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主要动力变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竞争下为外来企业所提供的大力支持。它们普遍用低于其成本的土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另加各种显性和隐性补贴以及税收优惠,并允许绕过国家劳动和环保法律来招引外来投资。正是它们的这种非正规实践以及伴之而兴起的庞大的非正规经济,而不仅是外来企业,才是中国惊人的GDP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其日益加剧的社会与环境危机的来源。本文的分析来自历史+理论的视角,所指向的是对中国改革经验的新的理解和实用措施。 [内容提要]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解主要来自"新制度经济学",特别强调市场化的私有公司以及相关法律所起的作用;Andrew Walder和钱颖一等则指出,地方政府,尤其是其乡村企业,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但两种分析都不能解释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验:发展的主要动力变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竞争下为外来企业所提供的大力支持。它们普遍用低于其成本的土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另加各种显性和隐性补贴以及税收优惠,并允许绕过国家劳动和环保法律来招引外来投资。正是它们的这种非正规实践以及伴之而兴起的庞大的非正规经济,而不仅是外来企业,才是中国惊人的GDP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其日益加剧的社会与环境危机的来源。本文的分析来自历史+理论的视角,所指向的是对中国改革经验的新的理解和实用措施。 Abstract: Key words: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nformal economy, centralized decentralism, 以科斯(Ronald H. Coase)为代表的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怎样理解中国经济改革影响最大的理论。它所强调的主要是市场环境下的私有公司组织和相关法律所起的作用,没有真正考虑到中国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Andrew Walder和钱颖一(Yingyi Qian)等人因此特别点出这个缺点,论证中国地方政府和它们所办的乡镇企业的行为其实相似于市场经济中的公司,乃是改革早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但以上两种意见都不能够解释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演变。中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从乡镇企业一变而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竞争下,对外来企业所提供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后者变成此后中国国内产值(GDP)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在"招商引资"中,地方政府普遍为外来企业提供低于自家开发成本的廉价土地和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补贴以及税收优惠,并允许它们规避现有劳动和环保法律。如此的"非正规"实践的广泛运用为新建立的市场经济以及旧计划经济所遗留的官僚体制起了协调作用,是中国发展经验的关键。同时,也导致一个极其庞大的,处于国家法规和福利覆盖范围之外的"非正规经济"。 过去的分析要么强调民营企业的作用,要么强调地方政府的作用,但忽视了更为关键的、处于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果不仅忽视了两者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忽视了中国发展经验的社会维度。本文采用的是具有理论含义的历史分析,既指向对中国发展经验的新的理解,也指向对当前问题的不同的对策。 一、现有分析与历史经历 (一)新制度经济学 以下三位经济理论家对中国改革经济和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影响至为重要:对计划经济的理解,主要是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和科尔奈(Yanos Kornai),而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则主要是科斯(Ronald H. Coase)和他所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他们的影响可以见于代表中国主流经济学的 首先是哈耶克,他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论点是,从批评新古典经济学切入,论证人并不像新古典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并不是纯理性的,所掌握的信息也不完全,但虽然如此,他们在不完美的市场中凭价格所做出的抉择,仍然要远远优于计划经济。他认为,如此的认识才是"真正的个人主义"(true individualism),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所假设的那种具有完美"理性"的个人主义。市场价格所包含的是不完美的但是"真正的知识",远远优于科学主义的经济学家们所追求的那种假知识。经济学家们所常犯的错误是把理念等同于实际,并沉溺于数学模式。如此的意识延伸到其极端便成为计划经济的错误,它试图以少数几个人的计划来替代市场和其价格信号。(Hayek 1980: 尤见第1、6章;亦见 Hayek 1974) 在他的个人主义和拒绝国家干预市场观点上,哈耶克显然是一位"古典自由主义者"。这也是他的自我称呼。因此毫不奇怪,他在西方会成为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浪潮所最推崇的经济学家之一,获得美国里根总统(Ronald Reagan)、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美国总统(老)布什(George H. Bush)等授予的各种荣誉。("Friedrich Hayek", www.wikipedia.com,根据 Ebenstein 2001:305 等各处) 在中国改革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哈耶克,作为20世纪30年代计划与市场经济大论战中的主角之一,自然具有极大的影响。 科尔奈则是详细论析"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主要理论家,提出了对其内在逻辑的完整分析模式。其中最关键的是两个概念:"短缺经济"和"软预算约束"。社会主义体系是建立在国家极权之下的,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也就是说"人人所有而又无人所有" (Kornai 1992:75);其经济协调机制来自官僚体制(bureaucratic coordination)而不是市场;其企业不遵循市场规律--它们即使亏本也不会倒闭,仍然会被官僚体系所支撑。正因为这些企业并不遵循市场供求机制,不遵循由无数销售者和购买者在其"横向连接"(horizontal linkages)中所组成的价格信号,而是取决于由官僚体系中的上级和下级间的"纵向连接"(vertical linkages),它们不会提供消费者所真正需要的物品,因此导致惯常性的"短缺"(以及不需要的多余)。如此的"短缺"科尔奈称作"横向短缺"(horizontal shortage)。此外,在社会主义体系最关键的官僚体制上下级间的连接中,下级惯常追求上级拨发的最大化以及自己生产指标的最小化,而其上级则反之,结果导致惯常性的"纵向短缺"。和哈耶克同样,科尔奈认为唯有市场机制才能解决计划经济的这些弊端。(Kornai 1992:尤见第11、15章) 至于对市场经济的论析,科斯的公司(the firm)理论影响最大。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特别强调理性经济人的个人行为,忽视了公司组织的关键性。在市场经济中,"交易成本"至为重要:信息、交涉、合同、执行、验收以及解决纠纷等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公司组织之所以兴起是为了减低用合同与转包来组织个别生产者的交易成本。因此,一个公司的大小取决于其进一步扩大公司组织的边际成本相对于通过合同来组织同样活动的边际成本。在前者大于后者的时候,公司组织便会停止扩张。在广泛的交易成本的现实下,法规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科斯解说,要明白其中道理,我们只需想象一个不具备法规的证券或物品交易所,它们不可能顺利进行交易,交易的成本因此将会高得不可思议。(Coase 1988,1991) 以上是所谓"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1]它的主要贡献在于突出公司和法律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对中国主流经济学影响特大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家们还包括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和诺斯(Douglass North)。前者在他1979年的诺贝尔奖词中特别突出"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关键性(Schultz 1979),[2]后者则特别强调法律制度,尤其是清晰的产权(North 1993; 1981)。以上讨论的五位中有四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 ,1974年;舒尔茨 ,1979年;科斯,1991年; 诺斯 ,1993年),其中三位执教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大本营芝加哥大学。 以上总结的哈耶克-科斯-科尔奈的核心概念和洞见构成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吴敬琏关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代表性著作的分析框架。(Wu 2005)[3] 在讨论各种理论传统和论争的第一章中,吴明确表示认同哈耶克的观点,特别强调哈耶克(以及科尔奈)的概念:价格信息虽然不完美但它包含无数人在使用无数资源时的反馈,而计划经济则拒绝依赖价格信号,试图凭借少数几个人通过计划来得出完美的信息来替代市场价格机制。(Wu 2005:第1章,尤见 13-14,18-20) 科尔奈是吴敬琏赖以分析计划经济弊端的主要理论家,尤其是他的"软预算约束"和"短缺经济"两大概念。我们可以从吴书众多部分看到这些概念的影响(例见Wu 2005:29-30,71,73,141;下面还要讨论)。 吴敬琏虽然没有直接引用科斯,但他书中对交易成本、私有产权的法律保护、公司组织、以及民主等都十分称道。(Wu 2005:尤见第1、2章) 他争论,计划经济附带非常高的信息成本,也就是说非常高的交易成本,这是因为计划经济只可能导致对经济实际的歪曲和错误认识。此外,和哈耶克与科尔奈一致,吴认为自由民主政治制度乃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政治条件。[4] 一个略为不同的说法是林毅夫等的分析,其焦点是"发展战略",表述的是市场经济绝对并完全优于计划经济的主流意见(虽然他并没有引用哈耶克或上述其他的主要制度经济学理论家)。对林来说,中国之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转轨主要意味转入更符合中国的要素禀赋的经济政策,从重工业转到轻工业,从资本密集转到劳动密集生产,由此充分利用中国极其丰富的劳动资源,合适地借重中国的"比较优势"。对林(以及其书的合著者蔡昉和李周)来说,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Lin,Cai and Li 2003)[5] 以上的这些来自哈耶克-舒尔茨-科斯-诺斯-科尔奈,以及在吴敬琏-林毅夫等著作中得到回响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获得高层决策者的认可并得到实施。我们在改革期间所看到的是稳定扩展的市场化和私有化、频繁的立法、科斯型公司的迅速扩增、企业人才的蓬勃兴起和被歌颂等。 (二)Andrew Walder-钱颖一的批评 在经验层面上,以上的分析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因此才会有另一种理论解释的兴起,即社会学家Andrew Walder的论析。它是在政治学家Jean Oi 的"地方国家公司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概念(Oi 1992,1999)以及Susan Shirk的地方分权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政治逻辑"论点(Shirk 1993)的基础上形成的。Walder 特别针对科尔奈的理论提出商榷。其后是经济学家钱颖一的"中国式联邦主义"(Chinese federalism)概念。Walder和钱的论析是对上述主流意见的最主要的经验与理论性挑战。 Walder直接挑战科尔奈对"社会主义体系"的分析。他论证,在中国改革的行政体系中,伴随管辖范围之从中央下降到地方(在他的分析中,地方政府包括乡村权力机构),企业的"软预算约束"会变得越来越硬,信息越来越完全、福利负担越来越轻、政府对来自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关心越来越强。他强调,乡村层级的企业的运作其实是遵循"硬预算约束"的。(Walder 1995) Walder的分析被经济学家钱颖一进一步用纯经济学词汇和数学模式来说明。钱把地方政府表述为一个类似于公司的组织,和公司同样为激励和竞争机制所推动。和Walder同样针对科尔奈的理论,钱争论改革期间的地方政府的性质其实是"维护市场"的。这个论点的关键概念是,科尔奈的"软预算约束"是被分权治理下地方政府对企业收入和税收的关心所克服的。财政收入竞争使得地方政府不愿维持亏本的企业,因此导致对企业的硬预算约束。为了和他的西方(美国)同行沟通,钱拟造了"中国式联邦主义"新词,把中国的地方政府比拟美国联邦主义下的州政府(下面还要讨论)。 (Qian and Roland 1998; Qian and Weingast 1997; Montinola,Qian and Weingast 1995) Walder-钱的论析可以视作对科尔奈理论的一个重要纠正。科尔奈的目的是要论证"社会主义体系"(以及"共产主义的政治经济")中的"常规现象",并把它们置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完全对立的非此即彼二元框架之中。Walder-钱则以中国的地方分权,以及其与例如前苏联∕俄国高度中央集权的不同,来论证国家行为可以是维护市场而不是反市场的。未经明言的是,市场和政府、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未必是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我们甚至可以说,他们的论点讽刺性地点出,哈耶克-科斯-科尔奈的主流新制度经济学虽然特别强调其所谓制度,其实具有很大的盲点,使他们忽视了中国地方政府和其企业的相互间的竞争在中国发展中所起的关键作用。 同时,Walder-钱的论点也显示,这个辩论其实仍然是在主流制度经济学所定的框架之内进行的。计划经济被全盘否定;市场机制不容置疑。Walder-钱所论证的其实最终只是,价格机制、竞争、牟利等市场原理也能适用于政府组织,而不是说市场原理并不足以解释中国的发展经验。 我们可以说,以上的两种观点分别点出了同一故事的两个重要方面:科斯理论突出民营公司及其企业家们在日益扩展的经济中的角色,以及国家法规在日益复杂的经济中的作用;Walder-钱则突出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在"维护市场的联邦主义"下,充分发挥分权和税收激励的作用,对其企业实行硬预算约束,为自身的地方利益而竞争。 合并起来,这两种意见对改革早期的实际似乎掌握得相当完全。两者的弱点要在改革后期的经济发展以及其经验研究中方才呈现。 (三)改革后期的经验 新的经验实际呈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发展的关键因素变成不简单是地方政府,也不简单是民营企业,而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发展的前沿从由地方政府发起、经营或控制的企业转到外来的投资(包括"外资"和"港、澳、台")以及快速扩增的(较大的)民营公司和(较小的)"私营企业"(2006年平均雇用13人);地方政府的角色则从兴办和经营企业一变而为招引和支持外来的企业。伴随投资规模的扩大,地方政府经济活动的主要所在地也从基层的村、乡上升到县、省和市。 新的实际可以见于表1、表2和表3。在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最显著的发展部门是乡村企业,其绝大部分最初是由地方政权所创办的。一个能够说明经济演变内容的指数是各种不同登记类型单位的就业人员数和比例:在城镇,包括国有、集体、公司、外来投资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在"乡村" (按照国家统计局所定指标,包含县城关镇级以下的乡镇),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正如表1、2、3所显示,这个期间发展最快速的是乡村的乡镇企业。到1995年,它们的"离土不离乡"就业人员数已经达到1.28亿人,相对该年城镇总就业人员数的1.90亿人。 虽然如此,迟至1995年,在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仍然占到全就业人员数的59.1%(表1,表2);民营企业所占比例则仍然较小,其中民营公司才1.7%、私营企业才2.5%,而外来投资企业也才2.7%。[6] 但其后则非常快速转变。到2008年,规模较大的民营公司和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以及外来投资的企业的就业人员总数达到将近1亿(0.978亿),相当于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32.3%(见表2)。而9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就业人员大规模下岗(共约5000万人),其后则是进入新世纪后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改制;到2008年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减少到7100万人,只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23.5%。(表2) 国家统计局虽然没有提供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区分的产值数据,但我们可以推测,外来投资、民营公司和私营企业所占产值比例应该高于它们所占的(将近)1/3的就业人员数。根据统计局的(不太理想和精确的)"规模以上"(即年营业务收入在5百万元以上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指标,2008年国有和集体单位所占比例已经缩小到11%,而民营企业(即公司+私营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则已扩大到88%(见附录及表4)。 与此相比,乡镇企业远远没有像早期那样蓬勃扩增。它们在就业人员总数中所占比例在1995到2000年间停滞不前,徘徊于乡村就业人员的26%。[7] 民营企业所占数量和比例的快速扩增当然会被人们用来支撑主流制度经济学和市场主义的正当性。中国确实变得日益资本主义化,私人资本在其戏剧性的发展中确实起了与日俱增的作用。但是,我们要问:中国的发展是否真的可以简单地用科斯的资本主义公司理论来理解?确实可以用主流制度经济学的凭借私有产权+法律保障来减低交易成本的理论框架来理解? (四)现有分析的盲点 主流新制度经济学再一次不能解释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正如(责编: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