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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何以在哥本哈根闹翻了?
时间:2009-12-17 来源: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等 作者: 被查看:

  

   中美交锋的焦点战 
   (引自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中美关系简报第十六期》;点击这里查看更多相关评论)

  在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气候变化问题背景下,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自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奥巴马总统在上台后高度关注推动气候变化议程,在2009年5月讲话中尖锐地指出,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温室气体减排上,中美两国负有主要责任,因为中美两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的45%。中国占24%,美国占21%,所以美国就紧紧盯住中国。美国参议院现在还没有表决相关法案,就是看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中美两国矛盾十分尖锐,美方坚持盯住中国,并且漫天要价,回避历史责任,分化发展中国家立场,要求中国承担更多责任。可以说,中美双方能否达成共识,对于解决气候安全和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进程至为关键。尽管11月15日至18日奥巴马访华期间,中美两国已经就气候变化问题提前进行了沟通和磋商,并签署了《中美关于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但是,这些前期工作并不能彻底解决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的一些根本分歧,此次哥本哈根大会在一定程度上竟然演变成为中美两国“碳外交”直接交锋的场所。

  直接交锋之一:“丹麦文本”与“北京文本”

  在此次会议上,围绕气候变化问题的不同立场,明显分为两大阵营和三股力量: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美国、77国加中国以及欧盟三股力量。在大会第一阶段的前期,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经济体分别“泄露”出了所谓的“丹麦文本”和“北京文本”,以表明各自立场,增加大会谈判的要价和筹码。应该说,“丹麦文本”与“北京文本”对决的背后在一定程度上即是美中两国在气候谈判中的第一次“兵戎相见”。

  直接交锋之二:托德·斯特恩与中方代表的相互“点名批评”

  12月9日,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刚刚抵达哥本哈根,便在美国代表团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高调地将矛头直指中国,强调中国在未来十到二十年的碳排放量将远超美国,提出中国自愿减排的措施“必须是国际协议的一部分”。此外,在回答中国这样拥有大量经常性项目盈余的发展中国家是否有资格获得来自发达国家的减排资助问题时,斯特恩指出,援助资金特别是适应资金,将主要用于帮助更贫困的国家,“中国肯定不是第一批获得来自美国公共气候资金的候选国。”

  针对斯特恩的强硬姿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随即在11日“点名批评”斯特恩拒绝为中国提供气候资金援助的说法“极为缺乏常识”,也不符合奥巴马总统访华期间两国达成的《中美联合声明》精神。对于中方自主采取的国内减排行动,何亚非表示,中国已经建立了系统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会采取适当形式适时对外公布国内减排行动及其效果,但中方不接受发展中国家利用本国资源采取的自主减排行动接受国际核查。此外,出席气候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反击说,中国可以接受在2050年将全球碳排放量减半的目标,但条件是发达国家必须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40%并同意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援助。而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则表示:“中国从来不想作为第一个接受援助的方面”,他强调,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国际社会缺少的不是法律文件,而是行动诚意。

  中美立场的分歧点

  从本次哥本哈根大会期间中美双方的直接激烈交锋,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分歧。可以预见的是, 本次会议结束之后,这些分歧将会成为奥巴马政府下一步对华开展“碳外交”的重点:

  ● 限排额度。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在11月26日正式对外宣布了本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美国同样在会议前夕公布了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出到2020年,使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7%,到2025年减排30%,2030年减排42%,2050年减排83%。     

  在排放额度目标上,中美两国彼此存在异议。美国认为,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要求到2020年,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比“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的正常水平”降低20%—30%,美国认为,中国所做的承诺未达到比“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的正常水平”降低20%—30%的标准。而对于奥巴马政府提出的17%的目标,中国认为,该减排目标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了4%,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要求相去甚远,该委员会要求到2020年,发达国家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40%。

  ● 限排标准。哥本哈根峰会前夕中美两国各自宣布的限排目标,存在一个显著区别:即中国采用的是排放强度标准,而美国采用的则是排放总量标准。应该说,中美双方的做法均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和规定:发达国家要率先实现总量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应采取措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是以其庞大的人口基数为背景的,采用排放强度标准符合中国国情,但美国部分人士却认为,中国同样应该按照排放总量的标准制定限排目标。

  ● 限排基准年。根据2007年“巴厘路线图”的规定,发达国家“在2020年应比1990年至少减排40%”,减排目标应该以1990年为基准年。对于这一目标,中美双方面临共同困难,经过双方协商,中美此次联合将2005年作为减排基准年,赋予温室气体减排以宽裕的时间。但是,中美之间的这一“对表”行为,可能会引发包括欧盟、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的反对,遭受非政府组织的强大压力,不排除有美国将责任推诿转嫁给中国的可能性。

  ● 限排峰值年。中国由于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着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从本国国情出发,中国目前并未承诺本国的温室气体限排峰值年,而美方则希望中国使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尽快由上升转为下降,并在所谓的“丹麦文本”中,建议将2020年作为世界所有国家碳排放的峰值年。

  ● 限排原则。在此问题上,中美双方主要有三点分歧:1.美国试图抹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中国也承担量化、强制性的减排责任。2.美国要求将发展中国家分为“先进的发展中国家”和“最脆弱国家”,将中国列入“先进的发展中国家”,要求中国与发达国家一样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3.美国要求中国的减缓行动同样接受“三可”监督。所谓“三可”,即可报告、可检测、可核实,即要求中国在采取气候变化行动方面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

  ● 是否提供实质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首先是资金数量。发展中经济体要求在2020年前每年从发达经济体得到4000亿美元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而发达经济体仅同意提供1000亿欧元(约1646亿美元)的资金。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提议,发达经济体向发展中经济体提供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应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由此估算,单是美国就要拿出1400多亿美元,而哥本哈根会议前夕,在与德、法、英、澳等国协商之后,奥巴马政府宣布他们将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建议到2012年前每年仅筹集100亿美元,用于支持发展中经济体的适应和减缓行动。其二是资金来源。美国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用于温室气体减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政府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ODA),这些资金的增加是以削减对发展中国家其它领域诸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援助为代价的。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要求美国等发达国家从总体上实质性地增加对发展中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援助数额。三是资金管理方式。将发达经济体援助发展中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交由世界银行或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或是全球环境基金管理,还是建立一个全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管理机构,也是双方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四是技术援助。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强烈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承诺限排具体目标的同时,在资金和技术援助上却口惠而实不至,不愿向后者提供实质性的援助。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中国国家发改委共计携带了6个行业42项技术,希望与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家就能否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进行协商,但是对方始终含糊其辞。

  ● 是否坚持“双轨制” 2009年9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谈判中,美欧等国家主张把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分别举行的谈判(即双轨谈判)合并成一条轨道,试图彻底抛弃《京都议定书》,其实质是试图抛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是,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坚持要求实施“双轨制”,11月28日,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与77国集团主席国苏丹的代表在北京发表声明,坚持《京都议定书》应该继续有效,认为哥本哈根会议应该按照公约、议定书及巴厘路线图“共同但有区别义务”的原则,分别对公约和议定书作出决定。

  ● 达成政治共识还是国际协议。对于奥巴马政府来说,更倾向于在哥本哈根大会上达成政治共识而非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奥巴马在哥本哈根大会上提出的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7%的目标,实质就是《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所提出的目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虽然在6月份以微弱多数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最终能否、以及何时能够在参议院通过还是未知数。正是这一背景下,使得奥巴马不敢重蹈小布什政府先行国际承诺、继而因为国内反对而被动退出《京都议定书》的覆辙。

  而对于中国来讲,则较倾向于在此次国际气候大会上达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因为协议一旦达成,更有利于推动美国等发达国家履行强制性的减排义务和援助责任。

  ● 是否支持实施“碳关税”。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以微弱多数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该法案中的“碳关税”条款规定,如果美国没有加入相关的国际多边协议,自2020年起,美国总统将有权对来自未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国家的钢铁、水泥、玻璃、纸张等进口产品采取“边境调节”措施,即可以对这些产品征收关税。有不少国会议员要求把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美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作为美国同意减排的先决条件。而中国则认为,在当今世界还未就减排责任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碳关税只是一个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借口,这种环境保护掩盖下的贸易保护行为将会严重损害全球贸易。

  此外,在今年美方高层对华的数次访问期间,美方都提出要求中方对美开放清洁能源市场。美方有可能在新能源汽车、节能建筑、碳捕获和储存、生物能源、核电等领域要求与中方进行更多的合作,为美国的新能源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此外,美国已经在国内建立了“清洁能源发展基金”,美方也会通过政府渠道,为美国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新能源产业争取机会。

致美国气候变化特使一封信 (杨亮庆,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15日)

  亲爱的托德·斯特恩先生:

  昨天晚上,我接到了祖母从家乡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我,她看了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新闻报道,对您所说的话很生气,她“非常地不喜欢您”。祖母对我说:“你是一个中国的年轻人,你应该把中国的真实情况告诉托德·斯特恩先生,也许,他的观点会发生改变。”

  我的一位中学同学,在一家美国公司担任技术工人,每天在流水线上组装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这些产品都以很低廉的价格销往美国。他最初的月薪是2000元人民币,大约折合300美元。在美国投资商眼里,月薪300美元的中国熟练工人,是绝佳的廉价劳动力。投资商可以只支付很少的薪金,就生产出具有世界一流水准和质量的产品。这些时尚电子产品在纽约或伦敦的百货商店里,极具竞争力。

  当美国或欧洲的年轻人,戴着中国工人生产的耳机跑步、使用他们制造的手机打电话时,他们享受到了全球化带来的好处—廉价的产品和体面的生活。但是,在生产这一副耳机或这一只手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却实实在在地、毫不体面地留在了中国,并且要计算在中国的减排指标中。

  我的那位朋友很乐于在那家美国公司工作。他也许不知道通用汽车公司的工人每小时的平均薪水是76美元,但他知道,自己每个月省吃俭用,就可以给家乡年迈多病的父母寄去足够的生活费。对他来说,这也是全球化带来的好处。但我觉得,这不公平。

  托德·斯特恩先生,您在哥本哈根说,美国拒绝向中国提供气候资金援助,中国有足够的钱来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拥有“世界工厂”的美誉,我们制造的大多数质优价廉的产品,都销往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当发达国家的人们享用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消费品时,却又指责我们,“嗨!你们在生产这些产品的时候,不能超过我们认定的碳排放指标!”

  我深知,要按照这个说法来做的话,中国只有一个“路线图”,就是向托德先生所代表的美国,或其它发达国家,购买清洁能源技术。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它的价格是高昂的,为了支付这些技术贸易的款项,中国将不得不支付高额代价。而因为“富有”,我们可能无法成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因为发展而付出的环境代价和人力资源代价,可能会被完全抵消。

  作为一名中国记者,我曾前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报道在那里举行的“中美气候变化论坛”。会议主办方安排了一场由戈尔前副总统发表的视频演讲。戈尔先生由于在气候变化领域成绩卓著,获得了2007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在他发表演讲前,我身边的一位美国记者耳语告诉我,“就是这个家伙,他位于田纳西州的豪宅,每月电费高达1200美元,比当地一般家庭一年的电费花销还多。”

  随后,我没有听他的演讲,起身离开了会场。

  诚挚地

  杨亮庆

若哥本哈根峰会无果中国损失巨大(中国日报网,2009年12月14日)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如果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无法提出一项综合性的有关利用绿色能源的协议,可能会对中国产生诸多重大影响,其中包括对太阳能和碳捕获这两个拥有巨大增长潜力的技术领域的融资。

  若哥本哈根峰会达成协议,可能会给中国带来好处:中国将从发达国家获得更多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作为太阳能和风电设备的出口大国,中国还将获得更多的产品需求。让中国政府最为担心的则是终止《京都议定书》有关在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可以带来可交易的碳排放额度的条款;中国一直是相关机制的最大受益者,其获得的碳排放额度占总量的59%。

  《京都议定书》的后续协议可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中国带来更多的现金:清洁发展机制(CDM)所产生的碳排放额度继续带来资金流入,获得所需的资金建成全球第四大风力发电能力,以及从外国公司手中夺回国内风力发电市场的控制权。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的CDM项目主任王卫权说,如果哥本哈根峰会能使得2012年之后清洁发展机制的前景更加明了,取得积极的成果,那么就可能会提振对中国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兴趣。

  IHS集团旗下剑桥能源咨询公司(IHSCERA)的研究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公司已经在中国风力发电设备市场上占据了67%的份额,而Vestas Wind Systems、Gamesa Corporacion Tecnologia和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等外国竞争对手在中国市场的总份额已经从2004年的75%锐减至20%。

  林娜是欧盟提供资金支持的欧盟-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EU-China CDM Facilitation Project)的项目经理。她认为,风力发电和中国已拥有成熟技术的水力发电不太可能在2012年之后获得碳排放额度。

  但林娜说,碳捕获及封存(CCS)和太阳能等领域可能会从富裕国家获得资金。

  看起来即便不能通过碳排放额度获得帮助,中国也有望赢得国际清洁煤炭技术合约。

气候问题争辩与话语权争夺(党建军,大洋网,2009年12月14日)

  气候变化领域“中美共治”说不过是“G2”说法的最新翻版。这再次提醒我们掌握和争夺话语权的必要性。不只气候,在其他国际问题上,话语权都是一个重要武器。

  中美两国的确都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但这种说法却有意无意忽略了更多的事实: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而美国是发达国家,这种不同意味着,美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背负着“历史债务”,承担着由此而来的责任,而中国则不用承担这种责任。用何亚非的话说,在气候变化领域,中美两国的责任和义务有本质区别;将中美两国相提并论,缺乏历史与法律基础,也不符合事实。

  另一方面,这种论调的潜在含义就是,在气候变化领域,中国和美国应该承担最重要的责任,也暗示着中国要为此次大会可能的失败承担关键责任,这几乎是在变相地向中国施加压力使中国作出更多妥协和让步。何亚非对这种论调的驳斥,正表明了中国政府意识到了其中所隐含之意。

  尽管先提出“G2(注:中美两国组成一个集团替代八国集团)”说法的是美国学者,不过至少在气候变化领域,美国政府或许也不喜欢“中美共治”的说法。因为,在这一领域,美国一直逃避责任,在所有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唯一一个尚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即使在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政府的立场较布什时期有所改变,但仍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更何况,面临国内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急于解决就业问题、为明年中期选举拉取选票的奥巴马,在减排和“拼经济”之间的选择余地并不大。

  抛开美国不说,对中国来说,“中美共治”说凸显了话语权的重要性。“G2”说法出笼以来,已在国际社会引发了长时间的热议。虽然中国领导人已公开表示不赞成“G2”提法,但并未能完全平息这种说法的传播。众所周知,尽管美国的实力有所削弱,中国的实力有所加强,但中美之间的实力仍有相当差距。然而,“G2”提法在很多人头脑中塑造出一个虚幻的中美“两国集团”,仿佛中美实力已平起平坐,为此两国在诸多国际问题上也要承担同样的责任。如此幻象愈演愈烈,正是“话语权”的力量所在:即使它反映的并非现实,却依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事实上,气候变化领域“中美共治”说不过是所谓“G2”说法的最新翻版而已,而且很可能不是最后一个版本。透过此次气候大会也让我们真切意识到,在一定意义上,“G2”概念几乎就等同于“捧杀”。

  “中美共治气候论”再次提醒我们掌握和争夺话语权的必要性。不只是在此次气候大会上,在其他国际问题上,话语权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武器,如果没有掌握和利用好这种武器,就会在谈判和较量中陷入不利;相反,如果利用好这种武器,就可能力量倍增。当然,争夺话语权也并非易事,它是一国的软实力的组成部分,其成长既需要硬实力的支撑,更需要在各种谈判和较量中不断积累和创造。

减排中国不能被西方牵着走(环球时报,2009年12月14日)

  在气候问题上,许多发展中国家抱着比发达国家更真诚的态度。比如中国,许多人都相信,人类已经走到了共同应对气候灾难的转折点。但欧美等国近日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的表现,却让发展中国家非常沮丧。

  在哥本哈根,发达国家正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坚持自己不现实的想法,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施压;要么顾及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做出应有让步,承担更多责任,推动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协议。

  选择前者就等于是选择倒退。这将意味着,不管把192国聚拢到一起耗费了多少气力,哥本哈根会议最终只能是白开。

  中国人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但也要做好会议破裂的准备。毕竟,西方国家到目前为止表现出来的私心杂念实在太多。他们似乎不明白,不珍惜如此宝贵的合作机会,纵容私心,将毁掉以往大家在减排上做出的许多努力。

  迄今为止,气候议题都是由西方国家主导的,甚至连基本的理论和大部分研究数据也是由他们提供的。同时,也正由于他们始终没有拿出实质性承诺和切实行动,只是开出一些“空头支票”,使气候谈判多年来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然,对于如此重大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考虑一点“个人利益”,实属正常。他们拨弄着计算器,给自己、给别人算算账,也没什么不对。

  但是,如果发达国家坚持认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是“慈善”,是“施舍”,而不是“法律义务”,气候问题必须按照他们的“分配方案”来执行,那显然就是打错了算盘。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当前的首要任务仍然是消除贫困。要知道,中国的人均GDP不到美国的1/10,还有1.5亿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如果让发展中国家更多地牺牲发展,去迎合发达国家设置的标准,那最终的结果肯定是,发达国家的人们能够继续随心所欲地地享受现有的高耗能、高排放的生活。

  在西方一些人的折腾下,气候大会的火药味已经越来越浓,它似乎正在脱离原有的协商合作的轨道,变成了一场发达国家争抢道义、经济和舆论制高点的“混战”。这一“混战”显然正在分散国际舆论对节能减排的注意力。这是需要我们加以警惕的。

  中国的减排目标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应尽的责任制定的,不是迫于哪个发达国家的压力,因为节能减排符合中国的发展观。相信每个中国老百姓都会基于自己的日常生活环境,对节能减排有迫切的需求。即使哥本哈根会议谈崩了,中国也不会停下节能减排的脚步。

发达国家是“还债”不是“施舍”(环球网,2009年12月11日)

  全球变暖,已经不争之事实。据统计,过去14年中,有11年打破了最暖年的纪录。两极冰盖、喜马拉雅冰川正加速融化,海平面不断上升,灾害天气频繁发生。而这种灾害,已经令二亿五千万人受到明显影响,其中发展中国家占了9成以上。

  其实,哥本哈根之乱完全在意料之中。虽然此前已经有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类减排计划,哪个被认真执行了?世界头号排放发达大国,就连这类空头支票都不肯认可,还遑论什么有效减排?别的不说,就说条约中明确规定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的义务,有谁真正履行了?看看乌拉圭回合、多哈回合的轨迹,就应该对哥本哈根的乱象有所准备。更何况气候问题更加复杂得多,只会比乌拉圭、多哈走得更长更久,没那么容易达成有实际意义的协议。关键是惹了大祸的发达国家不肯真的“还债”,不肯放弃丝毫利益;而已经饱尝苦果的发展中国家又不想继续被欺负。

  世界能否有效减排,关键不在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心怀叵测的发达国家阵营,彻底摈弃“赖账”心理,为历史的欠债负担起完全的责任,对己,制订出能让世界大家庭认可的减排指标;对外,痛痛快快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足额的资金和技术。最现实的,则是回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上来,别再打“丹麦方案”那类“小算盘”、“黑算盘”。今非昔比的发展中国家阵营,是蒙骗不了的。

  如果发达国家继续把“还债”的责任当成“施舍”的善举,那么哥本哈根会议恐怕连作样子的纸面协议也难以达成。

  “囚徒困境”套住了气候谈判(钱广平,环球时报,2009年12月11日)

  国际关系中有一个著名的“囚徒困境”理论:两个嫌犯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接受调查。如果两个人都坦白交待罪行,那么两个人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如果两个人都拒不交待———实际上是相互勾结———也将受到惩罚,不过惩罚可能较轻。但是,如果其中一个人坦白或者背叛(供出另外一个人的罪行),那么可能会得到最轻的处罚。因此,每个人都想得到最好的结果———要么互相勾结,要么出卖别人。但问题在于对另外一个人怎么做没有把握,所以造成这两个嫌犯可能都得不到最好的结果。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一旦确定了减排目标,从国际贸易方面来看,这为某些国家征收“碳关税”强化了其“合法性”。对一些出口外向型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来说,由于其资金与技术的限制,目前根本无力在短期内达到发达国家所“预制”的环保标准,这等于将经济发展主导权拱手相让,任由别人宰割。“落后就要挨打”是一个很朴素易懂的说法。

  现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正在陷入这样一种分裂的尴尬。在环保技术及资金方面占优势的欧盟自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者,一方面不断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不作出任何具体的承诺。同时,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分歧,欧盟就在哥本哈根峰会首日对美国等国提出的最新减排目标表示质疑,认为美国的减排目标太软弱,而美国则坚持称,这一减排目标已经非常可观。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形成所谓“统一战线”的发展中国家内部开始出现不同声音,77国集团、岛国联盟等内部也在发生摩擦。

  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来确定减排目标及补偿责任,制定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国际文件,对部分国家来说,既是话语权的体现,或者说是软实力的体现,也是其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博弈的结果。但人类今天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从本质上来说是全人类造成的后果,理应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应对。对今天全球变暖负主要责任的发达国家,无非是想竭力减少甚至转嫁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正是这种自私自利的想法左右着这些国家的行为,存在着既想与他国“串通”的动机,也存在着“出卖”他国的想法,同时暴露的恰恰也是人性丑陋的一面。

在当代社会,很多问题已经根本不是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问题,也不是一国或者一个地区之力所能解决得了的。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必须摈弃一贯的自私自利、唯我独尊的想法,才有可能联手各国走出自我的“囚徒困境”,在真正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建立新的全球相关制度,以帮助人类走出气候危机。

▲(作者是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常务理事。)

 

(责编:文纵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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