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政治表现
在政治生活中,基本政治秩序如何确定并维持稳定,换言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如何得以确立?一般看来,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种是“强制”。统治者手中握有国家机器——军事力量和武器装备,以此来压制被统治者,使其就范而不敢犯上作乱,通过暴力及其阻吓的方式来保证统治行为的顺利开展。但军事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供养军队的成本也很高,而且军队本身还与包括农民在内的其他社会阶层有着一定的社会联系,是否有能力、有意愿贯彻统治集团的强制意图,这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靠强制来维持统治难以持久。
一种方式则是说服。统治者通过编织起一整套的意识形态来强化被统治者的承认和服从,使得被统治者接受统治和管理的正当性,不对它产生质疑,甚至深信不疑。完整的意识形态对于统治秩序的维持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但时移世易,传统的意识形态就必须不断与时俱进、顺应经济社会的新变化,否则也容易为人们所质疑,被新的意识形态所取代。尤其是在一个开放的政治体系中,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相互竞争,最终谁能获得认可和支持,仍然是有风险的。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变化也不断地显示,用政治意识形态来凝聚农民的办法,似乎正在越来越软弱无力。
一种方式是市场所使用的“交易”。通过交易,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各取所需,相互接受和承认对方的行为。如公民纳税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也可以被比作交易行为,公民通过纳税从而获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而政府则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换取公民履行纳税的义务。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交易,也可以说是“政治市场”上的交易,在这个市场上,选票就是货币,公民就是政治家的客户。核心的政治过程是通过这种“市场化”交易达成的。在选票这种政治货币的左右下,政治家在政治市场上接受选择,登上政治舞台者也不可以随心所欲,需要在选票面前仰人鼻息。
统治者的权威能够得到被统治者的默许、接受或认可,是政治秩序得以确定的前提。政治文明从古典向现代推进的过程中,政治统治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成为关键。这就正如洛克所言,“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自由、平等和独立的)状态之外,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从现实的角度考量,如果将政治理解为“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那么,农民如果要从公共权威中获取自身所偏好的价值安排和资源配置,就需要积极地参与到政治过程之中。无论是有组织的反抗还是日常反抗,从角色属性来看,这样的政治活动都属于政治生活中的被动行为。在传统政治中,农民对于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只有通过这种否定的方式来表示反对,或者通过默认、接受的方式来表示支持。在现代政治过程中,开放农民参与政治、表达同意的机会,则是现代民主制的制度安排,也就是孙中山提出的“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权”。事实上,不论政治体制本身是否主动开放,在一定条件下,农民都会主动提出政治参与的诉求。通常,这种政治参与诉求是通过他们积极的权利主张开始,或者说,是通过权利抗争开始的。
亨廷顿分析认为,传统社会内的农民是一种恒久的保守势力,他们禁锢在现状之中;而现代化给农民在两个方面带来冲击:一方面,使农民劳动和福利的客观条件恶化;另一方面,导致农民的渴望上升。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启蒙传到了农村,农民不仅意识到自己正在受苦,也认识到能够想办法来改变自己的苦境,他觉得自己的命运是能够得到改善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既加深了农民的苦难,也提高了农民的期望值。于是,农民开始寻求参与政治的过程,通过影响政治来争取资源。
查尔斯·蒂利在考察欧洲农民抵抗和集体行动的早期著作中,提出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抗争方式:“竞争型”(competitive type)、“反应型”(reactive type),以及“主动型”(proactive type)。竞争型抗争是指,在资源占有类似的群体间为了争夺同一样资源而发生的冲突。像传统农村村庄之间为争夺资源而进行的械斗。反应型抗争则是“人们以权利受到威胁的名义展开的行动”,卷入冲突的各方在资源上是不平等的。主动型抗争则“断言群体的主张在先前并没有得到实施”,因而积极要求权利的落实。蒂利认为,反应型抗争在17、18世纪的欧洲非常普遍,农民和城市贫民对抗比自己强大的国家或市场,反抗来自后者的掠夺。例如,抗税或粮食暴乱。蒂利将这种原因解释为,伴随当时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市场的兴起,一方面,市场的中介和民族国家将它们的新要求强加于不计其数的家庭和社团等小规模组织之上。小规模组织对此重复地作出反应,对抗征税、征召、土地权利的巩固,以及其他诸多威胁到组织自身的福利。最终,大组织胜出,反应型的抗争自然减少了。另一方面,组织生存所必需的大量资源愈益掌握在大组织手中,尤其是政府,只有它才能在新要求的压力下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正因为如此,“主动型”抗争此后成为了主流,群体组织起来向掌握资源的政府要求权利,例如,工人通过积极举行罢工来要求新的权利——例如8小时工作制、普选权等等。在蒂利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从传统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不仅是农民的苦难和期望值推动了农民参与执政,更包括资源分配的结构和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使得农民必须参与政治,通过影响政治来争取资源。
亚里士多德将社会关系中的互动分成三种类型:家务管理(household management)、主奴之治(mastery)和政治统治(political rule)。家务管理是家长对妻儿及家族事务的管理,这种治理的着眼点是为了被治者的利益,是强者对弱者的照顾;而主奴之间因为彻底的不平等关系,主人驾驭奴隶完全是为了主人自身的利益。政治统治则与这两者都不相同,它是城邦自由公民施行于彼此之间的平等之治。以这种古典政治的理解来看,政治统治的主体和客体都应是具备自由身份的平等公民。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不参与政治生活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现代民主制表现为“多数的统治”,其前提是公民身份的平等,农民作为公民得以平等地参与到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中,不仅是作为统治的对象,而且可以成为管理的主体。可以说,正是现代的民主制,使得对农民的统治成为亚里士多德所定义的“政治统治”。也是由此,弗朗西斯·福山认为,只有现代的自由民主制才真正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它才是历史发展最终必然选择的路径。
政治理论中的农民
在职业的意义上,农民作为一种特定阶级,是与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农民在政治上是否就必然与专制体制相适应呢?换而言之,如果获得自由选择的机会,农民会倾向于民主的价值和政治体制,还是会倾向于专制的政治体制呢?其实这不可以一概而论。
斯密曾分析社会分工对于社会结构的影响。他认为,历史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狩猎采集阶段、畜牧业社会、农业社会和商业社会。最初没有社会分工和私有财产,也缺少权力的集中;随着畜牧业社会和农业社会的到来,产生了复杂的分工和财产的集中,也产生了强大的、具有压迫性的政府,因为不仅需要政府协调好不同的生产者,也需要政府保护富人的财产。到了商业社会,虽然有了高度的分工,但其结果是市场兴起、国家的作用大大削弱。而且私人财产的分配趋向平均化,由土地所有者转移到企业家手里,从少数人转移到多数人手里。因而,从农业社会到商业社会,政府的强制(coercion)也在下降。斯密还试图探索农民与市民的区别,他认为,“都市住民群集一地,能够容易地结合在一起。”而“农村的住民,散居相距很远的地方,不能容易地结合起来。他们不但从来没有组合,并且一向就缺乏组合的精神”。斯密对于农民缺乏组织性的判断,与马克思关于农民是“一袋土豆”(a sack of potatoes)比喻不谋而合——“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要由别人来代表”。
马克思认为,农民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代表自己的利益,其政治态度是与其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田园生活和农村社会的宗法性质使农民倾向于过安稳的生活而不参与政治的变革。“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而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对于农民的这种政治性质,马克思曾经用波拿巴王朝的政治性质来加以说明,“波拿巴王朝所代表的不是革命的农民,而是保守的农民;不是力求摆脱其社会生存条件即小块土地的农民,而是想巩固这种条件的农民;不是力求联合城市并以自己的力量去推翻旧制度的农村居民,而相反,是愚蠢地拘守这个旧制度,期待帝国的幽灵来拯救自己和自己的小块土地并赐给自己以特权地位的农村居民。波拿巴王朝所代表的不是农民的开化,而是农民的迷信;不是农民的理智,而是农民的偏见;不是农民的未来,而是农民的过去;不是农民的现代的塞文,而是农民的现代的旺代。”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论断曾反复被贴在中国农民身上。直到今天,也还有对农民采用这样的描述。值得反思的问题在于,马克思所说的农民,与当代的中国农民是一拨农民吗?显然不是。市场条件下的中国农民,全球化条件下的中国农民,必然有一些崭新的社会政治品格。这也是由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决定的。
美国历史社会学家摩尔对农民在政治中的角色和倾向的讨论中指出,不同的生产方式会带来不同的阶级矛盾,而这又会影响到不同的政治变迁的路径。英美确定的民主道路、德日选择的法西斯道路(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中俄出现的革命道路(自下而上的社会革命),所以出现这些不同的现代化路径,关键在于农业生产的商业化程度的差异。摩尔分析了中产阶级(资产阶级)、地主、农民、工人等不同群体的阶级利益和政治倾向,认为农民是一个没落的阶级,在现代化过程中就像一枚棋子,既可以被民主势力利用,也可以被专制势力利用。但由于人数众多,他们的政治取向会对社会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他认为,中国不仅农业的商业化程度比较低,而且,农民与地方精英(贵族、士绅)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也不如英国和日本。中国的士绅不直接管理农业生产,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寄生虫。这种“断裂”使得中国的农民特别容易揭竿而起。即使在国家被迫开放门户与西方通商以后,中国的农业生产仍然以传统的方式进行,商业化程度很低,农民也没有转变为工人阶级。这种小农的生产方式无法抗衡资本主义大生产,最终破产使中国农民走向极端,自下而上的社会革命也就爆发了。摩尔在这里解释了农民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且不说这些解释是否令人信服。即便这是论述解释中国农民的过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农民本身也是在改变的,起码这些解释不能说明中国农民的现在和将来。
亨廷顿比较了农民的政治际遇和城市产业工人之间的不同,他认为,农民之所以选择革命的方式,是因为“农民与产业工人不同,他们别无选择,只有向现存的所有权和控制体制发动进攻。……乡村农民经济改善所花的代价远远超过城市工人经济改善所需的代价。因此,农村里较活跃而有才智的人移居城市就不足为奇了。与农村中僵硬的阶级结构比较起来,城市存在着经济和社会流动的有利机会,这是驱使他们进城的因素。由此形成的迅速城市化导致城区社会混乱,政治不稳。然而,这种城市化带来的社会毛病算不了什么,如果这些人待在农村,后果才是严重的。城市化在某种程度上是农村革命的一种替代。因此,与一般看法相反,一个国家遭遇革命的可能性也许同城市化程度背道而驰。”亨廷顿的这些论述以七十年代的观察为基础,已经关注到农民与城市化,使我们联想到当代中国农民,特别是中国的农民工,给予我们重要启发。但是,中国当代的农民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米格代尔分析认为,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农民更倾向于沿袭旧有的传统而不是选择拥抱新的开放社会。因为在农民的眼里,存在着两个世界:一个是外部的开放世界,一个是相对封闭的农村内部社会。对于农民来说,外部的开放世界充满着极大的风险、非常不安全。在那里存在着贪官的腐败与掠夺,存在着奸商的狡诈与盘剥,每当农民与外部的开放世界发生联系,这种种事情就会反复发生。种种经验告诉农民,只有躲开外部社会才能获得安全,农民便一步步边缘化,以躲避不能预测的不知哪天便会突如其来的种种危险。因为外部社会奉行一种对农民不公平的制度,而旧制度对农民则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因此,农民的“保守”,农民的边缘化不过是农民自我保护心态的一种外部表现。米格代尔对第三世界农民的洞察给予我们启示,但是,这种判断能否套用到中国当前的情况,我们则必须保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两亿左右的农民工走出家乡,不正是在拥抱充满风险的新生活吗?农民恐惧了吗?从这一点看,中国农民是最富有冒险精神的,比城市工人、比国家干部更勇于承担风险,凭什么说他们保守?他们确有保守性,但是,应该有更新角度,更具体的考察分析。
当代中国农民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化变迁、一个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下的国家的农民,其是否保守、支持哪种政治体制,是无法从传统的角度加以认识和判断的。经典作家的种种分析判断,不论倾向于论证传统农民保守和“一盘散沙”,还是倾向于论证农民在走向现代过程中不断裂变,一定程度上看来是有道理的。前人的研究和理论贡献需要充分尊重。但是,这些理论范式不能套用到当代中国农民的研究中。有些理论阐述往往虽然听起来头头是道,但是,其中的虚妄荒诞常常被证明。许多判断和预测,看上去有条有理,但是也常常让人们一头雾水。所以,不可轻易信以为真,更是难以为凭。研究今天的中国农民,最重要的是,面向农民自身,面向现实生活。当代中国农民的图景更为复杂。“现代化”过程意味着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方式的彻底转变,现代国家政权的力量能够渗入到社会的细枝末节并掌握大量的资源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而,农民如果要维护自身的利益、表达自身的诉求,必须或主动或被动地被整合进这样一种现代的社会政治游戏规则之中。不可否认,宗族和血缘组织在不同地区仍然对农民现实生活有或深或浅的影响,亲戚朋友还是农民走向城市的重要渠道和依赖力量。因而,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倡导公共生活和公民精神,这样的努力则是推动农民整合的客观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发展变化显示,中国农民非但只关注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在实践中,这种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最终推动了政治体制的变革。农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也许会有惊世骇俗的表现。现实中的中国农民,虽然我们无法真切地判断他们的政治能力,但是,勿容置疑,他们肯定具有更多的政治理性。他们不再是那些“土豆”和马铃薯。大量的农民上访和冲突事件显示,农民会倾向于民主的价值和政治体制。本人认为,中国这些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特殊意义上的“农民”,则“天然地”产生出民主制度的要求和行为逻辑。在这样一个时代,在政治上尊重农民,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势所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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