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标题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家庭危机和社会工作者的使命》 20世纪是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世纪,更是中国历史的重要世纪:在这个世纪出现了许多新的重大趋势。不过,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从世界历史看,许多重大趋势并非始自本世纪,而是由来已久,如普及教育、平民革命、民族独立、妇女解放运动,自18世纪即已开始,宗教改革还要早;它们在19世纪还局限於西欧,到20世纪扩展到全球,可谓风起云涌;现在到了世纪末,这些趋势已基本完成。二是这些重大发展从趋势上讲,特别从价值上讲,目前还不宜下结论——我们看不清楚,那到底是“进步”,还是“暂时倒退”。由於20世纪的世界历史以发源於西欧的基督教文化为主流文化,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在20世纪加入了世界历史;而在世纪末,世界文化发展又呈现出多元化倾向,以致21世纪的主流文化是否仍是基督教文化成了问题,未来的世界历史走向会在多大程度上受中国社会之影响尚待研究。以上是我们现在讨论中国社会中的家庭问题的世界历史背景。 一.对一夫一妻制家庭状况的基本估价 我们观察到的现象,诸如离婚率提高、婚外关系增多并日趋公开化、同居现象增多,令人提出一个问题:现行的一夫一妻家庭制度是否进入解体阶段? 传统的“婚姻不可离异性”早已成为历史陈迹。不可离异的婚姻有其宗教上的或道德上的前提,即有着神圣性或者绝对义务。婚姻一旦可以离异,就没有了神圣性。维护婚姻就不再是绝对的责任,任何人都有权决定是否让他(或她)所处的婚姻状态持续下去,这是他(或她)的基本人权之一。既然任何一个人都有权解除婚约、拆散家庭,产生一夫一妻制的诸价值观念,连同与一夫一妻制相应的、对家庭应负的诸责任就都从根基上发生了动摇。 离婚自由带来的观念紊乱,深层次上是婚姻之目的、家庭之本质与功能等基本概念,都变得模糊不清了。婚姻是为了建立一夫一妻制家庭,目的一向被说为“产生合法的继承财产的後嗣”。进入现代之後,有的社会学学派甚至把结婚目的说为“合法性交”(这是把功能说成目的之一例)。可以有两种考察角度,一是“规范的”,以一元论的立场提出一个原则,确定为婚姻之目的,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这多半是哲学的角度。二是“实存的”,从已经实际存在着的事实出发,找出行为者们各不相同的行为目的,描述、归纳、分类,其结局必定是多元论的。这多半是社会学的,但现代世界也有哲学采取这种多元论立场。以“合法性交”为婚姻目的,其观察角度系“实存的”。社会学多半采取实存的角度,然而社会学家往往希望自己提出的学说具有规范作用,於是产生许多争执。这种理论的冲突也是社会工作者面临的挑战。 家庭之本质是社会实体。这看起来象是个哲学名词,但在社会学中也把家庭说成实体性的存在。然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家庭的实体性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夫妻各有收入,开始出现婚前财产公证、婚後AA制使用各自财产的现象;夫妻在不同社会组织活动,很少在一起进食,整天难得见面,甚至因出差、夜班,一起睡觉的时间不足一半,企业领袖与秘书共处时间远远多於与妻子共处时间……家庭在多大程度上仍然算个社会实体呢? 如果说,家庭的功能除了财产归一、共同生活(生活一词之含义已经要大大打折扣了。工作难道不属於生活吗?然而现代社会必须认为工作不算生活。否则与异性同事在一起工作要说成与其共同生活。)即一起吃饭、睡觉,还有赡养老人、抚育子女,那麽现在抚育子女的活动越来越多地社会化,赡养老人也在开始社会化——不仅服务方面,而且正在扩展到经费方面。在政治上,凡是成年人都有选举权,而不是每个家庭仅有一张选票——也就是说,个人有政治权利而家庭没有政治权利;家庭没有政治功能。功能日益减少的家庭在多大程度上还算个家庭呢? 家庭成员之间相处,功利主义态度日益增长。年龄层越低的家庭越是缺少稳定。夫妻各有权利,然而在共同生活水平侵权之事屡屡发生,而在有的问题上、有的时候却又界线分明,账算得非常清楚。婚外性关系迅速增长,特别婚前性关系已经得到社会默认,作为道德谴责用语的“先奸後娶”已成过时的死亡词语,“通奸”一词使用频率越来越低,说明人们的价值观念正在转变。蓄妾现象增多。单亲家庭急速增长。贞操观念日益淡漠。亲子关系紧张,溺爱与虐待并存,有待调整;青年既要独立,不愿父母干预自己生活,又要父母高标准养活自己——钱与自由二者兼收并蓄。亲情淡薄,孝道澌灭,义务观念日益薄弱;现代生活繁忙使年轻一辈缺少与长辈交往的时间,而其前辈未曾遇到这样的条件;经济发展使得年轻一辈收入急剧提高,老人的经济价值急剧下降;年轻一辈接受西方科学、卫生观念造成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变革,从而老人越来越被看作厌物;而老一辈仍然期待从晚辈方面得到他们的前辈一向得到的待遇;老年社会正在来临,老人问题的解决思路看来是社会化,然而老人所希冀的仍主要是家庭温暖和与亲人面对面的交往。中国社会还特有计划生育引起的独生子女问题和文化大革命遗留的知青问题,向严重的家庭危机增添了特色和困难。 家庭处於危机之中,看来是没有多大分歧的;家庭是否在解体之中?如果家庭在解体之中或家庭危机已经发展到了可能解体之程度,是否需要挽救一夫一妻制?怎样挽救? 二.家庭危机原因分析 一种制度遇到危机,通常是这种制度与生活实际由不适合发展到相互冲突。这是历史中必定会发生的情况,完全是正常的,只不过有些事正好让我们这一代人遭遇到而已。不但生活在巨变之中,社会结构也在巨变之中,价值观念更是在根本性的大变动之中。我们不倾向於使用“进步”、“倒退”这类词语。对历史变化采用价值用语或许不是好办法,那是自古希腊哲学以来的思想、特别是十九世纪进化论风行後的思想在发挥作用。“进步”必定预设一个标的,即亚里士多德哲学讲的“终极目的”,“至善”。向着这个标的运动为进步,反向运动为倒退。然而无法证明这样的终极目的之必定存在。因为这个终极目的不应是将来才存在,而应是现在就存在(或者,准确地说,是超越时间的、或曰在时间之外的存在);但是没有人能够找到它。 中国社会传统的家庭观念,建立在家庭之目的是“传宗接代、延续姓氏”之上。而从生活方式方面看,全面的共同生活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诗经》反映的旷夫怨妇之悲叹,以及当时的社会领导极其重视人民的夫妻团聚,认为那是社会安定的最主要前提,足见全面共同生活之重要。现在夫妻能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当少。虽然社会玩了个概念游戏,把上班时间称作工作时间,下班回家才称作生活时间,让人们感觉似乎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还很长;然而生活本身不会骗人,与秘书面对面地相处虽然称作上班,其实也是生活;概念会发挥一些作用,但其力量毕竟有限度,生活本身的力量终究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何况人生中大量喜怒哀乐之发生场景是在上班工作中而不是回家吃饭时。生活实际本身是破坏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基本原因。 相处时间和此时间中的生活内容是否能增进夫妻感情仅仅是基础因素。直接起作用的因素是社会制度之变迁。其中最主要的是法权观念之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男女平权。 核心问题在法权。法权又译权利。法权意识兴起於十九世纪,贯彻於二十世纪,目前仍在第三世界国家扩展传播。按基督教的观念,女人是男人的身体部分,而且是卑不足道的部分——一根肋骨而已。所以按上帝的要求,女人必须服从男人。法权是完全谈不上的。在中国传统中虽有“妻者齐也”之说,但那“齐”仅在门当户对的前提下,因为女方代表家族与男方家族联盟,具有女家驻男家大使之地位。而“三纲”(其中第二条为“夫为妻纲”)、“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具体地阐述了“男女有别”之内涵,妻子必须从属於丈夫。至於女子能够与什麽样的男子发生性关系,有着更明确的限制。尽管精神内涵不同,西方文化以基督教义解释,婚姻神圣,也即以神的名义规定一个女人一生中只可以与一名男子有性关系;中国文化不讲上帝,婚姻也没有神圣性,但对女子性行为的对象有着同样的规定。这就是贞操观念。贞操概念之法权意义就是剥夺女性与一个以上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包办婚姻除了有家族之间联盟之政治意义,从法权角度看,属於(除了限制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发生性关系,还要)进一步剥夺女子选择与哪一个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权利。近代以来法权意识觉醒。对理性社会的向往(称作资产阶级革命)、随之而起的空想社会主义(看作无产阶级解放运动),把妇女解放提上日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愈甚,反抗愈烈。妇女解放之首要意义是性解放。第一步反掉了包办婚姻,第二步争来了离婚自由,目前是第三步,争取在婚姻有效期间可以与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因为男子一向享有婚姻有效期间与其他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妇女解放运动正在胜利前进。一旦“与什麽人可以发生性关系”成为权利问题(基本人权),那麽“这种权利可以有多大范围”就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於是人们会去探讨界限何在——一般说来那不是在理论上探讨而是在实践中“探讨”——从而打破各种界限成了时间早晚的问题。 价值观念随之变迁。原先“不贞”是个大罪名。所谓“不贞”指精神上的污染。价值观念一旦变化,不认为那是污染,罪名也就不再成立。现在虽然有时还使用“贞操”一词,意义却已发生根本变化,由亵渎神圣性(在中国为“类似神圣性”)演变成权利问题:侵权。侵权包括侵犯丈夫权利之意义。实际上这意义中含有雄性嫉妒成分,即不仅有法权意义,而且有生物学意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感情投入程度与作为行为後果的关系亲密程度,在不同的行为之间有很大区别。例如交谈、聚餐、性交三种行为,所需要的感情投入、由之产生的亲密关系,显然不同。考察家庭问题,不能单纯从道德、义务、法权等角度进行,还须考虑进生理心理因素。目前的研究常有忽视人之动物本性(如上述雄性嫉妒)产生的效用之倾向。这是应该纠正的。在今日世界上,在维护家庭方面,文化的力量已经大大削弱,也许正是“嫉妒”这种男女都有的天性成了维护一夫一妻制的主要力量。不过日前的主要趋势是女性的法权意识觉醒和活跃成为破坏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即使解释为女性过去忍受男性压迫、现在不再忍受,也未违背上述判断。) 上面从社会变迁、法权意识发展说明一夫一妻制家庭发生危机之原因。第三个重要因素是价值观念演变。向来有一种争论:究竟经济发展决定思想意识还是思想意识变化决定经济结构等社会制度。这里不妨回避这种争论,把上述两大方面看作是共变的、相互伴随的、相应变化的。只要确定这一点,就可以讨论诸种要素或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伴随着法权意识觉醒,普遍增长着减轻意识形态压力的要求。即以二十世纪中国社会而言,尽管人们多半以为“民主与科学”是指导中国人民努力的主要价值目标,其实真的起着推动作用的是普遍要求解放的自由、自主倾向。真正对中国人民有号召力的口号是“解放”。中国人民革命的口号是解放,军队叫做解放军,新纪年叫做解放前、解放後;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两大口号是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对本题目而言重要的是“妇女解放运动”。“解放”则要求推翻儒学统治,打倒孔家店;解放又要求提出邓小平理论以发展毛泽东思想。“解放”之展开之一是要求废弃“三纲”。而废弃“三纲”又扩展为废弃一切纲常。一种扭曲了的平等观流行於世。意识形态压力减轻之直接後果之一是纵欲主义倾向抬头。法权意识所要求的本来是个人对自身行为更加负责,一时减少约束却造成社会各阶层不负责任态度风行。(溺爱孩子也是纵欲:亲子双方都放纵自己。)责即债;负责即还债,即为自己的行为之後果付出代价。不负责任或逃避责任,并不能真的逃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负责任,只不过是拖延判决,等到积累了一定程度之後,总算账必定来临。社会将为纵欲主义风行付出沉重代价。 所以,总的价值取向是放纵情欲,至少是减少约束。严格要求日益不受欢迎,变成“苛待”之代词。 这种情况与中国传统重相对价值而轻绝对价值相结合,更加严重。中国文化中缺少绝对的、普遍性的东西,例如中国哲学没有理念论,中国宗教没有唯一神。中国文化中没有发自理性的信仰。中国的道德训戒基本上是条件命令。(摩西十戒却都是无条件命令。)相对价值观使得价值取向趋向於物质利益至上,道德与精神都被说成为物质利益服务、由物质要素决定,甚至被说成由物质要素派生,它们自身失去了独立的价值地位。中国文化从来都是世俗的,不存在“世俗化”问题。理论界关於中国文化世俗化的理论其实只是幻觉,好象中国历史上有过神圣文化似的。 由於中国文化在价值观念上的“相对主义”,人们普遍地接受了以经济力量决定夫妻主从关系的理论。这种理论之所以流行,一则出自民众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一则借用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把“经济基础”曲解为收入多少,“上层建筑”曲解为夫妻主从关系。法权之基础本应是“精神的”,在中国却被理解为“物质的”:收入多的有较大的发言权、收入低微的则须服从。曲解加庸俗化,夫妻关系遂建基於收入比例之上。虽然“理论上”设定,夫妻双方都在工作,因此都是无产阶级分子,既然属於同一阶级,双方就应平权——这是“经济基础”之正解;然而“经济地位”这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概念被曲解为收入多少,或具体到家庭中的夫妻关系,理解为夫妻收入比例,股份制原则就被引进家庭,於是收入多的一方有较大的投票权,在事实上没了平权。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家庭是“精神的”实体,这一发自基督教的思想对中国人而言是不可理解的。 妇女既然是“半边天”,在家庭中的地位又是以收入多少决定,家庭内部以物质力量为基础的斗争遂不可免,加上一段时间流行“斗争为纲”观念,逐渐养成中国妇女“争取自己权力”的意识和习惯,步步紧逼、寸步不让。从男女平等推论出夫妻平等(不知依据什麽逻辑)。家庭内部应该有什麽样的权利、义务和价值取向,至今没有稳定的规定;这一重大问题无人研究、无人重视,甚至尚未提出问题,人们仅凭想象和/或一时的念头作出决策,任意性很大。改革开放向女性提供了在商场上驰骋或出售自己的机会。“商业女强人”和“Office小姐”是当代新女性,她们的出现往往引起所在家庭的振荡。另一方面,劳动市场传来劳动力过剩的消息,使“妇女回家去”的议论重起。女性社会地位问题再次成为重要话题。 在思维方式方面,近百年来国人发展了一种可称之为“单向思维”或“过滤式吸收”的思维方式,也可称之为“单相思”、“一厢情愿”。要享乐,不愿劳动;要别人对他好而他却可以对别人凶;要父母养活却不要父母管束;要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却不要西方国家的文明(社会制度、纪律、道德如尊重他人及为他人着想)……不一而足。於是大家彼此感到对方“自私”。这样的思维方式,女性比男性更甚,既要丈夫疼爱她却又不肯为丈夫做家务,反驳时振振有辞“你把我当作家庭奴隶!”索取时斥责丈夫“不爱我”,连撒娇都不会。家庭中战争气氛相当浓烈。这是错误的法权观念加上“以阶级斗争为纲”之後果。(女性之天性是要男性捧持、爱抚,而现代文明又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要强,丈夫又要做男子汉、又要在妻子为满足权力欲发威时谄媚迎合,很难做人。特别女性在表现自己女性而非女强人型时缺少理性,男性要掌握好分寸,难度相当之大。人们普遍叹惜“活得很累”,任何事情都要求你、特别要求男性有处理问题的高度技术水平。)国人应该懂得设身处地多为他人着想,多念念孔子说的“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无信仰之後果,就是要求事事“讲出道理来!”大家都以为“讲道理”是好事。平常总听到人们讲“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然而事情常有其反面意义同时存在。如果人们都没有想到要讲道理而道理时时处处自动地发挥着作用,那是令人欣慰的。如果道理总要讲出来而非渗透、体现在日常行为中,道理就不再是自身行为之主宰、灵魂,容易堕落成斗争工具,专门用来对付别人而自己则无须奉行。我们主张“讲道理”,不是希望人们以道理彼此论战,而是期待人们随时随地一切言行都合乎道理。如果到处看到人们口沫横飞地讲道理,这社会就必定没了道理。由此看来,现在关於家庭问题以及在家庭之中道理讲得太多了! 道理不起作用,则必定事事须较量。“斗争为纲”遂成为准则。於是凡事都要“搞”、“硬上”、“缠住不放”。这成了方法论原则,并演化为行事风格。其前提是不相信别人会讲道理,或者认定只有服从自己的利益和要求才算有道理。这在别国也有案例,但在中国社会却是普遍情况,是通例。於是家庭中也时不时地“搞”得硝烟弥漫。 家庭中关系紧张之根源是否属於“认识问题”?恐怕价值观念方面的原因是更重要的。如上所述,道理一旦要讲,就说明道理成了问题。同理,夫妻之间要研究怎样相处之技术,这事本身就是夫妻关系处於紧张状态之表现。现在有许多出版物,讲了成批成堆的理论和技巧,教导人们怎样“调适”夫妻关系。可见情势不是哪一对夫妻关系紧张,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处於紧张状态中。我们需要的恐怕是有个大家自然而然遵从的常规,相处就会轻松自如。问题在於,目前状况是把争斗看作常规,甚至要求夫妻们彼此争权(准确地说,要求妻子向丈夫争权)。所以如果我们同意谈论“提高认识”,那就不是指加强相处技巧之研究,而是要求人们认识到,社会在价值观念方面出了毛病。 三.社会工作者之使命 家庭危机属於社会问题。家庭问题不外三个基本方面:夫妻、亲子、养老。目前的解决思路主要是“行为调适”。“调适”思路产生,首先证明问题严重,其次证明没有好办法。“调适”基本上是迁就现状、息事宁人。“调适”,调整自己心理倾向和行为倾向,以适应相处对方、所处环境,不讲价值目标、不讨论是非、仅调和利益,和稀泥、捣浆糊。“调适”之立场是价值中立。在找不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路之前,也只能将就使用调适。调适家庭关系需要高度技巧,全面掌握这些技巧是很累人的事,而且并非人人都能掌握,或曰对大部分人而言是无法掌握好的事。所以对社会工作者而言,须有个决断——宣布一种新的原则,大家照原则行事即可;还是致力於研究技巧而後教人掌握这些技巧。宣布原则不是小事。在描述、分析时可以采取价值中立的超然立场,在实际处理问题时却无法避免价值判断。一切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办法、措施都带有价值倾向。宣布原则意味着㈠或者承认有一个至善概念作为社会运动之终极目的,㈡或者至少弄清楚了目前社会发展之趋势;并把“推动社会前进”作为自己工作的价值取向。从事理论研究是必要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弄清自己工作之目标。 社会工作目标问题涉及另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要否考虑重建理想和信仰。现代世界似乎处於一个否定任何种类理想和信仰的时代,分析哲学的价值观念(多元价值观,即承认不同价值观念有着平等地位、无所谓优劣之分,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价值观念)相当流行。理想一词的本来意义以柏拉图哲学的理念论为基础,理想以彼岸的理念为前提。然而现代中国社会虽然仍然使用理想一词,赋予的意义却是现实世界中的奋斗目标。这样理解理想,实际上是取消理想。家庭中盛行“交换理论”,实践商品交换原则。夫妻关系日益变成金钱关系。中国社会又有崇尚实质主义、不讲理想的文化传统。社会工作者是否需要考虑为重建理想和信仰作出努力?我们似乎面临两种选择:明知在中国社会建立理想和信仰只有很小的可能性甚或没有可能但仍然作出努力;或者知难而退、放弃努力,而采取完全现实主义的工作态度。 理论研究还要涉及一夫一妻制家庭之根据。单纯从法权角度确定一夫一妻制之根据可能是不够完全的。(从性的需要之角度探讨家庭制度之根据,也属於法权角度。性的需要是个生物学或生理学事实,实际需要确定的是对性的需要之实现作出限制,因而属於法权问题。)人类需要建立家庭而且需要的是个比较稳定的家庭,除了财产和性方面的原因,还有情感方面的原因。夫妻感情不仅止於爱情,还有长久共同生活形成的感情。中国文化传统特别赋予性关系以很高的价值地位(如一个女子,不论已婚还是未婚,一旦与一个男子有了一次性关系,就认为“我是你的人了”,所以“第三者插足”往往引起激烈的冲突)。与生理心理意义上的嫉妒不同,这种带有价值意义的倾向不妨称之为文化意义上的嫉妒。可能中国文化传统中的这种“文化嫉妒”有维护一夫一妻制家庭之趋向。社会工作者恐怕有必要对家庭演变趋势有个判断:家庭是否在解体之中?为此,需要首先作出我们自己的价值决定——是继续维护一夫一妻制还是“顺应”目前的潮流。如果能够研究清楚一夫一妻制家庭的“隐藏在人性深处的根据”,或许就能判定这潮流仅仅是人类暂时走上的迷途。 孝道是个有重大意义的题目。在现代化长足发展的今日,孝道仍然是中华民族不肯放弃的基本价值基础。一个人是否够得上称个人,孝道是最基本的判据。《论语》第二条语录“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说明孝道不仅关乎社会有序,而且关乎社会安定。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中国社会的结构特征不仅是差序结构,而且是等级结构。长幼尊卑仍然并将继续是中国社会的主要道德原则。研究老年问题,不可避免地要适当采用西方人口学的科学主义观点,但主张老人由社会公养、一律进敬老院,有悖於中国传统的孝道,恐怕是行不通的。必须研究、确定孝道在今日中国文化中的位置。 孝道关系到家庭问题三个方面中的两个——亲子关系和养老问题。亲子关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孝道相关。现在人们抱怨青少年不懂得关心他人,以自己个人为中心,不懂做人的基本道理,重要原因是,在其幼年、其成长的初期,即在家庭中生活的阶段,就未得到应有的教育。“孝弟”既是教育孩子尊重和服从尊长,同时也有教育儿童关心和考虑他人之意义。反封建之一个项目是反掉“吃人”的孝道。孝道薄弱,除了导致亲情淡漠(特殊性),也导致不关心他人、不为他人着想(普遍性)。试想连父母兄弟都不关心的人,可能关心同志吗?若有不孝却关心同志的人,恐怕也是带有很多虚假成分。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推己及人的意思;现在,逻辑上还是推己及人,只是有了“恶吾老以及人之老、恶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味道。社会公德属於普遍性。达到这样的普遍性可以有两类途径:一是从更大的普遍性入手,即先建立理念,再在理念之下建立公德;一是从个别性入手,即从亲情开始,再由私德扩大到公德。恐怕後者才是适合中国人的途径。 家庭问题关系到人生基本态度问题。有什麽样的人生观,相应地就会有那样的家庭观。社会工作者是给人们带来平安与喜乐的人间天使,是传统价值观念的维护者、道德标准的体现者。人们不满意的(如青少年不懂事),并非西方文化侵入——那些被人们抱怨的方面并非青少年有了西方道德,恰恰相反,被抱怨的对象既无中国道德、也无西方道德。情况似乎是,意图是引进西方科技文化,结果却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水准下降。由这些情况看,我们应当思考一个重大问题:中国人究竟需要什麽样的价值目标?(社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教育青少年,结果引起青少年道德水准一代一代地下降,违背办教育之初衷,岂不值得我们反思,毛病究竟出在哪里?是否价值目标就定错了?)我们应当深刻了解中国社会、深刻了解中国人。解决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并非仅限於解决了一个困难。处理事务之同时,也在宣示办事人员的价值观念。社会工作者还要思考一个重大问题:我们中国人需要一个什麽样的人生根本价值? 人们往往把希望寄托在教育之上。然而教育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却是令人怀疑的。古人曰,人生识字忧患始。鲁迅翻此语为“人生识字糊涂始”。今天我们是否可以说“人生识字放荡始”呢?来自西方社会的普及教育,以三“R”为目。然而後果是,读写算会了,道德却未曾有相应的长进。识了字又有什麽好处?!教育目的中很大成分是培养合乎现代科技发展水平要求的劳动力,因此实际教育往往以适合“工作需要”为限。“识字”为的是受教育者能够“上岗”。然而识了字还可以读黄色书籍。业余时间用来干什麽?仅仅会读写算而未曾受过情趣培养的“劳动力”只知道去看满布书摊的色情的、小道政治的黄色书刊。识了字且有谋略者还会开办制造假冒商品的企业。由此可见,目前的教育能否解决受教育者的人生观、价值观,尚待研究。 或曰,在社会工作实务中还谈不上解决人们根本人生价值问题。也就是说,那只能作为一个长远目标悬置而无法付诸日常工作实践之中实行。 我们至少可以说,在实务中可以做并且应该做的是启迪人们良知觉醒。现在家庭危机中的种种问题或许可以概括为功利主义增长使得人们良知晦蔽不明。中国社会多家庭冲突、在家庭冲突中经常听到斥责对方“没良心”之喝斥。这是痛苦的呼唤。这是社会在呼唤人们良知觉醒,也是人们已经感觉到缺少良知的沉痛。然而人们又麻木不仁,仅仅感受到他人缺少良知而不知自身同样缺少良知。唤醒人们的良知,促使良知战胜单纯的功利考虑、让良知先於功利,是社会工作可以付诸操作的。应该在一切社会工作实务中贯彻“唤醒良知”之指导思想,做任何一项具体工作都要考虑怎样在做好这件事务之同时使相关人员在良知方面有所觉醒。何况有的事情非使当事人良知觉悟才可能做下去。注重启迪人们良知觉醒的社会工作者才真正是人间天使。 社会工作者应该注重唤醒人们的良知。 社会工作应该以唤醒人们良知作为指导思想。 唤醒人们的良知,也就是说,引导人们成为崇尚道德的人——其实这就是在解决人们的根本人生价值问题。不是要求社会工作者去向人们说教,不是要求社会工作者去向人们讲哲学课、道德课。通过解决人们遭遇的问题和困难启迪他们良知觉醒,才是真正有实际意义的道德教育。人之所以为人,仅仅因为他有道德;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仅仅因为他有中国道德。良知觉醒到懂得道德是人之根本,人生价值问题就算解决了。社会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之主要途径。 虽然目前我们说不清一夫一妻制家庭之最终结局究竟如何,也说不清男性和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究竟如何,然而我们确信,促使人们以觉醒了的良知对待面临的种种问题,无论如何都是正确的——这就是社会工作者的使命。 (责编: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