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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查报告之卷首语
时间:2010-10-26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作者:“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组 被查看:

 

 

   自杀抑或他杀?

——解开富士康自杀事件之谜

 

  今年123日至527短短四个月期间,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科技集团(下文简称“富士康”)陆续有13名员工以跳楼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连环跳楼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527,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公安部组织的中央部委联合调查组进驻富士康进行了调查;。在民间,从传媒到社会团体,从知识分子到普通民众都以各自的方式,对“自杀事件”进行着反思、讨论与行动。

 

  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如今,“跳楼事件”已渐渐平息,但是人们对于跳楼事件背后的原因,对于80余万富士康员工的境遇,对于富士康管理运营模式的关注一直都没有停止。因为人们在怀念逝去生命的同时,更希望知道怎样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人们意识到,我们有着1.5亿外出农民工,我们的国家被称为“世界工厂”,这样的“连环跳楼事件”不是特殊事件,而是一个标志,是一种警醒。

 

  但是人们发现,要对上述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不容易。富士康这个有着80万员工,生产着全世界几乎所有著名高端电子产品的代工“帝国”其实是神秘的,是筑起了高高围墙的。人们不知道上调工资、开设关爱热线这样的措施是否解决了员工的问题,也不知道富士康是否如其宣称的是一个守法且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模范企业”,更不知道代工“帝国”的光环背后一代代工人付出的青春与血汗。

 

  于是,带着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切,对真相的渴求,以及了解代工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愿望,今年5-8月底期间,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大学在内的,来自两岸三地约20所高校的60多名师生对富士康在大陆的工厂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希望能够了解工人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找到富士康在工厂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建议,希望富士康在为国家GDP总量作出贡献的同时,落实工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人的福利,承担起应尽的企业社会责任。富士康作为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它的改进必然具有强大的示范作用,对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知道改善工人的生活境遇,不单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职责。因此,我们也希望通过此调查给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切实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工人福利水平,使得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更加平衡和谐。

 

  本次调查涉及富士康位于深圳、南京、昆山、杭州、天津、廊坊、太原、上海、武汉等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共7省市的12个厂区。调查采用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获得有效问卷1736份,其中在深圳与昆山两个历史最长、工人密度最高的厂区集中获得有效问卷1500份,其他地区以深度访谈为主,共获得访谈案例约300个。另外还有14名调查团成员进入了富士康,亲身经历数十天的打工生活,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第一部分 走进富士康

 

  通过大量详实的资料,我们将以一系列的报告揭示富士康存在的问题,为公众深入了解富士康的整体运作提供基础。

 

  系列之一:被“绑架”的学生工

 

  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上海厂区,均存在大量滥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竟高达50%。富士康利用无须跟学生工签正式劳动合同、无需为他们缴纳社保的法律漏洞,大规模使用学生工作为廉价劳动力。富士康更公然违法,强迫学生工超时加班,强制未成年工加夜班。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现工伤时,学生工陷入企业、学校、政府“三不管”的困境中。

 

  系列之二:21世纪的工人“集中营”?

 

  工厂管理:规训与惩罚的军营

 

  调查发现,富士康的管理模式最显著的特征是“人训话管理”而非“人性化管理”,“高效”的生产以牺牲工人的尊严为代价,其本质是劳动的严重异化与剥削。具体而言,包括工时超长与劳动强度极大,工人反映“累得眼泪掉下来”;工资方面,实质上“涨工资是明升暗降”;劳动过程的管理原则是“服从,服从,绝对服从!”,导致出现“把人当机器,活着没意思”的困局;门禁制度严格,工人感觉“工厂像监狱”;“你的命运不在你手里,在主管手里”……总之,对工人而言,富士康是一个新时代专制主义的工人集中营。

 

  B.生活空间:囚在富士康帝国

 

  调查发现,富士康表面上为工人提供了食宿与娱乐设施等“便利”,但实际上工人的休息时间、宿舍生活都被纳入工厂管理,服务于“零存货生产”(just in time production)的全球生产策略。实质上,工人的生活空间仅仅是车间的延续,工人的饮食、睡眠、盥洗等日常生活也像流水线一样被安排。具体来说,吃的饭“你要忘记它的味道”,住在宿舍“像在坐牢一样”,而且还要“做义工以换取居住权”,“一星期休息一天,很少有时间娱乐了”。而工厂外面的社区则不但容易遭抢劫而且只要风闻涨工资,周边的房租、日常消费就全都涨起来了。因此,工人在工厂内外的社会空间面临双重挤压,以至于在事实上被剥夺了生活的全部空间,犹如被囚禁在这个代工帝国之中。

 

  系列之三:出卖血汗还要出卖血肉?——职业危害与工伤调查报告

 

  调研组走进工业区附近的医院探访了富士康工伤员工,深入访谈了10余名工伤患者和职业病隐患受害者,结果让人震惊。调查发现,在职业安全方面,电镀、冲压、抛光等车间工作环境极其恶劣,职业安全隐患诸多,工伤频发、工伤瞒报谎报、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十分严重。在医院探访中,我们惊讶地发现,由于富士康严格的“三级连坐”制度,工伤事故往往被基层管理部门层层瞒报,通过“私了”的非法手段解决。因此,受伤的工人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其医疗费用和赔偿却依然得不到保障。用这种“私了”的违法手段处理工伤的现象在不同厂区都有出现。如此,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工人在出卖血汗的同时还要出卖自己的血肉。

 

  系列之四:花季少女的哭泣——富士康的罪过与田玉的劫后余生

 

  在深圳龙华人民医院的白色病房里,躺着一个已经半身瘫痪的17岁花季少女——田玉。这个曾经爱笑、爱花的开朗女孩儿,在今年的317,从龙华厂的宿舍四楼跳了下来。与其他十多个逝去的年轻生命相比,她是幸运的,她存活了下来。然而,她也是不幸的,因为年轻的她在无数次手术之后依然瘫痪,一生将在病床与轮椅上度过。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在富士康这个冰冷的集中营孤独无望,在第一次发工资时由于工厂管理的问题领不到工资卡,不耐压力,酿成了悲剧。悲剧发生之后,田玉的父亲卖光了家里的家畜和田地,赶来照顾女儿。面对纯朴老实的父亲和痛苦无助的少女,富士康却一直拖延赔偿,甚至施加压力,限制这对父女对外寻求帮助。从3月一直拖到中秋,在田父几近绝望,向公众发出求助信之时,这个庞大的帝国才拿出了区区18万的赔偿金,打发父女两个回乡。富士康愿意耗费千万举行“珍爱生命、关爱家人”的“誓师大会”,却不愿救助一对无助的父女,足让世人为之心寒。

 

  系列之五:工会何在?——求助无门的富士康工人

 

  在1736位问卷调查受访者中,近九成工人表示自己没有参加工会,四成工人表示工厂没有工会,大部分人不知道工会的职能,我们不禁要问,在工人面对种种问题之时,在他们的权益遭到侵害之时,富士康的工会何在?。在深入访谈中,受访者表示:“没听说工会干的是什么”;“有问题反映了也没用”;“他们和企业是一伙的”。在监督企业合法运营方面,工会也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在探访工伤和自杀幸存工友期间,我们没有看到工会的影子,更不用说工会代表工人向富士康争取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揭露伪善的面目

 

  一、富士康五大违法违规行为

 

  富士康历来以“自觉守法”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富士康实际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仅就调查结果来看,富士康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等法律法规。

 

  1、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厂每月加班时长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富士康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间在发生“跳楼事件”之前超过100小时,“跳楼事件”后还保持在80小时以上,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高限。名义上的“自愿”加班,实际是在每个月初要求工人签署《自愿加班切结书》,可见是变相强制性加班。如果工人不签署,整个月都丧失加班机会,并且会受到种种惩罚。

 

  2、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法》

 

  在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严格规定每月加班时间按80小时计算工资,超出80小时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有工人反映,在每天10小时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生产定额的情况下,管理者会强迫整条生产线的工人义务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富士康的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有关限制加班时间的规定,更克扣了工人应得的加班工资。

 

  3、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

 

  调查发现,在富士康的许多厂区均存在大量滥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高到50%。如深圳龙华CMMSG事业群一个生产车间里2600人中有700-1000为暑期学生工;根据昆山厂区外中介所述,暑假期间进厂打工的学生实习工为10000人,而整个厂区的员工数为60000人。廊坊工业区有30000多员工,其中5000名以上为学生工。

 

  对于年少的实习生与未成年工人,富士康也像普通工人一样对待,每月加班超过八十小时,并且实行日夜班轮换制度,每三周或每月换一次班。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学生周实习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富士康这种强迫学生进行高强度加班的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条例规定。

 

  4、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然而,据一位在富士康工作长达十六年的工人反映,他从事电镀工作,长期接触铅、镍、氰化物,氨气等有毒有害物质,但在他工作期间,并未依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仅做过两次职业预防普检,且未做血液重金属项目检测。富士康这种漠视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5、“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伤处理方面,生产车间里的三级管理人员联合隐瞒工伤情况,并且强迫与工伤工人“私了”,导致工人赔偿不足,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在医院探访中,多名工伤工人反映管理人员不允许他们进行工伤鉴定,他们需要垫付医药费,有的甚至因为无力垫付而导致伤情恶化,更不要说获得法定的工伤赔偿。

 

  可见,富士康并非它所声称的那样是个“守法”模范,而是明目张胆地逃避法定责任,侵害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二、富士康误导公众、欺骗工人

 

  1、加薪是假的!

 

  在“连环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宣称6月份起工厂会为工人加薪30%。这一消息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有经济学家担忧富士康的大幅加薪会影响其企业运营,也会对其他企业造成巨大压力。

 

  然而,以富士康加薪前1100元的基本月薪为基准,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资仅为1200元,这与前者相比仅增加了9.1%。可见,加薪30%只是富士康为了应对公共危机、逃避舆论谴责,慌乱中下的虚假承诺。

 

  此外,不少工人指出自己的实际月收入并没有增加,以生产线的普工为例,五月份的工资在1800左右,加薪后,七月份工资约2000元,但同时,富士康取消了工人的年资津贴和季度奖等福利。工人也反映,加薪之后,生产排配明显增加,工作压力加大;另外,富士康在违反加班时长规定的情况下,还克扣了工人的加班费,如前所述,每月超过80小时加班时数的部分没有支付加班费。许多工人批评这次涨薪是“明升暗降”。

 

  2、名不副实的关爱中心

 

  跳楼事件后,富士康火速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并且开通员工关爱热线,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关爱中心不但不能够真正解决工人的需求,反而把工人的求助或投诉信息直接返回基层管理部门,侵犯了工人的隐私,给工人带来巨大压力。关爱中心设置的24小时通报机制,针对员工心理异常状况,设立有奖通报热线,然而这一“关爱”举措事实上成为富士康排查“问题”工人的工具。一旦一个工人被“举报”,这一信息很快会到达基层管理部门,由基层管理人员层层评定,转交关爱中心处理跟进。工人只要比平常沉默一些,或是情绪化一些,就可能被“心理咨询师”怀疑有心理问题,24小时之内就会被迫自动离职回家。因而,所谓“关爱中心”并非真的关心工人的身心健康,反而是富士康不顾工人权益、逃避责任的“有效工具”,杜绝一切“自杀隐患”,工人的一切都掌握在工厂的控制之中。

 

  除此之外,一万人的非自发性的反自杀“誓师大会”,究竟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还是对工人的精神绑架?背诵郭台铭“语录”究竟是培养企业忠诚度还是引导工人个人崇拜?

 

  第三部分 工人眼中真实的富士康

 

  调查中我们发现,56.3%的受访者到富士康工作都不满半年,由此可见,它的人员流失速度之快、数量之大。尽管富士康在同类代工企业中工资福利是相对较好的,却仍然留不住人,可见,富士康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股推力,将工人向外“推”。

 

  这种推力首先体现在生产车间里。日夜重复的劳动动作,极高的工作强度,使工人对工作没有任何的新鲜感、成就感、主动感,只能感到十分的“枯燥”、“累”、“不人性”……当我们问道“你觉得自己在工厂里是什么角色”的时候,答案让我们心痛。我们心痛于工人境遇的悲惨,工人的绝望,还有工人的透彻。他们说:“我们比机器还要像机器”;“空调是用来给机器服务的”。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处于所有劳动关系的最底端,他们的地位甚至低于没有生命的机器。“工人是用来被机器损耗的”,这是一个工人对工人与机器关系的精辟概括;“我只是车间里的一粒灰尘”,这是组长线长们对无限次对工人训话后,工人产生的自我“重新”认识。以上种种使得无力反抗的工人只能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中贬低自身的价值,消磨生命的意义感。

 

  这种推力还隐藏在生活管理之中。在富士康工作,就不存在真正的休息,真正意义的生活。宿舍并不是工人得以生活的场所,而只是工厂政体的延伸。除了拥挤导致休息经常受到干扰,不少宿舍条件设备太差之外,宿舍管理非常严苛、无理:工人不得自己洗衣服,不得用吹风机吹头发,夜晚11点前必须归宿……违者都有重罚。在宿舍安排上,老乡绝对不会被安排在相同的房间,一个车间的同事也绝不会住在同一间宿舍,这种原子化的管理方式,使得工人之间在生产之外的生活被完全割裂,工人除了孤独,只能冷漠,这使得工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与个人空间。

 

  可见,这种肉体、空间、精神上极度压抑的宿舍劳动体制把一个正常的工人逼到崩溃的边缘、死亡的悬崖上。不少工人在受访中用到“牢笼”、“监狱”这样的词汇形容他们眼中的富士康。然而,这是不是造成“跳楼事件”的全部原因呢?并不尽然。他们可以选择离开富士康,尽管离开的手续不简单。调查过程中,我们也遇到离开富士康,或者曾经离开过富士康的工人。很多工人在离开时都会很豪气地大呼:“我把老板炒掉了!;“老子终于离开富士康了!”。但是,离开的人仍然是难以找到发展前景的。事实上他们不少人在其他工厂干了几个月,就又回到富士康;也有不少回家乡创业的人,由于缺乏经济基础,创业无门,几个月之后回到城市,其中有些又回到富士康。他们除了富士康,或是像富士康这样的工厂,无路可去。

 

  结语

 

  在富士康调查时,每当我们提到“连环跳楼”事件,上到管理人员,下到普工,绝大多数被访者的反应都异常冷静。大部分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行为,与个人性格相关性最大,不一定是工厂造成的,并表示自己不可能这样选择。然而,在他们表述对工厂的管理制度与个人工作生活的感受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十分“不冷静”地向我们倾诉。压抑、枯燥、乏味、辛苦、忙碌、累、没前途、无聊、无奈、空虚是他们对于富士康的描述中使用最多的词汇。如果他们与自杀者绝非同类,他们的个人感受当中为何会有这些词汇频繁、密集的出现呢?

 

  正如他们所形容的,富士康帝国改变了他们的性情,格式化了他们的头脑,禁锢了他们的思维。尽管每个人抗压能力、消解压力方式不同,但是他们都被富士康改变了、改变着。“压抑”、“累”、“空虚”构建了一个新时代工人集中营的精神面貌,囚笼般的生产和生活遮蔽了他们探视事件背后真相的双眼,麻木了他们的同情心,减弱了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事实上,无论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富士康工人,都是挣扎着的同一类人。跳楼的人选择用自己的血肉和生命来控诉;而活着的人则默默忍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劳役,甚至徘徊在精神死亡的边缘,他们不知道是否只能向专横的管理制度妥协,也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在何处。

 

  但是,没有人应该这样地牺牲,也没有人应该默默地忍受。无论资本,还是体制,都没有权力以剥夺工人的生命与尊严去实现所谓“合法”的“宏伟”目标。这样的环境是应该改变,也是必须改变的。

 

  自杀抑或他杀?自杀即是他杀。

 

  20109

  联系人:卢晖临、郭于华、潘毅

  高校师生团队成员来自: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上海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广州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台湾大学

  台湾清华大学

  台湾中山大学

  台湾世新大学

  台湾东海大学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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