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60年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经验和反思 当代中国政治自建国后呈现出自身的“中国模式”之处,一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的主体力量;二则是呈现出的运动中国的色彩,两者结合在一起使得在建国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及随后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摘要】中国政治有其自身成长、发展的历史逻辑,运动中国意味着探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治呈现出的运动政治的性质、成因和特点。蕴含在运动政治中的内在规定性涉及到1949年之后中国历史上多次的具有代表性的、正反两面兼有的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运动,这些不同类型的运动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然而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改革开放推动的现代化进程使得运动政治呈现与历史的不同界定,运动中的国家也在制度文化上、行为主体上、发展趋向上出现了传承和转型,集中体现在运动政治的行为主体、效果和内容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以上这些历史和现实的组合为新中国60年以来的中国政治提供了经验和反思,并有益于考察中国政治发展模式的特点及其转变。 【关键词】中国政治;运动政治;政治转型;后运动中国 一、问题的提出:运动中的国家 新中国的成立,预示着中国政治走上了自身的成长、发展的轨道。此后,中国政治在自身历史-社会-文化的氛围中走出了一条呈现中国政治特色的道路。国内学界对于中国政治采用了“中国模式”、“中国特色”的表述,认为中国政治走了一条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与众不同的道路,并从威权国家、党治国家到红色中国等不同宏观思路来解读中国政治的独领风骚之处。此外,西方汉学对于中国政治的理解则是多方面、多角度的,对于1949年后的当代中国政治思路是和国内学界有些差异。其中,研究毛泽东学的美国学者马德森,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群众动员》一文中说:在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没有什么现象比群众动员运动更独特、更重要(至少对局外人来说)、更令人迷惑不解的了。他认为从建国到毛泽东逝世的26 年中,“这种全国性的运动计有70 多次(地方一级的运动则要多十倍)。”[1]他看到政治运动在中国的重要性,认为这是中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重要部分:“当你问及一个经历过毛时代的中国历史的中国人的生活经历时,他一般都是把自己的经历不自觉地与由中国主要的政治运动所标志的历史时期联系起来。”他这篇文章还评议了西方学者关于论中国政治运动的专著:查尔斯·塞尔的《目前的革命:中国的动员运动》,该书作者认为这种运动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工具具有积极的边际效用。他认为中国的政治运动分三类:经济的,旨在增长生产率;意识形态的,旨在改变人民的思想方式;和斗争的,旨在铲除敌对阶级或集团的权力基础和地位。他根据毛主义领导们的言论,选取了表示成就的和表示缺点的各22 个标志,检验了36 场运动,得出了上面的看法是有效的结论。不过,在评论中,马德森认为不能把群众动员运动简单地视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应从更广泛的、更深刻的层面去探寻这各种运动复杂的内涵、理论以及实践意义。 通过以上的回顾,对于中国政治的思考需要发掘出一条简明扼要的脉络出来,尚能透过历史迷雾的纷繁复杂,一窥现实的真相。引人注目地是,当代中国政治异彩纷繁的一幕就是此起彼伏的运动,可以说,运动几乎涉及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方方面面。面对这样六十年期间的诸多事件,从运动政治这一视角来理解中国政治是理所当然的,这有益于弥补宏观研究思路的关注缺失,从细致入微的中观、微观视角来深度挖掘中国政治的特色之处。因此,本文结合1949 年-2009 年这建国60 年以来的运动历史和现实,对中国政治的经验和反思加以领悟,以运动中国这一主线来阐述运动在中国历史-社会-文化中的历史和现实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转变。 二、运动国家:性质、特点与成因 从我国建国以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的近三十年间,高密度、大规模的运动持续不断,运动成为政党和政府贯彻路线、方针,推动社会发展,履行政府职能的一种主要手段。而“运动”一词从字面来看,在政治学的界定中,是以实现某一特定的社会改革为目标,由某一政党或持某种理念的少数人发起,社会上相当多的人参与的群众性社会现象。具体地讲,运动从发起者的角度分,有自下而上的运动,也有自上而下的运动;从目标和内容区分,有政治运动、经济(生产)运动、社会(生活)运动、文化运动;从参与范围区分,有全球性运动、全国性运动、地区性运动和行业性、阶级性运动。不过,所有的运动都具有如下共同特征,即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强大的社会影响力、目标的单一突出性。就中国历史中的运动而言,中国特色的运动呈现着多层面、多级别的复杂特色,呈现着其独特的运动性质、特点与成因。 从社会效果上来说认识运动的性质可以发现,由国家权力中心发起的,旨在实现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的接连不断的运动,使我国社会运行处于运动化状态,运动一旦成为一种主导的社会控制和管理方式,社会的运动化就必然成为社会运行的常态。社会运行运动化的结果不仅荡涤了本身就不完善的制度构架,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大大弱化了国家的社会管理和控制能力,使社会长期处于动荡和失序状态,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如果暂且不论其效果如何,在建国后的很长时段内,政治运动、群众运动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整个社会在运动的浪潮中感受着波涛汹涌与风诡云谲。由此,我们可以把这段政治界定为运动政治,期间的中国界定为运动中的中国,中国的治理也呈现出运动治国、运动治党的鲜明特色。 从运动的特点来看,运动中的中国是直接通过思想的和政治的斗争所形成的政治运动来进行政治建设的,它呈现出“中国特色”之处,具体地讲: 首先,运动中国是通过组织化动员这一手段实现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这可以说鲜有其他国家可以与中国的组织化程度相“媲美”。中国的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使得上下级各级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非常明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上传下达,政通令行,动员起来快捷、有效。尤为显著的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组织内部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组织体制,以及党的组织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而深入的渗透,党的组织传统和组织优势都有益于运动的动员和开展。此外,以社会组织国家化、社会资源公有化为基础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为社会运行的运动化提供了充分的体制条件。这一体制模式,通过社会组织化,组织国家化过程使所有社会成员均被纳入到一定组织(公社或单位)之中,通过资源的国家计划配置使社会成员形成对国家的高度依附性,国家获得了对社会成员及各种社会组织的高度支配和动员能力“( 一切听从党安排”、“服从组织分配”既是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要求,也是国家动员和支配能力极大化的标志),这使得执政党在发起和组织运动上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运动由此呈现出鲜明的组织动员、政党动员特点。 其次,运动中的中国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强烈的人治色彩,特别是毛泽东的个人因素,这和组织化动员是相辅相成的,特别是在那个英雄主义和个人崇拜的特殊年代,国家体制和权力体制都倾向于人治。根据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经他本人批示过的运动的数目,共52 次。好像毛泽东总是在指挥各种运动,成为各种运动的总指挥,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就是运动员,人们都生活在运动中。[2]他是我们这个大党和大国的最高领袖,他领导着我们党和国家,好像主要就是领导运动,或者说就是通过运动来领导。作为运动就都有集体行动的规模和气势,这些运动,特别是较大的运动,基本上都是毛泽东亲自发动或由他提出经党中央决定,用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起来的。当然,也有他心血来潮,突然发动的,有的还是他自始至终亲自坐镇指挥的,运动的发起、进行与效果也时常超出他本人的预料。这种强烈的人治色彩为后人所诟病,“群众运动”成为中国社会运动发展的一种形式。[3] 其次,运动中国呈现周期性的特点。正如前文所述建国后的中国充满了此起彼伏的运动。这些运动,有的时间长几年或上十年,有的只是突击性的几个月或一二年。整个社会处于周期性的起伏波动中,处于一种非常态情况,整个社会的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都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旨在铲除敌对阶级或集团的权力基础和地位的政治运动中卓然明显。这种周期性与新中国所面对的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挑战与机遇是有一定的关联的,特别是在革命、改革和建设的不同时期,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状况也呈现着不同的发展速度与成效,由此在客观上引发运动中的中国开展着周期性的运动政治。 最后,运动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当然这种目的性或是出于政治目的、或是出于经济目的等,而其目的的长远高低也不尽相同。稍分析一下,按照前文中的数据,在各类运动中,有整风型的群众政治运动,这便是有检查、批判、斗争的群众思想政治运动,这就有一般所说的整人的内容(在上面所列统计中,占32 次);有一般工作或学习号召型的群众运动,这就只是叫人一律开展什么工作、搞什么批判和进行某种学习(如抗美援朝、合作化、公社化、大跃进、增产节约、学雷锋、批胡适等,约占20 次,当然,在号召开展这些工作的群众运动中,也常常有群众性的批判、斗争、整人)。这些运动都带着明确的目的,在暴风骤雨的洗礼中,可谓“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尤其是政治上的需要成为压倒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上的需要,换句话说,上层建筑远远超越了经济基础,成了空中楼阁。 新中国此起彼伏的运动浪潮,追根溯源在于“新中国是通过政治革命确立的,新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通过以政治动员为动力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而新中国现代化的全面实践,则是在赶超英美、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想目标下激发的群众运动中展开的。”[4]这种政治发展逻辑与传统在很长一段时间得以延续和传承,这其中有历史原因、时代原因以及现实的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具体讲: 第一,历史原因。依靠政治运动建设党的方式脱胎于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在武装斗争的炮火中夺取了全国政权,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和无数革命烈士的头颅鲜血换得了丰富而宝贵的革命战争的经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为中国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而革命理论和革命实践的结合使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革命和战争的规律获得了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从而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夺取全国政权之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成为面临的一项全新的课题。许多战士脱下军装,只经过简单的培训,甚至未经培训便走上了建设国家的领导岗位,既来不及对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国家建设的特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也没有可靠的经验加以借鉴,因而运动群众和组织战争的经验自然地迁移到经济建设和国家管理中来,以致经济建设计划和项目被当成战役来组织实施。“大会战”、“青年突击队”、“建设大军”、“指挥部”、“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等战争术语和口号成为20 世纪50-60 年代的流行话语,便是战争经验迁移的明证。而“群众运动”则被当成国家管理的主要形式。正如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后深刻地指出,还是法制靠得住些。但是,旧中国留给我们的专制传统很多,而法制传统甚少。所以说,采取运动治国、运动治党有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和传统遗留在里面。 第二,时代背景。新中国是在世界资本主义势力的夹缝中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破土而出的。这一政权一经建立就遭受到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包围、封锁、抵制和破坏。在政权建立的最初年代,确实面临着政治、经济的生存考验,需要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来完成巩固新生政权,建设现代国家的任务,这为建国以后各种运动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客观环境。尤其是当对于国内外的时代背景和现实状况认识不清或偏离时,运动的发生更是频繁不断,希冀通过运动来摆脱严峻的内外困境,得以在短时期内取得“快刀斩乱麻”般的效应,无视社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第三,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国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革命的主要形式是人民战争。党的建设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的,而党的建设方式又是保障党的建设效果的,因此,为确保战争的胜利,必须采用快捷、高效的建党方式。然而,党执政后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不像战争一样急风暴雨,是一个渐进而非突进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执政党的建设只能是采取长期的、稳定的、渐进的方式。但强烈的国家建设和现代化发展的愿望和任务,在客观上使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认为只要靠一次或几次政治运动的办法就可以实现执政党的建设的目标,用政治的、军事的办法来加速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的想法和做法。因此,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确立新国家、建立新社会、实现新发展(现代化)主要是通过政治动员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运动来实现的。[5] 三、后运动中国:传承与转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先前的运动浪潮也被拨乱反正。不过,党和政府的治理呈现出运动式治理的特点。与先前的各种运动有别的是,运动式治理是指由占有一定的政治权力的政治主体如政党、国家、政府或其他统治集团凭借手中掌握政治权力、行政执法职能发动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应有的秩序,通过政治动员自上而下地调动本阶级,集团及其他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某些突发性事件或国内重大的久拖不决的社会疑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一种暴风骤雨式的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参与的重点治理过程,它是运动式治理主体为实现特定目标的一种治理工具。[6]由此,可以看出,运动式治理与前文所述的运动在方式和特点上还是有很多相关之处,是一种“后运动”状态。但在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于整个国家和社会所处的状态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走上经济发展的征程,社会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外部环境也相对缓和,因此此时的运动式治理是一种常态社会的治理方式,运动的发动主体也更有力有理,与建国后的多次运动相比,在性质上更多不是以“斗争”为目标的政治运动范畴,而更多的属于社会性的。另外,新的运动主体的介入,群众不单单是被动的,利益时代下,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以及利益分化和整合引起的诸多群体性事件,也是有别于先前的事件和运动。 有学者将中国运动式治理具有的特点总结为:治理主体的权威性、治理客体的特定性、治理方式的运动性、治理时间的短期性、治理目标的预定性、治理结果的反弹性、治理手段的强制性、治理成本的虚高性、治理效率的高效性和治理过程的模式性。这必然导致运动式治理具有一些缺陷:运动式治理弱化法律威信、运动式治理违背法治精神、运动式治理助长投机心理和运动式治理忽视社会公正。[7]因此,学者指出,“运动型”治理的逻辑根源在于对中国传统治理模式的依赖、对自上而下行政运行体制的遵循以及将短期政绩作为政府治理目标的错位,最终表现出治理效果不明显、公共权力异化、政府公信力下降等弊端。“可持续型”治理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治理模式,遵循既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涵盖了制度治理、依法治理、参与治理和长效治理等理念。实现“运动型”治理向“可持续型”治理转变,确保公共治理绩效的可持续改进,是转型期中国公共治理模式嬗变的路径与方向。[8]这种运动型治理在特点和效果上比先前的运动更加显而易见,为运动的主体和客体所熟稔。 从理念上讲,运动及运动式治理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高层的重视。自1956 年以后,凡是采取政治运动方式的党建工作,均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即使达到了一些目标,也留下了许多后遗症。政治运动的方式确实使党的建设陷入了时紧时松的怪圈。有鉴于此,早在1962 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指出:“这几年,我们搞了许多大运动,差不多是把大运动当作我们群众路线的唯一形式,天天运动,这是不好的。结果,很多经常工作,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的经常工作,被不断的运动和‘分片包干’的方法挤掉了。”[9]刘少奇也曾经指出:“没有经常工作,不把经常工作做好,就不会有真正的群众运动。这几年来,我们提倡的一些大办,有些是需要的,有些是不适当的。就是那些需要的大办,也往往不是有准备、有步骤、有区别、分期分批地去进行,而是一哄而起,限期完成,结果就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造成损失。这一点,应该引为深刻教训。”[10]尽管这段话当时不完全是针对党的建设讲的,但是对我们今天重新认识政治运动建设党、治国的方式,是很有启发的。 美国学者詹姆斯·汤森等人认为,自从毛泽东逝世后,中国面临着一种制度化运动的悖论,即改革意味着中国生活的常规化,但它却是以动员的方式进行的。[11]运动治理具有“制度化运动的悖论”,集中体现了中国政治发展与国家治理过程中管理常规化与制度理性化的困境,其中隔三岔五进行的“严打”就是一个日趋常规化的社会运用“运动式治理”的典型个案,集中体现了转型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逻辑。[12]从长远角度考虑,国家治理和发展的逻辑必须在制度、主体和发展三个层面实现转型。 首先,要建立民主和法治,弱化人治。这是转型所必须的制度与文化条件,有助于通过民主法治的现代政治理念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治理更多应该依靠民主和法治来实现。[13]邓小平深刻而明确地指出:“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14]毛泽东也曾认识到:“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5]因此,强化公民教育,培育公民意识;增强法治权威,深化法制观念;开发核心价值,发展意识形态;吸收先进文化,形成中国特色。 其次,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党和国家的领导。这是转型所必需的主体或领导者,党和国家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和经验都证明,只有党规范了、强大了、发展了,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才能有所保证。党的十三大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要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的转型涉及市场与法治,其中转型的中轴是制度建设,即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在内容上,包括高扬宪法、健全法律、提升人大、强化政府、理顺党政、加强党建、培育基层以及完善监督等八方面;在形式上可以通过变革体制、创设体制以及开发功能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治理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实现良性发展。[16] 再次,突出经济建设为中心,弱化政治性干扰因素。这是实现转型所必须的发展要素,转型后的发展既是手段又是目的。邓小平同志说:“这些年来精力放到政治运动上去了,建设的本领没有学好,建设没有上去,政治也发生严重的曲折。”[17]鉴于过去政治运动,尤其是“文革”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以及政治运动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代价,邓小平从根本上是反对搞政治运动的。他多次强调不搞过去那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党中央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一再强调不要搞激烈的群众运动。如1981 年3 月邓小平指出:“纠正‘左’的倾向和‘右’的倾向,都不要随意上‘纲’,不要人人过关,不要搞运动。”[18] 转型期的中国呈现的后运动政治特点可以集中概括为,尽管不搞政治运动,但是一定要讲政治,对某些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要注意经常解决,同时也要善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以解决;一定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在制度、主体和发展三方面转型后,在国家法治资源充裕、权力的市场网络与制度网络完善、国家权力的后勤基础设施发达的前提条件下,国家治理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后,常规化的治理与发展彻底替代运动式治理。[19] 四、结语 当代中国政治自建国后呈现出自身的“中国模式”之处,一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的主体力量;二则是呈现出的运动中国的色彩,两者结合在一起使得在建国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及随后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如今,运动的中国走上了后运动政治的转型道路,在民主政治的制度文化下、在中国共产党的主体领导下、在社会和谐可持续的发展下,尽管仍有运动式治理的诸多现象,但历史中的非常态政治特点渐渐归于日常化、生活化,发生转变的是政治逻辑回归日常生活,更深层的背后是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关系的摆正,以往的运动往往是只有国家和集体,鲜有考虑个人的集体主义精神,大我和小我之间是忘我。如今的运动主体的增多,尤其是公民集体行动的增多使得个人权益得到了重视和保护,国家必须直面公民,一系列的环保、业主维权、农民维权等社会抗争行为彰显出后运动政治的特点,即国家和公民处于利益博弈之中,公民在日常生活政治中寻求自身权益,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也更加民主、科学、可持续,从而实现着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注释: [1] 马德森.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群众动员[A].萧廷中.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4卷)[C],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3]陈方猛.论毛泽东的群众运动思想及其历史背景[J].宁波大学学报,2006(3). [4][5] 林尚立. 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277、279. [6][7] 冯志峰. 中国运动式治理的定义及其特征[J].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7(2). [8]王洛忠.从“运动型”治理到“可持续型”治理:中国公共治理模式嬗变的逻辑与路径[J].未来与发展,2007(5). [9]邓小平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4. [10]刘少奇.论党的建设.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89-699. [11]詹姆斯·R·汤森、布兰特利·沃马克著.中国政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1995:283. [12]、[19]唐皇凤.常态社会与运动式治理:中国社会治安治理中的——“严打”政策研究[J].开放时代,2007(3). [13]童大焕.“运动执法”何时了[J].南风窗,2001(4). [14][17][18] 邓小平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153、381. [15]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56-157. [16]张华青.社会公共管理必须从运动化范式走向常态化范式[J]. 探索与争鸣,2003(11).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