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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树军:幸福社区离不开完整的家庭
时间:2011-07-0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欧树军 被查看:

 

 

编者按

 

幸福社区建设是幸福区域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期编发“幸福社区建设”专题,既有理论分析,也有新加坡和重庆两地实践的报道,以期引起更多的关注和讨论。

 

家庭政治与社会功能的逐步分离

 

在传统政治时期,家庭都是中国政治架构与社会结构的核心支柱,家庭的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紧密融合在一起。政府的主要税源始终是土地税,以土地收获为主的家庭经济特征成为最重要的治理基础。因此,在政治意义上,家庭为纳税单位,家庭财产为纳税财产,这也是户籍制度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原因所在。

 

同时,荐举制、科举制这些国家实际治理者的选拔方式,让家庭成为社会向上流动空间的重要一环。养儿防老之类社会自我保障机制,强化了家庭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看似国家在推卸责任,却能够在和平时期维持低税率,减轻农业国家国民的纳税负担,这与源于西方的现代福利机制有很大不同,因为西方现代工业化国家的福利体系毫无例外都是以高额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为代价的。

 

作为政治中流与社会砥柱的蓄水池,家庭的社会意义、文化意义在礼治政治体系下得到了充分尊重,其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得到兼顾。

 

新中国建政六十多年来,家庭在社会政策中的地位几经变换,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在不同时期呈现出明显的分合差异。简言之,与前三十年相比,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更多的是作为国家治理的生产单位、经济单位,其社会单位、文化单位的意义趋弱。越是倚重前者,后者就越淡薄。

 

在农村,改革开放前,家庭的生产单位和经济单位功能得到强化。从19491982年人民公社解体,国家在农村建立了相当完整有效的以家庭为单位的财产认证体系,种种现代治理艺术在此基础上展开。以户为单位的阶级成分登记表既是记录户主家庭出身、阶级成分、政治表现等政治身份的认证形式,也是记录户主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等公民身份的认证形式,更是记录土地改革前、高级合作社前和当前状况等不同时期的动态财产状况、谋生方式和家庭历史等财产认证形式。

 

这种对家庭的政治功能也就是治理价值的重视,与传统政治时期一脉相承。改革开放时期,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例外,家庭仍然是基本税收单位,农业税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没有引入西方式的个体化税收机制。工业化的国家建设需求,扩大了从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也扩大了国家治理对个体化税收机制的依赖。

 

在城市,在住房商品化改革前的单位制时代,在单位办社会的羽翼下,家庭的政治与社会功能基本平衡,得到完整的维系。有“单位”,就有了稳定的心理预期,没有单位的人处于一种没有福利保障的心理漂浮状况。家里有人有了工作,成为单位人,家庭生活就有了保障。工作场所与家庭住所相距不远,真正实现了宜居的生活环境。生儿育女有产假、哺乳假、强制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未成年人在入托、小学、初中、高中时期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学校离家也不远,父母有闲暇开展家庭教育,大学生毕业后还可以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法定假期有单位的物质或货币福利,生病最初有职工免费医疗、干部免费医疗保障,现在则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救济,工伤由单位负责、地方或中央财政出钱免费医疗,养老金等社会保险金的收支核算与发放支付等等,从生育、劳保到医疗、退休,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都在单位内安排,各种经费都经由单位核算发放,有单位就有福利,单位人就是福利受益人的代名词。

 

总体而言,单位就是社区的一部分,社区就像一个自然村,是个熟人社会。在这个基础上,国家不必用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就可以得到一个安全而又有秩序的基层社会。家庭的双重功能在单位制的保护下没有出现大的分离,家庭双重功能都得到维系,尽管是在一个比较低的物质水平上。

 

应将住房政策列入社会政策的顶层设计

 

住房商品化改革,打破了这种建立在低物质水平基础上的家庭政治与社会功能融合。住房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成了一个影响面极大的政治问题,这越来越成为今日中国的一个社会共识。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政策,当然有不可抹杀的历史贡献,比如人均住房面积扩大,住房自给率高扬,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和国家GDP等等。

 

然而,市场化为主导的住房政策正在侵蚀从其他政策领域出发建构和谐社会的努力,是时候将解决住房问题列入中国社会政策的顶层设计议程了。

 

往大里说,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政策,正在不断蚕食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不断拉大家庭的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之间分离的程度,社会管理的难度也因此扩大。而住房政策及其与之纠结在一起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实际上也可能在放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

 

往小里说,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政策,造就了两头不见光的早出晚归上班族、蚁族、啃老族等等社会过度疲劳现象,造就了睡城、卧城、交通拥挤这样的城市病,也消磨了很多对住房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人对体制的信心和对未来的希望,让很多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难上加难。

 

这种政策导向,正在将个体从家庭的保护层中剥离出来,将家庭在国家治理上的政治功能,与其作为社会向上流动机制蓄水池、作为基层社会稳定枢纽、作为家庭伦理教育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分离开来,将人们从亲情、友情的社会纽带中推出去,使社会关系更加商品化。

 

社会政策应维系完整的家庭功能

 

因此,如何维系幸福而完整的家庭,应该成为中国未来的社会政策的导向。住房政策不再只是个基于计算理性的经济引擎问题,而是影响深远、牵涉体制信心的政治问题。住房政策也不再只是个地方政策问题,而是影响全国的中央政策问题。住房政策不能在强化家庭的经济功能上一条路走到黑,而应该重视家庭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各项社会政策应该以此为核心,形成一股政策合力,综合考虑家庭作为个人的出生、成长、受教育、就业、婚姻等人生大事上的基础支撑功能,维护家庭父慈子孝、同居共财的文化伦理功能,发挥家庭的社会稳定机制功能。

 

也许我们可以考虑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共住房政策,而不仅仅只是升级、强化对香港政府土地财政经验的学习。尽管也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如果没有直接对抗资本力量的公共住房政策的补充,香港政府的土地财政绝难维持到今天。作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共住房政策,两地的实践并没有出现美国、巴西那样的贫民窟现象,这体现了华人社会相对于西方社会的某些本质优势,可惜的是,这一点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

 

如果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逻辑在社会政策领域也畅通无阻并且不断放大,公共服务的供给就会因为成本越来越大而更多地趋向富者多得,那么,对于生活在这个希望与风险都很不小的大转折时代的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幸福什么时候才能真的来敲门?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讲师)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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