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基督教在农村传播的政治社会后果 基督教虽然在北方农村和沿海地区获得了一教独大、具有唯一合法性的地位,其他信仰形式不断退缩,但毕竟基督教是外来宗教,且极具排他性和扩张性,因此在农村的传播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政治社会后果。当然,不可否认基督教在农村传播产生了一些正面功能,如为人们提供公共活动的空间,改变人们的某些行为及关系实践,为农村提供一定程度上的道德氛围和纠纷调解的机制等。但由于既有研究过多地关注基督教的某些正面功能,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它带来的诸多显而易见的负面后果,从而使对基督教传播的判断过于片面。因此,本报告将主要关注被人们所忽略的基督教传播带来的重大后果。
第一节 基督教给农村家庭带来紧张和冲突 本次调查的数十份报告有相当部分撰有因为信奉基督教,而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江西农民形象地将此类家庭矛盾称之为“基督纷争” 。
“基督纷争”一般有几种情形,一是信仰基督教有各种各样的聚会、活动,因此必然会将农活和家务耽搁,引起家庭其他成员特别是儿子媳妇的不满,由此爆发家庭纠纷。这种类型的纠纷从传教开始就有,一直持续到现在,为一般的纠纷。兰考农村80年代信仰基督教的多为30岁的媳妇,她们信仰基督教后会遭到婆婆的攻击和嘀咕,有时丈夫也会掺和进来,那个时候的教会资料直接将婆婆唤作“恶婆”。如灵歌《恶婆》:[1]
1)婆婆见媳妇心头火,叫声媳妇你真恶,东跑西跑不做活,说话你强,脸又多,啥活不想干,吃的你又多吃,像你这样的媳妇真是气死我,回家你先把你娘叫来,叫来你娘咱说说。
2)婆婆你不要这样说,世上娶媳妇娘家不带祸锅,干活你光嫌少,吃的光嫌多,像你这样当婆婆,叫我没法活。
到现在,这种类型的“基督纷争”则转变为儿子、媳妇嫌信教的老人给家里做事少了、参加教会聚会忘了带孩子等,而引发的代际矛盾。河南B庄的老信徒郭姊妹与媳妇的关系一向不好,媳妇还经常撅她,不给她饭吃,甚至还因她把教友带回家,媳妇将饭食扔进粪坑,不给她留。
第二种类型的“基督纷争”是因对基督教的反感导致的。这种反感源自无鬼神信仰的人,一般是如今三四十岁一代年轻人,他们完全接受的是无神论教育,他们宣称自己“什么也不信,就信钱、信自己”,意思是他们要在社会性竞争中获得金钱、荣耀地位、面子等,任何信仰在他们那里都是封建迷信。
第三种类型的“基督纷争”是由家庭成员之间信仰和价值观的不同导致的,这类纷争表现得特别明显、尤为剧烈。这类纷争既有日常性的,也有仪式性的。日常性的是指生活中信仰基督教的家庭成员的行为方式、禁忌与自己守持的相背离而导致的纷争。如江西F村,除聚会点负责人的家庭中没有发生基督纷争外,其他教徒的家庭要么受到子女的反对,要么遭到丈夫的责骂和抵制。这些家庭中的非基督徒不准对方在家挂十字架,不准参与聚会,不准把相关的书籍、光碟等资料带回家。F村有14户人家信仰基督异端,有13户发生了“基督纷争”,占93%。
F村的“基督纷争”最为激烈的是刘某夫妇。刘某的老伴参加过著名的辽沈战役,之后又参加了抗美援朝,83年从一家国有煤矿离休后回F村居住。2004年,刘某不小心摔断了左腿,为了能治好腿伤,在邻居的传教下加入了“门徒会”。刚开始,她的老伴也没有反对,认为只要能把腿治好,信什么都可以。但两个星期后,教会的负责人要刘某撕下挂在堂屋上方的毛主席画像,毁销摆放在上席的祖先肖像。刘某的老伴一听不能挂毛主席像、不能信祖先,“脑子顿时深受刺激,感到胸闷心痛”。他万分气愤道,只要自己活一天,主席和祖先的像就要挂一天。之后,他强烈反对老伴去聚会。为了不让刘某信基督,老头故意把她的十字架仍进马桶。每次聚会时,便把她锁在家里。
除了日常性的纷争外,信仰和价值观的分歧往往容易表现在丧葬上,在这里基督教与传统信仰的矛盾、较劲最为突出,而且是表明自己信仰程度和态度的最佳时机。基督教与传统信仰孰弱孰强就体现在丧葬最终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鄂南农村传统保存得还较为完整,但此类信仰冲突也较多:
舒兰香的母亲程秋月去世之前,曾说:“我一生没有其他愿望,只要求按照基督教的仪式安葬。在棺材上不要雕刻龙凤,要印上十字架。”去世之前,她给自己做了一套天使那样的白袍子。舒的母亲去世后,舒对舅舅说:“我们是母女关系,要求按照母亲的愿望安葬。”舅舅非常积极地反对,说姐姐一辈子吃了很多苦,要为她做道。而舒兰香则哭诉说:“如果妈妈的愿望得不到满足,她的一生都划不来。”程秋月的葬礼最终按照传统仪式安葬的。舒兰香为此对舅舅产生了很深的不满。 [1]
在江西、鄂南农村,因为传统信仰体系保存还较为完备,尚有自己的一整套的解释系统,因此在“基督纷争”中,往往是传统的力量占上风,基督信徒无法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行为方式。但是在传统信仰体系已经混乱不堪的安徽农村,则可能是另外一副景象。安徽H县方G村一带,传统的清明节上坟是亲友一同前行,要烧香、放鞭,上坟后在家小聚。如今基督教搅合进来就打乱了分寸,基督教不让烧香,而且不准让烧香的亲友入家门,于是小聚就只能到外边的茶馆。在上坟上,由于传统的退让可以各按各的办,但是老人死后该不该送祭饭就成了如今矛盾的焦点。
基督徒认定祭饭被香熏过,吃后有罪,烧香是第一大忌!祭饭最终会送到厨房,做成饭菜宴请客人,“害的人就更多”。为此,基督徒拒绝亲戚送祭饭,变通办法是把祭饭折成钱。这样的拒绝,会导致他们与送祭饭的至亲之间的正面冲突,而且不是与一个人的冲突。前年,魏婶遇到了她最难以接受的事情:母亲去世后,弟媳不允许前来吊丧的人烧纸,更不准送祭饭。要按基督教的规矩开追思会,魏婶并不反对,母亲在去世前跟着儿媳入了教会,但她无法接受的是“妈妈辛苦一辈子,死后还弄不到一口饭吃!”气愤和担忧之余,性格强硬的魏某仍然送了祭饭。只是祭饭一送去就被拿到厨房,并没有摆到供桌上。当天根本就没有燃香明烛、摆牌位的供桌。本应是供桌的大方桌上,摆的老人的画像,上方悬个很大的十字架,两边则是教会送来的白地黑字的挽联。 [2]
从安徽农村基督教与传统信仰较劲的结果可以看出,传统信仰在基督教面前已经不堪一击、节节败退。不仅如此,在山东还出现了同为基督徒的婶侄结婚、突破农村传统伦理底线的事。
杨广臣现在的妻子其实是他的堂婶,没有出五服,杨的前妻因病已去世多年,死时五十多岁,而他现在的妻子的丈夫,即他堂叔叔也因病去世多年。杨广臣自己有四个儿子,两个闺女,堂叔叔有一个儿子,两个闺女。杨广臣自己的儿女倒不反对父亲的婚事,但其堂叔叔的儿子则坚决反对,认为这有违伦理,而且不好称呼,怕村里人笑话。但在他堂婶认为,耶稣教里皆兄弟姊妹,因此坚决要嫁,母子俩多次激烈争吵,堂婶甚至以死相逼,其儿子在众人劝说下最终让步。开始几年双方都不自在,现在两家人来往亲密,倒也没有什么。 [1]
可以想见随着传统信仰的进一步弱化,在北方因信仰导致的“基督纷争”将会越来越少。调查到的情况是,在北方农村基督徒的葬礼一般按照基督教的丧葬方式进行,基本上每个教会都有自己的礼仪班子,专门培训基督教的红白事礼仪。而传统信仰体系完备的南方农村,基督教将会着力渗透,那么因两种信仰的冲突带来家庭的纷争将会越来越多,冲突也会较为激烈。
然而,现在农村只有“基督纷争”,却没有出现解放前的教案和宗教冲突。主要原因是传统信仰形式已经趋向瓦解,并不构成组织性的力量。无论是丧葬上的争执还是日常性的纷争,皆已成个人、家庭的事,与村庄、宗族、家族等无关。
第二节 基督教造成村庄社会分裂 基督教教义中将人分成两种,一种是信仰基督的人,他们是上帝的子民,在主耶稣二次降临的时候将会被选择,余下的人则是上帝的弃民,最终要下地狱。在现实生活中,教会教导信徒一方面要向他人传播主的福音,另外一方面要远离异教徒,坚决断绝与他们的交往。在很大程度上,进入教会并对教会有认同、遵循其规范的人,大多要从原来的关系网络中退出来,进入全新的教会关系网络。那么,在一个村庄当中就被分割为基督教徒和不信基督教的异教徒,两者在日常生活中虽然不会决然分开,但从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交往对象、范围来看,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两个相互分离的群体。
基督徒对村庄社会的分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退出原来的人际关系网络,其条件是信徒能够在教会、基督徒群体中获得人际关系方面的支撑,如交流、互助等;二是退出村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道德、价值评判,完全在教会评价体系中获得价值支持和道德优越感。当然,基督徒要完全退出村庄的人际关系网络和价值评判体系,主要条件是基督教在村里(或本地教会)有足够多的信徒,以至于即使退出来也不担心被村庄边缘化。
安徽H县调查点的信徒退出村庄的这两个体系都较为完全和决绝,使村庄社会的分裂十分明显。在基督教信徒比较多的村落,佛教徒与保持传统信仰的人会觉得孤独,因为尽管自己想与基督教徒交往,但对方不太搭理,虔诚的基督徒会拒绝与他们交往。在佛教和传统信仰较多的自然村落,基督徒会主动退出与自己异教的熟人圈子,而与其他村落的基督徒往来密切。章孝兰在自己独子溺水身亡后投靠了主,尽管遇人会打招呼,但不再与自己村落里的人一起聊天。她丈夫表姐的女儿死于癌症后,章孝兰曾主动劝说表姐信教,遭拒绝后不再与表姐说话。随后章孝兰的丈夫患癌症,家境异常困难,她认为是自己与村落里烧香的人接触导致的,从此只与其他村落的教徒来往。对于异教的亲戚,若劝说无效,虔诚的基督徒也会断然拒绝与之交往。王二姐的表姐前几年信教,之后就嫌王二姐家烧香,不洁净,不再到她家来,后来发展到干脆不准许王二姐到自己家。当地教会负责人逢礼拜就告戒信徒,不能让烧香的亲戚入家门,这不是无情无义和不热心,而是坚守神的道。 [1]
那些不太虔诚或者无法完全退出原来的关系网络的基督徒则被虔诚者讥为“半边人”,即说这类人一方面信仰基督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脱离原来的生活。
李敬英的丈夫则是李敬英自己传的,其丈夫是一小学教师,现已退休。但他信的并不是很深,属于半信状态,半信只是深浅问题,而不是怀疑。私下场合,他不烧香不拜神,但要上坟,因为他觉得不上坟心里过不去,觉得对祖宗无法交代,上坟时只鞠躬,不磕头,也不烧香不烧纸。公开场合,如别人家丧事,该跪的他还得跪,因为他觉得周围人都看着,有压力,大家都跪都磕头自己不跪不磕头,显得有点另类,这个压力对于他来说很大。而私下场合反正没有人看见,他就按照一个正规的耶稣教徒来要求自己,不过,要求始终没有妻子严格。[2]
这个例子说明当基督徒还在乎村庄的压力和面子时,他就无法完全退出村庄的人际关系网络和价值评价体系,还必须部分地按照村庄中的规范来行为。在北方村庄的内聚力越来越弱,价值生产能力越来越乏力,传统信仰体系不断被肢解的情况下,基督徒就很容易逃逸村庄的关系网络和价值评价体系,完全在教会建构的体系中获得生活和价值的支撑。所以基督教对村庄的分裂比较决断,基督徒居住在村庄却可以与之毫无干系。例如在河南兰考的B庄,一个基督徒在农忙的时候可以向教会申请帮助,教会就会派所属教徒前来帮忙,无需任何报酬。教徒的红白事也完全可以脱离村庄和小组(即人情圈),由教会一手操办,干脆利落,完全不像在村庄里那样发生人情纠葛。这样的村庄,就真正成了教徒一个世界,其他人另一个世界,两者很少有交叉。
南方农村还没有出现基督教严重分裂村庄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基督教信众太少,少数的基督教徒根本无法完全脱离村庄的人际关系网络,因此她/他也就必然在乎村庄的价值评判体系,否则就会沦落为“臭人”。而一旦南方农村的基督徒达到一定的数量,构成一股能够独立支撑的力量时,他们就会主动退出村庄社会,鄂南农村正在出现这种迹象。鄂南的中呈自然村有一个教堂,“基督教徒一周有三次以上的聚会,平时有事时互相关照,红白喜事一起参与办理,并互相有人情来往。” 鄂南农村今天的这种迹象,会不会是南方其他农村地区的明天呢?
第三节 基督教重写中国近代历史 我们知道,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基督教与帝国主义势力侵华的历史,基督教既是帝国主义侵华的文化先锋,也是重要的帮凶和刽子手,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然而随着基督教在农村的蔓延和壮大,其内部开始传播着另外一套历史观,即以基督教的历史观来解读中国近代史和当代史,将中国近代的血泪史和当代的发展建设史重新解读为基督教反抗异教和政权压迫,一步步获得自由发展的历史,而且这段历史还在延续。基督教史观完全解构了中国近代史,抹掉了基督教肮脏的血腥史,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委屈的受压迫者和不断反抗的斗士。这套历史观已经在基督教教会内部,无论是高级的牧师、讲道员,还是普通村民,都已经对之深感认同。不少基督徒在谈到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时,就声泪俱下地诉说教会的委屈与多灾多难,历数异教和政权的专断,基督教的这种遭遇就犹如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让教徒愤懑。基督教在逆境中拯救中国人、却不被中国人理解,此种遭遇激发着对基督教的深厚感情。
这种对近代历史依自己教义和史观篡改的作法,在有基督教渊源的宗教里比如在天主教内部、基督教异端(“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等)都存在。
“八国联军就是因为反对教会,杀死神父。所以欧洲才会有联军杀过来。(天主教)本来是来讲道理的,没有文化,土办法有什么用。清政府后来不是无条件投降么?我们天主教就是那个时候发展得最快了。”
“文革的时候搞得一点名堂都没有,不准念经,不能进教堂,神父都跑去劳改,白天搞运动,晚上打火把搞突击,又不讲实际的话,说自己怎么好,外国人怎么苦,外国都失业,经济危机,其实自己连稀饭也没得吃,一年买三尺布,还要靠发票。”
“现在改革开放还开放得不够彻底,不允许外国资助,不允许我们的教友公开去梵蒂冈学习。教皇那里金条、金砖多得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送的,这么几千年,积攒了多少财富啊。外国发财的人多,全部都捐的。要是跟教皇通了,我们的教会马上就兴旺发达了。我们村以前的学校、孤儿院、教堂,那么好的房子,都是外国人出钱做的,他们的钱多得不得了,以前都是用银元一箱一箱地送来的,那个时候哪个地方能够建这么好的房子啊?” [1]
在底层基督教徒中,还流传着按照基督教教义和历史观编篡的一些“故事”,例如孔子是基督徒,周恩来也是基督徒,要不然名字中怎么会有个“恩”字呢,恩就是上帝的恩典。还有诸如为什么沿海地区会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发达,就是因为他们信仰基督教的缘故。诸如此类随意篡改历史的事实在教会里很普遍,这对于基督徒的下一代有着直接的影响,他们将完全、毫无保留地接受基督教史观。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基督教占领农村阵地,基督教史观将逐步扩张,中国近代史乃至整个中国史都将重写。
第四节 基督教削弱传统文化的主体性 中国民间传统的信仰体系首先被定义为落后、腐朽的“迷信”是有着基督教渊源的天主教所为,它从明朝再度在中国传教时就有此一说,但将其打击得最厉害的是伴随所谓西方先进文明而来的基督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就是以一种先进的面目出现,而与之相对的民间信仰则是落后的,必须祛除的。这种先进与落后的二分世界观随后被中国知识分子接受,尤其表现在新文化和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承接了这种“进步”的世界观,担负着改造中国的重任,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改造和建设之所以如此彻底与其世界观有密切关系。
新中国前三十年农村的改造对北方的传统民间信仰是连根拔起,没了根脉的信仰就缺乏自我解释、自圆其说的系统,七零八落的信仰枝节在有着强大体系和自我解释力的基督教面前显然是不堪一击。基督教在北方的传播进一步肢解传统信仰,使其迅速瓦解。河南兰考农村的基督徒中有64%的人之前都烧香拜佛,后丢了“香盆”、砸了菩萨,跟了“主”。 耿母烧香拜佛一辈子,到64岁投靠了主,骂她的大儿子、阴阳先生耿德玉不孝顺,连“泥菩萨都不如”——老人跪拜一辈子的神像在信主之后就成了泥菩萨。
在基督教这种“国家承认、支持”(农民语),又有着先进、强大话语系统的宗教面前,传统信仰显然是非常不自信。所以我们会在北方农村经常听到七八十岁的老人将传统信仰和仪式规则说成是“封建迷信”,对自己的信仰很不自信,甚至有的人根本不敢承认自己烧香拜佛,从而显得落后、见不得人似的。在南方,因为传统的信仰还成系统,有着自己的一整套解释系统,在基督教的话语面前尽管有落差,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但总体的状况也是在趋向弱化,基督教的强势话语进去之后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南方农村的这种自信。鄂南农村已经出现了这种迹象。
中国传统农民赖以安生立命的价值观是传宗接代,将短暂生命的意义寄托在无限的血脉传承过程中,这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价值理念,它讲求的不是当下的享乐和纵欲。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将子女培养成人,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子女,而非自己。基督教的传入正在稀释这种观念。表11是兰考南马就“为什么活着”对基督教信徒的问卷调查。
表11、人活着是为什么(N=50)
在教徒中对判断(1)作肯定回答的占了68%,而传宗接代的传统理念则只有12%的人认可,对判断(5)作肯定回答的也只有26%,说明基督教教会对人们价值观念的灌输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传统的价值观念在基督徒那里消解得较快。而此观念又将溢出教会,导入到村庄社会,从而侵蚀整个农村的价值理念。传统的价值理念被基督教认为是腐朽、堕落和自私的,只有为上帝“做工”才是人生真正有意义的选择。基督教给传统的价值理念扣上了非法性和政治不正确性的帽子,使持传统理念的人成了过街老鼠。
由于农村文化和价值被基督教进一步侵蚀,主体性越来越脆弱,文化更加缺乏自信心,所以就无法给予自身思维、实践以及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和政治社会现象一个符合内在逻辑的解释体系,因而往往寻求外部世界的知识和信仰资源进行阐释,而基督教作为一种“先进”的、强势的话语系统就更容易被农民接受。
基督教不仅否定农村信仰的合理性,肢解其文化主体性,而且直接否认中华文明之存在。在基督教教会上层,牧师、传道人以及其他教会成员的知识系统中,已认定中国自古就没有自己的文化和价值,中国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度。所谓的传统文化在他们那里就成了专制、人治、计谋、杀戮等,并将教会内部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如某些神职人员以权谋私等归结为传统文化的恶果,若非中国传统文化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特别是现在家庭教会四五十岁的那一代领袖,缺乏全面的圣经基础和系统的神学培训,缺乏一定的人文教育和文明社会的理念,但对中国传统的人治、谋略等颇为精通和娴熟,在教会那很有威信和主导力,打着信仰的名义为个人谋私利,有时甚至肆无忌惮。”[1] 一位家庭教会的讲道员这样解读我国传统文化:
中国学界对传统文化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原儒和官儒哪个能代表传统文化?从原儒的角度看,秦以后儒教文化就不复存在,真正代表历史的是官方儒学。因此,究竟哪个代表传统文化需要界定。
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就有基督教的影响。中国从来没有统一的意识形态,这也是不断有农民起义的原因。欧洲、印度都有统一的意识形态,所以农民起义很少。中国不一样,存在民间意识形态和官方意识形态两种的冲突。官方意识形态、知识分子精英意识形态没有宗教超越性的骨架,具备现实功利性。民间意识形态,以拜火教为根基,加上印度佛教、摩尼教、所罗亚斯德教,形成一种强调救世主、强调反叛的意识形态。从张角、张良的黄巾大起义到太平天国,一脉相承。所以中国意识形态存在上下冲突。后来中国传统民间宗教信仰把外来信仰整个融化吸收,达到一个更完备,超越精神的状态。
中国民间宗教到了清朝,出现两句话:“无声老母,真空家乡”和“二宗三际”,强调龙华初会、龙华二会和龙华三会等。这一切理论,与摩尼教、所罗亚斯德教都有密切的关联,而摩尼教、所罗亚斯德教又与基督教关系密切。
所以在我看来,(基督教传播动摇中华传统文化根基)这个问题就是个伪问题,不存在大家公认的中华传统文化之根,因为其本身从来不曾出现过。明、宋、清的文化,本身差距就很大,而不像英法等国那样有相对统一的文化。中国文化是什么,我看不出来。[1]
第五节 基督教介入村庄社会与政治事务 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为此,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1]
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前提条件是,当在农村始终拥有坚实的领导权,除此,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对北方农村的调查报告指出,基督教已经或试图介入村庄的社会和政治事务,实质是与党争夺农村的领导权。
无论从组织化程度、组织严密程度、组织感召能力,还是从农村的声誉和评价,基层党组织都无法与村庄的基督教组织相提并论。河北某村一个跛脚传道人对调查者说,只要他一挥手,在全县范围内可以号召上千教徒。河南B庄的老书记认为,村里基督教负责人聂起会,一个40岁的中年妇女,初中毕业,家境贫寒,要比村党支部书记还要有“材料”、本事还要大。现在村一级政权(党支部和村委会)几乎处在瘫痪状态,长年不组织开一次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者根本组织不起来。有的村庄30年没有发展过新党员,人们戏称党员开会为“两颗门牙开会”。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声誉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税费改革期间,因乡村出现严重的治理性危机而散失的,至今无法恢复元气。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机会少了,村两委基本上成了乡镇的办事机构,只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基本上不主动建设村庄或介入和关注村民之间的事务,更谈不上介入村民的家庭私事。就连村民之间的纠纷也多往乡镇一级推脱。[2] 村级党组织失去了对村庄的社会管理职能。但是,社会转型期的事情却并为因此而减少,市场化和农户经济的个体化使得农户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农村社会各种问题和危机潜伏。因此乡村两级政权并没有因税费改革而得到农民的重新认可,反而更加坏。
在基层政权进一步退出村庄事务、声誉日跌的时候,基督教则主动介入进来,弥补了基层政权留下的管理真空。承上文所述,基督徒之所以敢于脱离村庄生活的社会关系网络、互助和交流圈,是因为他们能够在教会里获得一定的帮助。
基督教介入村庄的社会事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农民日常生活功能的补遗
例如教徒之间的互助与换工,能够在家里劳动力外出或农忙的时候及时完成农活。安徽调查点的章孝兰及其他基督徒就经常与教友换工插秧,在帮工时大唱圣歌,种子化肥等信息也在此时相互交流。再如教会对老弱病残孤独者的照顾上也获得村民的认可,各地教会都会组织教友为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为临终的老人祈祷,为逝者请乐队做追思礼拜。这在一个日渐冷漠、各顾各的农村社会成为异样的风景线,即使不信教的农民也特羡慕。鄂南农村的教会还帮助辍学学生在教会完成义务教育。他们招收因家庭贫困而初中未毕业的学生,免收学费与生活费。表(九)和表(十)都显示因病加入教会的教徒有近60%,说明大部分人相信信教能够治病,而且教会也宣扬这个。事实上许多教会都办有医务室,专为教友提供医疗服务。有的教会不仅会选派教友照顾病人,而且还出钱出资为病人治病。教会对病人在诸多医务、金钱和精神上的支持,为其声誉上的改善、获得人们的认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教会组织介入村民之间的纠纷解决
首先是基督徒之间的纠纷必然由教会来解决,比如教徒家庭里的夫妻矛盾、婆媳矛盾,教会都能顺利介入,甚至有的纠纷是传道人亲自上门解决的,这给教徒极大的信心。教徒之间的纠纷一般不会求助于村干部或乡镇司法所。在鄂南仙崖村,发生在教会内部的一起强奸案件甚至被教会系统私了。其二是基督徒与普通村民的纠纷,不仅教徒愿意在教会里解决,而且普通村民也相信基督教会给个满意的答复,至少不会有偏袒。其三是普通村民之间的纠纷。在基督教传播较为广的北方农村,如河南兰考一带,普通村民间发生矛盾也倾向于找邻近的教会、聚会点负责人出面解决。B庄教会负责人聂起会在村庄里属于边缘性人物,但在当地教会和村庄妇女群体中却颇具声望,因此不仅教会内部教徒间的矛盾往往由她出面,而且村庄未信教妇女、邻里间发生争吵,她也能够介入并圆满解决。
3.教会以村庄道德建构者自居
当前农村普遍出现道德伦理沦丧的社会局面,有学者甚至将诸如子女虐待老人、妇女卖淫被村庄认同、丧事上跳脱衣舞、为了享受而离婚等现象概括为农村出现伦理性危机。当普通农民无暇顾及伦理、又感叹世风日下的时候,基督教却给人以道德至上的形象,令人刮目。甚至基督教异端邪教组织在道德方面也毫不逊色。欧阳静调查的江西F村,地下基督教的善举正是其获取合法性资源的手段。地下基督教宣传“行善”、“爱人”、“纪律”,并利用合法的“三自”爱国基督教以混淆“地上”和“地下”基督教的区别,从而争夺宗教市场。地下基督教向外界展示的“纪律”几乎符合传统中国人行为规范的所有美德:忍让、节俭、孝顺、讲诚信、做好事、行善德,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并以禁忌的形式规定教徒不能赌、不能贪、不偷、不抢、不奸、不淫、不骂人、不打架等。这些“纪律”给人的印象是,做一个基督教徒就是做一个“好人”。这些道德言辞一般都公开地、心存慈善地四处宣扬,以为其组织获取合法性与正当性。即使在F村,虽然村民忍受不了(地下)基督教徒的“数典忘祖”,但对教会宣扬的“纪律”,大都数村民采取宽容甚至赞扬的态度。
基督教通过对村庄社会事务的介入,在农村获得了普遍的合法性和美誉,不仅普通村民认可了基督徒的行为,对基督教怀有好意,为基督教进一步传播提供了心理基础,就连乡村两级的行政干部也觉得基督教是个好东西,至少是可以为其所利用的。不少乡镇干部认为,基督教多的村庄治安状况就好,刑事案件和纠纷少,无须干部们操心。湖南娄底某些乡镇长还向政府申请在本乡镇大兴土木修建教堂,以完善其治理功能。若在乡村党组织与基督教教会进行选择,村民毫无疑问会投向基督教。B庄基督教信徒每年的增数接近10%,可以说明普通村民对基督教的接受程度。
随着基督教信徒在村庄中壮大,村庄政治权力中枢已经感受到了这是一股不可小觑、亦绕不开的力量。即使基督教尚未主动介入村庄政治,村庄政治也不得不将其纳入政治体制,操持一部分村庄事务。在河南调查点,东村天主教在此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2006年该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其成员由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其中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都认为应该将天主教会长、副会长吸纳进来,因为教会在东村已经成长为较大的力量,教众占总人口的20%,其负责人能够比较容易地号召、动员教会力量,有利于村里工作的展开。 而在江苏不少行政村,在村委会选举中,由于基督教信徒较多,从而使原本确定的候选人未能选上,而把基督教信徒选举出来担任村委会主任。[1]
总的来说,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督教教会尚未主动介入村庄政治,但其承担着大部分本应该由村级政权和政府来做的社会事务,而在农村获得极大的声誉,为其快速发展信徒、动员农村力量打下了坚实基础。而共产党的基层党组织正在一步步地散失对农村的真正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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