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二怒汉》是美国著名导演西德尼·吕美特执导的一部黑白片。1957年4月首演。那时我老爸不到十岁,离我出生的日子当然还遥遥无期。但经典片有这么一个特点:无论什么时代的人看,都不会觉得过时。如果国际势态照现状发展,我想百年后的人们观看此片,仍会有一种彻及肺腑的感觉。 九十分钟的片子,其实就是一个会议。所有情节几乎全在一个房间展开,却看得人津津有味,欲罢不能。人物的性格、矛盾的冲突、情节的起伏,只用一个会议就表现出来了,那份鬼斧神工的功力,真叫我这个三流的小说家佩服得五体投地。哥开的哪是什么会议?哥弄的完全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呀!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影片讲的是在法庭审讯结束后,12名陪审员试图对一桩谋杀案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作为犯罪嫌疑人最后的定罪标准。十八岁的男孩究竟有没有用刀捅死自己的父亲?12名陪审员6轮表决的结果分别如下: 首轮是11名陪审员认为男孩有罪,只有一名陪审员觉得还不能定罪。第二轮,有罪和无罪的比例是10比2,然后是8比4,6比6,3比9,1比10。最后,12名陪审员一致认为男孩可以无罪释放。 很荒谬,对不对?如果不看电影,你一定觉得这是一部荒诞剧,认为美国的陪审员制度简直就是漏洞百出、颠倒是非的花架子。可看了电影,你就会发现,这一轮一轮的表决,有着丝丝入扣的严密性和逻辑性。编剧合情合理地,将一桩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十二“怒汉”在愤怒中仍坚守的理性。 是的,可以说,这个片子是对人类理性的高度赞扬,同时我们也可以说是对神圣法律的庄严维护;可以说是对“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合理否决,也可以说是对“公平公正”的不渝追求;可以说是对谈判策略的巧妙运用,也可以说是对民主制度的正面颂扬;可以说是对“人文关怀”的充分肯定,也可以说是对阶层歧视的严厉指责;可以说是对正义良知的热切呼唤,也可以说是对“怀疑论”的范例论证……总之,这看似简单的片子,却留给了我们足够多的讨论话题。 而我认为,这部电影,是一次桌面推演,意在演示民主国家是如何建立的。它得具备什么要素?经历怎样的过程?注意什么事项?避免什么陷阱?对于中国那些热切盼望现代民主却极为不理性的知识分子来说,预计这部片子能达到的功效,相当于大学四年教程对一个政治系学生所产生的影响。 二 我不知道大家对美国陪审员制度是否了解。所谓陪审员,其实就是一些法庭旁观者。这些人不能从事法律行业,甚至也没几个精通法律。把他们称作“乌合之众”似乎也不算贬抑。可就是这样一群乌合之众,却要决定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是否有罪。这听起来非常荒谬。可事实证明,它很可能是人类史上最公平公正的一项制度。为什么会这样?我随后再说。 现在,我们不妨大胆置换一下,把陪审员看做是“国家的主人”,也就是普通老百姓。把警察、控方律师和法官等司法人员,看做是上层政治家。把他们几个月来的取证和六天的法庭审讯,当做是在筹备一个新政权。把对男孩有罪的指控意向当做是为国家预设的新政体。 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就让陪审员来决定男孩命运吧!就让“国家的主人”来选择国家的运转模式吧!国家的命运看起来真的掌握在“国家主人”手中了。由“国家主人”举手表决的结果,看起来真是民主制度下的产物。其实不然。只要这些陪审员懒于思考、怯于权威、执于偏见,抱事不关己敷衍塞责的态度,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司法机关事先灌输给他们的指控意向,就像影片中的首轮表决结果:11比1。这也是为什么无论多专制的政府,都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成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选择的结果。 如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男孩必死无疑。好就好在这个“游戏”规定必须所有陪审员都抱相同观点。男孩才侥幸逃过一劫。即便如此,男孩的命运仍凶多吉少。如果把“判男孩死罪”看做是建立专制国家,把“判男孩无罪”看做是建立民主国度。那么,建立专制国家是一件多么草率而容易的事情,而建立民主国家又是一件多么严谨而艰难的事情! 男孩来自底层,且劣迹斑斑,让很多抱有成见的陪审员非常反感;加上司法人员对男孩已给出了有罪的指控意向;再加上那些懒于思考、随波逐流的陪审员只想敷衍了事。男孩难逃死罪。 传统集权文化让一个民族形成的固有思维;加上政治人物对国家的专制规划;再加上一大群抱有“国是你国,我属我家”和“无所谓随大流”观念的蒙昧民众,要想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同样相当的难。 那么说,男孩没希望了吗? 建立民主国家没希望了吗?———不!都有希望。 男孩的希望来自8号陪审员的理性思考和独立精神。 而建立一个民主国家的希望则是,只要这个民族像影片中那样,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人具有独立精神和理性思考的能力,也可能会使这个国家从专制的边沿,一步一步,走向民主。所以,任何黑暗中的民族都不必过于悲观。 谁是一个民族具有相当理性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呢?如果撇开中国知识分子的意气用事和肤浅互攻,我更愿意相信是民族中的知识分子。要不然他们的满腹经纶和广阔视野就都白白浪费了!只有民族中的知识精英,才会有8号陪审员那样“执戟独徘徊”的胆气和毅力。 三 如果说,少数人的理性思考和独立精神,真的是建立民主国家的前提,我相信,这个条件全球无论哪个民族都已具备。 然后呢?且看8号陪审员是怎么做的。 对这个案子,8号陪审员已做了不少调查。但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自己的调查结果,稀里哗啦一大堆,全抛给其他陪审员。要知道,在其他陪审员认定他只是一个故意捣蛋的白痴时,无论他怎么解释,别人都只会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话当做笑料。 8号陪审员甚至都不直接站在大众的对立面,只说他并不肯定男孩有罪或没罪。但他希望其他陪审员给这个五岁死了母亲、十岁进孤儿院、每天饱受拳脚、过了十八年悲惨生活的男孩一次机会。也许他真的没有杀人呢? 很显然,他意图唤起其他陪审员内心蛰伏的良知、正义感和人文关怀,让大家对这事有足够的重视,能把男孩当做生命中某个熟人来对待,而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物品。 同时,为了防止不合流所导致的孤独感和恐慌感,他建议第二次表决采用秘密投票的形式。并说如果没有人站在他一边,那他将弃权。结果他不但赢得了那个最老陪审员的支持,还让其他陪审员因互相指责,产生内部矛盾,从而瓦解了他们的“统一战线”。 我想,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也应该差不多吧? 知识分子首先要做的,就是唤醒最广泛民众的良知、正义感和人文关怀,让广大人们有探求事物真相和追求“公平公正”的热情,而不是洋洋自得地以真理自居,争相扮演“意见领袖”和“真相权威”。结果“叫呼生人之间,而生人并无反应”。即便有反应,也是一种偏执的、狭隘的、神经质的、毁灭性远远大于建设性的反应。 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由于成长历程、受教育程度、宗教哲学观和人生价值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对很多事物不会有统一的认识,那些试图扮演“意见领袖”的知识分子除了想在观念上钳制民众,制造新形式下的文化独裁和文化愚民外,对社会的改良并无太多益处。民众如果按照他们的指使去操作,只会从一种专制走向另一种专制,从一种僵化走向另一种僵化,从一种黑暗走向另一种黑暗。 那个最老的陪审员认为男孩无罪了吗?不,他并没认为。他只是觉得应该给8号陪审员一次机会,给真相一次机会,给男孩的生存权一次机会! 在专制国度呆久了的人们,其实不能指望他们一下子猛回头。只能希望他们先能给“民主”一次机会;在正义感和人文关怀之下,更多的人能对既定的事物保持一份警醒和怀疑。这就够了。 四 与其说第三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真的认为男孩无罪,不如说他是用无罪票作为一种武器,为长期被歧视的底层人们鸣不平。我们可以把他当做是一部分对传统文化有清醒反思的觉悟较早的民众。当一个民族中的多数人都具有独立思考精神时,对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拨乱反正就非常必要了。只有正确厘清我们脑海中那些约定俗成的东西,对未来事物的判断,我们才可能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说第三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是对传统思维的一种反抗,那么最后一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则是自动放弃对以往生活的偏见。谁都明白,他后来的坚持,完全属意气用事。一方面他对自己离家出走多年的孩子怀有恨心,另一方面他对处处占他上风的8号陪审员抱有敌意。当他最终回归理性时,8号陪审员并没有摆出胜利者居高临下的姿态,而是轻轻走过去,拿起他的上衣替他披上。对想建立民主国家的人们,这个细节其实也是一个启示。谦逊、容忍、宽宏、博大、超越,是民主国家建立的先导者们所必备的素质。 “求同存异”则是民主制国家另一个显著的特征。 7号陪审员几乎就是一个目光短浅、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小混混。在整个表决会上,他想到的只是他那场心心念念的棒球赛。性命攸关的判决,在他眼里等同儿戏。当投有罪票的人多时,他投有罪票;当认为男孩无罪的人占上风后,他又改投无罪票。愤怒的钟表匠陪审员质问他为什么投无罪票,他嗫嚅说道:“不行吗?我就是认为他无罪。”如果再问他凭什么认为男孩无罪,他肯定找不到依据。因为他的心思一直在那场球赛,根本没有认真倾听争论的焦点。要说,这个家伙根本不配做一名陪审员。可生而为人,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不妨碍司法公正的情况下,你能当陪审员,他就也可以。 不关心“男孩的生死”,可看做是无所谓“民主或专制”。一个民族不可能没有这样的人。民主制度改革,不是要革掉这些人的命,也不是要革掉他们浑浑噩噩的思维。这种墙头草式的人物在一个民族其实非常非常多,只要他们在恰当的时候,站在主流的一方,就可以了。民主制国家并不是要把所有人都改造成民主式思维。各国历代所有“洗脑活动”,毫无疑问,都是惨无人道的专制行为。 五 现在,我们来对影片作进一步剖析。 12个陪审员虽然年龄不同、身份迥异、贫富悬殊,但他们坐在一起时,互相之间却是非常平等的,谁也不比谁多一分话语权,包括那个临时会议主持人。一旦谁愤愤然跳出来想做“真相权威”,大家就会迅速统一起来,将他孤立。 很显然,树立权威和对权威的崇拜,同样是通往民主道路上极为可怕的拦路虎。一个人不论对社会、对“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过多大牺牲和贡献,我们都不可以将他树为权威。权威与独裁只有一步之遥。专制国度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政府不断地向民众制造权威、楷模和学习榜样,蓄意制造人与人之间的心灵等级。而民主国家则是将社会不断涌现的“权威和英雄”平民化。所以西方很多电影无论多大的英雄,做出过多辉煌的伟绩,最后都得安于或遵循平常的生活,而不是拉到全国各地风风光光地作“巡回演讲”。一个人如果能够在演讲台上,面对成千上万观众,夸耀自己的人品道德是如何了得时,其实他的人品道德就一点都不怎么样了。 给男孩定罪的过程,并不一帆风顺。讨论、争执、谩骂、嘲讽、怒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差一点酿成“血光之灾”。但理性自始至终掌控大局,最后,12名陪审员终于推导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 毫无疑问,民主制度的进程当然也不会一帆风顺,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对新制度必抱阻挠之心,这时有着革命豪情的理想主义者,只怕会暴跳出来,革了那些“鸟人” 的命。可各国的历史已多次证明,欲图在民族内部用“革命风暴”来完成民主制度的改革,那无疑是痴人说梦。“革命”其实是民主的最大天敌,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社会和思想的多样性,而民主恰恰需要社会和思想多样性。历史上任何一个刚经历过“革命风暴”的民族,必定会迎来一个专制或形似民主实是专制的政府。其后来的民主制度,其实都是一点点在“润物细无声”中修正过来的。 理性才是民主最大的朋友,把它们看做是孪生兄弟也不为过。 12名陪审员虽然全体投无罪票,可他们判定男孩无罪的理由却各不相同。我以为,这才是民主制度下民众真正的合作方式。由于个人阅历和学识的局限性,注定我们每个人都有缺陷,不可能全知全觉。但这没关系,只要我们时刻保持理性,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就可以通力合作,调动每一个人的学识经验,你一块我一块,将“大象” 的全貌尽可能复原。 现在,我不妨问一句:男孩真的无罪吗? 不!12名陪审员直到最后,也并不确定男孩是否无罪。他们能够确定的,是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男孩犯有一级谋杀罪。男孩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但根据“无罪推论”和“疑罪从无”原则,他们才投男孩无罪票的。 换句话说,一个民族的民主变革就是百分之百的“真理”吗?也不一定。但民主国家看起来至少比专制国家更具纠错的功能,民主制度比专制制度更具有求真求实的强大推动力。民主制度会始终给一个民族提供无数选择方向的机会。就像被无罪释放的男孩一样,他的未来就充满着无穷的变数。这正是民主国家之所以能焕发特有魅力的真正原因。 回头再想,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并不太难,也不一定要精通法律,只要按照普通的逻辑和常识,就可推导出正确的答案。所以美国陪审员制度看似荒谬,其实非常合理。同样,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其实也并不需要这个民族的人们都具有很高的文化水准,只要民族中的精英分子加以合理引导,一个崭新的民主国家就能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男孩的获释,虽然是大家的决定,但8号陪审员显然“功劳”最大。可影片到最后,8号陪审员也只是匆匆离去,消失在人群之中,没有掌声,也没有鲜花,甚至一句口号式的自我表白都没有。这也是民主制国家建立的先导者们所应持的态度。不能说他们“拯救”一个民族,作为民族的一分子,他们只是在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这也要“论功行赏”,那就等于是推翻一个等级制政权又陷进另一个等级制泥坑。可惜的是,历史上很多民族的先导者们都会在此大栽跟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民主”,做成蛋糕,私下瓜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