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社会中的“混混” 在《乡村江湖》 一书中,陈柏峰通过考察最近30年乡村“混混”这个特殊群体在乡村社会中兴衰更替的过程,来回答中国社会变迁的大问题。在作者的笔下,混混从一群不安分的热血小青年,蜕变成为乡村市场、基层社会中的“超级势力”,从好抱打不平、替人出头,保护乡邻的“好混混”,蜕变成认钱不认人的“家门口的陌生人”,从以无所事事、打架斗殴为乐的游兵散勇的“二流子”,蜕变成为具有组织性、等级性的利益团伙。一步步脱嵌于乡土熟人社会的“混混”,游离在国家法律与乡土社会之间,混迹于基层市场中,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形成了一种既与乡土社会不同,也与现代市民社会不同的社会形态,即“乡村江湖”社会。 作者的巧妙之处在于,他在“混混”这个社会边缘群体中“管窥蠡测”了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描述了传统中国基层社会温情脉脉的理想形态,可称其为中国社会的“阳面”。其实,在费老所描述的充满人情味,怡然自得的乡村生活中,还包含了冲突、焦虑、龌龊的另一面,笔者将其称之为乡村社会的“阴面”。如果说乡村社会的“阳面”给我们呈现了一幅乡民人情、理性、知礼、谦和的面貌,那么隐藏在其乐融融的乡民生活背后的则是利益纷争、暴力、屈辱、冲突的情态。在“阳面”中,大家是亲戚,是邻居,生活生产要帮忙扶持,相互之间有期待、信任和责任;在“阴面”中,相互之间为鸡毛蒜皮、田边地角等事情而纠纷、对骂、打架,最后通过乡村权威人物的调解而达到和解。乡村生活的“阳面”与“阴面”是乡村社会面貌的一体两面,它们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乡民生活的完整过程。 在传统社会中,“阳面”是乡村生活的常态,生活于其中的乡民们不仅能够获得物质层面的满足,还能够获得安全保障,他们年复一年地辛勤劳动,养家糊口,传宗接代,在重复简单缓慢的生活节奏中,完成生命过程,并获得生命的意义。乡村生活的“阴面”是次要的一面,是非常态的,在经历冲突和紧张之后,还要重新恢复乡村社会的平静。实际上,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也存在着类似于“混混”的人,他们不甘心务农,但又没有其他的谋生出路,就变成了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二流子”。在传统的乡土生活中,这样的人被村民所唾弃,他们上不得台面,他们的行为方式违背主流的社会规范,是社会的排泄产物。在对这类不符合主流规范的“二流子”式人物的制裁和边缘化的过程中,传统的乡土社会秩序被再生产出来。 自1980年代以来,“混混”像是从“潘多拉之盒”中逃逸出来的“魔鬼”,他们一步步壮大,而且最终改变了乡土社会的秩序。“混混”全体的蜕变历程,就是乡土熟人社会性质一步步衰落的过程,或者反过来说,乡土社会秩序的变迁导致了“混混”的一步步崛起。在《乡村江湖》中,作者并没有从发生学角度刻意区分到底是“混混”推动了“乡土熟人社会”的变迁,还是维持传统社会秩序力量的式微导致了“混混”的崛起。毋宁说,“混混”的崛起与乡土熟人社会的衰败,都是整个中国社会性质变化的一部分罢了。 在作者看来,最近30年来,“混混”是一步步走向乡村社会前台的,乡村江湖以1990年代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1980年代,乡村江湖中洋溢着畸形英雄主义的气息,争勇斗狠、爱慕虚名是那个阶段的特征。1980年初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包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既带来了基层社会的活力,也表现出了转型时期中的焦躁不安,在今天看来,那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所表现出的荒诞不经的行为,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实施,将那些年轻人从劳动中解放出来,少数敢于闯荡的人以及商品市场的逐步开放,外界新鲜文化通过电影、收音机、录音机,被带到曾经封闭的乡村社会,刺激着这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青春的好动结合着社会的焦躁情绪,演变成为乡村“混混”这个特殊的群体。这个时期,乡村江湖的危害较小,整个群体表现出漫无目的、游兵散勇的特征。 到了1990年代以后,那些少数没有随着成家立业、娶妻生子退出江湖的“混混”们,抓住了市场经济普遍兴起所提供的机遇,凭借着早期在乡村社会留下的“狠”名声,垄断了基层市场中的一些生意,比如包工程、开窑厂、开酒店、搞运输等,捞得了第一桶金。随后,他们退出了“乡村江湖”的前台,由一帮更年轻的“小弟”们充当他们的“打手”,而他们自己摇身一变,开始变成一个生意人。此后,早期乡村江湖的英雄主义色彩减弱,实用主义色彩增强,做“混混”是为了赚钱而非“取乐”,“混混”之间的争斗是为了争夺利益而非虚名,乡村江湖内部出现了等级化、网络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组织特征。而处在乡村江湖顶级的,则是1980年代留下并发迹的“混混”,在乡村江湖的末端,是一群群从学校里辍学的十几岁的孩子。这时的“混混”从边缘群体,逐步变成有钱有势的群体,而乡村江湖也从边缘的、离散的状态,逐步整合成为乡村社会中的主导力量,甚至危害到了整个乡村社会的秩序。 这便要涉及作者的第二个角度,即从乡村社会的立场上来看“混混”。随着乡村江湖自身的演变,乡村社会对于“混混”规制的能力也发生了变化。在1980年代,“混混”是一个贬义词,谁家若是出了一个“混混”,家里的人都要抬不起头。而“混混”们一般不会触犯相邻们的利益,他们在某些时候还起到保护乡邻的作用;到了1990年代以后,混混们一般转移到集镇上去混世了,他们逐步脱离与乡邻之间的关系。这时的乡村社会规范一般不再能对那些“混混”起作用,有些能够在集镇里面混出个名堂的,就在那里买房子,不再回到村里生活,还有一部分混不出名堂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可能外出打工,自动退出乡村江湖。最近十多年以来,随着打工经济兴起,乡村社会内部的经济分化,以及农民思想观念与生活面向的转变,农民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逐步疏远的趋势,村民之间的互动较少,信任程度下降,村庄内部的公共性和规范性衰落,传统的权威人物的式微,等等,一系列原因导致了乡村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稳定的生活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度降低,农民个体孤立地面对外部的经济社会大潮。与之相反的则是,乡村江湖的整合程度提高,它变成一个介于农民与市场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农民与城市之间的,既隐秘又无处不在的力量。相对于分散、孤立、势单力薄的个体农民所组成的乡村社会,乡村江湖则是稳固和强大的,当“混混”介入到乡村社会中去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种“超级势力”。 此时的“混混”不再是被农民所唾弃的对象了,那些“混混”不仅势力强大,而且吃香喝辣的,既活的体面,也获得了尊严。当主流的乡村社会价值观转变为有钱就是大爷,笑贫不笑娼的时候,“混混”就成为人们所羡慕的对象。在那些读书无望,打工不能发家的年轻人看来,做“混混”成为最有可能改变命运的一条途径,而对于那些“看透”了世事的成年人看来,那些“混混”确实比自己要有本事。继乡村江湖逐步垄断了基层市场,控制了乡村社会秩序之后,它进而改变了乡村社会的规范。这30年来,脱嵌于乡土社会的“混混”逐步组建了脱离于乡村社会的乡村江湖,完成了这样的过程之后,乡村江湖进一步侵蚀了原本已经涣散的乡村社会。尽管不是每个农民都要变成“混混”,也不是乡村社会都得演变成为江湖社会,但如今的农民都巴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里面有“混混”这样的人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安全。 乡村社会的系统性变革 在《乡村江湖》中,作者从感情、关系、规范、机制四个层面描述了通过人情礼俗化形成的乡土熟人社会特征,并以此作为论述中国社会变迁的逻辑起点。作者有意区分了“乡土逻辑”与“熟人社会”,将“熟悉”与“亲密”作为“熟人社会”的两个基本性质,便巧妙地将“混混”放置在乡村社会是如何从熟人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的过程中来。从作者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变迁的后果是村民之间的信任与期待的降低,日常互动中不是采取“合作”的策略,而是采用“针锋相对”的博弈策略,从而造成极高的生活生产成本。此一变迁过程不单是局部的乡村社会变迁,而是整个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整体性变迁。笔者将其称之为乡村社会的多重分化所导致的系统性变迁。 在传统的乡村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维持着小农耕作方式,低流动性造成了社区的封闭性,村庄社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活与治理单位。从经济上看,农民维持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较少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从社会生活上,农民交往的对象多是熟人,交往的地域范围局限在十里八乡之内;从治理上看,国家治理是“皇权不下县”,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持依赖士绅精英等地方势力。总而言之,高度内聚性的村落社区,能够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并能够提供安全保障,由此所组成的乡土社会是秩序井然的。 自从“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解体之后,中国社会开始出现多重分化。在政治层面,中国结束了社会主义全能体制,进入了后全能时代;在经济层面,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在社会层面,经过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总体性社会”逐渐瓦解,而自主性的社会正逐步形成。这种多重分化可以区分为社会化、市场化与法制化三种形态。 首先,通过社会化,农民告别了“祖荫”,个人利益不再服从于家族的利益,个人生命的意义也不再从家族那里获得,社会化机制使得农民有机会形成独立的人格。由此,在生活层面出现了私密化的趋势,农民从“祖荫”下走出来,形成独立自主的意识。在私人生活之外,我们发现这一社会化过程对基层社会治理也造成了影响。当农民普遍地从“差序格局”的网络中“解放”出来,村庄的社会关联就会降低,农民的认同与行动单位就会缩小,农民在村庄公共性事物上无法达成共识,最终会改变村庄治理的面貌。 尽管经历了社会化过程,但是当前的农民并没有形成独立健全的人格,在基层治理中表现为“无公德的个人”。社会化进程打破了农民通过私的关系建构的社会网络,在农村社会中出现了“自己人”范围急剧收缩的现象,社会化的结果是农民从具有“公”的意义的网络中跳出来。与此同时,基于“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传统,农民的人格中不具有普遍性道德因素,农民自私自利的一面失去了人际网络的约束,从而被彻底地释放出来。 这种不健全的人格对基层社会治理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农民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村庄内部缺乏“黑着脸说直话”的权威人物。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农民可以通过唾沫星子、舆论压力去制止那些贪占便宜的人,也可以通过污名化、边缘化的方式去制裁这样的人。现在,这些方式都失效了。在原子化的基层社会中,传统的维持熟人社会秩序的一套规则正被村民所“遗忘”,村庄内生的治理力量失去了正当性基础。 其次,通过市场化过程,农民告别了传统的小农耕作方式,通过打工改变了收入结构,并影响了农民的消费方式。市场化机制打破了传统的“伦理经济”,并改变了农民的经济伦理。在农村调查时问农民现在信仰什么,农民普遍说“我们只信钱,有钱就是大爷”。市场化机制使农民变得更加算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工具)理性化,传统的人际间温情脉脉的成分被市场浪潮冲尽。 在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中,较短而重复的生产周期,与相对封闭的农业生产环境,使得农民视野狭窄,形成了较短预期的经济态度。市场化进程改变了农民的生产与消费方式,却没有将农民改造成为真正的理性经济人。因此,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并不能真正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问题。按理说,市场机制也会形成一种社会秩序。但市场化力量却导致了基层社会秩序更加混乱。六合彩、赌博的猖獗反映了农民投机性的经济态度。尽管农民都“向钱看齐”,但却缺乏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精神。当地农民说:“弄到钱就是真本事,不管是偷的、抢到的、还是赌博赢的”,有些姑娘家、妇女在外地“做小姐”赚到了钱,在村中盖起了楼房,成为农民羡慕的对象。传统的“勤劳致富”已经不被人赞同,社会主义的“劳动光荣”也失去了群众基础。市场搅动了农民平静的生活,当下的“笑贫不笑娼”表明,市场化机制扭曲了农民的生活世界。 再次,通过法制化进程,如“送法下乡”与“村民自治”等活动,农民逐渐具有了法制意识与权利意识。近年来的基层体制改革,也是在制度层面推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化与法制化。法制化进程改变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现代民族国家的本质就是通过行政机构设置,国家的税收触角与信息监控系统直接面对个体,这一过程既改变了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农民与统治者的关系。在外观上,农民从各种地方性的团体中解放出来;在原则层面,农民获得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农民之间的血缘、姻缘等私人性关系受到法律关系的约束,另外,农民变成了“公民”,并获得各项政治权利。 在现实中,经历了法制化的农民并没有变成真正具有法律意识的法律人,农村也并没有变成市民社会。对于农民而言,法律仅仅是法条,是一种可以被援引的武器,用于对付其他村民。随着普法的深入,农民“懂法而不守法”的现象逐步增加。“村民自治”活动已经推行了近20年,但基层民主更多停留在“投票走过场”阶段。“送法下乡”并没有带来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反而重现了费孝通所讲的,法治秩序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乡村江湖》从治理技术的角度,分析了1990年代以来乡村治安在治理“混混”上所遭遇到的困境。一方面,上层“混混”可以有效地规避国家法律,而下层“混混”因有充足的来源而打击不尽;另一方面,基层国家权力从群众路线转向法制路线之后,与群众路线相伴随的“身体治理”和“德行治理”方式被技术治理方式替代之后,并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而在笔者看来,近30年“乡村江湖”无法遏制的根源在于整个中国社会多重分化与系统性的变迁。一方面,乡村社会在物质、劳动力、文化上,被纳入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农民的生活不再局限于传统封闭的区域中,村落社区的边界发生了横向与纵向的双向瓦解。另一方面,乡村社会传统的基于人情建立的社会关系被经济交换关系所替代了,高度人格性的熟人社会朝经济理性社会转变。与此相对的是,国家治理的变化,一方面是国家权力的向下渗透,另一方面是依靠法律规范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伴随着系统性变迁,混乱的社会秩序中产生了各种经济机会,那些在合法与非法的缝隙中,运用正当与非正当手段来谋取利益的人就是“混混”。整个社会的变迁就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而分配利益的规则和秩序并没有相应地产生,这就是“乡村江湖”兴起的根本原因。从治理的角度看,社会的多重分化导致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丧失了对“混混”的规制能力,而国家法制又没有能力深入到基层社会,在乡土无力与国家不及的现实下,“混混”不仅损害了基层社会秩序,也危害了国家权力。 保卫乡村社会 30年的“乡村江湖”的发展,已经从根子上冲击了中国基层社会秩序。当约束人性中自私与恶的规范、规则、秩序瓦解之后,乡村社会如何存在就成为问题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积极的、善良、平和的“阳面”占主导地位,抑制了消极、暴虐、冲突的“阴面”。 “混混”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们对于普通农民有什么威胁,也不在于他们敢于“明目张胆”地侵犯农民的利益,而是在于他们改变了乡土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侵蚀了社会资本。当“乡村江湖”不断地发展、膨胀,侵蚀到社会基础之后,整个基层社会就会变成缺乏基本信任的“任何人与任何人为恶”的状态。作者将这种受乡村“混混”影响和支配的乡村秩序称之为“农村社会的灰色化”。处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的农民不可能获得身体上的舒适感与内心的安全感。“农村社会的灰色化”不仅损害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会影响农村的稳定,并造成中国现代进程的风险。因此,作者最后提出遏制农村社会灰色化就是保卫村庄,而保卫村庄就是保卫社会。中国现代化变迁将会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在社会系统性变迁过程中必然将会出现各种意外和风险,“乡村江湖”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责编: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