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纵横专题 > 哥本哈根“火热的十天” > NGO:拽向正道
NGO:拽向正道
时间:2009-12-1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陆振华 被查看:

天还没亮,苏小伟就要起床。她迅速赶到贝拉中心,和同事会合。大家竖起两个充气门框,一边门楣上写着红色的“全球变暖”,一边写着绿色的“为地球投票”。

在这个哥本哈根会议1.5万名参会人员必经之处,身为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成员的苏小伟会与每个走过绿色门的人击掌欢呼。如果有人不小心误经“全球变暖”,她就将之拽回“正道”。

贝拉中心成了全世界环保NGO的巨大舞台。这里每天都有无数NGO身影:穿上几近枯萎的树干衣服游行,没入水箱里无声抗议,甚至冲进媒体中心向记者们“喊话”。

更为重要的是,不少NGO直接影响着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他们与各国代表团沟通,成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信息传递者,尤其是更多地放大发展中国家声音、对发达国家分毫不让,成为超越国家利益的全球治理新力量。

环保组织联盟“气候行动网络”(CAN)总干事戴维·汤伯(David Turnbull)10日对本报说:“我们有政策研究者、律师、科学家。我们用专业的研究成果站住脚跟。我们置身于谈判中,影响谈判者。”CAN成立于20年前,约500个NGO成员分布在38个国家。

NGO的立场和角色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Greenpeace)总干事,库米·奈都(Kumi Naido)刚上任三周。他穿着朴素,并不张扬。“很多人说我们行为比较激进,但我们做法都基于科学立场。”库米10日对本报说,“绿色和平提倡建设性、非暴力,但不代表我们不能通过大胆的方式来表达。所以世界上才有很多年轻人支持我们。”

站在科学立场上表达观点是NGO共通之处。WWF全球气候项目总监吉姆·卡斯坦森(Kim Carstensen)11日对本报说,我们的基本依据就是科学,这是我们如此行动的指南;“我们不是任何宗教、政府或利益团体的代言人”。

吉姆认为NGO可以充当四种角色或作用,例如,NGO可以作为不同国家集团的连接者,在两个集团之间提供指导。

现在非洲国家集团和小岛国联盟就在控制全球升温幅度上存在分歧: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小岛国希望将2050年前的升温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而许多资源丰富、气候变化影响不很直接的非洲国家对此并不认同。WWF就要为两者搭起桥梁。小岛国希望给欧盟施压,但是不知道应该跟哪个国家沟通。吉姆说:“我们就告诉他们,可以不用找英国,而要去和德国、瑞士说。”

NGO的第二个角色是信息提供者。发布各种研究报告是其突出特点。站在科学研究的立场更容易说服谈判团体。

NGO并不植根于利益集团的特点,超越了各种国家的单一立场。“我们的基本观点是地球和人类都必须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我们一切行动都可以归因于此。”

对普罗大众的教育则是NGO最为拿手的另一个角色。WWF去年“地球一小时”活动就遍布世界各地的地标、写字楼和普通人家,通过熄灯一小时教育公众节能减排保护环境。12月16日,此项活动还将在丹麦展开。

欧洲最早的环保组织可以追溯到1900年左右。吉姆介绍说,丹麦有两个环保NGO的成立时间分别在1904年和1911年。早期的NGO着眼点都在于自然保护,与工业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宣战:阻止因城市扩张和工厂建设而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侵占。

这种影响最早在欧洲发生。之后NGO的关注重点则转向环境保护,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等。比如英国伦敦在1952年遭受大气污染事件中,NGO直接推动了英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进程。

1952年12月4日开始的伦敦大雾,夺去了12000人的生命。工厂和住户排出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与污染物在低空蓄积,五天不散。市中心的烟雾量几乎增加了10倍,空气变得更脏和更有毒。此后伦敦花了50多年的时间,摘掉了“雾都”的帽子。

“二战”后随着国家阵营之间冲突的加剧,NGO更加显现出其超过国家主权的特点。而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通过,也直接促进了NGO在世界范围内的大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环保非政府组织也开始起步。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气候变化等全球问题影响人类发展的今天,国际社会治理模式也经历着转型,以国家治理为中心的全球治理模式正开始向由NGO等非国家行为体为中心的全球治理模式转变。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巴厘岛会议就是这样一个非国家行为体的大胜利,NGO的大胜利。“气候行动网络”(CAN)总干事戴维·汤伯说,数百个NGO联合起来,立场鲜明的指出美国是谈判的拦路石,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和美国是一伙的,大会必须采取行动。

“我们成功的孤立了美国”,最终会议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将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时限定在了今天的哥本哈根。

NGO的分野和天花板

NGO常常统一行动,但在具体问题上,其观点也并不完全一致。绿色和平(美国)法务总监凯尔·艾什(Kyle Ash)就对本报记者说,身处美国的NGO对美国众议院气候法案的态度就有所不同。

凯尔说,绿色和平认为《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ACES)有很多漏洞,因此是明确反对这项法案的。而与美国政府关系密切的NGO则明确支持,而倾向理性的NGO既认为其漏洞百出,但以“至少是前进一步”定调。

观点分歧的背后表现出NGO风格的不同:激进,理性;国际,本土。“气候行动网络”总干事戴维·汤伯说,风格的多样化其实更有利于NGO达到自己的目的。

NGO也不是万能的。WWF全球总干事詹姆士·李普对本报说:“没有一个NGO、没有一个组织可以说,我能做任何事情。”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环保组织,WWF拥有了40多年的发展历史。

WWF全球气候项目总监吉姆的理解则是,NGO是因为它的专业分工而有了“天花板”。不同的NGO针对不同的领域;在丹麦,自行车爱好者、汽车拥有者、房子拥有者都有NGO组织。

戴维·汤伯则针对气候谈判说,最终是政府说了算,这是我们没法办到的。就像在哥本哈根,最后还是要国家领导人来做出最后的决定。

(责编:文纵小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杂志订阅 | 联系我们 | 投递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