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英分割和精英分化理论的缺陷 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是不同的,笔者之所以将它们搁在一块讨论,是因为它们虽从不同的角度却共同讨论了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问题,而这两个理论又恰好构成了精英研究的一个序列。前者从国家社会主义精英的职业路径的角度,认为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的进入路径是分裂的;而且因为干部精英掌握了再分配权力,所以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是分割的;这种分割状态在市场转型过程中虽然发生了些微变化,但是分割的界限仍然是泾渭分明的。后者则是从市场渗透对社会分层模式的影响这个角度,发现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和向资本主义经济的激进转型过程中,原来的干部精英内部发生了分化:技术干部精英摇身一变成了私营企业主或法人资产阶级,继续把持社会上层位置,而行政干部精英由于其赖以生存的再分配的权力基础已经丧失而成了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失败者。 然而,这两种理论都不能完全且清晰地勾画出市场转型中的中国的精英状态。在转型中的中国,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第一,专业技术精英和干部精英逐渐形成了紧密的“联盟”(参见孙立平等,1998);第二,专业技术精英和干部精英之间通过各种渠道相互渗透;第三,干部精英中的行政精英并没有成为改革的失败者。这是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中国出现的趋势是: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已经组成强大的联盟,精英与大众的分化越趋明显和固化,中国的社会力量的重组并不是向中产阶级社会迈进,而是不断走向两极社会(孙立平等,1998)。然而这些学者的讨论主要是在代内分析了精英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这种关系得以产生的社会背景,对精英联盟和排斥非精英的具体机制并没有阐释。 二、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 (一)理论模型 上述现象和研究促使笔者反思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在中国的真正解释力。笔者尝试提出一个理论模型来解释这两个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中国社会的这些独特现象,即“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 既有的精英分割和精英分化理论都是在代内流动的框架下讨论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而我们提出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框架则是从代际流动的角度讨论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 之所以要从代际流动的角度来讨论精英的分割与分化问题是因为:代际流动比代内流动更能反映社会分层模式的长期趋势和内在本质,尤其当我们尝试解释一种阶层的形成时。 “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指的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通过排斥非精英群体进入的方式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这些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不是排他的,内部也不是内固的,而是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并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如果从资本转化的角度来看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则会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相对不发达的、渐进式转型的社会中,精英群体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代际间能自由地转化。 “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蕴含两个机制: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 精英排他:在市场转型时期,中国的非精英群体的子代很难进入精英群体,或者说非精英群体的子代与精英群体的子代成为精英的几率存在显著差别,前者的几率明显小于后者。这是假设一,简称为“精英排他”假设。 精英代际转化:在市场转型时期,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子代能够自由转化成任何一种精英,也就是说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或者说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子代进入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几率没有显著差别。这是假设二,简称为“精英代际转化”假设。 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共同促成了一个统一的精英阶层的形成,并且实现了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这样一种再生产与每个精英群体的再生产或者本文所说的“精英排他”不同,因为不同精英群体的各自再生产和自身内固完全有可能造成这些不同的精英群体之间的分离,而这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精英群体,也就无法实现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精英群体都排斥非精英,并在不同的精英群体之间互相转化,一个统一的精英阶层才得以形成,并且实现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 精英排他假设是指中国的精英集团的后代获得精英位置的机会明显高于非精英的后代;精英代际转化假设则是指不同的精英集团的后代成为任何一种精英的机会都没有显著差别,精英与非精英的界限严格,而精英之间则不存在明显的界限。笔者通过证明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两个假设推导出:在转型中的中国,不同精英集团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并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这种推导是有理论依据的,其理论前提正如吉登斯所主张的“中介结构化”(the mediate structuration of class relationship)(Giddens ,1973:107),即流动是促成阶级形成的基本因素;而且在某一特定社会中,阶级的团结一致程度和阶级界线的严格程度都取决于流动机会分布。 如果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能够成立,它将说明:(1)精英分割理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揭示,精英分割是因为各种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的排他和各自内部的内固,即各种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各自再生产;如果实现了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干部精英与专业技术精英之间就不是分割的。(2)精英分化不是国家社会主义精英的惟一走向。这是因为,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和渐进改良的制度背景下,各种精英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而且通过代际流动实现了不同精英位置的转化。 (二)机制剖析 上文只是提出了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出现了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但是为什么会出现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呢?这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普遍现象,还是向市场过渡的一种表征呢?笔者尝试分别分析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以求揭示和回答这些问题的成因。 “精英排他”的机制是:党员不是成为所有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它可能是成为干部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它对成为专业技术精英从来就不是一个先决条件(Walder,1995;Walder et al .,2000)。随着市场转型的深入,无论是成为干部精英还是专业技术精英,高教育程度都日益演化成获得精英位置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然而,高教育程度同时也日益受到了家庭背景的影响,精英群体的后代获得高教育的几率明显大于非精英群体的后代。这样,精英与非精英的隔离则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也就是说,精英群体通过控制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来传承精英地位。 “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中国,无论哪一种精英都属于利益获得者。关于利益的操作化测量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魏昂德在1995年的文章中将利益分为职权、收入和住房三方面来分析,他要证明的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的利益有显著差别,只有干部精英是“再分配精英”。但是,将收入作为利益的衡量指标有一定的问题。由于收入分配在中国还远未实现制度化和市场化,这将导致两个后果:第一,大量体制内的回答者很可能有其他隐性收入,他很可能瞒报收入,或很难正确地累计收入。第二,即使同一类精英,其内部的收入很可能差别很大。譬如,专业技术精英内部收入就有很大的差别。一个刚进IT行业、只有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月薪可达到1万以上(更何况当他成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之后),而50多岁、已工作很多年的大学教授的年薪却很难达到5万。由此,我们很难将收入作为观察不同精英之间利益差别的指标。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解析“利益”,譬如工作紧张程度、从事第二职业的可能性等等。因为专业技术精英很可能在职权上与其他精英相距较大,但却可能拥有很宽松的生活方式,他们有更长的假期,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来从事其他工作,这些都应该列入“利益”的考虑范畴。鉴此,笔者将保留采用住房使用面积作为衡量利益的指标,因为:(1)住房使用面积可以呈现隐性收入的含金量及难以测量的问题,住房使用面积相似的回答者的总收入应该差别不会太大;(2)住房使用面积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回答者的生活方式是否比较宽松,有相似住房面积的人,其生活空间和生活自由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相似的。 针对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笔者提出: 假设三:党员在任何时期都不是成为所有精英群体的先决条件。 它可能是成为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它对成为专业技术精英从来就不是一个先决条件。 假设四:高教育程度自改革后日益演化成获得精英位置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无论是对干部精英还是对专业技术精英。 假设五:党员身份的获得与家庭背景无关。精英与非精英的后代成为党员的几率没有明显差别。 假设六:高教育程度日益受到了家庭背景的影响,精英群体的后代获得高教育的几率明显大于非精英群体的后代。 假设七:精英之间的住房使用面积没有显著差异。 假设三到假设六涉及“精英排他”的机制分析,假设七则是有关“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分析。值得一提的是,假设三和假设四是魏昂德提出的,笔者则将精英群体分成三种精英以再检验一下他所提出的这两个假设。 (三)数据与变量 1.数据 本研究中的数据来源于挪威应用社会科学研究所(Fafo)资助、Fafo和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共同主持的研究项目:“中国城镇劳动力的就业与流动”。该项目于1998年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市,通过PPS 方法,共抽取了7500名受访者做入户问卷调查。其中,具有本地城市户口的居民为4264名,最终完成的这部分有效问卷为3975份。本文的数据及统计分析即据这部分有效问卷提供的调查结果。①「有关这次调查的详细情况可参看王奋宇、李路路,2001」 抽样所及的三个城市分别属于北方(北京)、长江三角洲(无锡)和珠江三角洲(珠海)。这三个城市在地理分布、城市规模、城市历史与经济社会特征、经济体制改革诸方面分别代表了中国不同的城市社会类型。 2.变量 精英分割是讨论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的关系,精英分化是讨论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之间的关系,本文讨论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主要是通过代际流动讨论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三者之间的关系。父代的精英类型是根据子代找到第一份工作时父亲的职业来划分的,子代的精英类型是根据子代在调查时点的职业(现职)来划分的。 (1)干部精英 干部精英指的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这种精英的特征是在组织中具有一定的职务,因而他们不仅具有控制和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而且还具有直接控制和支配他人的权力。 (2)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 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是干部精英的两个部分:前者只拥有政治资本,欠缺文化资本;后者不仅拥有政治资本,而且拥有文化资本。在具体操作上,本文将大专教育程度以下的干部精英列为“行政干部精英”,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干部精英列为“技术干部精英”。本研究并没有单列经济精英,这首先是因为在以往学者的研究中经济精英(不论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还是私营企业主)具有很强的政治背景,他们大多是干部精英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变形;其次是因为数据中私营企业主很少。基于这两个考虑,笔者将经济精英列入干部精英中分析。 (3)专业技术精英 专业技术精英指的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在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化分类中,我们根据受访者的具体职业、工作组织和在工作组织中的位置,对受访者自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进行了重新整理。很多在党政机关、企业中工作的受访者自我确认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标准主要是学历;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实际上担任着各种各样的职务,有的甚至是单位负责人。他们的地位特征实际上主要是通过所拥有的科层制权力标识于世,而其权力实际上主要并不是来自于专业技术知识,我们因此不将其归入“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在我们看来,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那些居于以运用专业技术知识为主的工作位置者,他们的地位资源主要在于专业技术知识的拥有,而并非科层制权力的占有。对于那些在科研、教学等部门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则没有进行类似前者身份的重新整理。 (4)非精英 非精英指的是干部精英(包括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以外的社会成员。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