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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中国特色的政府市场经济和农村金融(2)
时间:2010-07-21 来源:《中国经济》 作者:周立 被查看:
  二、中国特色的金融与农村金融
  1.若干金融学的经典定义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1991年视察上海的时候,做出这样的表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盘皆活”。之前,还有表述,“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邓小平的论述,形象地表明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是心脏之与机体的关系,相互依赖,而又有所包含。
  按莱文(Levine 1997)的分类,金融业有五个基本功能:
  (1)便利风险的交易、规避、分散和聚集;
  (2)配置资源;
  (3)监督经理人,促进公司治理;
  (4)动员储蓄;
  (5)便利商品与劳务的交换。
  实际上,每一种功能都可以通过促进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图2显示了Levine所言的五大金融功能如何导致经济增长的路径。在这一过程中,配置资源也是核心。
  我们再引述一下中国背景下的“金融”认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老所长秦池江先生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资本永远不会和劳动自动联合,这是由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他认为,指望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去解决农村问题,是南辕北辙。资本永远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指望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去解决农村问题,是不可能成功的。必须是农民自己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在农村,不管什么形式,只要农民愿意,组成相应的合作组织,让农民当家作主。虽然发不了财,但至少也能左右他们自己的事情。如果依靠资本和劳动进行自动联合,是永远不可能的。科学化、组织化能够帮助到农民。不管是专业合作社还是综合合作社,只要他们相应的科学化、组织化,就能够提高他们的能力,拓展他们的机会。所以,只要给农民以基本的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基本的生活保障(低保等),其他的都应该让农民做主,因为这是农民自己的事情。
  我们再稍微引用一下杜润生老先生的意见。他在为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这本书再版所写的序言中,说到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要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给予农民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约束下解放出来,让大批的农民转移到城市,中国的农村居民比重由现在的70%降到20%的时候,中国的三农问题也就不是大的问题了。与此同时,城市的公共服务系统,像规划、绿化、环卫、电力、电话、自来水等,都要做出规划,延伸到农村,要启动一场新农村建设运动,实现城乡一体化。
  杜润生和秦池江两位先生对农村和金融问题的表达,说明了农村问题的复杂性。指望资本,指望工、农、中、建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指望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指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去解决农村问题,是不可能的。资本与劳动是天生的一对矛盾,从经济系统上讲,二者是共生关系;但从利益上讲,二者是对立关系。指望商业资本解决劳动者面临的问题,马克思不会答应,基本的经济规律也不会答应。有些人曾形象地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是把部门势力、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赶入农村,是把狼赶入羊群,推动的这种所谓合作,是狼加羊的合作。让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扩大对农村的商业和金融服务,可能会暂时改善农村物流不畅的局面,使资金瓶颈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资本和劳动在利益上的本质差异,会使得这种努力类同于饮鸩止渴,问题只不过是向后推延,而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深。
  温铁军也认为,只要是资本,就会追求短期流动性获利,明显地,农业具有长周期、缺乏流动性的特性,再加上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得金融资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问题。
  2.资金离农与机构离农之必然
  若考虑农村的放贷成本和农业风险的特质性,我们会发现,金融的特性,不会是爱农,只会是离农的。毕竟,农业和其他产业不一样,农业是惟一一个人与自然相交换的部门,人不能单独决定农业生产周期的长短、利润的多寡、产量的高低,这主要由自然条件决定。有些人会犯下一些常识性错误。比如,认为粮食安全与耕地面积关系不大。试问,如果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不与粮食产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有关,还与什么有关?粮食产量和生产能力,不以一定的耕地面积为保证,还以什么为保证?我们的许多基本判断,根本不需要多少高深理论,只需要回归到一些基本常识就不难做出。
在当前,剥离了农业的多种功能,仅仅将其视为第一产业,同第二、第三产业去竞争利润率,竞争资金、人才、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本质上是极不公平的,结果必然是农业的落败和人类生存必需品危机的爆发。仅就自然风险而言,二三产业就有极大优势。比如,第二产业是人与原材料相交换的过程,原材料的供应大体上是可控的,生产周期和工艺流程,都是可以人为设计和变动的。至少,外边刮风下雨,甚至下冰雹,对这个产业影响不大。作为服务业的第三产业,则几乎完全不受自然风险的影响。
  2005年,我写了一篇文章《穷人恒穷的逻辑》,里面引用了马克思的一些观点。提到国内的一些主流学者,想当然地认为劳动力是自由的,个人无论如何,都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所以劳动力是商品。对他们来讲,不存在经济不自由问题,不存在剥削问题。为什么呢?无论如何,你自己都在决定着要不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实际上,在家庭基本消费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穷人,尤其是农村的穷人,没有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这是矿难不断发生、生产安全事件频繁爆发,劳动者安全缺乏基本保障的现实情况下,仍有大量农民工赴汤蹈火般地投入到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去工作的重要原因。在这篇文章里,我写了这样一段话:
  表面的自由,掩盖着实际上的不自由。穷人的人力资源,实际上只有出卖的自由,而没有不卖的自由。如福格里所言,“工业世界充满了罪恶与不公,其最深刻的根源不是竞争,而是劳动对资本的屈从”。马克思曾深刻分析了穷人(主要以工人为例)的处境:“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穷人的生存经济境地,导致了马克思所言的,“能够卖”,且“不能不卖”的“资本雇佣劳动”的困境,使得这个表面上自主,实际上被迫的资源,也卖不出好价钱。马克思曾形象地用了另外的笔调描述这一场景:“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现在,全球经济普遍进入了过剩时代,中国也不例外。最先出现过剩的,是农产品。因为农产品主要是满足人的最基本层次的需求——食物需求,也即是生存需求。工业品则是满足人们第二层次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的便捷与感官享受等。第三产业满足的,则主要是心理需求。
  可以想见,农产品首先面临产量扩大,而需求难以同步扩大的紧约束,其次才是工业品和服务品。我们的胃能有多大的伸缩弹性?一日三餐,是千百年来的消费惯性,从微观,到宏观,人们的食物消费量,大体是确定的。经济学课堂上,常常以吃包子为例来解释边际效用,也在表明这个道理。既然农产品的需求总量大体恒定,就不满足经济学中最基本的一个经济模型——供求曲线的基本假定——需求和供给的充分弹性。只有在供求处于充分弹性的条件下,价格影响供求的规律才能发生作用。农产品的供需,基本上都不具有充分弹性。从供给方面讲,农产品的产量主要不是由人来决定的。从需求方面讲,消费量是由人来决定,但却受制于胃的限制,消费数量大体稳定。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曾论及:“对食物的欲望是受每个人的胃的狭小的能力所限制的,然而对便利品、房屋的装饰、衣服、车马家具的欲望似乎没有什么界限和边界。”我们知道,在人类参与生产的产品之中,唯独粮食具有生存必需品的属性。“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就是对粮食这一基本属性的形象表达。东汉的崔寔,在其《政论》中说:“一谷不登,则饥馁流死”,也表明了人类对粮食生存必需品的属性,早已有了认识。所以,我们要区分清楚,粮食不同于影碟、汽车,不同于电影、电视,不是可消费可不消费的东西,它具有人类无法改变的消费刚性。这种消费刚性,意味着既难以减少,也难以增加。
  在过去短缺经济条件下,只要农产品有产出,就能卖出去,农产品的消费刚性约束条件尚未满足。但进入农产品过剩经济时期后,农民就丧失了任何讨价还价的资格。这是1997年以来,中国由粮食过剩到其他农产品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即使在农产品短缺时代,组织的极度不对称和力量不对等,使得农业利润也从来没有达到工商业的高度。早在近两千年前,东汉的崔寔在其《政论》中就写道:“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
  从产业发展过程来讲,第一产业是农业,是老子。第二产业是儿子,诞生至今不过四百年,第三产业是孙子,正式作为一个产业出现,不过是一百年的时间。目前的情况却是,儿子、孙子大了,自立门户,不管老子了。实际上,老子还没有老朽到没有生产能力的地步。时至今日,老子还在源源不断地提供相应的生存必需品、工业原材料、资金和劳动力给儿子和孙子。但儿子和孙子由于赚到的钱比老子更多,又生活在城市这个强势文化地区,就干脆赖在老子身上,不讲义务,只讲权利,这就是现在产业间典型的“啃老一族”。从个人角度来讲,老子把儿孙养大了,儿孙作应有回馈的义务,要孝敬和赡养老人。现在在三大产业上,别说赡养了,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了,甚至儿孙都不承认农业是老子了。
  过剩经济的一个结果,就是在国民经济的领域,满足我们生存需求的第一产业,得到的价值分配最少,第二和第三产业则依次增多,这已经被总结为配第·克拉克定理,成为全球性的产业定律了。更进一步,我们知道,各个领域的劳动者,人数众多,得到的收入分配很少,资本所有者人数很少,得到的收入分配很多。在国家之间也是如此。于是,就可以理解财富分配的“二八定律”了:全球的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20%的国家里,20%的领域里。另外的80%,则被推到另一端,这就是经济机制的极化效应,并且具有世界性趋势。
  由对金融性质的分析可见,金融和农业的性质是不一致的。在金融市场化进程中,已经商业化了的国有金融机构,连同本来就商业化了的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上演着一幕幕的“机构离农”(纷纷在农村撤销营业网点)和“资金离农”(只将农村作为存款动员对象,而非贷款投放对象)的戏剧,加剧农村问题的危机程度,以致“三农”问题在新世纪无可奈何地成为了“重中之重”。
  农业具有天然的弱势性和弱质性,而金融业,出于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三性”考虑,只会贴近强者,进行“强强联合”,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不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不仅如此,金融业还要把资金资源从农民这些不太会用的人、农村这些难以产生流动性利润的地区,以及相对穷乏偏远的地区,转移到会用的人、会用的工商业、会用的地区手里,做着抽贫济富的事情。从效率的角度讲,这的确增进社会效率。但从公平的角度审视,却在加剧不平衡性。我们能看到流动性的严重过剩和流动性的严重不足同时并存。在《流动性悖论与资本雇佣劳动——由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共生共存谈起》这篇文章里,笔者描述了中国流动性过剩与流动性不足同时出现的悖论现象:
  自1996年出现存差以来,中国金融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不断堆积。进入2000年后,流动性过剩的特征已经十分明显,资金空转,引发了许多争议。虽然中国还没像日本那样,步入了凯恩斯所言的流动性陷阱,但政府、央行以及监管部门多次调控的乏力,凸现了中国正罹患着流动性综合症。就资金供求结构失衡的状况而言,我们不妨把它叫做流动性悖论:在国民经济体系内,金融部门流动性过剩与企业部门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企业部门内部,大企业流动资金供给充裕与中小企业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金融部门内部,大银行流动性过剩与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甚至流动性危机同时并存;就农村和城市部门而言,城市流动性过剩与农村流动性严重不足同时并存;就区域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流动性过剩与中西部地区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
  流动性过剩与农村流动性危机并存的基本原因,是长期以来城乡不等价交换带来城乡经济失衡的结果,是片面扶持正规金融体系压抑民间金融的结果。更深层的原因,则与资本雇佣劳动的产业体系在全球的扩张,以及在中国更加走向极端化有关。
 
 
 
(责编:R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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