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无过错离婚制度在美国引起了无数的纷争、批评和抵抗,纽约州虽然最终殿后,但40多年前,正是它吹响了结束美国过错离婚制度的号角,可谓自由离婚的始作蛹者。有研究表明,离婚的家庭可分为高冲突和低冲突两种类型,高冲突的家庭解体往往有利于子女将来的成长;低冲突的家庭正好相反,但无过错离婚制度恰恰是为低冲突的家庭打开了方便的大门。自由的最后代价,可能要由下一代来承担。 今年8月,纽约州正式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案,成为了美国最后一个采纳无过错离婚制度的联邦州。这标志着过错离婚制度在美国正式谢幕,一个时代已经终结。 过错离婚,也称为自由离婚,指的是配偶一方不需特定的理由,也无需对方同意,即可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对此予以支持,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过错离婚指的是离婚发起方必须证明因一方过错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感情破裂”,其证据,可以是虐待、通奸,也可以是遗弃、分居,每一个都有明文的规定。 毕竟东流去 过错离婚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有久远的历史。美国立国两百多年以来,都沿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制定的过错离婚法。1966年,纽约州在激烈的争议中通过了离婚法改革法案,将分居增列为离婚的“过错”理由。虽然没有跳出过错的框架,但把分居作为理由,其实默认了无过错也可以离婚,距真正的自由离婚仅一步之遥。 受益于此,1969年加州州长里根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无过错离婚法案,也被誉为西方社会第一个自由离婚法案。该法案通过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宗教界激烈的讨伐和批评。里根后来成为美国第49届总统,他虽然也离过婚,但每次提到这份法案,都流露出悔意,认为潘多拉的盒子自此打开,美国的离婚率此后大幅攀升,该法案难辞其咎。 虽然批评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但州州难过州州过,接下来10年之内,有十多个州先后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案。至1985年,除纽约州之外,全美49个州已全部“沦陷”。 纽约州的抵抗尤为激烈、也颇具代表性。纽约天主教会、妇女联合会和女性律师协会等组织对此强烈反对,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自由离婚有背宗教传统;二是担心女性权益会因此受损。众声喧嚣中,纽约州深陷困局、停步不前。 2004年,女性律师协会转变了其长期反对的态度,并公开承认,过错离婚制度迫使离婚双方寻找对方的过错,有的夫妻为此反目,还有的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共同捏造“过错”的证据,伪证、谎言和仇恨充斥了法庭,相比之下,无过错离婚制度更加文明。这个转变成了事情的拐点。又经过6年的调研和争论,反对派最终无可奈何,纽约州也融进了大流。 回顾这40多年,无过错离婚制度不仅席卷了美国,甚至扫荡了欧洲,俨然成了浩荡的历史潮流。这是里根始料未及的,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近十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无过错离婚制度并不是美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离婚率之争 伴随着无过错离婚制度的推行,美国的离婚率从1965年到1980年成倍飙升,不少人相信该制度正是其中的罪魁祸首。 但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该制度和离婚率的相关性很低,对其影响非常有限。数据表明,采纳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州,离婚率并不一定高;不采纳的州,离婚率也同样飙升。例如,马萨诸塞州1975年就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案,但它的离婚率却是全美最低的。麻省的情况并不是特例,欧洲甚至也遥相呼应,2000年,比利时是欧洲唯一坚守过错离婚制度的国家,但离婚率却高居欧洲之冠。经过长期跟踪分析,学者基本认同,刚引进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地区,一开始确实会有一个离婚高潮,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可以解释为长期压抑之后的爆发,3、5年之后,离婚率会回复到原有的水平和轨道之上。统计学家还发现,美国在大面积普及无过错离婚制度之后,离婚率开始下降,按人口基数的统计方法,从1981年的5.3/1000降到了2005年的3.8/1000。 这些学者还认为,美国离婚率上升的根本原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两性关系的平等,人们对婚姻的期待和要求不断提高造成的。近40年来,各种各样的民调都表明,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表示不能接受撒谎、婚外情、婚内秘密等不忠诚的行为,对婚姻的质量越来越挑剔。和过去相比,婚姻承载的更多的是情感交流功能,而不是后代繁衍和经济互助功能。 通过美国各州的离婚率对比,研究人员还发现,影响离婚率最大的因素是教育程度和宗教信仰,而不在于离婚制度的松和紧、程序的难和易。他们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和离婚是因和果的关系,并不是离婚引起了感情破裂,而是感情破裂需要通过离婚的途径来解决,正如一个经典的比喻所描绘的:离婚之于感情破裂就如同葬礼之于死亡,葬礼仪式的繁简不会增减死亡人口的多少,离婚程序的难易也不会加剧家庭的破裂。如果害怕婚姻的死亡从而禁止葬礼,是荒诞可笑的。 无过错离婚制度不仅不是高离婚率的幕后推手,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还相信,该制度代表了人类自身的自由和解放。统计学家发现,采纳了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州,家庭暴力事件下降了30%,原因不仅在于遭受暴力的女性能够迅速摆脱不幸的婚姻,更是因为自由离婚的可能令施暴的一方有所顾忌。此外,女性自杀率在各州也有8%到16%等不同比例的下降。在路易斯安那州,夫妻在新婚时可以自由选择将来离婚的方式:过错或无过错,但近97%的夫妻都共同选择了后者。林林总总都表明,无过错离婚更受欢迎,即使女性对它也不排斥。 自由之下的隐忧 无过错离婚制度兴起时候,正是美国社会各种文化思潮汹涌澎湃的年代,种族平等、女性主义和个人主义等运动先后到达了顶峰。有学者认为,正是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平等观念,特别是两性平等,令更多的女性接受教育、走进职场、经济独立,甚至离婚也不会受到社会的另眼相待,自由离婚才真正成为了可能。就此而言,无过错离婚制度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社会进步。但任何法律制度都利弊兼存,该制度虽然赋予了个人高度的自由,也给美国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埋下了隐忧。 首当其冲的“隐”,是因为自由离婚令夫妻双方都无法预见和控制婚姻的解体,为了避免遭受财务或情感的损失,夫妻双方都可能不愿意对婚姻进行投入、经营和牺牲。特别是女性,如果为了家庭而离开职场,风险将大大增加。已经有研究表明,执行无过错离婚的州,夫妻更倾向于投资和个人相关的、便于分割的财产。最明显的例子是,配偶不愿意为对方的教育买单。人类趋利避害的天性导致了双方都各有保留,这当然是高质量婚姻生活的隐患。 也有人在为女性的权益而“忧”。虽然大部分人都认同正是两性平等催生了无过错离婚制度,但也有人认为,该制度反过来削弱了社会对于女性的保护,纽约州妇女联合会就坚持这个观点。她们认为,当前社会,男女之间还存在明显的收入差距,女性是财务弱势的一方不说,还往往要为家庭做出更多的个人牺牲。在过错离婚制度之下,女性可能拥有主动权,通过离婚索要更多的经济补偿。但无过错离婚制度将离婚的主动权完全转移到了想离的一方,不想离的一方因此失去了谈判力。对经济情况本来就不佳的女性,离婚很可能导致贫困加剧。 更多的人认为该制度对儿童的关注先天不足,在为儿童的权力而“忧”。在离婚的冲突中,儿童往往是沉默的一极,有赖于外界的保护。有研究表明,离婚的家庭可分为高冲突和低冲突两种类型,高冲突的家庭解体往往有利于子女将来的成长;低冲突的家庭正好相反,但无过错离婚制度恰恰是为低冲突的家庭打开了方便的大门。自由的最后代价,可能要由下一代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