有者,埃及人民仍对该机构维持了相当程度的尊重。4月份,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公告,解决了一些相对无争议的宪法问题,如人身保护令、禁止酷刑和保障言论自由的承诺。同时将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将伊斯兰法作为立法来源。军方基于宗教理由禁止了数个政党,透露出军方在制宪过程中无意置身事外。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之后所公布的一系列宪法草案,将使得军方免于文官政府的监督并赋予武装部队批准议会所提立法的权力。受军方监督所限的议会主权,已在军方与平民的关系方面促成了一场危机以及一轮新的抗议。

 

最后,利比亚的未来是三个国家中最不明朗的一个。该国没有法治的历史,也不具有竞争性政治过程的经验,伊斯兰教是正式的法律依据。利比亚存在着一种危险:部族及地区敌对者爆发的冲突及各种民兵团体之间的权力争夺将会使得一切基于立宪的努力化为泡影。如果新宪法想要成功为新政府提供一个稳定的司法基础,境内的竞争性团体须压抑其野心,并接受统一的利比亚这一原则。这两个条件是所有阿拉伯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并已被证明是进行宪政统治的最大障碍。

 

(责编:Bea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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