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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访黄奇帆--重庆“新经济政策”(2)
时间:2010-12-01 来源:中国改革 作者:胡舒立 被查看:

 

此外,在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重庆的公租房实践仍凸显了国家政策的限制。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在接受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透露,重庆曾考虑发债融资,但是,在地方政府举债方面,国家政策并没有开口子。此外,类似香港等地公屋运营的Reits模式,在内地也依然缺乏操作空间。

 

户籍改革攻坚

 

背景

 

重庆有2000多万农村人口,城乡统筹发展不容忽视。2007514,重庆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渝府[2007]65号文”,批准九龙坡区设立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现行示范区。此后,九龙坡区将改革的首要重点放在加快推进户籍配套制度改革上面,提出“逐步建立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个月后,重庆成为国家统筹城乡改革实验区,户籍和土地改革被摆在首位。

 

黄奇帆在接受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差异化分配城乡利益最直接的标志。此前,各地也多有改革探索,却都没有跨出实质性步伐。重庆的雄心便是真正破题。

 

九龙坡区自2007年启动户籍换社保试验。同年821,在重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会议上,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将这一试验扩大,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农村人口转移工作,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转变户口”。

 

在这份文件中,重庆市政府的态度是“支持和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而对于那些能“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给予补偿、补助,并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

 

与之相应,重庆建立了土地交易所,除了用于农村各类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交易,还推出了旨在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地票”制度。根据这项创新制度,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城乡建设用地挂钩专项规划,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复垦为耕地,验收后即可形成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凭证,亦即“地票”。

 

地票在土地交易所公开拍卖,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主体,均可在政府制定的交易基准价格基础上参与竞购。地票拍出后,即可增加等量城镇建设用地。地票拍卖所得,按82的比例分配给农民家庭和农村集体组织,地票持有者则可在日后凭地票竞购相应面积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购买地票的费用,可冲抵这些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及至2010728,重庆市政府召开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标志着重庆市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此次改革主要面向重庆市籍的农村居民,主城区、31个远郊区县及乡镇对农村居民的转入条件有所不同。主城区需要申请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在合法固定住所迁移入户;31个远郊区县城标准则分别放宽为务工经商三年以上,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乡镇的条件则较为宽松,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81,《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施行,据此,自主城区到远郊区县,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本市农业户籍人士,均可转为城镇户口,农民转户后三年内可保留“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到815,相应的土地补偿、社保缴费标准出台。目前,全市40个区县807个派出所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民转市民申请。

 

按照“分两步走”的规划,2010年至2011年,重庆将推动338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第二步,则在20122020年间,以每年转户80-90万的速度,最终累计转户1000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目前,这一比例仅为29%

 

与公租房计划一样,这次改革起步力度极大,亦因涉及人口众多,被称为全国最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

 

除了规模,此次重庆转户,亦有多项突破措施。首先是转户对象并没有局限于本地农村户籍人群,还包括外来的、非本地户籍的农民工。

 

其次,这次改革的“农转非”条件比较简单,仅参考务工年限或投资纳税,比较接近户籍制度作为人口登记基础制度的本质。

 

第三,转户后,农民将“穿上城里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件衣服”,同时,重庆规定,在三到五年的过渡期内,转户农民可保留这些土地资产,此后,政府有偿收回。

 

第四,在宅基地退出中,根据“地票”制度,尝试运用金融工具调节城乡土地资源。

 

目前,第一阶段的338万人口转户正在推进,其中包括整体将70万在重庆就读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的农村户口的学生转为城市户口。

 

疑虑

 

过往各地户籍改革往往陷入城市向农村单向扩张,以城市获取农村土地资源为落点,此项改革之难由此可见一斑。在2004年,广东深圳在将特区外全部农村户籍人口转为城市户口的操作中,便直接提出“转地”概念,承认此举目标是为深圳城市发展补充储备土地。

 

重庆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甫一出炉,即面临诸多争议。

 

由于政府制定大规模转户计划,亦引发社会质疑是否“强制农民转户”,强制城市化。事实上,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得知,在重庆九龙坡派出所,即有每月必须转户多少的硬性指标,有违自愿原则。

 

● 由此引发的是对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的怀疑—重庆是否仍在重复以城市化名义对农村资源再次盘剥的老路?

 

● 即便出发点良好,使用农民并不熟悉的金融工具—“地票”来实现农村建设性用地退出和使用权增值,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中,怎么合理分配集体组织与农民的收益?是否能保障农民成为受益主体?

 

● 户籍制度改革无疑要付出巨额成本。以重庆第一步转户338万人计,总资金需求已达2070亿元,其中,城市的“五大保障”须花费1300亿元,推出农村“三大保障”需要770亿元。政府如何“埋单”?

 

●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长期捆绑了不同标准的社会福利,欲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何不直接取消户籍,改为人口登记制度?

 

黄奇帆说:

 

“平衡土地资源但不以转地为前提”

 

跟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发展有三个悖论。

 

首先,城市化过程中,只有中国耕地越来越少,这跟户籍制度有关。因为当农民进城以后,如果真正成为城市居民了,农村的宅基地本应退出转为耕地;如果进城的农民没有成为城市居民,多年后,他又要回到农村建房子,那他农村的宅基地就不退出来,最终,他两头占地。只有中国存在这样的奇怪现象。

 

第二,在城市化后,农民的土地越来越细碎,没有规模效应,这同样跟户籍制度有关。现在,中国有2亿农民进城,可他们实际上进不了城,还是要回农村,还是9亿农民在分18亿亩耕地。城市常住人口再多,户籍制度不变,土地依旧难以实现规模经营。

 

第三,全世界城市化过程中,社会总是有两类人:一类是城市居民;一类是农村居民,只有中国出了第三类人——农民工。他们每年像候鸟一样迁徙,这同样是户籍制度造成的。既然农民工对城市做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为什么要通过户籍制度限制他们?

 

分析这三个悖论,可知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让农民富不起来的制度。作为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的城市,重庆市必须破题。如果这件事办好,还能够拉动消费,城乡的土地资源也能平衡,我刚才说的三个悖论也能够迎刃而解。

 

以城乡资源互动来说,目前,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红线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以建设用地为例,如果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退出宅基地,城乡建房用地相抵后,至少人均节约用地130平方米。全国如有2亿农民转户进城,宅基地复垦后,理论上可以净增耕地3万平方公里。

 

那么,我们是不是以土地置换为户籍改革的前提呢?我可以明确地说,重庆市目前允许338万人进城转户,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自愿原则,农民工能换户口,是以他的劳动力、以他的有效的就业为前提。他的劳动力能将城市的人口红利增加。其次是使城市年轻化,因为重庆城市平均年龄已经到了50岁了,这些转户的年轻劳工可以使平均年龄下降到40岁,延缓城市老龄化。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不存在强要土地的问题。

 

实际上,首先要解决的人里面,有60-70万的中专、职校学生,8月已经把档案准备工作做好了,9月开学即整体转为城镇户口。还有60-70万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这些年轻人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实行“增人不增地”制度,在农村大多数是没有承包地的,也就是没有转户换土地的可能。此外,我们还要将44万历史遗留的“农转非”未转人员一次性转户。

 

剩下来约150万人,是有地的农民,是不是交了地才给他户口呢?也根本没有以这个为前提,只要符合工作年限条件就可以转,“五个保障”一步到位。而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则给他们三到五年时间,自由考虑是否要退出。但是,目前不能撂荒,要委托给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

 

“农村‘三大保障’逐步退出”

 

农民转户进城后,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理应该随即退出在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但是,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硬性要求退出,那是典型的本本主义,是对农民基本权益的漠视和侵害。因此,我们设计了一套弹性退出机制,保障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给予三到五年过渡期,并保留与农民身份相关的计划生育、与土地相关的种粮直补等权益。过渡期内,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只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

 

在农民通过三到五年逐步适应城市生活,对土地依赖程度减弱后,认为不再需要农村的“三件衣服”时,即可毅然脱掉。这是尊重农民意愿的表现。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收益归集体,使用权收益归农民,为此,我们建立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退出补偿机制。其中,宅基地退出以土地交易所为交易平台,农民除了参照征地政策获得一次性补偿外,还可以参照“地票”在交易所的价款,一次性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和购房补助。

 

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仍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并以“地票”的形式在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目前,重庆在土地规划上的做法是,每年从国土资源部获得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工业用地,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则通过购买地票,来取得额外的用地指标,每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用地指标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这样,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满足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还可以利用级差地租,提升农村偏远地区的土地价值。从重庆的实践看,偏远农村宅基地复耕后的价值,由每亩2万元上升到每亩15万元左右。

 

这些收益如何在农民和集体组织间分配,我们一开始的方案是55分,后来定为82,即农民8,集体2。同时,如果农民已经不在农村居住,进城了,土地完全交给村集体了,则“地票”的全部收益都归农民。

 

承包地比较简单,退出时按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对本轮承包期剩余年份的权益给予一次性补偿。

 

目前,一般退出宅基地及农房的,农民每亩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上的补偿,流转承包地每亩可以获得1-2万元不等的补助。此外,为解决转户与退出不同步的问题,我们组建了农村宅基地整治流转机构,并设立了50亿的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若集体组织支付退出的承包地补偿有困难,可由这部分先垫付。

 

“成本理应由社会各方面共同分担”

 

作为一项时空跨度较大的改革,户籍改革的成本不是全部即期支付的,而是通过一段时间渐进到位。在城市的“五大保障”方面,养老和医疗是大头,转户对象多为青壮年,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会在今后10年到15年逐步体现出来,

 

目前解决338万进城民工的福利问题,需要花1400亿元。其中,政府需要投300亿元,主要承担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就业培训以及公租房、学校等社会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但是,平均每年只需投入20亿元。重庆每年财政收入超过1000亿元,拿20亿元为农民工做这件事,实在不是难事。

 

企业则要承担900亿元。按现在的规定,如果农民工在工厂月收入1500元,企业按工资基数的12%为他买养老保险,转为城市人口后则为 20%,差八个百分点,为此,企业15年内要增加支出400多亿元。在医疗保险方面,一个农民工一年付480元,城市职工1400元,差1000元,转城市户口也会使企业增加400多亿元投入。两者相加就有900多亿元。

 

有人担心,这样企业负担太高,会破坏了重庆的投资环境。请问美国政府都对公民不分种族、不分民族同等待遇,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居然把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区别待遇,公平吗?政府就该制定这个游戏规则,要求国企、民营、外资、内资,只要在重庆生根的企业,通通都要这样做,体现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公平。

 

还有200亿元,用来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理论上,已经在重庆城里待五年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房子住。但是,有了户口后,可能需要把父母、孩子接过来一起住,可能就改租公租房。在另外的预算里面,重庆市投入了750亿元做公租房,不需要政府再出钱了,而由转户居民自己出租金养自己,这大概就是200亿元。

 

“‘户籍无用轮’脱离实际”

 

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长期以来捆绑了大量不同标准的社会福利,这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认为,户籍在现阶段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其实,不同群体对户籍的依赖程度是不同的,对富裕阶层而言,可以不受户籍制约“天马行空”,可对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体来说,户籍仍然是最终的“保护伞”,因为农村的“三大保障”仍然是可以退守的避风挡雨之处。所以,单纯取消户籍,只是超越发展阶段的乌托邦式的玄想。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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