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拟谈一点自今溯古或自古至今关于气节问题几件往事,套用狄更斯《双城记》开篇名言格调,也写几句开场白:这是一个最讲气节的时代,又是一个最讲不清气节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讲民族气节、革命气节和做人气节的时代,又是一个最讲不清这些气节的时代。这是一个矛盾丛生的时代,又是矛盾的两个侧面不可分离地相互联系和对立统一的时代。 一、关于气节问题争议之由来 这几年,也可说改革开放以来吧,关于气节问题的争议,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原本在气节问题上已成历史“论定”的某些人和事,转眼之间往往成了质疑或翻案的对象,而且这一类对象的名单,越来越长了。远的暂不说,只说现当代人们记忆尚新的三大历史阶段发生的一些人和事:1927-1936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7-1945年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及“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不做叛徒,这是革命气节。抗战时期,国难当头,民族存亡,中国人首先要求的是民族气节,爱不爱国就看你做不做汉奸。历次政治运动和“文革”时期,考验的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做人的底线,不卖友(师)求荣,不落井下石,成为做人的气节问题。 从目前争议的情况看,这三大气节问题,各有争议的人和事;但争议最多的,集中在抗战时期的汉奸问题和政治运动时期的卖友(师)求荣问题上面。既有争议,必有正反两方,而这次正方的两位主将,恰好是我的朋友兼同事何满子和陈福 满子年长于我,为当代杂文一大家,生平疾恶如仇,我常说他是当代“汉贼不两立”论的坚定拥护者,对沦为汉奸之流的文人自然不屑稍假以颜色。就在他去世前一两年,写过一篇关于胡兰成、张爱玲的汉奸身份文章,称之为“一对狗男女”,在报上引起围攻。有的文章讥讽道:“都这把年纪了,火气还这么大!”(大意)我觉得,满子用词虽似过严,但这位批评者以年龄来嘲笑对方,潜台词所含轻侮之意,跃然纸上。以满子的辩才与笔力,立即回敬一文,应轻而易举。但我认为这种离开了主题的笔仗,实不值一打。当与满子通电话谈及此事,他沉吟一下,说:“元化也是这个意思。”元化指 如众所知,满子同时也是对“胡风案”主角之一的舒芜交信行为,曾有穷追不放的系列批评文章。如今满子与舒芜虽已先后逝去,但争议并未停息。就在今年第一期《新文学史料》上,登出了一组为舒芜辩护的文章,有“时代环境说”,有“历史责任说”、“被动交信说”,还有“总督犹大说”,等等。可惜满子以及一些已逝同案受难者如梅志、绿原等人,都已看不到这些辩护文章了。 这次气节问题争议中另一位正方主将陈福康,也是我出版社朋友,虽仅一度同事,年逊于我,相识也近三十年,是知名研究鲁迅、郑振铎和南宋爱国学者郑思肖专家。他在张爱玲的《小团圆》受人大炒大热之际,却写了一篇《张爱玲的文品和人品》,投稿一家报纸。编辑请两位“懂行的”专家评审,一位专家审稿意见说:“我最讨厌拿民族主义说张爱玲的事儿。”另一位专家意见说,他“极讨厌”“所谓的‘民族大义’”了,评语最后的结论是“强烈建议不登”。最后幸得《博览群书》大度收容发表了这篇文章。(以上引语均见于2009年10月《博览群书》所载作者此文后记) 事实上,这两位“懂行的”专家意见,倒是具体反映了当前在气节问题上的反方观点,很有代表性,即“民族主义”或“民族大义”亦即我们这里所说的民族气节,已经是过时的东西,不值一提了。延伸开去,是不是也意味着历史上所有的反侵略抵抗(自然也包括尚在人们耳目中的八年抗战)全都是咋呼出来的事儿呢? 看来关于“民族主义”或“民族大义”,亦即民族气节问题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但这场争议中的正方,显然已处于下风,因他们的文章已不受某些报刊欢迎,不大容易登载出来。这原因其实并非今日方有,而是其来有自,所谓“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罢了。这源头,还得从奉为国学经典的《论语》说起。 二、关于《论语》论气节 “气节”一词,据通行的《辞海》释义为:志气和节操,如:革命气节;民族气节。《史记·汲郑列传》:“[黯]好学,游侠,任气节,内行修絜。”(见《辞海》1999年版第1762页)《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坚持正义,在敌人或压力面前不屈服的品质。”(见《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79页)。此词正式出现较晚,《论语》中谈到气节的事或人的时候,用的是“大节”或“大德”。大节,如载曾子的话:“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这是说勇于受临终托付幼君并代理国务的人,是有气节的君子人。大德,如载子夏说:“大德不逾闲。”(《论语·子张》)闲,围干,此指道德规范。 另一位儒家圣人孟子,则用“大丈夫”代替曾子所说有气节的“君子人”,并加上具体的要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文下》) 毛泽东曾用“骨气”这个词来称呼相当于孟子说的大丈夫这样的气节之士,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并举闻一多、朱自清为例(见《别了,司徒雷登》)。当然,当代有骨气的中国人不止闻、朱二位,谁都知道,像早于此文写作时间之前从容就义的瞿秋白,晚于此文之后犯颜争“雅量”的梁漱溟,坚持“新人口论”的马寅初等,都有资格称为“有骨气的”中国人,这些人当然也就是有气节的中国人了。 由此可见,自古至今,人们尊崇的是有气节——如曾子所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君子,或如孟子说的“大丈夫”,毛泽东说的“有骨气的人”。 然而曾子只说大节,未提小节;孟子倒是提过小丈夫,但意指眼界胸襟不够广阔之人。可与小节同论的,是子夏说的小德。子夏紧接“大德不逾闲”这句话,跟着就说“小德出入可也”,就是说可以做点与大节有出入的事。出入,后人有注疏为“行权”的,遇上困难不妨权宜行事,这空间就大了,启发了对小节、小德的理解与回旋余地。魏晋风度的名士们,以放诞自外于礼法,人称“不拘小节”,尚有赞许意;但到明朝,恪守礼法行为已被称为“匹夫之小节”(张居正“夺情”语),归入贬词了。 再说大节、大德。《论语·宪问》载孔子一段话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这是涉及民族气节的事,这里的管仲便成了民族英雄。春秋时四夷习俗,披头散发,服装前襟向左,这样就是受夷族统治了。这段话重点在“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句,所说直指民族气节问题。孔子这里意思很明确,倘若不是管仲挽救了中国,我早就成为夷狄统治下的子民了。但他没有说明,他假若真的“披发左衽”了(后来的历史证明完全有此可能,辽、金、元、清等即是),面临民族存亡关头,将采取什么样态度:顺从还是抗争?《论语·八佾》又载孔子说:“夷 三、关于司马迁为李陵辩解 大史学家司马迁著《史记》,最重节义。《史记》列传第一篇就是写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伯夷、叔齐兄弟。《太史公自序》说:“末世争利,维彼奔义,让国饿死,天下称之。作伯夷列传第一。”《史记会注考证》引日本学者村尾元融说:“太史公欲求节义最高者为列传首,以激叔世浇漓之风,并与己述作之旨。”节指气节,其含义较广,合理、道理、情义、善义都有,姜太公称伯夷为“义人”,当时人称他“善人”。司马迁以此为后来二千多年历代王朝兴替、内祸外患中的臣民,树立了求仁取义、坚持气节的榜样。 但是,在写成这篇《伯夷列传》的第七年,已任朝廷太史令的司马迁,遇上李陵投降匈奴事件,群臣纷纷置罪李陵。汉武帝问他意见,他从实回答了自己的看法,为李陵作无罪辩护。这篇辩护词,司马迁写在他的《报任安书》中,真正是文情并茂的好文章,后世传诵,至今还被选入各种古文读本,仍值得再次一读。今节录有关李陵一段: 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 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凄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 汉武帝听了大怒,认为司马迁有意阻挠征讨之师,为李陵游说,下法司问罪,处以腐刑(宫刑)。李陵则满门抄斩,断了他“欲得其当而报于汉”的归路。后人读了这篇充满悲愤情义的辩护书,结合他的不幸遭遇,无不把同情投向司马迁;因而又把同情同时也投向了遭灭族之祸的李陵;对汉武帝则给与了残忍刻薄少恩的谴责。 但这里存在一个法与情的问题。专制帝王虽说可凭一己喜怒好恶任意处置臣下,但形式上还得走一下法律程序。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好话,不合武帝心意,欲治其罪,仍得“遂下于理”,“卒从吏议”,治以“诬上”之罪,处以腐刑。所谓“吏议”,当然只是法官秉承上意做出的判词。李陵投降匈奴,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是兵败被俘还是兵败投降,有待事实的证明与区别,但都同气节有关。当两个民族生死搏斗之际,能不提民族气节吗?司马迁《报任安书》,以情代法,与此前所写《伯夷列传》,节义兼顾,在气节问题上明显地采取了双重标准。 李陵投降匈奴后情况,班固《汉书》李陵、苏武传有较详记载。匈奴王单于厚待李陵,但另一降将李绪座位在李陵之上,陵“使人刺杀绪”。可见,李陵在匈奴已有一定权势,还很难说有没有争宠情绪。单于“壮陵以女妻之,立为右校王”,与另一汉使降者卫律(本胡人)立为丁灵王,“皆贵用事”。匈奴爱卫律,常在左右,“陵居外,有大事迺入议”。大事中总免不了与汉的和战之事吧。汉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左将军上官桀当政,与李陵友善,派使者出使匈奴,打算迎陵归汉。在单于和卫律的酒会中,汉使数次以目示意或以言动之,“陵墨不应,熟视而自循其发,答曰:‘吾已胡服矣。’”“有顷,律起更衣”,使者说:“请少卿来归故乡,毋忧富贵。”陵说:“归易耳,恐再辱奈何。丈夫不能再辱!”《苏武传》则记载李陵几次为单于说降苏武,虽多有自怨自叹言辞,但不难看出,这时的李陵已从当时的假投降,逐渐变成真投降了。 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写得太动人了,影响一直流传下去。后人根据司马迁的这篇辩护词和《汉书》所记李陵与匈奴之战的场景,伪造了一篇《李陵答苏武书》,并被编入唐初的《文选》之中,受到广泛传诵。《文选》又编有李陵与苏武各五言诗三首和四首,未知真伪,杜甫有诗说“李陵苏武是吾师”,尊之为五言诗之祖。这是肯定其文品。怀李白诗有“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句,对李陵人品,想有同样感情。 延至现当代,对李陵的评价,基本上以惋惜同情怜才为主,顶多说他“兵败投降”,或“功大罪小”,无一字关涉气节问题了。 四、关于韩愈《伯夷颂》受批评 司马迁写《伯夷列传》,表彰节义之士,作为后世臣民的气节楷模。唐朝韩愈作《伯夷颂》,进一步发挥,称伯夷、叔齐为“特立独行”、“传道笃而自知明”、“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的豪杰之士;他们的气节,“昭乎日月不足为明,崒乎泰山不足为高,巍乎天地不足为容”。这是最高的赞语。这篇文章的关键,是文末一句:“微二子,乱臣贼子接迹于后世矣。”这明显是仿自孔子评管仲的话。但孔子说的是尚无答案的未定词,韩愈说的是已有答案的判定词,进了一大步。后世论者大都忽视了韩文这句关键词。 宋朝王安石写了一篇《伯夷论》,与韩愈相反,他说伯夷原是跟太公同时投奔周的,“及武王一奋,太公相之,遂出元元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与,岂……志不遂乃死于北海邪,抑来而死于道路邪,抑其至文王之都而不足以及武王之世而死邪?”王安石好发与众不同之论,这是一例。与王安石同时的程颐说:“《伯夷颂》只说得伯夷介处,要说得伯夷心,须是圣人语:‘不念旧恶,怨是同希。’”(以上王、程语,均引自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但他们都不提节义或气节,说明他们没有真正理解韩愈写此文用意,当然也不能进而理解司马迁写《伯夷传》列为《史记》列传首篇用意。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有次偶然看了《伯夷颂》,大为不满,写了一篇《驳韩愈颂伯夷文》,说:“忽见颂伯夷之文,乃悉观之,中有疵焉。疵者何?曰过天地、小日月是也。伯夷过天地、小日月,吾不知其为何物,此果诬耶妄耶?”朱元璋站在打天下、坐江山的帝王立场,自然不喜欢伯夷、叔齐这样坚持气节、不为我用、宁死不屈的人物。但他不懂得,臣民的讲不讲气节,对他大明王朝的兴亡,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清朝人看文章,着重文笔气势。姚鼐说:此文“用意反侧荡漾,颇似太史公论赞。”曾国藩说:“岸然想见古人独立千古,确乎不拔之概。”张裕钊说:“含蓄深妙,随手转换,运掉自如。”(以上亦见《韩昌黎文集校注》所引)他们不大理会这篇文章主旨是什么。 跨过清朝,历史车轮滚滚,瞬间转到1949年8月18日,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乘“宜将剩勇追穷寇”之威的豪气,写了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长文,其中有一段点名批评《伯夷颂》,真是气势万丈,掷地有声:“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一句“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一句“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这讲的都是民族气节。毛泽东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历史,利用《伯夷颂》做反面教材,教育人民,正好说明韩愈此文尚有一读价值。而因受韩愈颂非其人批评的影响,韩愈这篇文章长期备遭冷落,各种古文选本不敢入选,眼光与器度就显得狭小了。 五、关于岳飞、秦桧 到杭州旅游的人,西湖是一定要去的;到了西湖,岳王庙又是一定要去瞻仰的;而瞻仰岳王庙,岳王墓前跪着的秦桧夫妇铜像,又是一定会受游客唾骂的。几百年来,岳飞的大忠臣形象与秦桧的大奸臣形象,以及岳飞是被秦桧夫妇定谋东窗害死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已成历史的铁案,深深印在一代又一代人们的脑海之中。 但是,1923年(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八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部吕思勉著的《白话本国史》(全名《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其中的第三篇近古史(下)的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的第二节《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剪除》,却彻底颠覆了这一已成铁案、深入人心的忠奸形象,为秦桧做翻案,为岳飞做辨别。从前也有认为岳飞之死,首犯应属宋高宗赵构,秦桧不过是从犯的论点,在明朝人的诗文中都曾有所流露。对岳飞也曾有过微词,如孝宗时人熊克著《中兴小记》载岳飞以武将上疏言建储事,认为拥兵自重,越职干政。但直接为秦桧翻案的尚不一见。何况这还不是一篇文章的论点,而是一部用作自修课本的大众通俗化教科书,这影响就大了,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一片哗然之声。 现将本节引起争议的部分,摘列(不加引号)如下: 一、秦桧非金朝奸细,主和为一大功 二帝北徙,桧亦从行。后来金人把他赏给挞懒(金国王子)。前782年,挞懒攻山阳(楚州),秦桧亦在军中,与妻王氏,渡海南归。宋朝人就说是金人暗放他回来,以图和议的。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吕思勉:《白话本国史》,第439-41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出版。后引本书,仅注页码) 二、岳飞战绩夸大,南宋无力抗金 《文献通考》说:“建炎中兴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肃所致。”“张、韩、刘、岳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按指境内群盗),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岳飞只郾城打一个胜战。据他《本集》的捷状,金兵共只一万五千人;岳飞的兵,合前后的公文算起来,总在二万人左右,苦战半日,然后获胜,并不算什么希奇。……十二金字牌之召,《本传》可惜他“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而据《本纪》所载,则还军未几,就“诸军皆溃”了。进兵到朱仙镇,离汴京只四十多里,更是必无之事。 当时诸将的主战,不过是利于久握兵柄,真个国事败坏下来,就都一哄而散,没一个肯负责任的了。所以秦桧不能不坚决主和。于是召回诸将,其中最倔强的是岳飞,乃先把各路的兵召还,然后一日发十二金牌,把他召回。前711年,和议成。……骄横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我如今请再引《文献通考》所载叶适论四大屯兵的几句话:“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第411-414页) 据本书2005年新版前署名李永圻、张耕华的《前言》,引用作者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三反”及思想改造总结》中,自评《白话本国史》说:“在当时,有一部分有参考价值,今则予说亦多改变矣。此书曾为 可知此书论点,不仅受到一些人批评与反对,还被告上法庭,诉以“危害民国罪”。但作者未见立案判罪,书亦照常发行,数十年来多次重版,即使打过官司,还是归入了学术讨论,允许自由发表言论和出版书籍。那时人们可以不同意作者的结论,但仍尊重他“详考史事,求其真相”的学术探讨精神,为后来人留下一份处理政治与学术问题的经典范本。 如今去杭州西湖边岳王庙的游客,仍照样怀着崇敬的心情,瞻仰这位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跪在岳坟前的秦桧夫妇,也照样受到游客们的唾骂,表示对奸臣、卖国贼的憎恨。这些都一点没有变化,充分证明民间信仰与学术考证,同样受到人们尊重。 附带二事一说: 一、为此学术问题以“危害民国罪”上法院告状的龚德柏,号称“日本通”。抗日战争发生后,常为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撰稿,好大言,人称“龚大炮”。 二、多年前,学术界有过一次关于岳飞《满江红》词真伪的讨论,词学家夏承焘主张此系伪作,后无定论。我看这与后人为同情李陵,而造出《李陵答苏武书》一样,出于对岳飞的崇敬爱慕之情。我是赞同夏老考证的,虽然很爱听盛家伦的此词谱唱,唱出了抗日时期全民同仇敌忾的心声;甚至联带想到,流传甚广的“还我河山”那幅岳飞题字,也可能有问题。但即使如此,一点也影响不了对岳飞民族气节的崇高敬意,太深入人心了。民间传说、小说戏曲、评弹说唱,口耳相传,岳飞已成为民族气节最为人崇拜的英雄。然而又不能否认,诸如李陵、岳飞或秦桧等问题的存在与出现,使得后人如何评价这些争议人物,在气节特别是民族气节上,如何看待情、义、理与法的关系,面临一个两难的境地,不免顾此失彼,左右为难。但有一条是肯定的:原则与底线不容逾越。 六、关于别国的情况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