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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勇:国家、资源、竞争与族群冲突——他国之识与本土之况(2)
时间:2010-08-04 来源:学术中华 作者:姚新勇 被查看:
  《谁拥有国家》一文,并没有提及中国,可能是以该文的逻辑来看,中国并不是“后殖民国家”,而更象是前现代的殖民帝国(相近观点在西方世界可能很普遍,例如哈贝玛斯的《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74页)。中国的确有其特殊性,但这篇文章仍然对于理解中国当下的现实很有启发性。可以说此文所涉及的有可能促成族群关系政治化、族群冲突激烈化的诸多因素,在我们这里已经存在。
  首先中国拥有长期的中央集权制历史,并且汉族占全国人口90%以上,因此“国家民族”的形成之于中国似乎是很自然的。不过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很重视国家各族群间平等和谐关系的建构,而且无论是当年的民族大普查还是五十六个民族身份的确立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都包含了中国共产党人建构拥有普遍族裔代表性民族国家的努力,因此在一段时间内,较好程度地控制了族群差异的政治化。但是毕竟中国巨大的汉族人口比例,以及国家民族制度的安排本身也具有族群特征政治化设计的特性(参见马戎:《民族社会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十五章),因而族群差异政治化的情况难以完全避免。而文革对于国家的全面冲击,虽然是普遍的,并不针对哪个特定族群,但客观上却在一些少数族裔那里,造成了更大的族裔性情感伤害。这直接反向促动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少数族裔民族文化本位性的追求。进入九十年代之后,这种追求又与儒家思想的复兴和汉族主流民族主义的兴起一道,事实上地排挤掉了普遍性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意识形态。尽管费孝通先生在八十年代末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的理论,仍然也没有阻止中国国家民族意识形态和民间民族意识形态向族裔差异化方向强化的趋势。如果说文革中盛行的是“亲不亲阶级分”的话,那么今天在相当程度上则成了,“亲不亲民族分”。汉族=“国家民族”之印象,在许多汉族和少数族裔心中实际已经形成。
  《谁拥有国家》认为围绕国家机构所展开的竞争,对于带有强烈民族情绪的族裔知识分子的形成和族群差异政治化的影响非常重大,考虑到中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或许扩大一些,将更为广泛的就业竞争也纳入进来考虑,可能会更恰当。虽然缺乏全面统计数据的支持,但这方面的族群差异的政治化情形恐怕很难使人乐观,有关权威机构的一些研究也透出了一些相关信息(如徐晓萍、金鑫:《中国民族问题报告》,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103、117页;郝时远、王希恩:《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01~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369-370页)。而一些族群的激烈反映,更突出地表明了问题的严重性。维吾尔在线中就有不少相关的帖子或抱怨。如一个帖子列出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和沙依巴克区政府部门的成员构成情况。虽然没有注明相关成员的民族身份,但根据姓名判断,少数民族身份(如维吾尔、哈萨克等)的人员很少,在所列出的新市区50位区、局级部门一、二把手中,只有6位;而在沙依巴克区党群众部门的20位领导中,姓名明显像是少数族裔的只有统战部和妇联的两位正职。如此的职位族群结构具有什么样的指示性,该帖子主人的一段话就很清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以维吾尔民族依法施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民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子自治区的首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得如何,不仅仅是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宪法权利的落实问题,也是决定新疆民族关系的风向标”(http://www.uighurbiz.cn/bbs/viewthread.php?tid=220929&highlight)
  至于说新疆少数族裔大学生(尤其是维吾尔族大学生)就业难的情况也相当严重,根据有关专家的匡算,2005年“如按签约计,实际就业人数只有一半左右”(《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01~2006)》,370页)。应该说维吾尔等非汉语母语的少数族裔大学生加入公务员和就业难的问题长期程度不同地存在,但大概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之前此问题并不太严重。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那时整个社会的大学生都不太多,大学生整体社会就业率也比较高,所以,政府往往可以通过强制配给的方式硬行指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少数族裔大学生。而到此后,边疆地区的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民族大学生成倍增长,而社会整体就业情况日趋紧张,加之国家对社会资源的直接控制也降低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由度大大增强,政府很难再通过下达硬行指标来吸纳非母语的少数族裔毕业生。排开潜在的族裔偏见不论,非汉语的少数族裔毕业生在以汉语为通行竞争语言的情况下,竞争力自然也不会高。而且某些单位在召收人员时,实际上的确存在族裔偏见。例如民航新疆管理局2007、08年公务员面试名单中,似乎只有一个名字有点接近维吾尔或哈萨克族,难怪有网友质问:“民航新疆管理局公务员岗位那一年有过少数民族岗位?”
  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族裔偏见的实际存在,而在于这种看法在相关族群成员心中的明确化、固定化,这使得他们不仅可能会忽视国家对少数族裔所给予的实际优惠,而且会自觉不自觉地曲解有关情况或数据。例如维吾尔在线2008年底发表了一个帖子,《2008年新疆公务员428个职位无人报考 族别要求几乎都明确规定为汉族》,主帖后不断有人跟帖,到09年3月14日跟帖页面已达25页。其中一些情绪比较大的可能为维吾尔族的网友,还不断地提供新的数据以证明歧视的普遍性。所引的数据中有2008年的新疆公务员、工作人员拟招收公示名单。但我根据“新疆人材从事信息网”所公布的公示情况计算,2008年全新疆拟招录的有明确民族标识的名单共有1215人,其中汉族为51.60%,维吾尔族40.82%,其他少数族裔为7.58。如果加上那些没有标识民族但根据姓名判断的另外627人,汉、维指标则变为59.23%和34.42。再对照《20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发现,所提供的5464个岗位,族裔比例分别约为:汉族47.22%,维吾尔族11.99%,不限民族26.72%,剩余为其他少数民族。虽然我不清楚为什么原有位置与实际招录数相差这样多,但两相对照至少说明下面这种抱怨的根据是不足的:“先不说大多数岗位限定只招汉族,那些民族不限的岗位,当你考完试去面试的时候会告诉你不要少数民族。”(这两段的相关材料,除特殊指出的外,均来自本帖的讨论。网址bbs.uighurbiz.cn/forumdisplay.php?fid=14 - 68k)
  对就业、招录公务员方面想当然的偏见很大,而对政府花费方面的印象也令人担忧。关心边疆“民族问题”的人都知道,究竟是国家给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大还是从边疆地区拿走的东西多,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新疆,以前就有人抱怨向新疆大量移民、实验原子弹、运走煤炭、石油等当地的物品。而这些年来,随着新增油、气田的大量发现、西气东输工程实施、以及计划和非计划移民的大量增长,不要说当地少数族裔,就是不少新疆汉人都认为,国家从新疆拿走得太多。比如在乌鲁木齐很容易听到这样的怨言,东气西输把我们的煤气运走了,可是我们用的煤气价格比上海的还要贵!
  抱怨远不止这些,少数族裔有关法律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二等公民的抱怨,也时常能够听见,民族地区打官司的语言使用、法官构成、族裔倾向等问题也被讨论。而其中不少引起强烈抱怨、激烈讨论的具体案件究竟是真是假往往都不确定。(例如“新疆民考汉”论坛上一则关于莎车县发生的猥亵民考汉小女孩传闻的讨论:http://www.xjmkh.com.cn/thread-12768-1-1.html)
  上述情况本来就很令人担忧了,更加上东突恐怖活动,刺激了政府控制力度的加大和维吾尔族被怀疑感、压抑感的增强。现在无论是从政府还是到基层,相信高压可以带来稳定的想法相当普遍。前两年凤凰卫视采访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他所列出的保持新疆稳定的首要措施,就是加强打击的力度,一发现恐怖活动的苗头,就迅速打击。笔者的一位专门从事边疆史地研究的朋友也认为,要吸取前苏联的教训,要用强硬的手段保证新疆的稳定与安全,至于说一般人相同的看法就更普遍了。而私下与一些维吾尔族朋友交流时,又不时地听到这样的话:唉,这种话你们汉族人可以说,我们不能说,一说就成了有民族情绪了。而在维吾尔在线论坛上,就有更多关于整个维吾尔族被恐怖标签化的义愤,而对国家和汉族的不满甚至憎恨情绪也一目了然。如此一来族群情感的反向撕扯力自然会更为强烈。虽然政府也极力想和谐族群之间的关系,但其所采取的一些做法却往往是要么流于空洞,要么适得其反。比如说在内地已经基本取消了的令人生厌的政治学习、思想表态,在新疆的各单位却大行其道,不要说维吾尔族感觉很压抑,就是汉族和其他族裔的工作人员,也大都感到无聊、厌烦。另外现在大规模推行的所谓的“双语教育”,表面上好像有助于提高少数族裔的文化水平和社会竞争力,促进族群间的沟通与融和,但从长远看可能恰恰是在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分裂分子。因为高强度行政性的汉语教育的普及化,一方面在不少少数族裔那里,尤其是知识精英那里,引起了强烈的不满,认为这是在摧毁少数族裔的文化。另一方面,通过大跃进式的“双语教育”将成倍地催生出受教育的知识者,使他们脱离相对可自我循环的乡村环境、提高了他们的就业预期,而未来政府机构或就业岗位紧缺的情况又很可能要继续下去,因此很可能会有更多的少数族裔大中专学生失意于竞争中。而个人的挫折或失败,又很容易反过来让他们接受所谓的“文化毁灭”说,从而投身于“民族解放”与抗争的运动中。
  然而吊诡的是,在中国,不平等的抱怨,还常常来自汉族。许多汉人认为,如果说招生、招工、招干、支援边疆等方面的民族优惠政策也就罢了,可是在其他法律上,对汉人也相当不公平。比如说民汉斗殴,往往对汉族处理得严;一些事情如果是汉族可能就是犯罪,就要受惩罚,而少数民族则往往不了了之,结果汉族人倒像是中国的二等公民。这些抱怨还直指“两少一宽”政策(即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以前这种抱怨主要发生在边疆地区,但是随着内地与边疆人员往来的日常化,这种抱怨已经逐渐传到内地,尤其是加上互联网的作用,“主体民族,二等公民”抱怨,就更为广为播散。少年新疆小偷的恶名远播就是一例,而2009年6月26日广东韶关发生的大规模的血腥斗殴,在某种程度上则可以说是这种情况的激烈爆发。截止本文结束之际,该事件的起因究竟如何尚无官方消息,但网上民间传说则直指政府对于一些新疆籍工人恶意犯罪行为的放任。不少网页的跟帖中,充斥着对于新疆人的声讨和对政府姑息政策的愤怒。有网民竟然发出这样的质问:“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他们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乐业?为什么他们没有象汉人一样的打工挣钱?为什么要做小偷?而且不是一个地方的新疆人这样……他们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双手去工作? 他们满脑子都是充满着野蛮,暴力和无知无耻。因为,他们所谓的教育也是从娃娃做起的,他们的娃娃就已经开始那样了。没有无奈,只有骨子里的坏。”(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01846.shtml)而有维吾尔族学者则质问:“这些五月份刚从新疆疏附县被政府组织到广东打工的女孩子怎么成了强奸犯?”(http://blog.sina.com.cn/uighurbiz)面对这样的相互指责,我这个新疆汉人真是无语可言了。国家原本的促动内地/边疆、汉族/少数族裔互惠互利的善举,却落得个这样两头不讨好的结果。难道政府还不该痛定思痛、认真全面反思吗?长此下去,族群间的误解、仇恨只会愈发严重,国家的威信也会全面丧失。
  《谁拥有国家:理解后殖民社会中的族群冲突》[《Who owns the state? Understanding ethnic conflict in post-colonial societies》,ANDREAS WIMM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 3 (4), 1997]
  2009年3月第一稿
  2009年6月28日修改
(责编:R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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