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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拉瓦利恩:巴西、中国及印度减贫工作之比较
时间:2010-09-19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8期 作者:[澳]马丁·拉瓦利恩 石芸 译 被查看:

 

 

  摘要:巴西、中国和印度三国在各自改革进程中,贫困状况都有所减少,但是程度各不相同,成因也各不相同。中国在其以市场为先导的经济发展之初,历史机遇较好,减贫速度较快。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机会不平等现象一直有增无减。在巴西和印度,机会被富有一族攫取在手中,使社会各领域的不平等严重影响了两国减贫进展。虽然仅从经济增长角度看,巴西成绩有限,但近年来其推行改革,市场先行,辅之以渐进的社会政策,使其减贫速度快于印度。随着不平等现象的快速上升,中国应学习巴西施行这些政策的成功经验。印度在确保民众参与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政策方面还有更多工作要做,可向中国和巴西学习。中印巴三国均认识到宏观经济的稳定对于减贫工作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发展中国家如何才能更好地同贫困作斗争,争论颇多。巴西、中国和印度的减贫历程反映出人们对此的不同看法。此三国都进行了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改革。中国最早,长达25年的计划经济使其在始于70年代末期的改革中释放出巨大潜力。巴西和印度在90年代早期至中期开始切实地施行改革,之前都有过改革的尝试。

 

  三国在改革期间减贫都颇有进展,只是各自程度不同。从增长模式和分配变化来看,中印两国共同点较多:经济增长迅速,但不平等情况加剧(在中国情况更为明显)。巴西增长相当有限,但不平等情况减少。

 

  在过去的15年,中印巴三国在政策,尤其是在对宏观经济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在诸如政策在对收入进行再分配中的影响等方面又有较大的差别。如果细究这三个国家的历史和政策体制就会发现,巴西和印度两国同中国相比有较多相似之处。但三国彼此都有可学习借鉴之处。其他减贫工作成效不佳的发展中国家可学习和借鉴它们减贫措施的优劣。

 

  减贫业绩

 

  全国家庭调查被用来衡量三个国家的贫困和不平等情况,辅以价格数据和得自国民核算和人口普查的数据。幸运的是,这三个国家都有贯穿其改革时期的可供互相比较的全国抽样调查数据(中国第一次全国抽样调查是在改革刚刚开始的1981年,巴西和印度在改革之前就有这类调查)。

 

  这些调查衡量了家庭收入(巴西和中国)以及家庭消费支出(印度)(我会再谈及这个区别)。本文会多次用到贫困线这个概念,确定为1.25美元/天,这是依照2005年购买力平价对消费交换比率转换而成。这是世界最穷15国的平均贫困线数值。我还会使用对照2005年购买力平价的2.00美元/天这一贫困线数值,这是依据现有数据对所有发展中国家所定出的中等贫困线。本文中也会指出各国贫困线数值的区别。贫困与否是依照贫困人口指数来衡量的,即个人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数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不平等的测量是依照基尼系数,增长率来自国民核算,数据来源牵涉诸多方面。

 

  我研究了1981年、1993年和2005年三个国家的汇总数据。1993为中间点,这也是鉴于巴印两国在1993年前后政策产生诸多变化后而作出的自然选择。注意,我采用了调查结果均值和“混合均值”(基于国民核算的人均个人消费支出的估值)。此法不被看好,因其主观成分较多(特别是基于调查结果的相对分布情况适合混合均值)。不过,对于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对得自印度全国抽样调查和国民核算的消费总额数据之间差距不断加大情势的担忧,它倒不失为一种敏感性测验。

 

  鉴于各国贫困现象的初始情况不同,我采用减贫相应年度比率来衡量减贫效率和进展(即贫困人口增长率与总人口增长率之差),而不是采用年度百分点来衡量。

 

  数据表明,在改革初期,中国贫困人口占世界人口数最多,高达84%的人口生活在1.25美元/天贫困线标准之下(此标准为2005年依购买力平价兑换人民币价格数值)。现有数据表明,在1981年,只有4个国家(柬埔寨、布基纳法索、马里和乌干达)贫困人口指数高于中国。到2005年,中国贫困人口比例降至16%——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的26%的平均值。19812005年减贫相应比例高达6.6%(若采用混合法数值会略高),贫困人口数以每年5.5%减少。

 

  若采用相同的贫困线数值,巴西贫困人口比例则大大低于中国。19812005年期间其比例从17%左右降至8%,减贫相应比例为3.2%。虽不及中国,但也相当可观。减贫率自19811993年间的2.3%升至19932005年间的4.2%。考虑到人口增长率的因素(在这两个时间段内人口增长率下降),贫困人口数在改革之前较为稳定,之后逐年以2.7%的比例减少。若使用混合法来看这两个时间段,其差异更为明显:19811993年减贫无进展,93年后人口指数减少率则为每年5.1%。依照2.00美元/天贫困线标准,若仅以调查结果为准,可以看出减贫速度较为缓慢,而且改革期间同改革前二者差异不断缩小,虽然混合法测试结果显示基本上所有减贫成效都出现在改革前。

 

  2005年,按照“1.25美元/天”的标准,印度的贫困人口指数为42%,中国为16%,巴西为8%。一直到90年代中期,印度的贫困人口指数都还远低于中国。1981年印度贫困人口指数为60%,大大低于中国(采用接近官方的贫困线标准,以20051美元购买力平价为准,其贫困人口指数从198142%降至2005年的24%)。印度以年均1.5%的减贫比例(按照1.25美元/天贫困线标准),比巴西和中国都低。只是较19811993年时间段稍高。若以2.00美元/天标准看,其减贫比例更低。

 

  正如所料,混合法对印度减贫成果的衡量影响最大。采用此法,19812005年时间段按照1.25美元/天计算的贫困人口指数的相应减少比例成倍增加,达至年均3%。这表示了贫困人口的减少数。现在93年后的减贫比例稍高于93年之前的时期。采用混合法来比较的话,中国会领先印度大约7个年头。但是,即使采用混合法来比较,印度在93年之后的时间段里减贫成果仍不如巴西。

 

  经济成就并不能准确反映出减贫成果。中国经济增长率最高,减贫率也最高,人均GDP增长率大约为9%。印度在改革期间年增长率大约为5%,巴西在改革期间人均GDP增长率略高于1%,较印度虽然增长率低,但减贫进展却较快。巴西经济增长率在改革期间有所增加,年均1.3%。印度在19511991年人均GDP增长率年均低于2%,但在1991年后增长不止两倍。

 

  另外,通过计算人均GDP单位增长中贫困的相应变化,即减贫的增长弹性,也可知悉这种差别。就所有贫困衡量指标来说,巴西却是最高的。例如,采用1.25美元/天标准,19812005年人均GDP增长的弹性为-4.3,而相对应的中国的弹性为-0.8,印度为-0.4(混合法测得数值为-0.8)。

 

  这些即是经济增长率对贫困的影响所产生的巨大差别,特别是巴西同中印两国之间。鉴于这些差别,我们可以计算出增长率及弹性数值相合所蕴含的减贫相应比例(这些计算结果表明弹性数值差别大小并不意味着它在巴西的政治经济能达到中国的增长速度的同时又能保有自身的弹性)。假设,印度具有巴西的弹性,在印度的增长率则对应着15%的减贫比例——远高于中国。即便印度有中国的弹性数值,它的减贫比例也会两倍于调查结果所得出的比例数值(同混合法得出的比例相似),贫困人口数会大为减少。或者如果中国有印度的弹性数值(基于调查结果),则其减贫比例会比现今数据的一半还少。

 

  经济发展中减贫弹性有如此大的差别,原因何在?后面我会探讨初始条件和政策的作用。但有一个因素非常明显:由基尼系数所测定的不平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最初不平等程度低的国家(中国、印度)上升,而在不平等程度高的国家(巴西)下降。自然地,不平等的上升会弱化经济发展对减贫的影响,而不平等的下降则有助于增强经济发展对减贫的影响。

 

  中国:减贫成绩巨大,但进展不一

 

  中国减贫成果巨大,但在时空跨度上并不一致。20世纪80年代早期和90年代中期的减贫成果远远好于其他时期(80年代后期)。沿海地区成果明显好于内地。对中国以及其他想学习中国减贫经验的国家来说,这种情况值得关注。

 

  地区和产业发展模式也会是重要的因素。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农村地区生活水准较低,但是城乡之间差异较大。20世纪80年代左右,城乡间的贫困比率为110,因此首先改革农村经济至关重要。自80年左右开始,中国进行了一系列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改革。先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辅以其他改革措施,为农业产品资料打开市场。80年代早期中国减贫成效巨大,主要归功于这些刺激农户积极性的改革以及相关的为解放农产品市场而采取的措施。

 

  80年以来中国减贫成功的大部分成果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1981年以来,农村经济的繁荣对减贫的影响远大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样,基础产业的发展(主要为农业)对减贫的影响比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影响更大。事实上,从对减贫的影响来看,中国农业发展是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的4倍。一些研究者所做的省级层面的数据分析表明,产业发展对减贫产生的所有影响几乎都会经由基础产业来发挥效用。

 

  中国的行业发展模式拖了减贫工作的后腿。农村地区平均收入和长期增长率较低,造成城市和内地农村经济上的差异。自90年代中期开始这种差异特别明显。同样,尽管在包括80年代中期在内的某些时间段农业发展增速明显,但农业增长率却趋于下降。在任何发展中国家,如果经济不断增长,人们可能会认为农业在全国产量中所占比例会下降。但在中国,尽管经济高增长,农业方面(同80年代前半期相比)却是成绩平平,这影响了减贫进展。从农业部门对农业发展所施加的外部影响来看,因为在政策上对其他部门行业的倾斜,也可能造成农业整体上的效率低下。为便于理解经济增长过程中行业不平衡的影响,可以想像一下其他行业拥有同样数值的总体增长率,那么这种均衡发展可能只用10年而不是20年就能将贫困人口指数降至10%

 

  由于地域原因,发展进程是不平衡的。在某些省份,脱贫的速度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沿海地区的发展要高于内陆地区。中国内陆省份贫困人口指数的下降率不及沿海省份的一半,某些省份农村收入增高,脱贫速度较快,对全国的脱贫影响更大,但是,其收入增长率同其他省份一样都不高。

 

  中国的发展模式不纯粹是市场驱动的过程。发展中国家容易出现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但是逐渐加大的沿海—内陆的差别是政策决定的一个结果。沿海城市已经拥有有利于发展的优先条件,国家政策又决定优先发展沿海城市;同样,政府也影响了发展过程的各个组成部分,比如说在80年代中期政府决定优先发展非农业经济成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调控措施也影响了积极发展的方式,该措施包括:对主要行业(包括能源、公用事业和土地)实行价格补助;管理的弱化(包括环境的保护);工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对大型(私有和公有)企业的优惠政策;通过户口制度对劳动力流动实施的限制;城市中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歧视性规定;地方政府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农村的人们极有可能失去农业土地使用权。

 

  价格调控在两方面发挥作用。第一,通过将农民所交的公粮的价格提高到市场水平,中国渐进的发展经济的观念和做法为这场有利于穷人的改革留下了更多进行下去的机会。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第一阶段是建立了公粮采购制度,政府通过设定公粮数目,使采购价格低于市场水平(确保较为贫困的城市居民有能力购买),有效地向农民征税。这在短期内给了政府一个强有力的扶贫杠杆,在90年代初期,提高公粮采购价格有助于减少贫穷和不平衡。第二,全面价格水平的大幅上涨从反面影响了贫困人口(绝对的和相对的)。高通货膨胀时期会产生更多的贫穷问题。若国家调控经济发展,高通货膨胀仍存在,则可视为是收入分配的影响。

 

  中国在其改革初期产生的低水平的不平衡有助于确保穷人能对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做出贡献并从中获益。这种较低的不平衡性倾向于使穷人不仅能得到大份额的蛋糕,而且能得到不断增长的蛋糕中的大份额。重要的是,中国原先的收入不平衡同时是主要财力和人力方面的相对不平衡。中国农村地区分配土地的低不平衡性在确保农业增长有利于穷人方面看起来是尤其重要的。打破传统的集体主义,确保土地分配相对平衡变得有可能。(然而考虑到家庭流动的受限制性,集体之间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平衡情况。)80年代早期农村经济改革即通过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使重新分配土地相对平衡,所激发出来的农业生产积极性极大地减少了贫困。

 

  公共健康和教育方面的相对较低的不平衡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如说,1980年中国的小学入学率达到100%1981年成人受教育率(指年龄在15岁以上,能够读写)是61%,到2007年提高到93%,新生儿死亡率远低于50‰,预期寿命达到65岁。即使按照今天发展中国家水平来看,这些都是很好的社会指标表现。事实上这些数据跟印度差不多,但是是25年之后的印度,却比当时国内经济改革刚刚开始认真实施时的印度好得多。正如有些学者所观察到的,中国在公共健康和教育方面的成就早于其经济改革所带来的成就。所以,虽然实施社会主义一般被认为不是一个有效的组织生产的方法,但是在中国改革初期阶段,它有力地降低了公共健康和教育方面的不平等。

 

  从最初对经济有利的多个方面的不平等情况来看,原先的有利局面加上早期重视农业和农村发展,确保了中国在80年代最初五年减贫进程的迅速开展。

 

  中国的经济飞快增长伴随着不平衡的急剧加大。基尼指数显示,其趋势增长率是每十年7个百分点,这暗示着中国在2025年将达到巴西目前的不平衡水平。虽然不平衡增长的趋势是明显的,但这种增长并未在所有的各个阶段出现:20世纪80年代早期、90年代中期和2000年不平衡一度下降。原先有利的局面意味着中国的发展会给贫困人口带来巨大的收益,但不平衡的增长开始阻碍贫困人口得到应有的收益。

 

  大部分改革过程中造成不平衡持续上涨的压力来自多个渠道,包括人力市场的解放和相关学校教育利润的上升。具有争议的是,有些不平衡是好的方面的不平衡,至少开始是这样,因为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经济机会。但是其他的不平衡就不那么有利了,因为它们导致了机会的不平等。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在健康和教育方面的不平等导致了地区生活水准的巨大差异,也同时产生了机会的不平等,这取决于一个人住在哪里。

 

  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初期,基础教育在中国全面推广,但是教育成就的显著不平衡仍然存在,这些不平衡成为机会不平等越来越重要的因素。接受初中教育,有时候接受高中教育,事实上已成为能够不务农特别是进入城镇的先决条件。城镇地区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农民的收入,因此缺乏教育在减贫方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制因素,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发展模式也影响了中国的不平衡的发展,反映出好的不平衡(比如说新机会的产生导致新资源的流动)和不好的不平衡(比如说地理位置的不同产生的贫困)。农村发展特别是农业发展趋向于降低中国的不平衡现象,但是有时候某些地区的发展滞缓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乡村的经济发展减少了城市和城市之间、乡村和乡村之间的不平衡,也同时减少了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不平衡。

 

  不平衡加大只是中国为发展和减贫而付出的简单代价吗?这问题难以回答,但是不应认为就存在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不平衡取决于其源自何处;如果不平等以机会的高度不平等形式出现,则其可能会对总体的经济发展前景产生影响。令人吃惊的是,中国的经历事实上没有佐证这种观点,即存在一种代价的交换。一系列实证研究发现这种观点有问题。首先,随着时间发展不平衡倾向于加大,但是发展加快的时期并没有导致不平衡的加快发展;相反,不平衡降低的那段时期(19811985,19951998)正是家庭平均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第二,第一产业发展最快的那段时期并没有导致其他产业的低速发展。最后在农村收入增加更快的省份并没有经历不平衡的急剧扩大;如果有问题的话,情况正好是相反的。相关固定样本数据显示,就贫困而言,考虑到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非农业经济发展有助于减少贫困,几乎不需要产业发展模式和整体发展水平付出代价。

 

  展望未来,如果中国不采取任何措施解决已扩大的不平衡,它很难保持像过去那样的进步。某种程度上讲近期的历史总会导致将来的后果。可以预见,今日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不平等会制约将来减贫的发展。高度不平衡是个双重障碍——取决于它源自何处,尤其是有多少源于机会的不平等。机会的不平等意味着发展水平降低,贫困人口从经济发展中所得到的份额也变得更少。不平衡性在中国正在持续发展,并且已成为影响将来减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中国在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初期,减贫水平较高,不平衡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

 

  中国在努力减贫方面,直接干预再分配并不是显得很突出。尽管经济已发生巨大变化,包括失业率上升和劳动力流动的增加,基于企业的社会安全保障还是保持原来的模式。不过有迹象表明这也在发生变化。中国政府在应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新挑战时所作出的反应是建立最低居民生活保障制度,即低保制度。该计划旨在保证城市居民最低收入,由各地政府通过弥补居民实际收入和低保线之间的差距来实施。

 

  这种政策有望在将来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今日中国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但通过再分配政策调整仍有潜力减少贫困。简单地量化这种潜力的方法是看在中国“非贫困”人口需交多少税以消除贫困。可以理解的是通过向中产阶级征税以资助低保制度的计划会受到抵制。所以为了证明这种计算,我们假设根据美国贫困线向所有高于此线的中国居民征收线性渐进所得税,由此产生的财政收入用于资助再分配以使每一个穷人达到国际贫困线,比如说每天1.25美元。这种必需的最低税收率可以由此计算得出,答案是2005年税收率为36%,也就是说,那些生活在美国最低贫困线以上的中国居民,大约需要交纳他们的收入与美贫困线之间的差额的1/3以使每一个中国居民达到1.25美元/天的贫困线(平均税率是从0开始,即个人收入与贫困线相同;然后慢慢上升,即个人收入慢慢增加)。我们后面会看到这与巴西和印度相比有什么区别。不过,这里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在1981年实施这种计算方法,很显然,对于处于改革初期的中国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所需的最低税率是远超过100%。在那时贫困线差距是如此之大,国家如此之穷,实施这种再分配不实际。

 

虽然理论上低保计划会消除贫困,但实施起来却未达到预期效果,大部分原因是未能覆盖到目标人群以及城镇之间存在的不平衡。

 

  巴西:经济低发展,减贫有成效

 

  巴西在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经济停滞时期的特点是极度通货膨胀,这是财政赤字累积和相关金融政策的结果。那是一段具有拉美风格的宏观经济趋于平民化的时期,财政赤字居高不下、通货膨胀率高、贸易异常、某些行业企业国有成分过多、社会保障体系未能惠及穷人。通过结合劳工合同的去指数化和基于外汇汇率的稳定政策(即“真实计划”),政府最终在1994年控制住了通货膨胀。这也标志着1988年以来实施的以下调关税和消除配额限制为特点的贸易自由化政策的结束。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的政策体制倾向于接近“华盛顿共识”:宏观经济要稳定,财政政策要慎重,要进行贸易改革,某些国有企业应私有化。然而有一点与华盛顿共识大为不同:新政策的实施伴随着对社会保障政策和援助政策的重大改革,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政策目标更为清晰。

 

  很显然,同中国相比,巴西在利用再分配来解决贫困问题方面能力更强。我们再来考虑一下对非贫困人口利用边际税率来消解贫富差距(采用美国1.25美元/天标准)的问题。可以看到,在中国,征收的边际税率需为36%。相比之下,2005年巴西的边际税率则仅为0.7%!即使是依照2.0美元/天标准,其边际税率也仅为4%(若采用接近于巴西全国贫困线的3.0美元/天标准,边际税率攀升至12%)。当然,在现实中能否实现这样的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尝试通过调节再分配来减贫这种可能方面,一系列旨在帮助穷人的现金转账计划——包括由雇主支付的养老金,无条件转账和有条件现金转账及汇票转账计划——自90年代末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CCT计划旨在面向贫困家庭,条件是其子女需在学校接受教育和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后来扩展到包括儿童医疗保健)。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以实施和巩固CCT计划,后发展成“Bolso Famila”,从一开始覆盖了1100万户家庭或总人口的1/4,发展到以净收入考虑,覆盖了最穷的那部分人口中的60%。贫困家庭是借助代理方法测试的,该测试是基于已知的对贫困的共变相量上。

 

  近年来,CCT计划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早期的例子是孟加拉共和国实施的“教育口粮”计划和墨西哥实施的“进步”计划(现称为机会计划)。本质上它们都是对信贷市场失败而严重侵害了穷人的利益这一现象所作出的反应,希望能够减少这种市场失败所带来的影响,不至于影响下一代。信贷市场失败包括贫困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资减少。只有使现金转账付诸实际行动,我们才有希望引导贫困家庭为它们的子女教育作出最佳选择。也许同等重要的是,转账接收的条件(经常被称为共同责任)使得CCT计划在政治上是可行的和可持续的。

 

  8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领域内的改革使得经济适度发展,但它对贫困的作用令人失望。跟中国不一样,巴西是一个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90年代中期基尼指数略低于0.60,但中国在80年代早期基尼指数还不到0.60的一半。巴西的这种不平衡意味着,如果不平衡没有改变,巴西需要比中国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以维持其减贫的速度。在巴西这种收入高度不平衡条件下,我们发现人力资源发展的不平衡尤其在教育程度方面较为突出,这使得收入呈现坡度变化。

 

  这些不平衡限制了贫困人口参与社会事务、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能力。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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