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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芳:中国的居住生活危机与社会风险
时间:2010-12-01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作者:陈映芳 被查看:

 

    如果城市生活者,特别是那些流动性的城市生活者,在都市里维系生活目标、意义和生活手段的自主能力失去,家庭纽带、生活秩序、社会的有机联结被削弱,而都市之中的公共救助空间又越来越小,那么这个社会溃败的风险是不是在加大?

 

    这几年,社会学界一直在担心,中国目前的社会风险很高,社会要发生溃败。但同时另外一些学者则在说,中国还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人解释这是因为中国有强大的国家能力,这个国家能力不能削弱,否则中国社会会出大问题,还有学者说是因为中国有很好的传统文化根基,目前还在维系社会联结。

 

    在我看来,中国现在总讲经济奇迹、城市奇迹,但中国也存在一个“社会奇迹”,这一点还不被学界所注意。以城市社会为例,这些年中国大变迁,有1亿到2亿的人群在自主自发的迁移,那么这些迁移者在都市里的居住生活究竟是如何可能的?伴随着城市大开发,城市内部也在发生着社区的大转移,如此大规模的空间迁移和流动一直在发生,可是中国的城市生活目前表现得井井有序,这又是如何实现的?

 

    例如,上海流动群体中1/3的人口,没有社会保障,收入最低,住的也最差,居住在城乡接合部,或是城中心的棚户区,如果把这些人口跟其他国家重点城市的同类性质人口比较,就会发现他们的犯罪率其实是低的。据说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流动人口犯罪占到城市刑事案的60%-70%,可欧洲国家如挪威的城市,外来移民仅占总人口的5.5%,而且其中非西方移民中有27%拿社会救济,但移民犯罪在那儿占到刑事案的30%.这难道不是一种“奇迹”吗?

 

    事实上,城市人口的城市居住生活危机是现代城市社会的普遍问题,它是非常脆弱的。在美国,流浪者是一个大问题,贫困街区尤其是移民社区的犯罪问题非常突出。在法国,穷人尤其是移民的后代,住在郊区,经常发生周期性的骚乱,在巴黎、里昂,那儿的郊区社会住宅看上去比我们的公寓还漂亮,但这些人在那儿没有有机的生活。又比如,日本的一些城市研究团队长期在做hom eless(野宿者)的研究,因为这是日本非常突出的问题。从历史上来看,类似英国工业革命、圈地运动之后,农民的流离失所现象非常严重。此外,现在拉美和东南亚国家,城市里的贫民窟非常多,很多社会面临失序。但在中国的城市里,我们同样面临剧烈的社会转型,但好像就没有那么多hom eless,直观去看我们的街头露宿者现在还并没有那么多,贫民居住区的失序状态也并不特别严重。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

 

    流动人口住在哪里

 

    中国目前的城市空间开发有一个战车效应。从社会主义时期到现在几十年,城市的市政建设普遍没有跟进,工业化则使日常生活让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开始要改善人们的居住生活了,则又被一起绑在了城市开发的战车上。而城市开发,则离不开土地财政、级差地租、社会空间结构调整、补偿安置这些手段和办法。就居住而言,目前中国实际已经在构建等级差序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福利、住房基金、廉租房,拆迁补偿房等等。事实上,城市居住者根据户口、职业、单位的不同,享受到住房资源的配置机会是不一样的,这一套等级差序制度已经非常细致。

 

    其中,级差地租是打造中心地区的高房价、高地价,中心地带原来的居住者如果没有相应的购买力,就请让出来,到郊区去。所以,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中,阶层结构开始越来越清晰,城市的穷人到外面去,农民工也跟着转移,住房排斥的状况非常明显。那么,当城市的下层居民被迁移出去到远郊之外,另外一些往往依附于下层居民而居住的流动性人口到哪里去了,他们如何解决居住问题?

 

    这几年我一直带着学生做相关调研。我们的城市有一套看上去很严格的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国家层面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各地方也有自己的法规,例如上海市1999年则出台了《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此外,地方还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比如《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等等,层出不穷,其中的调整与变化非常大。

 

    这些法律与法规中,有几条是严格限制到外来人员和城市下层住房的规定。比如对出租房有各种细致的规定,什么样的房子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租,出租房子的房东必须到区里登记,和房客要签订正式的租赁合约,要交税。还严格规定面积,现在上海市的规定,出租房,住户人均的建筑面积必须是10平方米之上,室内面积必须是7平方米以上。宿舍则是4平方米以上。对于群租,也有严格的限制,一个房间里面必须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家庭等等。

 

    2004年,上海有一个调查,有53.5%的外来务工人员住在雇主所提供的宿舍和住房,另外有46.5%自行解决,几乎一半。然而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无论是外来人口自己租房,或是企业提供宿舍,他们的租房条件低于市政府各种条例规定的,几乎占一半。这意味着,外来人口中一半的人是在过着“违纪违规违法”的生活,这是非常奇怪的一个现象。根据2000年的人口调查,上海有387万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而一般估计,另有200万~300万人没有登记。我们知道巴黎人口是220万,台北市是260多万,而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城市里,光是没有登记的人口就几乎达到巴黎或台北市整体的人口规模,他们成了都市中的“透明人”!他们的状况又会怎样?

 

    除了农民工这个群体,就居住生活而言,我们的调查发现还有很多人群是需要我们关注的。比如说企业职工、自雇佣者以外的务工者,像临时工,有的是日薪工作者,还有从事杂业的、拾荒者、菜农等等。另外如刚进城市的外来人员、各种求职人员,他们住在哪里?此外还有阶段性滞留的人群,考研的、进行各种资格考试的、以及上访者、求医群体等等。那么这些人口的居住问题怎么解决?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丧失支付能力的问题,买不起房子,也租不起房子,突然成为失业者、失房者,又该怎么办?还有失去能力的人,因为生理性的,或是社会性的原因失去能力,找不到工作,也住不起房子。再有就是家庭失和、失亲、失婚、离家出走的人群,此外还有残疾人、精神病人、越轨者(例如吸毒者、刑满释放人员)等。现在“无居者”hom e-less这个现象也在上海出现,他们自己有家,甚至自己有房子,但是因为某种家庭纠纷,家庭不再照顾他们,或是以前离开上海,现在回来,亲戚也都帮不上他们,于是他们也面临在城市里的居住问题。这些群体的住房问题,在调查中我们都遇到,但政府现有的住房保障很少涉及这些人群,统计也一般不太会统计到他们。

 

    上海目前大约有80%外来农民工是一个住在城乡接合部和郊区,本地农民有庞大的出租房子的房东阶层。一些基层的镇和村政府还有些地可以支配,他们也会兴建民工公寓。农民工另外的居住地是工棚,或工作的场所,例如睡在洗衣店,还有菜场,还有像保姆,或者不少低收入白领会住在公寓里,群租,不断被取缔。在城市里,还有各种各样变相的旅馆供这些流动人口居住。旅馆行业门槛其实很高,有各种卫生安全消防的要求,也需要缴税,但现在出现大量变相旅馆,像大学生求职公寓,或是家庭旅馆,或是浴室,浴室实际上是最便宜的旅馆。此外网吧也是一个居住地,一些离家出走的人或流浪者晚上会在那里过夜,1020元不等,有的还可以让你睡下来。当然无人管理的老房子、马路、火车站、汽车站、公园等等,也会有流浪者或是打零工者过夜。

 

    居住生活秩序如何实现

 

    那么问题就是,对于上述这些都市里的迁移人口而言,他们的居住生活秩序是怎样实现的?例如上海,本身有庞大的城市下层居住困难群体,还有数百万不提供住房保障的外来流动人口,按照现行的城市租房条例,以他们的经济支付能力,又不可能“遵纪守法”租房子住的人,现在却安然生活在这个都市里,而街上却看不到那么多的流浪者,也没有出现大的骚乱,他们每天白天都还在各忙各的,赚钱、生活,这在中国是如何成为可能的?

 

    有的朋友会说这有什么奇怪,但对社会学确实是一个问题,因为这实际上有关人的生活与社会的有机性问题,进而会联系到社会会不会崩溃。

 

    首先可以看到,在城市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个所谓违法违规但却非常活跃、生动的市场,看上去它是隐性的、边缘的、低端的市场,人们往往会嗤之以鼻,好像这些都是穷人的地方。但客观来看,这个市场非常重要。上世纪40年代美国有一位学者波兰尼,他有本著作《大转型》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人类社会实际上曾经有镶嵌于社会的市场。波兰尼认为,好的、正常的、对人类有益的市场应该是镶嵌于社会的,而不是向现代转型之后凌驾于社会之上、支配生活的那种市场。我们可以看到,在超大都市里,目前波兰尼所说的这种市场还有存在的空间,而对于这些流动人口而言,他们几乎有一个自治的市场,这个市场往往不是为了所谓的资本利润问题,而是社会的一套有机的支持系统。具体到居住生活也可以看到,他们尚有自己的各种各样隐性房地产市场,甚至有各种各样的服务业在有序进行。

 

 

    对于流动群体而言,在城乡之间,每一个人的家庭仍是他们主要的生活单位,这也是中国的一个大的社会学议题。一般认为伴随现代化,传统的家庭观念、家庭制度会被抛弃和瓦解,但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对每一个人来说现在还是主要的支撑。对于动迁居民,动迁政策基本上是以户为单位来操作的,就是说怎么安排你的动迁、补偿,还是将你打包放在家庭,家庭里的老人子女之间会有非常理性的安排,他们是有家庭策略的,农民工也一样。

 

    另外,谈现代化,经常会谈到年轻人要独立,但100多年以来,中国社会经过这么多的折腾、磨难,还能够一直维系下来,大家还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向往,还有一些勇气或动力维系下去,代际之间价值纽带以及生活纽带维系恰恰是非常重要的。人们会认为“子女肯定今后要比我过得好,将我们这一代的损失补回来的”,在价值实现上,这样的代际价值传承非常重要,类似的情况在农民工的价值体系里同样存在。当然,除了家庭之外,乡缘的纽带也同样存在。有问题先找老乡,仍然是很多流动人口的一种互助方式。

 

    以上这些方式,是流动人口之间的自助、互助,是私人性质的,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这些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秩序中,都市居民和郊区农民仍有非常广泛和普遍的善意在里面,有一种公共道德和伦理在运行,它可能独立于法律法规而起作用,目前还没有被严苛的法律法规和所谓的现代性所稀释所压垮。我们应该了解,帮人和求助,实际上是一种道德,也是一种能力,幸运的是,中国社会现在还存在一种这样的能力。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看,社会现代化到一定程度,人们只愿也只能向公共机构提出求助、提出权利请求,而在私人之间,这种能力会丧失。日本就是典型的例子,很多市民遇到难处时,已经没有勇气向亲戚、熟人提出请求帮助的要求了。

 

    此外,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可以看到有一定的缓冲地带存在,这是人类社会普遍有的,但现在中国比较特殊。毫无疑问,现在我们的政治权力机构跟一般市民之间还存在着很暧昧的规范空间,在法规和情理之间有弹性的地带,虽然“违法”,但合情合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出于国家运行的需要,国家对这样的社会,包括廉价劳动力、隐性低端市场在内的社会,还有隐形需求,因此在制度上还是可以连接起来的。

 

    我们所担心的社会风险

 

    上面谈到的是从居住生活的角度来看,为什么都市生活还井井有条没有发生真正溃败的几个原因。但为什么最近社会学家都在担心社会会溃败,社会的风险越来越大呢?因为即便有上述这些相对正面的原因,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城市的发展,事情却正在起变化,很多东西正在弱化或是消失,风险确实存在。

 

    伴随着城市政府的土地/空间开发,还有对低端市场的管理加强,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令人担忧的变化。政府本来是应该以政治理性来管理社会、保护人们的生活的,但现在城市政府越来越以经济理性来支配生活空间、社会空间以及市民的经济生活需求。这不单是中国的问题,其他国家也存在国家直接干预社会生活的问题,中国不例外,而且更甚,国家成了社会生活的支配者,我们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等,都是集体消费,形式是社会保障,但是实际上现在是由国家及城市政府来安排各种生活资源的供给。在这样的情况下,它要想压缩哪些生活空间,或者是制造哪些需求都是可以做到的。

 

    正是在这种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城市生活的有机性受到了伤害。第一代农民工尚可以铺天盖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发地生机勃勃地生活,但接下来的二代农民工,政府正通过各种社会排斥手段,把他们压缩到所谓的民工公寓、工厂宿舍。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各种各样的都市改造计划、城中村拆迁计划以及新的中心村规划等,各种各样的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空间在城市里正越来越受限制、越来越艰难了,他们将面临不断被驱赶。

 

    与此同时,在目前“维稳”思维下的社会治理中,社会互助、社会有机联结的可能性也正在萎缩。面对潜在的社会风险,我们本应该有相应的社会救济,然而救济权、以及救济的能力也正在慢慢地被剥夺,正在慢慢萎缩。在不断加强的“维稳”思路管理之下,原本存在的有机的市场体系以及社会救助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特别是违章违规但合情合理的那些地带在被压缩,民间的救济空间越来越少。

 

    中国一直有道义政治的传统,就是执行法规的人要顾及到社会的情和理,所以原本国家社会关系之间的那个缓冲地带是一个中间的弹性空间,但随着地方政府的支配权、支配能力越来越强大,地方政府的强制力、强制性在扩张,地方政府正在逐步地从所谓的道义政治里获得“解放”。我们看到,虽然执政党和中央政府不断站在道义层面给地方施加压力,但是地方城市政府主要是以经济理性来经营公共资源,由此干预、扭曲人们的生活,这也非常危险。

 

    如果城市生活者特别是那些流动性的城市生活者维系生活目标、意义和生活手段的自主能力失去,家庭纽带、生活秩序、社会的有机联结被削弱,而都市之中的公共救助空间又越来越小,那么这个社会的风险是不是在加大?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陈映芳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社会学/青年社会学。编著有《都市大开发———空间生产的政治社会学》、《在角色与非角色之间———中国的青年文化》、《移民上海、》征地与郊区农村的城市化———上海市的调查《等。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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