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采用犯罪学中的个案研究方法,以传记的形式,通过对桂东五岭村的一个农家青少年德才个人的成长经历,特别是其人生遭遇中具有代表性的事件的描述,展示了处于落后农村和城市边缘的德才在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时,实际上自己的人权早已受到伤害。本文力求走出个案,将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分析性地概括出如下结论:一,在一个人权司法保护程度不高的环境中,低层边缘群体往往既是人权受害者,同时也是侵犯人权者;第二,教育制度的扭曲堵塞了绝大部分农村孩子进入大学和主流社会的机会,初等教育反而造成贫富悬殊,阻碍了中国人权的发展;三,中国人权保护在富裕与贫困、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这种结构性格局中步履维艰。 【关键词】人权侵犯 青少年犯罪个案研究 【目录】 一、90后的德才 二、乡下人头顶上的玻璃天花板 三、我们都是中国人 四、免于被偷被抢的恐惧 五、人权保障——一个孱弱的声音 六、总结 一、90后的德才[1] 1992年大年初六,从东莞打工回老家广西昭平五岭村过年的林崇喜老婆给他生了个宝贝儿子。如全家人所愿,老三终于是男孩,虽然被村委会狠狠罚了5000块钱。按祖上的辈分,崇喜的儿子排“德”字辈,家里请的起名先生给他起了个带书香味的名字——德才,取“才”字是希望孩子不再象他父母一样是打工仔,也不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是要上大学,做一个读书人。 阿公阿婆的身体还好,出生后的德才由他们带着,老两口带着孙儿既不寂寞,又让儿子在外面打工没有后顾之忧。德才的两个姐姐也由阿公阿婆带着,他们就是典型的“留守儿童”。德才出生的时候村里的田地早已在1980年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分完了,因此,德才是一个没有田地的农民。崇喜两口子外出后家里没有了壮劳力,林家的3亩2分地也就租给别人种了,每年坐收的三担谷子,旱涝保收,口粮不愁,同时,崇喜每半年从东莞寄回来的生活费足够三小两老的日常开支。全家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全家的最大希望是等赚了大钱,把孩子都接到城里。 2001年9月,德才14岁的大姐秀英念到初二便辍学了,原因是即便上了中专或大学,家里根本交不起每学期4500元的学费,供一个大学生一年至少需要一万元,这是崇喜两口子两个半月的工钱,如果供了孩子上学,全家的生活费基本没有了。村里的孩子都到东莞打工去了,小小年纪一个月大概可以赚500块钱,权衡下来,读书确实划不来。 从昭平到东莞不到五个小时路程,两地却有天壤之别。五岭村贫穷凋敝,百无聊赖,东莞珠江三角洲现代新奇。德才童稚未尽的大姐从此消融到那成千上亿的打工妹人海中,此后每年过年回家的时候都会给德才1000块的压岁钱,实际上是德才的学费。另外,大姐外出打工后,供养德才二姐秀蓉上学就容易多了,2008年,秀蓉幸运地考上了当地一所幼儿师范学校。 林家虽现在只有德才一个男孩,但不娇生惯养。与城里孩子相比,他们是从小吃的是进口奶粉,上幼儿园后便开始学英语,上小学、初中和高中都是尽量挑最好的学校,这些林家都做不到,也没有学校可挑,这就是所谓的从幼儿园起跑线开始竞赛。德才不可能与城里有钱人家孩子相比,一开始他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德才7岁那年进了五岭村小学。五岭村早已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学校实行的是“素质”教育而不是应试教育。农村小学的“素质教育”不是学声乐、做生物实验,而是让孩子放野马。五岭村小学老师的工资主要由县财政支出,但由于昭平县财政收入很少,所以县政府又把教师工资发放的任务让乡和镇政府分担一部分。有时三级政府都拿不出那人均不到1000元的工资,那只有打个 2005年,德才小学毕业后要到镇上念初中,因为在五岭村上初中的孩子很难考上重点高中,不上重点高中就几乎不可能考上大学,因此,读高中就是要上大学,否则上高中不仅费钱,还耽误了赚钱的时间。五岭村的家长怕耽误了孩子,纷纷送孩子到镇上或县里念初中,因此,村上的生源不足,前年初中部停办了。 升重点学校不仅是家长的愿望,同时也与教师的工资直接挂钩:小学升重点初中的人数,初中考上重点高中的人数,高中上大学本科的人数,“升学率”标志着一个学校的优劣,意味着学校是否可以从择校生中获得额外的收入。镇 考上大学的孩子没有哪个不上个补习班、兴趣班之类的。从少儿英语班到奥数班,巨大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家长花在孩子课外学习班的钱会比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还要多。上这些班不是锦上添花或奢侈,而是担心:人家的孩子都有特长,我的孩子没特长行吗?德才父母没钱给他请家教,也没有钱送他上兴趣班,这些都是城里孩子才有的事情。 学校离德才家有近两小时的山路,所以他只好住校,读小学时没有父母,上初中后阿公阿婆也不在身边了,很多事情得小小年纪的他自己做主。五岭小学的教学质量不是太好,英语也只教了基本的常用语,因此,上初中后德才在班上的成绩老是排在倒数10名左右。与全国众多的学校一样,镇上的初中也是应试教育和半军事化的封闭式管理,因此,德才觉得念初中很没意思。没有学习兴趣导致德才的成绩老是上不去,包括德才在内成绩末尾的学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德才感到了生活的乐趣——在网吧玩网络游戏。那年网吧流行的是“反恐精英”和“侠盗飞车”,他被这两款网络游戏迷住了。由于住校学生外出必须请假,并且不超过两小时,同时,在网吧玩游戏需要钱,这两点德才都没有,于是,每到周末,德才跟阿公说是在学校补课,要补课费;跟学校说回家看阿公阿婆。镇上的网吧通宵达旦开放,一个晚上6块钱,玩个够。 网吧,这个中国青少年最大的训练营,它对那些厌学、辍学的少年进行步入社会前的教育,教育的内容通过刺激惊险的网络游戏获得人生成就经历和经验,而刺激惊险常常是通过暴力和性爱展示出来。喜好玩网络游戏的孩子常常会把游戏中的情景到现实中体验一下——偷盗、抢劫、凶杀和性暴力。 撒谎从到网吧玩游戏开始,迷上了游戏就很容易忘掉书本,忘掉书本就想辍学,进了网吧就会结识那些与自己有同样经历的“吃饭泡尿喝”网友(当地土话,指铁哥们)。网友的年龄从12岁童稚未去的初一学生到成年30岁的无业人员,游戏玩多了,就有把“侠盗飞车”中的械斗、凶杀付诸于实践——到街上打劫念头。孩子们从用小镊子偷盗到飞车抢劫,从入室盗窃到行骗,这些来钱办法如同网络游戏一样惊险刺激。当派出所叫家长来领人的时候,家长才发现自己的孩子竟然犯罪了,这就是为什么有家长要砸网吧的原因。 德才在网吧结识了一帮比他大几岁的兄弟,可他很不走运,第一次与两个哥们去街上“弄点钱花”就进了看守所。那天,阿强开车,他跟阿兵坐在摩托车后座上,三个人在金平街上悠逛,阿强看见一个骑自行车女子肩上斜挎着一个包,他踩了一下油门追了上去,阿兵伸出手,只听见女子大叫“啊”的一声后,接下来是一个沉闷的摔地声。三个人到了僻静之处,打开女子精美的小包,里面总共有87.2元。 三天后班主任把德才叫出教室,看到学校大门停着的警车,德才知道事情不好。警察告诉他,被他们抢劫的女子被摔成脑震荡在医院三天未醒,左手粉碎性骨折。当阿兵拽住女子的包时,由于她斜挎着包,因此她被拖出了5— 经老乡介绍,德才到了佛山一家建筑工地当建筑工,月工资2000,包吃住,其他一概不管。进工地的第四天,跟他一同来到工地的一位工友在用电锯切割木头的时候不小心被削掉右手大拇指,包工头过来看了一眼,甩给他2000块钱后说到:“明天你不用来上班了。”看到工友血淋淋的手,德才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两个年长一点的工人想上去跟老板论理,多要几个钱,站在老板旁的几个大汉指着他们的脑袋恶狠狠地吼道:“你想做乜嘢?”(粤语:你要干什么?)。 干建筑活很累,从小没干过农活的德才根本受不了,虽然一个月有两千多,但由于是体力活,因此,吃得也多,一个月下来没赚几个钱,与他期望的收入相差太多,他觉得打工实在没多大意思。一天,在看守所被拘留了三个月的阿强和阿兵来到佛山找德才,三个人都觉得打工赚不了钱,第二天,德才从工地要回了自己的身份证,他们三人在一个城中村找了个一间一个月600元的出租屋,从此,城中村附近的网吧和大街成了他们的工作场所,他们商量着怎样用最快的办法弄来最多的钱。偌大的佛山有很多来钱的机会,但除了正常合法的工作他们不干之外,其他的手段无所不为,只要有办法弄来钱。 二、乡下人头顶上的玻璃天花板[2] 中国很大,从理论上而言,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安居乐业,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便利;但中国同时也很小,有很多横断山峦鸿沟很难攀越或根本无法逾越,这些山峦鸿沟就是高考制度、公务员考试、户籍制度,这三大制度如同一道玻璃天花板,把人隔离在上下两层。玻璃天花板下面的人可以仰视上面,但没有梯子爬上去。天花板上的人手上至少有两个证件:城市户口簿和大专以上的文凭。没有大专以上文凭,你基本上无法找到好工作,也没有资格报考公务员;没有城市户口,你难以在城里安心呆下去,因为你在成家、领取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的时候有很多复杂的手续,接下来在养育孩子时会有无数的烦恼,并且,老难有所养。对于德才这些80、90后,他们是从小先天不足:教育把他们隔断在天花板下而不是提供了他们一个上到天花板上的机会,教育的后面是金钱,谁叫他们的父母打工只赚那点钱,卖粮不赚钱。还有,乡下人就不该来城里居住,若想暂居城里,需要用人单位(企业、餐馆等)开具的证明,证明你有一定的收入,否则,你有可能被遣送回原籍——农村,7年前,一个叫孙志刚的大学生因为没有暂居证被活活打死,[3]虽然现在不会再有孙志刚,但在暂居证的后面是“城市包围农村”和“低人权优势”两座大山。 第一,渐渐向农村孩子关上大门的高考制度。1977年恢复的高考制度给年轻人打开了一扇通往上层主流社会的大门,类似于古代科举制的高考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正义,无论你的出身、家庭背景,只要个人努力学习,就有可能成为城里人,站在天花板的上面。 但是,经过30多年后,高考开始变成为某些人专门设计。由于参加考试的人多,高考必须是标准化考试,以客观题为主。标准答案的设计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因此,要获得高分需从幼儿园开始背诵各种答案,从进入智力开发的幼儿园到考上重点高中,缺一不可。与此同时,还需要全家人18年的配合和努力,任何一点闪失将前功尽弃。譬如在小学5年级时如果英语不太好,就需要把孩子送到课外英语兴趣班;在高二分文理科分班时看运气,或者找熟人、托关系,因为若被分到一个不负责任的班主任手里,那些贪玩的学生可能在高考时落榜。孩子的教育需要充足的金钱,前述的每一步都得花钱,城里人咬咬牙还能承受,农村家庭则需要“砸锅卖铁”。最可气是那些贪玩偷懒的孩子,如果入学考试时差那么几分,那么,家长就得多出钱让孩子上好的学校,即择校。否则,孩子就的上那些三流中学,他这一辈子就废了。勤奋、金钱和机会,这些隐藏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口号下,事实上,在三岁的时候农村孩子与城里孩子已经不在一条起跑线上了。 虽然大学的蛋糕越来越大,但还是有很多人分不到,而且主要还是辈城里孩子吃掉了。德才是1992年出生,今年他该考大学了,但他没有资格报名。虽然每个公民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是一种人权,但一张高考证是这样获得的: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即可。然而,在这两个证件的后面是你高三时参加会考和各种模拟考试的分数,通过无数次的考试,你知道自己在录取线上什么位置,想着自己是上一本、二本还是三本,如果都三本都上不了,或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分数,那就是白交报名费。 今年高考报名人数估计与去年相差不大,也在1020万左右,录取629万,录取率超过60%,但事实上,适龄参加高考人数与实际能参加高考的人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录取率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录取率大约为适龄青年的25%。下表为参加高考的录取率图示: 但若以适龄青年为基数,真正录取的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第二,公务员考试。拿到大学毕业证后就是找工作,在工作、考研出国留学和考公务员的选择中,大部分毕业生选择后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到政府部门工作。如果把高考形容为千军万马开始过独木桥,那么,考公务员则被称为千军万马过钢丝绳。高考的录取率已接近报名人数的2:1,而公务员报考与录取比例为40:1,这么多人去过钢丝桥并非他们无知,做公务员会消磨人的意志和才华也是常情,但由于政府的权力很大,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如公务员集体低价购买住房、养老保险、小孩入托和上学等方面,这些都是农民工难以想象的。此外,做公务员有潜在当官的可能性,当官无论大小,都会有难以度量的发财空间,有施展自己才华的天地。因此,进公务员队伍趋之若骛。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但入门条件是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18岁的时候没有机会考大学,22岁的时候不要想进公务员队伍。 另外,有了大学文凭就有被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录用的可能,他们在这些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比农民工好,并且,大学生在这些单位工作有成为高层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而农民工永远是农民工。 第三,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当今社会的一处心病,户籍制度下中国人被分成两部分:城市居民和农村人口,前者可以享有多种权利,甚至包括同性恋的权利,后者有时连喝上清洁卫生水的权利都没有。虽然现在有的地方让农民有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居民户口”,但后来的“城市居民”在教育、医疗保障、就业等却没有得到“市民待遇”。与此同时,城里人也有抱怨,农民大量涌入使城市变成了“闹市”,在公园里休闲的大都是新来的农村市民。城市肯定会“不堪重负”。虽然在发达地区城乡已无多大差别,但由于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省会城市在市政建设方面巨大的财政投入,城乡差距有拉大的趋势。与此同时,在中国绝大部分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农民也紧紧拽住自己的田地,否则他们有可能无立锥之地,因此,无论是城里还是乡下人,都不敢和不愿意轻易将户籍制度取消,户籍制度的鸿沟依然是横断在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的一道天花板。 户籍制度把中国分成了都市中国和乡村中国两部分,生活在都市中国的人渐渐成为人权意义上的公民。因为当城市居民的利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一般会有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如城里人享有干净整洁环境的权利被农村来的小商小贩乱摆摊叫卖破坏了,城管就会把他们驱赶得四处逃窜,还城市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城市居民是公民,进城小商小贩是流民。 由于粮食产量的提高和机械的使用,很多地区的农民已不需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但税费改革后的农村便在“无政府”的状况下自由发展,用凋敝、百无聊赖来形容最为合适。政府没有有意加害于农民,但也没有主动赋权予农民。 第四,城市现代化。青壮年都跑到城里去了,村里只剩下“老、弱、小和病残”留守。如果说农村是与城市不同的田园风光,生活在农村或城市将是个人的喜好而已,但是,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却是肮脏、冷清、凋敝破败,村里恶霸横行,公共设施缺失,道路破败、农田水利失修、饮水卫生没有保障,大部分农村都没公厕。村民们的业余生活一般是打麻将赌博、看电视,儿子和田地依然是最为可靠的养老保障。2005年税改费后的农村自然发展,在目前政府集权、现代公民社会组织发育不全的情况下,中国农村基本上包括如下四种状况:少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走向城市化,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如广东中山市南区;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农村自由放任,个人很富集体无钱,如粤东的普宁乡村;第三种是人口减少,百无聊赖,田地荒芜,如广西平乐;最后一种是远离中心城市的农村,山高路远,穷乡僻壤,村民难以外出打工,如云南昭通。 由于政府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城市发展,而且市管县、县管乡,财政支出当然是先城市后农村,甚至无农村,因为城市财政支出的回报率远高于农村。于是,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完善,从公厕免费到修建地铁轻轨,还有干净整洁的街道、让人赏心悦目的喷泉广场,至于免费开放的公园早已成为进城民工休闲的场所,时尚、动感和小资酒吧则体现了年轻人的生活情调,这些都是现代都市的标志。 有一种极为盛行的观念:现代化的标志就是农村人口减少,城市人口增加。于是,县改市、地市级中小城市扩张、省会城市大都市化、直辖市成为巨型国际都市,正所谓的人气旺、消费增加、房地产价格只升不降,城市提供了实现人生梦想的场所和机会。城市化运动实际上是城市剥削农村,每一个中心城市如同吸血虫,它们以低廉的价格征用周边农用土地,同时,也把四周的农村青壮劳动力吸引过来,甚至,农村的青山绿水也被挪到城里,这就是我们常常看到几十年村上老树被移到市中心广场或“高尚住宅”小区的生态奇迹;自2003年,西湖取钱塘江水,5年换水60遍,引水11575万立方米,约占全年引水量的96.46%,300年前西湖“一湖二塔三岛三堤”的全景,终于重现人间。云南玉溪改千年水道,将美丽的抚仙湖水引入到自己家门,只要中心城市美丽就可以创造人间奇迹。发达省份如广东、浙江等地,它们则如同饕餮,把周边省份的青壮年吸引过去,农村只剩下老弱病残,凋零破败,只是没有办法才住在农村。 第五,“低人权优势”下的哑巴状态。学者秦晖用一个很有意思的方式表达企业里的民工人权保障状况——“低人权”,“低人权”并不表示农民工没有人权,政府给了他们自由流动的权利,给了他们自由选择是否打工和在哪个企业打工的权利,但没有给他们跟企业主讨价还价的权利,中国有用之不竭的低廉劳动力,[5]所有企业都开出一样低的工资,给一样低的福利,且企业的后面有强大的地方政府。于是,中国的农民工不太享有充分的人权,企业却有了世界最强的竞争力。[6] 事实上,人权标准无高低之分,只有多少种、是哪些的区别。如民工有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但他们没有成立维权组织跟拖欠工资的企业主论理的权利,于是,不时发生民工为讨回工钱站在高楼上大喊大叫,城里人将此戏称为“跳楼秀”。所幸的是,中央政府站在农民工一边,农民工辛酸的故事被主流媒体以颂扬他们对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形象得到褒奖,虽然这些褒奖对于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没有多大帮助。 社会学家李强通过一个人对生产资料资源、财产或收入资源、市场资源、职业或就业资源、政治权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关系资源、主观声望资源、公民权利资源以及人力资源十种资源占有情况,将中国社会进行分层,[7]显然,这十种资源是相互关联的,没有一种资源能独立存在,换言之,你在一种资源中占优势,其他资源你就“通吃”,反之亦成立。从大学生毕业不包分配开始,“父亲就业时代(就)到来了”。北京大学的文东茅在2003年的一项调查中发现,在家庭背景、教育与就业的关系上,父母的职业、学历、收入和身份,家庭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和组织资源,与孩子的家庭教育、学校选择、社会实践和课后补习有关;小孩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其学历层次、高校声誉、大学成绩和课余实践方面与家庭资源有关;最后,孩子在就业、升学、职业选择和起薪上与上述因素直接相关。[8] 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局面更加剧了农民工的“低人权”状况。1994年大学扩招,1998年第一届扩招学生毕业,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问题开始出现。2000年之后,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大学毕业生与农民工的差距在缩小,2005年有大学生零工资就业[9]和农民工月收入低于800元就不干的实例。有人用“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还晚,干得比驴还累,吃得比猪还差”来形容农民工,也有人用“收入比农民工还低”来形容大学毕业生。未来的若干年就业机会依然紧缺,父亲的上述十种资源将更有绝对优势,此时,不仅是农民工上迁之路完全堵死,就连父母是农民工的大学生也只好“被就业”了。 现在,从一个阶层向高一阶层上升的阶梯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上大学、做官和有钱三条路,上不了大学、朝里无人、经商无本,那就只有一辈子站在天花板下仰视上面的人,规规矩矩地生活。在中国,没有印度的种姓制度和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但权力和市场将农民工隔离在主流社会之外,那是一种机构性或体制性的隔离。 农民工是通过干体力活赚钱,打工的年龄基本上是在18—40岁之间,那些上世纪90年代出门打工的农民基本上心存此信念,他们认为通过自己的双手可以赚来大钱。的确,如崇喜那样,这些年赚来的钱在老家建了新房,自己老了可以回到家乡,老有所养,但是,他的儿子却不喜欢呆在那空荡荡的屋里。然而,从政需要大学文凭,经商需要资本,如果这些都没有,剩下的只有出卖身体,而出卖身体需要强壮的身体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只有偷盗、抢劫和诈骗,这就是德才到城里后走的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很难抵御物质诱惑,那些流入城市的青少年常常想通过捷径爬上天花板。 但是,强大的国家机器——高科技配备下的警察——完全堵死了这条路。然而,最为可怕的是,当天花板不能消除,而很多年轻人尝试通过非正常途径往上移动的时候,所有人都将生活在一个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社会里。 三、我们都是中国人 德才在佛山城中村与阿强、阿兵及另外四个从五岭来的老乡住了半年,三、五天上街去找钱一次,偷什么、抢什么没不固定,只要是钱或能换得钱的东西都是他们的猎物。有时运气好,一天可以偷抢到4—5千元,七个人平分,远比在工地打工得的多。但来得快的钱花得也快,除了上馆子外,德才还跟阿强他们学会了“泡妞”,他们当然不会去宾馆开房,而是连哄带骗地把与他们年龄相同的女孩带回出租房过夜,除吸毒之外——因为毒品有些贵——德才他们没有不干的。 一天,德才他们这帮来自昭平的老乡带着大砍刀、大铁剪、电缆剥皮机,将西郊城外的电缆剪断,3000多米的电缆卖得1500多块钱,但导致了西郊四十多家工厂停电8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这是一起重大的盗窃案,公安局立案侦查,向社会通缉案犯。阿强他们看风声很紧,连夜逃到了广州,阿兵要回出租屋拿他的衣物,被守在那里的警察逮个正着,后来德才听说阿兵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被公安局抓的滋味德才尝过,靠偷摸、抢劫过日子,每天打呀杀呀地不是被抓就是被其他帮派打伤,令人提心吊胆,已经15岁的德才知道想一些事情了,自己是独子,哪天被抓,蹲上十年八年监狱,全家人不被气死才怪,自己还是干点正业吧。 2009年3月,回家过完年后德才来到广州发展。他在番禺见到父亲,德才妈因为他外婆身体不好,回去照顾老人去了。父子相见格外高兴,崇喜叫来几个老乡,在路边的大排档请儿子吃了一顿黄焖狗肉,席间,坐在崇喜旁的是一位川妹子,埋单的时候,德才见父亲把钱包递给这位川妹子,看着父亲跟这个女人不一般的关系,德才心里不是滋味。几天后,崇喜托一个叔伯给儿子在三元里一个住宅小区找了个保安职位,月薪1600,包吃住。小区保安工作简单且不累,主要是防盗、防火、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中对小区住户态度要和蔼,讲礼貌,“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偷盗是德才以前干过的事情,现在他变成了专抓小偷的保安,每想到这里,德才心里就暗暗发笑。 一天,一位大约30多岁的女子开着一辆宝马进了小区,德才叫车主将车停到外来车停车处,但车主说她要找的客人在离小区大门较远的一栋楼居住,外来车停车场确实有蛮远的一段距离,不管德才怎么说女车主都要把车开进去。容许外来车乱停车要罚值班保安款的,德才站在小车前就是不让这位女士把车开进去。这时,女车主走下车,举手就给德才一耳光,德才一下蒙了,在女车主准备给他第二耳光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抬起手,女车主顿时一个踉跄,差点坐在地上。十多分钟后,女车主的朋友下来了,这位操着东北口音的中年男子二话没说,一拳打在德才的鼻梁骨上,接下来男子飞起一脚踢在德才小腿上,德才捂着鲜血淋漓的鼻子倒在地上。当晚,物业经理给了德才300块钱后叫他走人,只干了一个半月的工作没了。 一帮来自五岭村德才的老乡听说他被打了,他们约好要狠狠教训那个打人的东北中年男子,砸他的车,晚上用砖头敲他们家人的脑袋。林姓在五岭村是一个大姓,在村里有800多口人,从14岁到40岁的青壮年几乎都来到广东打工,在广州市里做事的五岭林家人至少有100多号人。在中国农村,出门有难还是靠老乡,这个老乡的概念是由小到大,由内到外。如对北方人,同为广西的可以称老乡,但只有同一个村的老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乡,“老乡”包含着亲情、血缘,包含着人情和关系,在老乡圈子里你会有安全感,在找工作、借钱、借宿等方面可以得到老乡的帮助。五岭村离广州不太远,若谁在外面不帮自家人的消息传回村里,那他过年回家将没脸见人。一个月后,德才的老乡帮他出了这口恶气。 2009年的5月,广州天河区的南方人才市场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德才去看了看。体育馆人头攒动,那些穿戴整齐的大学生手拿简历在会场挤来挤去,德才不知道什么是简历,反正他没这东西,他知道这个招聘会不是为他这种人开的。忽然,德才看见一个满头大汗、似曾熟悉的面孔,原来是跟他同一年级,2004年全村惟一考上大学(大专)的美娟,她读的是广东省商业学校会计专业,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杂费加起来快一万块钱,这是美娟父母他们打工的血汗钱,现在快毕业了,美娟想尽快找到工作,赶紧把学费赚回来。一阵寒暄之后,德才拿了一大摞可以当废品卖的广告纸离开了招聘会场。 被判了三年的阿兵提前一年半出狱,他在越秀区一家名为“浴足阁休闲中心”的洗脚城做保安,听说德才找不着事做,他跟老板说了一声,洗脚城老板答应德才来上班。洗脚在广州很普遍,它常常是招待朋友、客人的一种方式。这家洗脚店属中等规模,生意火爆,里面有30多位漂亮小姐,接待的客人主要是中等以上收入的生意人、公司职员 每当那些妖艳的小姐从德才身边走过的时候,德才不由得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她们。他看不起这些香气袭人、涂脂抹粉的小姐,但羡慕她们来钱太容易,有时一个晚上的收入比德才一个月的薪水还多。还有那些开着豪华小车来洗脚的男人,德才恨不得拿砖头把他们砸死。 吸取上次在三元里小区挨打的教训,德才在洗脚城不轻易干预客人,他看到那些有钱人欺负洗脚城小姐的时候都会装着没看见。有一件令德才纳闷的事,每当城管来盘查洗脚城有没有违规事情时,老板都会在城管来之前交代保安好好看住客人 洗脚城给德才缴纳了一个月60块的社保基金,德才他们一帮保安对此很不满,可也没办法,工资还没发下来就被扣掉了。城里人都要缴纳社保基金,现在打工仔也缴纳社保基金,说明他们跟城里人一样了。可有一天,一个客人的手机不见了,老板要搜身,所有那天上 四、免于被偷被抢的恐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缺乏安全感,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大不小的恐惧中,上世纪50—80年代那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自由已成为传说。虽然富人住别墅豪宅、银行卡上有6位数以上的存款,但他总得外出,跟人交流,这时他有被偷被骗的可能,民工身上没几个钱,但同样被偷被抢。 恐惧成为习惯就不恐惧了。普通人上街有被掏腰包的可能,在取款机取款有被小偷设的机关吞卡的可能,出门到外地旅游有被打劫的可能,大老板有自己的家人被绑架的可能。人人都要吃饭,但食物农药超标,中国人对假货早已习以为常,惟一可做的是小心小心再小心。因此,上饭馆吃饭时不要讨论泔水回收油问题。家长会告诉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讲话否则会被拐走,当手机、耳环、项链被抢、钱包被抢时不伤着人则是万幸,有陌生人给你打电话、手机发短信,十有八九是骗子。家家户户把自己装在防盗笼里是中国一大景观,不仅普通百姓家装防盗笼,就连公安局、派出所都装上了防盗笼。入室盗窃有些麻烦,广东汕头潮阳区一带的小偷干脆拿一支枪对着独行的路人——留下买路钱。这些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久了多了就不恐惧了。担忧、恐惧的来源很清楚,主要是德财之类的青少年所为。[①] 无辜被损害的公共设施让人缺乏安全感。漫步街头,我们会惊讶地发现那些匪夷所思的情景:残缺不全的公共设施令人心疼不已。几乎在每个城市都可以看到被砸坏的玻璃罩、扯断电线的电话厅,缺角短腿的公园小凳子,没有盖子的垃圾箱,被拦腰斩断的街道路旁小树。[②]人们已经发出“公共设施频遭破坏,啥时是个头?”的叹息和愤慨。[③]这些主要是德才之类的青少年干的。 偷盗、抢劫和凶杀令人胆颤。小偷已经不多了,偷的只是大件物品如通信电缆。[④]现常常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目张胆地偷,“小贼”用一个镊子在你后面将你口袋了的钱包、手机在两三秒内夹出来,走在后面的行人只是看着,他们不会声张。几年前,穿过著名的广州火车站广场和几个人行天桥不被骚扰、偷抢是不正常的。盗贼无孔不入,从一楼到六楼的住户阳台上的防盗笼,两道防盗门,外加小区大门保安把守和日夜巡逻。还有可怕的盗窃后果:昨天还在的下水道井盖没有了,不断有路人落空掉到下水道里落了个半身残废,甚至死亡的报道。 人身安全是一种人权,但它主要针对公权对个体的侵犯而言。国际人权公约没有申明免于被偷被抢是一种人权,或许是它与其他权利相比不是那么重要迫切,或许它存在于人类社会无数千年,太平常不过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写明“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这里所说的人身安全主要是指公权对私权——人权——的侵犯。罗斯福呼吁的四大自由中的第三点“不虞匮乏的自由——这种自由,就世界范围来讲,就是一种经济上的融洽关系,它将保证全世界每一个国家的居民都过健全的、和平时期的生活”有保障人身安全的含义。 国际人权公约把保障人身安全的责任归于政府。人权公约主要侧重公权滥用,譬如,公民有免于酷刑的权利,而实施酷刑的主体是政府机构和与政府有关的公职人员。而现在实施抢劫的不是政府而是普通公民,是“人权第三者所为”(third party effect of human rights),对这种不是来自政府的第三角色侵犯人权、对个人安全的伤害,从理论上个人有权利得到政府的保护,但在市场经济社会,“政府在多大范围内保护个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是有争议和不太清楚的。”[⑤]因为有的犯罪行为为一般的民事案件,不需要以国际人权标准来衡量第三种角色的行为。 政府有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的责任,这种观点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理念,因为人权观念的产生以及通过法律的形式使其付诸现实,都是在政府作为主体,个人作为客体的情况下组成了庞大的人权保护体系和机制,而这种体系和机制是以欧洲的社会结构形式为蓝本,即议会政治和一个市民社会的存在,在政府、市民社会和市场三足鼎立的社会构成中,有法治为基础,但是,中国过去的历史和现今的状况与欧洲相距甚远。 目前中国不仅依然遵循着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强政府、大政府,弱小社会的情形,同时加入了市场——残酷的资本主义色彩,由此而形成的政府愿意管它想管的、忽视甚至是纵容它不想管或难以管的事情。政府的重大责任是发展经济,发展经济需要良好的投资环境——优美的市容和廉价的劳动力,因此,有选择性地实施人权保护项目和保护群体。譬如,政府用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而获得巨大的财政收入,这些瞬间获得的资金被用来兴建城市广场、花园,配备高科技的治安队伍和设施,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权得到了保护,而处于城郊结合部、被征用土地的社区居民或乡镇却得不到基本的治安保护,好在农村没有什么值得偷的财物。这种从城市中心、政府机关所在地重点保护,再往城市一环、二环往外扩的治安保护体系体现在每个城市,同时也体现在从首都到省会城市、再地市二级城市、再到县乡一级的治安中。这就是为什么北京的治安状况很好,省会城市主要街道尚可、地市级城市令陌生人和旅游者提心吊胆的原因。 提高防范意识以及高科技技术的应用有效地防止盗抢行为,但似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治标不治本。公安部门利用各种媒体不断提醒民众如何防范小偷,告诫大家在被盗、被抢的时候不要反抗,不要夜间单独出行,特别是单身女子。遍布全城主要街道的电视监控探头安装、110联动有效地降低了犯罪率,使那些摩托飞车盗有所收敛,东莞则从 很难用一种理论或一种观点来解释这些青少年的行为。犯罪心理学只是对个案有说服力,但当整个国家、大江南北都存在这种现象的时候,已经不是任何社会都普遍存在的个体犯罪问题,而是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道德权威的丧失,因而,用社会学理论似乎更能解释中国目前的状况。如法国社会学家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在分析早期欧洲资本主义事情的犯罪现象时所认为的:“人们犯罪不是因为物质欲望,而是他们没有强烈的道德感。”而孔德之后的另一位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 1858-1917)更深刻地分析了在自由放任社会中的“无规则市场、决定的不公平和对人们流动升迁的限制,以及阶级之间的对抗,使得社会处于一种危险的状况。这种有缺陷的社会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包括犯罪和不正常人的出现。”[⑦] 如何不尽可消除贫富悬殊、除去人们心中的被剥夺感,如果不改革现行的教育方式,使青少年知道什么是犯罪,如果全社会不树立一种道德权威,使国民知道我们生活的世界除了物质之外,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平等相处,那么,我们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在被偷被抢的恐惧中。 五、人权保障——一个孱弱的声音 在法治缺失、法制强大的情况下,每个人的权利都有可能受到侵犯,同时每个人都有可能侵犯了他人人权的可能。法学者徐显明高呼“法治的真谛是人权”,[⑧]但这只是法学家的理想而已。在一种非制度化的人权保障的环境里,每个人都竭尽一切手段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甚至通过加害于他人的方式获得自己的利益,于是,丛林法则——群体间的残酷竞争、歧视和压制也就形成。 人权保障的基础是法治,或者说人权司法保护为首,其次为公共政策保障,再次为文化和观念的关怀,但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当今现实决定了中国不是这样的顺序。中国自古以来强调德治,在“德”、“善”的观念下政府施以合乎民意的政策,法制和法治以及文化为辅助,共同完成至高无上的“德”和“善”。人权从西方舶来,生搬硬套到中国,因此,人权让位于“国家强盛”这至高的“德”,在国家繁荣昌盛以后,人民就安居乐业,这是至高的“善”。如何将外来的人权观念镶嵌到有着千年儒家文化传统的中国,这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它超出了从事人权法的研究范围。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证明,前10年是“摸着石头过河”,后20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经验可循,因此,依法而治难以解决现实中的新问题,只能是出现问题后通过政策解决,若该政策行之有效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因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很难预先通过法治手段保护公民的利益,保护人权也就依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定。在中国政府已尽最大努力让人们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然而,由于人权的内容太广泛,同时由于中国有13亿人口,不同群体对人权的要求不一,人权保护的难度实在太大。 人权标准从观念到实施需要很长的时间。在人权观念普及上,首先是从中小学人权教育开始,在2004年的《思想品德》教材“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一节中首次出现了“人权”二字,教材这样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⑨]但仅仅是这样一段话,教师是否在课堂上讲解以及如何讲 六、总结 本文以桂东农村孩子德才个人的经历揭示当下中国的人权观念和实践,展示了底层和边缘群体的个人遭遇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一个名叫德才的18岁青年个人传记,[⑩]引申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一个人权法治保护程度不高的环境中,低下边缘群体往往既是人权受害者,同时也是侵犯人权者;第二,教育制度的扭曲是导致农村孩子难以考上大学的主要且直接的原因;或者说,目前的应试教育堵塞了绝大部分农村孩子进入大学、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差别由此形成,由此妨碍了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第三,通过30年来的财富积累,一边是城里人,一边是乡下人的格局已近形成,人权标准的实施在这种结构性的体制中步履维艰。但愿若干年后人们在城市的街道上悠闲自得地散步而没有任何人身安全问题,那时的德才或许已经退休,他可能住在城里,也可能住在秀丽的乡村。 (注释略)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