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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等:后工业时代—意义互联网的兴起(2)
时间:2014-01-03 来源:《文化纵横》 作者:胡泳 王俊秀 段永朝 被查看:
互联网经济体的表现形式

 

互联网经济体的表现形式众多,发展阶段也各有差别,但大体上有三个特征:社会生产、权利分离和产消合一。

 

首先,社会生产。工业时代的一大成就,便是采用商业公司的形式来组织生产过程。而商业公司成立的最低条件,是生产的产品有足够的盈利能力来支付管理过程所消耗的成本;而那些不足以负担沉没成本的事情,自然没有商业公司愿意涉足,这个临界点被舍基称为“科斯地板”。

 

这个格局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而被打破,借助越来越廉价而便捷的通讯工具,组织和管理成本急剧降低,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过去很多无法通过组织化生产实现的事情如今因为沉没成本的降低而变得可行了;二是创造高价值产品的生产不再仅仅依赖于商业公司,因为个体自组织的生产方式如今也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这一过程被本科勒称为社会生产(Social Production)。

 

有关社会生产最典型的例子,是维基百科和Linux的编写,它们都是由来自全世界的志愿者共同参与的非盈利性项目。社会生产没有集中式的管理机构,没有报偿的承诺,也没有盈利的目标,它所追求的就是生产过程本身所带来的益处。项目的参与者遍布世界各地,他们可以自愿加入或退出,社会生产往往是开放的、自由的、非盈利的。

 

其次,权利分离。权利分离指的是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分离。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并没有所有权的概念,对一个物品的占有是以现实状况来决定的。在物质条件相对困乏的时代,这种权力结构必然导致对使用权的争夺,因而所有权的概念也就随之产生。所有权完全是人为规定的状态,它建立在一系列社会规则之上,体现为所有人与他人的共同确认。

 

如果说所有权的诞生源于物质条件的稀缺性,那么它的重要性在信息社会中将大大降低。因为复制信息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信息产品不再具有稀缺性,因此对信息产品的排他性占有本身显得不再重要了。

 

对使用权的让渡,也就使租赁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普及开来。不仅信息产品可以租赁,越来越多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提供租赁行为。使用权与所有权重新分离,跨地域沟通的低成本、信用体系对风险的降低以及让渡使用权所带来的收益诱惑,都使得更多的租赁行为取代了购买行为,从而在网络时代打造出繁荣的分享型经济。

 

最后,产消合一。在互联网经济体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角色变得愈加模糊,这种现象根据消费者参与生产过程的不同程度,可以分出几种情况。

第一,由生产者提供渠道,消费者部分参与到生产决策之中。最典型的例子是个性化订制产品的诞生。

 

第二,企业依赖于用户的生产活动。这种情况已经在很多互联网公司中成为普遍现象,网络公司搭建平台,用户进行内容生产,而最终的产品则是内容与平台的打包运营。用户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他们依靠开放的平台来搭建内容堡垒,而自己也是内容的消费者。

 

第三,纯粹的生产者不复存在,人们自己进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自己消费。在网络视频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大量根据电影片段改编的“恶搞剧”就层出不穷。借助网络技术的普及并得益于信息产品的非对抗性特征,如今自产自消的作品也开始产生广泛的影响。

 

社会生产、权利分离和产消合一,揭示了互联网经济体所涌现出的新特征。互联网经济体是对工业时代所打造的消费生活和丰裕社会的反拨,它将多元、自由、情感等人的气息带回到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让经济活动重新彰显人类的特征。

 

 

三、意义世界:网络国家

 

 

意义互联网对现实世界的结构性影响,不仅限于经济领域,同样体现在政治领域。如果说经济领域的结构是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那么政治领域中的结构则是权力分配。

 

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信息的不对称造就了控制力的巨大差异,牢牢控制着信息资源的一方在无形中拥有巨大的权力优势。这些技术优势往往被国家政权所掌握和控制,并发展出一套官僚组织来与之适应。近代社会建立起一系列大规模的技术系统,它们本身往往是组织化的,而个体对技术优势的缺失导致他们不得不被这些技术系统所裹挟。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最初用于军事和科研机构使用,局限于小规模的可控的应用范围。然而一旦它走向商业化和大众化,便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趋势。互联网体现出与过去的传播媒介所不同的特性,使得国家权力失去了对信息强有力的控制权,从而使得技术系统的垄断局面被打破。

改变局面的,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独有的特性。(1)信息产品的非对抗性。复制信息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让信息的传播变得高效而便捷。(2)信息生产的遍在性。随着Web 2.0的成熟以及个人电脑的普及,信息生产遍及网络的各个角落,使得过去给予事先审查的控制体系骤然崩溃。(3)信息流通的即时性。在网络上,信息的收发是即时的,流通过程不再有延迟,因此事先的审查和过滤不再可行。国家权力仍然试图为网络信息的流动设置障碍,他们却发现控制能力已经大不如前。

 

1、多主体政治:权力主体间性的复归

 

斯图尔特·布兰德有一个著名的口号是“信息渴望自由”。在互联网上,人们获得了对信息的控制能力,集聚、沟通和表达观点的限制条件被打破,因而更多的权力主体涌现出来。国家,包括政党和官僚机构,开始失去其以往在权力结构中主导性的地位,更多的群体开始独立地发出声音、组织行动。这些在互联网上涌现出来的权力主体可以称之为网络国家。它们在网络空间拥有自己的居民,遵循自己的规则,实现自己的目的。网络国家缺少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它们凭借自身所创造的意义来吸引网民的入驻和参与,甚至拥有一定程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网络国家正在发挥着日益凸显的作用,有些组织在获得民众的认同方面甚至超过了国家机关,进而有可能消解掉国家权力的正当性。

 

2010Google宣布退出中国、维基泄密事件以及近期的“棱镜门”事件都引发了大量社会讨论,它们集中反映了人类社会面临的更为广泛冲突的一部分,那就是网络国家正在崛起,并且可能威胁到近代以来所产生的民族国家的主导地位。

 

更多权力主体的涌现,打破了近代以来单一而强势的国家权力的垄断,多主体政治的时代重启。获得了对信息生产与流通的控制权,新的权力主体可以分享过去由国家所垄断的权力;而获得了信息生产资料的公众,也可以公开向权力体系问话。其导致的结果是,权力的主体间性重新凸显出来。

 

2.流动性政治:社运化与网络化

 

随着互联网与现实社会的互嵌,在新的权力结构中,权力执行者与授权者的距离显著缩短。社会的可见度更高,社会事件更透明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而即时性的讨论可以随时开展,这就构成了一个广泛而随时存在的线上议政厅,国家权力被置于流动性政治的环境中。在这里,社会个体的态度、观点和情绪都是高度可见的,个体不断地对现有权力结构提出反馈或质疑,考验着执政者的处理与应变能力。而那些无法适应新环境的权力主体,试图像过去一样保持沉默,或者采取非正面的态度应对公众的质疑,都是在消耗着自身的正当性资源。

 

互联网对于政治候选人的展现是实时的和全方面的,一旦拉开帷幕便没有中场休息。在这种情境下,掩盖事实、编造谎言比过去困难得多。此外,政党还可以利用社会媒体,在社区中动员选民,从而拉进了政党与社会个体之间的距离。例如在2012年美国大选中,奥巴马的胜出得益于出色的新媒体数据挖掘小组,对选民和竞选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策略。政党的运作开始呈现出社运化的特点,新媒体在其中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

 

其他权力主体同样加入到流动性政治的情境中,借助网络技术加强同社会个体之间的联系。例如免费午餐计划在组织过程中,借助微博平台发起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积累了大量的社会关注。该项目还利用淘宝所搭建的支付平台收集捐款,从而解决了跨地域的款项聚合问题。大量社会组织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活动,通过即时性的、动态的交流反馈积累自己的社会资源。

 

3.生活政治:社会个体的登台

(责编:Bea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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