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译文的缘起,但我推荐这个译本却不全是因为译文之故。从2005年到如今,撇开那些乱七八糟的译本不说,期间已经有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从台湾引进的韦伯作品集,其中收录的《新教伦理》一书相对三联版本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比如其中收录了《新教伦理》的姊妹篇《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一文。韦伯的《新教伦理》发表于1904—1905年,其时韦伯刚从美国游历归来,《新教教派》最初就是韦伯返回德国之后发的一组报纸文章,后来又被扩展为学术出版物收入他的全集。《新教教派》一文相对通俗易懂,直观生动,描述了韦伯对美国资本主义和宗教如何实际运行所做的很多观察,可以作为《新教伦理》的最佳补充。但是三联版可能考虑到两文风格上的差异并没有收录,因为《新教伦理》毕竟从学术和抽象观念层面上进行书写,而《新教教派》则侧重宗教如何影响日常生活,特别突出了商业与宗教为什么会令美国人那么渴望加入组织。在韦伯的笔下,因为宗教日益淡隐出日常生活,各种组织的兴起却起到了代替宗教的作用,在一种更为隐性的层面上影响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当然,广西师大的版本也有着令人头疼之处,尤其是台湾和大陆两地的文化语境上的诸多差异,在阅读和理解上也造成了很多的不便。这个时候我们更为迫切需要的就是一个更为精准流畅,清晰全面,既能综合各种已有版本的优势,又能契合新时代的文化语境的译本。我不敢保证说阎克文的新译本,都能满足以上的优势和条件,但是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更为足观的参照,这才是我大力举荐的原因。 而且,从我近期的阅读经验来看, 帕森斯的英译本一直被奉为经典,国内的中译本大都是根据这个英译本转译而来。据阎克文交代,帕森斯的英译本虽然多次再版,但始终没有做过修订,直到2002年才有了斯蒂芬·卡尔贝格的全新英译本,此次新的中译本中也收录了卡尔贝格撰写的导论,“同时还译出了R.H.托尼为1930年版写的前言,兰德尔·科林斯为1998年重印本撰写的导读,以及京特·罗特为《新教伦理——由来、根据和背景》(1993)撰写的绪论(摘译)”。另外,在阎克文的译本最后还收录了韦伯对很多批评作出的回应之文,即在1910年写出的“最后的反批评”。这些无论是导读、序言、绪论或者批评的文章,都能让我们在阅读《新教伦理》原文时做互相辨析和印证的资料,有利于我们对韦伯思想的重新认识。 在新译本中的导读中,兰德尔·科林斯有句话值得注意,他说《新教伦理》的成功有一个根本性的标志:从没有读过它的人也知道它。的确如此,在知识界,学人皆知“韦伯命题”,就算没有读过原著的人也都能对此话题夸夸其谈。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成功其实是一种要命的误读,仿佛看“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个短语就恍然大悟韦伯所论述的结论不外乎是,资本主义的发生与新教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新教催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个短语集中体现了那场有助于使该论点闻名遐迩的思想斗争:韦伯把马克思彻底颠倒了过来,使‘唯物主义’矗立在了观念与文化——‘伦理’与‘精神’——的基础之上”。实际上,韦伯在《新教伦理》中讨论的并不是笼统的新教主义,而只是加尔文教徒运用宗教禁欲主义驾驭世俗行为的方式;他所讨论的资本主义是一种理性的资本主义而不是传统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意味着货物交换和以货币对盈亏平衡进行计算,意味着对财富的追求,这种传统的资本主义自古至今就存在于各种文明之中。但是理性资本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有组织地生产经营中追求利润大的最大化,以及总体上对劳动和劳动场所的理性组织。不断地追求财富屡见不鲜,自从人类社会伊始,人类就从没有丧失过追求财富的欲望,但是在传统资本主义模式中,对财富的追求不是目的,用财富过一种安稳和安逸的生活才是目的;但是在理性资本主义的模式下,追求财富本身就是目的,用财富创造更大的财富才是目的,人类仿佛延迟自己的享受和安逸,为了赎罪。在韦伯的论述中,加尔文教的教义与传统的天主教有所不同,他们虽然都预设了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存在,但天主教教义主张对自我的原罪进行忏悔和祈祷,以此得到上帝的宽恕。但是在加尔文教的教义中,所有尘世的人都是罪人,上帝只是预设了一部分人得到救赎。但是世人无法得知自己是不是其中之一,因此会产生一种宿命和焦虑。这些有罪的上帝的子民只能通过禁欲和勤勉的工作来缓解自我的罪责和焦虑,这种清教徒式的生活会产生一种“新教伦理”,并最终导致了两个方面的发展:第一,信徒对自身行为的严格组织,其结果是他们引导了一种受到严格控制的条理化的理性生活;第二,对生活加以系统组织引向了职业天职的劳动、财富和利润。归根结底就是,这种新教伦理的形成促进了理性资本主义的发展。 “韦伯命题”引发了很多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其中值得提及的是这样一种观点,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愈演愈烈,但是宗教却日益式微,其中的矛盾可以证明韦伯乱点的悖谬。但韦伯在《新教教派》一文中提出了这样的论点,虽然宗教在现代日常生活中日益淡出,但现代国家中兴起的组织或者俱乐部的形式其实可以代替宗教所起的作用。因为作为一个“排他性”的组织,在决定接受一个成员之前,要对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因此,这种组织的成员资格也就自动授予了一个人的廉政声誉。换句话说,宗教的形式并不是主要的,通过宗教所承载下来的道德观念已经潜移默化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了人们生活行为的一种道德规范,一种组织行为。之所以在对韦伯的众多批评中提及到这个论点,是因为它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刚读过的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多姆霍夫著《谁统治美国》(译林出版社2009年4月版)一书。书中有一章特意考察了掌握美国经济命脉的企业共同体和上层阶级的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论点是说,社会内聚力最强的群体,正是那些在处理问题时尽最大努力去谋求一直的群体,他们以俱乐部等各种组织形式组成,加入其中的成员因为对群体的认同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并且通过他们之间的互动而互相信任,“这些俱乐部是一个储藏室,它储藏的是有威望的上层群体的共同体持有的价值观;它同时还是一种手段,通过它,这些价值观得以传输到商界……在那里,人们的观点得以展示,观念得以修改,新的理念得以涌现。访谈样本中的那些人,除了对这一资产表示感激之外,还认为俱乐部是一个由价值的场所,为他们建立起各种社会和商业联系”。某种程度上,多姆霍夫的这本书提及的论点可以看作是对几十年前“韦伯命题”的呼应,从而也佐证了一本经典之作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德】马克斯·韦伯著,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9月第一版,定价: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