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0)是陈寅恪(1890-1969)先生诞生一百二十周年,大陆上出版了不少涵有纪念性质的专书。最重要的是陈流求、陈小彭、陈美延三姊妹合写的《也同欢乐也同愁——忆父亲陈寅恪母亲唐篔》(北京:三联)、卞僧慧《 在这一特殊氛围的感染之下,我也忍不住要对 1997年10月我为《释证》增订本写了一篇《书成自述》,其中涉及大陆官方对我有关陈寅恪论述的一些反应。当时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出版不久,所引档案资料相当丰富,然而在官方反应这一具体问题上,则尚欠完备。因此我的《书成自述》也只好概括言之,未能深入。现在新材料出现了,我觉得应该对这一问题重新回顾一番。 《论再生缘》风波 新材料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我第一篇《陈寅恪论再生缘书后》和《论再生缘》在香港正式出版,这两件事自始便分不开,因为如果《论再生缘》不能与读者共赏,那么我的《书后》便不免陷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状态了。关于印本《论再生缘》如何进入大陆以及官方的最初反应,我以前只看到下面两条记载:第一,胡守为《陈寅恪传略》说: 1959年《论再生缘》的油印本流出香港后,被某出版商据以翻印,又在小册子之前写了一篇《关于出版的话》……香港《大公报》一位记者把这小册子带回广州,交给陈寅恪,陈对这篇《出版的话》非常不满,即把书送到中山大学党委书记冯乃超处,并说明自己没有送书到香港出版,当时冯乃超指出,《出版的话》无非想挑拨他同党的关系,陈表示同意这一分析。(收在《文史哲学者治学谈》,长沙:岳麓书社,1984,41页) 作者是 (1954年)2月,《论再生缘》初稿完成。自出资油印若干册。后郭院长沫若撰文辨难,又作《校补记》。(增订本,上海古籍,1997,158页) 郭沫若参加《再生缘》的论辩,我最早得之于《编年事辑》初版(1981),后来才在陆键东《最后二十年》中获悉其全部经过(89-93页),但这两个事件之间有无关联,则至今还不清楚。我曾有过一个推想,以为《论再生缘》传至北京,也许另有途径,未必是广州中山大学呈报上去的。 久不通消息,正怀念间,忽奉到《论再生缘》一册,在远不遗,至为感谢。惟书前缺去三、四页,美中不足,倘能再赐我完整者一部,更感谢不尽。 同年 《论再生缘》二书乃寅老数年前之作,冼三家(按:冼玉清)屡为言之,乃其未成之稿,后流入港肆,被人盗印出售。偶得一册,而书中间有累句,出版说明更推波助澜,多违时之语,故特抽出三纸。顷承垂询,检出补寄,并另购一册邮呈,祈查收。(均见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1990,511页) 从这两封信可知,1959年11、12月,陈垣已收到两册《论再生缘》,又汪宗衍同年 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见《南方周末》, 《年谱》1958年条末: 秋,余英时在哈佛大学偶然读到《论〈再生缘〉》的油印稿本,后在香港《人生》杂志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号发表《 又,1959年6月条: 余英时在美国哈佛大学发现的《论〈再生缘〉》油印本,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在海外轰传一时,议论纷纭。书前加了一篇序言说像这样的书籍,在大陆上是不能出版的。(311页) 《年谱》 杨荣国(英时按:时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致函中华书局,云:“至于著作出版问题,中央同意,则贵局和陈进行商酌如何?”这里所说的“著作出版问题”,只能是已经惊动齐燕铭、郭沫若、康生等中央领导人的《论〈再生缘〉》了。中华书局拟出版《论〈再生缘〉》,这实际上是对余英时以此做文章的回应,否则,我们很难解释郭沫若会在一年之内排炮般地发表文章,因为如果是单纯的学术研究的话,以郭沫若职务众多、杂务缠身的情况看,恐怕是很难把精力集中于此的。与郭沫若有过交往的陈明远,在谈及此事时说,一九六一年郭沫若在研究《再生缘》之前,曾与康生交换过意见,隐约揭示出郭突然对《论〈再生缘〉》产生兴趣的深层背景(陈明远《我与郭沫若、田汉的忘年交》)。如果陈明远所言不虚,则郭沫若的研究实是负有使命。(314页) 上面一段叙事是我以前完全不知道的,而且读了之后仍然不免疑信参半。我的一篇《书后》和《论再生缘》在香港刊行何至于严重到必须“惊动……中央领导人”亲自披挂上阵?关于这一点,下面我将提出个人的观察,暂不多及。但上述的一切努力最后还是归于泡影,《论再生缘》既未能在大陆出版,郭沫若“排炮般”的文章也无疾而终。 最后《年谱》1962年1月条(323页), 香港出版《论〈再生缘〉》,一时轰动海外,引起北京方面的注意。有关方面与郭沫若、周扬、齐燕铭等人交换意见后,决定在内地出版先生著作与郭沫若校定的十七卷本《再生缘》,以响应海外议论。然而,由于这部乾隆年间的虚构作品语涉“征东”,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特殊国际环境下,周恩来、康生出面中止对《再生缘》的讨论,先生著作与郭沫若校订本也被搁置起来。(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南方周末》, 先生《论〈再生缘〉》出版一事,据当年中宣部干部黎之回忆:“有一次周扬正在教育楼主持部分文艺领导人会议。康生突然进来,站着说:那个‘ 年初,周恩来总理曾经让人给郭沫若打招呼:“不要再在报纸上讨论《再生缘》,以免由此伤害中朝友谊,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郭沫若后来未再就此续写文章,从此在报纸上停止了这场讨论。(穆欣《郭沫若考证〈再生缘〉》,《世纪》,2006年第五期) 综合以上三种来源不同的史料,我们可以完全断定,《论再生缘》事件确曾上达中共党内最高决策层,所以最后必须由“周恩来、康生出面中止”。接着我要讨论两个相关的问题:一、郭沫若为什么参加有关《再生缘》弹词的讨论?二、陈寅恪《论再生缘》为什么最后还是不能在大陆出版?限于篇幅,我对于这两个问题都只能点到为止,而不能展开论证。 先说第一个问题。《年谱》断定郭沫若研究《再生缘》并非出于学术兴趣,而是“负有使命”,这一断案在所引种种史料中已得到充分的证实,可以无疑。问题在于郭的“使命”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我认为这是为《论再生缘》在大陆出版作开路的准备。郭研究《再生缘》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校订出一部比较完善的《再生缘》版本;一是考证作者身世,与陈寅恪《论再生缘》一较高下。他的第一篇长文《〈再生缘〉前十七卷和它的作者陈端生》(《光明日报》,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也作一点补充。《年谱》揭出“朝鲜战争”的忌讳使郭校本《再生缘》印行一事胎死腹中,这大概是实录。今本《论再生缘》结尾引作者诗句“青丘金鼓又振振”,自注云:“再生缘间叙争战事。”(《寒柳堂集》,北京:三联,2009,86页)但1958年我所读过的油印原本,这句注语则是“再生缘叙朝鲜战争”(引在我的《书后》一文)。注语的更改是否出 但 我所编印之不定期刊《中华文史论丛》,在各方大力支持下,第一辑即可出版……我们希望的是 此函写在《再生缘》讨论中止以后,可知党方仍未放弃出版《论再生缘》的计划,但方式却有所修正。一年多前金灿然以中华总经理的身份亲自登门请求,显然是准备出一部专书,以示隆重看待之意(另有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有刊行此书的计划,不知可信否。见陆键东,前引书,365页),而此时则改由该局上海编辑所出面,希望将此稿收入一个不定期的学术刊物,作为其中的一篇论文。这正是因为原始的构想流产,不得不大大降低出版规格,把它的流通空间压缩到不能再小的限度。 又拙著《论〈再生缘〉》一文尚待修改,始可公开付印,目前实无暇及此。(以上两信都出于高克勤《〈陈寅恪文集〉出版述略》,《文汇报》 他的答复基本上和一年多前一样,但他此时对书局出版他的著作,无论新旧,都不再抱任何不现实的期待了。为什么呢?因为早在1961年或1962年初,他已将旧稿集成《金明馆丛稿初编》送交中华,而迟迟没有出版。《年谱》1962年“早春”条编者按语云: 慧按:蒋秉南(即天枢)见告:当 蒋天枢1964年亲至广州拜寿,盘桓十余日( 拙稿不愿意接受出版者之修改或补充意见。(见高克勤,前引文,引于《年谱》,325页) 正可与蒋天枢转述的话相印证。不但如此, 论再生缘一文乃颓龄戏笔,疏误可笑。然传播中外,议论纷纭。因而发见新材料,有为前所未知者,自应补正。兹辑为一编,附载简末,亦可别行。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盖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寒柳堂集》,106-107页) 《校补记》痛驳郭沫若的考证,语多讥讽,读者可自行参究。《后序》末数语坚持“不复改易”的原则,充分表现出他一贯的凛凛风骨。他至死未及见《论再生缘》在大陆印行,是出于他自己的价值选择,并无遗憾可言。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风波 上面记述了我第一次写有 让我征引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中的叙述,先将事件的大轮廓呈现出来: 1983年,余英时在香港《明报月刊》的第一、第二期上推出他在1980年代的研究心得《陈寅恪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一年半后,余英时又一次在《明报月刊》上分别刊出《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陈寅恪晚年心境新证》等两篇长文。并在同年7月的《中国时报》上刊载《陈寅恪的“欠砍头”诗文发微》等文。1984年,余英时《文史互证、显隐交融——谈怎样通解陈寅恪诗文中的“古典”和“今情”》一文,分别在10月份的台湾《联合报》副刊上连载五天。 余英时近十万字的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轮排炮,在海外学术界引起相当反响……1984年8月,署名“冯衣北”的辩驳文章《也 以上引文中的叙事基本上是实录,其中将幕后发号指示的人正式宣布出来,尤为重要。事实上,早在1983年年尾,我已知道胡乔木在积极布置向我进攻了。事有凑巧,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有一位明清史专家来耶鲁大学访问,一见面便向我索阅《明报月刊》所刊长文。我很诧异,问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此文?他说,在他访美前,社科院院长胡乔木曾有意让他出面写反驳我的文章,并说明:只有在他应允以后才能将那两期的《明报月刊》交给他。他婉拒了这一任务,因此也失去了读我原文的机会。很显然的,胡乔木在北京一直未能觅得他所需要的写手,最后才通过“广东省委文教战线负责人”找到了一个“冯衣北”。关于“冯衣北”, 在胡乔木的指示下,广东省委有关方面开始布置写论战文章。此重任落在1960年代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的一位写手身上,反驳文章先后在1984、1985年的香港《明报月刊》登出。(原注:署名“冯衣北”。)(359页) 其实“冯衣北”的官方身份我也早在1984年便已一清二楚。这是因为《明报月刊》编辑部为了要我答辩,不得不以实情相告。编者信上说,“冯衣北”的两篇《商榷》都是香港新华社转交的,其中一篇文稿且在北京、广州、香港之间周流了半年以上。所以我在答文中特别点名“冯衣北”是“中共官方某一部门”的代言人。最有趣的是“冯衣北”关于这一问题的响应。1986年“冯衣北”把他的两篇《商榷》和我论 区区一支秃笔,竟让 这是一个很巧滑的回答:上半句从我这一方面下笔,而有“错觉”云云,但在他一方面却无一字否认自己“官方代言人”的身份。下半句表面上好像是在响应我的“错觉”,其实却是暗中报幕后主人的知遇之感。只有如此理解,“受宠若惊”四个字才有着落。我的“错觉”不但没有半分恭维之意,而且适得其反,有何“宠”之可言?这里我要特别感 最后我想对《最后二十年》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提出一点不同的观察。 我们最关心的还不是这场论战,而是胡乔木觉得有必要反驳余英时观点的心态。陈寅恪不是一个家喻户晓、具备新闻效应的热门人物,理解陈寅恪的学术精神,远非平民百姓乐意议论的话题。故此余英时的文章其实没有太多的宣传效应。促使胡乔木布置“反驳”,除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外,有一因素也许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二十余年前,胡乔木与陈寅恪有过这么一次谈话。陈寅恪留给这位中央大员的印象,显然有别于余英时所说的那样。(359-360页) 我过去也不很理解,为什么官方学术界在陈寅恪问题上对我竟如此一再纠缠不已(见《释证》1986版自序《明明直照吾家路》)?不过我不相信,如上引《最后二十年》所说的,这是因为胡乔木对 现在关于第一次风波的事实已充分显露出来了,我认为胡之所以全力布置对我进行“反驳”,主要仍是执行党的决定。我为什么能作此推断呢?从前面有关《论再生缘》风波的讨论,我们已看到官方那种如临大敌的神情,以至康生、郭沫若都必须披挂上阵。此案在党内留有档案,决无可疑。我当年已是主犯,现在又变本加厉,大写什么陈寅恪“晚年心境”,则触党之怒,更不在话下。但老一代如郭沫若之流已逝世,胡乔木以社科院院长的身份正好取代了郭的位置。由他出面来布置“反驳”自然是十分适当的。以党纪而言,他的布置不大可能是完全自作主张,而事先未曾取得(至少在形式上)组织的认可,不过具体的过程和可能涉及的人事现在还无从知道,只有等到档案解密以后了。所以我认为第二次风波仍出于“党的决定”,而且是第一次风波的直接延续。 胡乔木布置“反驳”的情绪表现得异常强烈,其中是不是含有某种个人的动机呢?我只能说,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不是 官方学术界对于《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的正式反应,到1986年(即冯衣北《陈寅恪晚年诗文及其他》出版之年)告一段落,但余波似乎仍在荡漾。大陆上出版我的著作已不在少数,甚至其中有些文字我以为可能通不过检查的,最后居然都发表了出来。但唯有关于陈寅恪的研究,除了少数几篇外,一律为政治编辑所否决,包括有些已“附录”在冯衣北书中流传多年的文章。这种情形并不限于一两家出版社,而是各处皆然;也不是一时的事,而是自始至今无不如此。由于南北各大出版社政治编辑的口径之惊人一致,使我不能不疑心党中央机构或有指示下达全国所有出版单位,对我所写有关陈寅恪的文字都必须从严审查。如果所测不误,则我的档案中的“黑材料”还在继续发挥作用。 上面的讨论都聚焦在官方反应的部分。只就这一方面着眼,则我的陈寅恪研究似乎从一开始便已被官方扼杀,在大陆上未能发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看,民间学人的反应则完全是另一种景观。我 回想起来,我在中山大学就读,即1989年以前,恐怕还不知陈寅恪其人。对于寒柳堂诗的兴趣,则是后来因 当时大陆学术界的朋友们也往往写信给我,说他们从冯著得读我的论文,恰可与 先生《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喜阳所读,亦购自书商复印本。( 我的《释证》有大陆书商“复印本”,这是我以前不知道的。 大体上说,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 但是直接接着我的《释证》而进行陈寅恪研究的,则属于更年轻的一代,上面已提及的 义宁心史解人难,夜夜虫鱼兴未阑。后世相知吾不让(陈诗:“后世相知或有缘”),欲将新证补潜山(余英时原籍安徽潜山)。 末句是他的谦词,我有自知之明,决不敢承当,他的朋友 自潜山余英时氏以义宁解钱柳之法,还治其诗,拈出今典,铁函乍发,石破天惊。余氏之胜,在内证法,善以义宁之书证义宁之诗,辨其寄托,启后来无尽门径。此后解人继起,聚讼纷纭,而文辉后出,加其邃密,得总其成。(第2页) 把眼光从官方移向民间,展望陈寅恪研究的将来,我是极其乐观的。■ (本文为余英时《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新版序言)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