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时代的到来,让许多人放下了日记本,到网上去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但这一载体的转换所带来的道德危险,又有多少人想到了呢? 某教授很早就开始在网上写博客,记录自己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常对时政发表看法。几年前,他调入了一个新的单位,这个单位由两个单位“拉郎配”合并而成,内讧比较严重。有同事出于好心,私下里向他提醒本单位的复杂的人事关系。教授听后很吃惊,当晚就给写到自己的博客上去了,连同事的姓名都点出来了。该同事看到教授的博文之后很是不悦,但碍于面子,又不好跟教授提出,于是 教授为何将自己的人际关系搞成这样呢?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反思博客与日记本的实质差别。日记本具有天然的私密性,只有极少数人能自然地看到。而博客则不然,它能给写作者造成一种私密的幻象,但从技术上说,它是对全世界开放的,只要想看的人,都看得到。 忽略博客的公开性,以写私人日记的方式来写博客,难免会造成这样一个效果:别人的言行,被博客写作者记录在案并公之于众,而这未必是别人愿意看到的。即便没作什么亏心事,大多数人也会更喜欢一种比较私密和放松的交往环境,而不愿让自己的一言一行处于公众的审视之下。举例来说,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兴之所至,可能会吹吹牛,骂骂人,但一旦这些原本无害的内容被公之于众,就往往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压力。博客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在原本私密的交往环境中引入了潜在的公众审视之眼,而这种潜在的审视又会迫使当事人进行自我审查,原本人际交往中的那种放松的气氛可能因此荡然无存。 福柯曾经讨论过边沁设计的“圆型监狱”——在这种圆形结构的监狱里,一个哨兵站在中间就可以一览无余地监视所有犯人。如果说边沁的“圆形监狱”还需要砖瓦来建造,博客是将“圆形监狱”抽象化和普遍化了。当代的公众人物早已经活在媒体建造的“圆形监狱”之中,对他们来说,“外面只不过是一个更大的监狱”(电影《大话西游》中唐僧语)。博客的出现进一步提升了“监禁”的程度——公众人物所碰到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在博客上报道他们的一言一行。这种命运并不仅仅属于公众人物自己,这也是每个人潜在的命运,因为在这个时代,只要撞到公众兴趣的枪口上,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公众人物”(如从默默无闻的流浪汉一跃而成为知名人物的“犀利哥”),从而被关进无处不在的“圆形监狱”。 博客也为“人肉搜索”提供了新的材料和渠道。“人肉搜索”在中国的盛行标志着以网络为中介的公众监视的兴起,网友们运用这一手段固然揭发了不少贪官污吏和无良商家,但它也很容易成为恶性的派系斗争的工具:一派将另一派的一些信息公之于众,煽动没有利益相关性的旁观者群起而攻之。在这个过程中,博客扮演了什么角色呢?我想答案是很明显的:在某些人仍然懵懵懂懂,不辨日记本和博客的性质差异的时候,另外一些人已经将博客作为针对不特定的公众的宣传工具来运用了。有些人在懵懵懂懂中泄露他人的信息,有些人则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披露他人的信息。但结果是一样的:越多人写博客,在网上搞“人肉搜索”就变得越便利。与现实空间相比,网络空间往往缺乏清晰的边界,具有极强的弥散性,网上的派系斗争往往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们更不需要详细讨论情报部门的监视。有人说,“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是个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的想法。 以现在的监视技术,只要你打开电脑并连接到网上,情报人员就有条件查出你是谁。写博客=主动向情报部门交代自己的行踪。 我这么危言耸听,未免会让一些人想起电影和电视剧《手机》里面将手机比作手雷的比喻。但正如《手机》并没有让人完全扔掉手机,回到有线电话的时代那样。我也并不是呼吁已经开始写博客的读者回到日记本时代。对大多数不作亏心事的作者来说,博客还不至于这么恐怖。但为了生活环境的和谐起见,还是有必要普及一条博客写作的“道德律令”: 除非经过对方明示同意或默许,勿轻易在博客中透露与自己交往的人的身份或者言行,以免为对方带来精神上或现实生活中的困扰。 这是一条需要通过“将心比心”来理解的“道德律令”。很少人会跟披露了自己一点信息的朋友博客较真,但最好不要将他们的沉默理解为“默许”。沉默往往掩盖着自我压抑,如果有些东西压抑不下去了,就有可能以各种方式爆发。 当然,这注定是一篇不怎么遭博友们待见的评论。因为博客本因诉诸自恋而得到普及,谈“将心比心”和自恋何其冲突! 无它,本文只是不吐不快而已。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