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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敏:以布迪厄的象征暴力理论分析中国教育的区域不平等现状
时间:2010-08-12 来源: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 作者:高利敏 被查看:

 

一、引言
教育的不平等在中国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教育资源和机会的不平等在我国已经被多次提起和讨论,政府也一向致力于发展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然而这种不平等始终没有根本消除,并且许多不平等的现状越来越多的采取了伪装的形式,以期使自身正式化和合法化。本文通过运用布迪厄的象征资本和象征暴力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教育不平等现状,特别是教育的区域不平等这一突出问题,来逐步剖析户籍以及区域身份差别这些象征资本(并非从其赋予方式而言,而是就户籍和区域身份差别是以潜在的方式分配权力和利益而言)在中国是如何影响了这种教育的不平等,并进一步揭示这种温和的,隐蔽的象征暴力如何逐渐演化为一种客观化的制度而掩盖了真正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关系。最后,本文还将初步探讨打破中国教育的区域不平等所必须调整的象征资本和必须揭穿的制度化象征暴力。
二、布迪厄的象征暴力理论
布迪厄在其《实践感》的第八章"支配"一章中对象征暴力有着精辟的论述。象征暴力是一种温和的支配暴力,它是以经济资本和象征资本为基础,通过反复实践和行为展示形成的一种道德上的依附关系和温和的,隐蔽的权力支配关系。在此象征资本是象征暴力的重要实现条件之一。象征资本与外在化的物质资本相对应,是经济资本以外(当然,经济资本和象征资本可以相互转化)能够产生经济利益和潜在获益机会的一切资本,它可以是名誉,信用或者社会关系等。象征资本不仅能带来巨大的物质利润,而且能带来人们置于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网名义下的一切利益。对利益的实践需求(象征资本增值的需求)必然导致对支配权力的谋求。支配关系可以通过粗暴的,公开的暴力来实现,但象征的暴力比公开的暴力,更符合荣誉伦理学所遵循的一切德行和系统之经济学的要求,更为委婉和易于让人接受。所以支配更倾向于借助不易辨识的象征性暴力而得以实现。[①]
对个人权威(支配关系)的日常维持需要付出昂贵的经济和道德代价,为此,呼唤一种客观化和正式化的制度来维持这种支配关系的再生产。通过公开的,可见的方式(但在此支配和暴力却是隐蔽的)显示自己,同时使他人承认其拥有公开显示自身的权力,以实现这种权力的正式化和制度化。这样象征资本便能够以最小的成本进行再生产并进行资本的再积累。而权力和依附关系也不再是直接建立在人和人之间,而是建立在客观制度和机制之间。法律制度和教育体系均是保证这种象征支配关系和利益分配的再生产的机制。正如布迪厄所说:"在社会组织中,支配关系被诸如波拉尼说的'自动调节市场',以及教育系统或司法机器这类客观和制度化的机制所间接化,具有事物的不透明性和不变性,不被个人的认识和权力所掌握。"[②]
三、中国教育的区域不平等现状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一般认为这两个宪法条文规定了我国公民平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我国公民并不真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我国现实中的教育不平等涵盖了教育的各个阶段,包括了义务教育不平等,高中教育不平等,高等教育不平等。这些不平等主要是指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而现实中最明显的不平等表现为全国各地区间的不平等和城乡不平等。包括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不平等配置。造成这种不平等的原因是多种方面的,有经济发展因素和地理因素以及历史遗留因素。但最主要的是政府对教育利益的不平等划分和不合理权力支配的后果。
地区不平等方面,最明显的一个例子便是北京户籍的考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享有的优越权利。中国教育质量水平高的名牌高校主要集中于北京,按照宪法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进入高校的标准应该是平等基础上择优录取,然而现实中却并非如此。北京各名牌高校配置给北京生源的名额往往几倍于地方各省份,包括许多人口大省--山东、河南、河北等。于是北京的考生往往能以比人口大省的考生低100-200分的差距进入同一所大学,于是2001年出现了著名的青岛考生因不满高考分区划线起诉教育部的案件,于是以一种伪装的客观制度来维护这种不平等的支配地位成为一种迫在眉睫的事情,于是2002年北京市确定了单独命题制度。因此,既然考试内容都不一样,没有可比性,那么分配给北京外省份和落后地区多么少的录取名额都无可厚非,这种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被合理化了。
地区不平等的另一个表现是发达省份和落后省份的受教育权也不平等。比如最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落后地区仍然没有实现。许多人把这种状况归结为经济因素。然而,既然是免费义务教育,那么发达和落后地区的差距应该主要体现在硬件设施和师资上,但是现实中并非如此。除了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的极大差距,免费义务教育并未真正实现,国家并没有能够为落后地区提供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机会。甚至每年的教育拨款,也大量的追加给北京的高等教育和发达地区,而非扶持和支援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张玉林先生在《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中指出,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教育经费的绝大部分投向了高等教育。在整个90年代,这一部分始终高达90%左右,而包括高中在内的中小学得到的比例始终未超过1%,而且这些有限的金额也主要是对"中央属"中小学的投入而非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③]北京市的中小学教育经费甚至十倍于云贵川地区。而在高等教育机会方面,落后地区也承受着极大的机会不平等。随着北京单独命题制度的确立,北京以外的其他几个主要省份如江苏,浙江、天津、山东等省份也纷纷实行了高考单独命题制度,至2005年,全国共有14个省份实行单独命题制度(主要是发达省份)。发达省份效仿北京市的做法,把本省的著名高校的录取名额大量保留给本省生源,落后地区学生更难获得优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而发达省份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加剧了其与落后地区之间的不平等。
城乡的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城乡教育设施和教育机会不平等。地方政府对城市和农村的教育资源投入和分配是不平等的。由于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体制,政府的教育投资总是习惯性的划拨给城市的学校,好的师资力量也总是集中于市区学校。因此,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设施,农村和城市都无法相提并论。另外,众多的的"市重点"初高中往往也只对城市户口的学生开放,农村户口的学生根本无法进入市重点初高中。尽管这种省内的不平等现象在逐渐减少,但这在中国的许多地区仍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实中城市户口一方甚至以城市户口管理方便和更符合就读条件等为借口来维护这种差距,并采取大量歧视性收费制度加剧这种不平等。这种城乡不平等造成的后果是令人震惊的,根据《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的介绍:"在集中了全国最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生产着'精英中的精英'的北大和清华,更加令人惊叹。以1999年为例,两校招收的5080名本科生中农村学生只有902人,仅为17.8%,与同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近70%形成鲜明对比。两校在北京招生的情况则显示,在全中国8-9亿农民中,能够进入北大和清华的人数不及一个北京市。"[④]
四、制度化了的象征暴力-中国教育区域不平等的正式化和合法化
根据布迪厄的象征暴力理论,象征资本是带来象征暴力的条件之一。而象征资本是经济资本以外能够产生经济利益和潜在获益机会的一切资本。在区域经济发展依然非常不均衡以及人口管理仍然实行户籍制度的当代中国,北京户口,发达地区身份,城市户口实质上均是不同层次的象征资本。这种象征资本给这些地区的人带来了无数的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其中更优先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便可以视为其获取的非经济利益的一种。
以"户籍"和发达地区身份这些象征资本为基础,加上这些地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的优势,北京地区和其它诸多发达地区以及城市地区理所当然的赋予了自身一系列的优越权,比如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等经济权利,也包括更优越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了维护象征资本的持续利益增值,这些地区通过反复寻找各种辩护理由和做出各种姿态,来实现这些地区对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等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之不均衡划分方面的支配地位。比如强调本地区的固有经济优势(而忽略了国家的政策倾斜),随意的采取各种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教育政策和措施,设立的各种地区"重点"以及采取各种额外收费制度和限制条件,以强化其自身优势。这实质上是一种对教育资源的象征性暴力掠夺和不公平侵占,只不过是采取了比较隐蔽的"软暴力"方式(户籍和地区身份带来的理所当然的就近和便利),从而使得本地区的不公平利益支配变得难以辨识。这样更易于使其相对支配优势和利益维护的正式化,合法化。这实际上可视为是一种布迪厄所描述的象征暴力。
同时布迪厄指出,为了能以最小的成本维护这种象征暴力和支配地位,支配者最终需要一种伪装的,温和的客观制度机制来确立和维护这种象征暴力和支配关系的再生产。优势地区深知各种辩护理由的有限和匮乏,以及反复协调利益争夺的成本和代价都很大,因此,便自然会想到借力于客观制度的掩护和帮助。无论是北京地区和几个紧随其后的发达省份实行的高考单独命题制度,还是国家教育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自主决定各个地区和各个教育领域的教育经费数量的国家财政制度(在中国总是伴随着严重的政策倾斜),又或者是导致教育经费和公共设施巨大差异的已被法律明确化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机制[⑤],都是这种象征暴力的制度化,体制化。这种掩盖真实利益分配和优势地位支配关系的客观制度就是布迪厄所称的制度化了的象征暴力。制度消灭了人与人之间表面的直接的利益争夺,因此这些制度化的象征暴力使得教育的不平等以更小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得以实现和维持。
那么让我们拨开客观制度表面,看看合理化制度表面之下掩盖的权力支配关系和利益分配事实。比如,北京市实施的高考单独命题制度,实质上就是利用这一客观制度的掩盖,大肆抢占北京市名牌高校的高考录取名额。人们从此只能看到高考制度的不一样,从而录取方式也必然不一样,而无法再看到和关注北京生源在这个制度掩盖下,不平等的获取了多少北京著名高校录取机会。严重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因此变得难以辨识,从而被正式化和制度化了。既然教育的不平等和地方保护主义能以这样一种伪装的客观制度来加以合法化和正式化,那么北京以外的其他几个主要发达省份如江苏,浙江、天津、山东等省份也纷纷实行了高考单独命题制度。[⑥]在单独命题制度的保护下,每个省份都可以将本省最好的大学的名额最大程度的分配给本省考生。这从表面上看是一场单纯和自主的教育改革,实质上却是一场利益划分和支配权抢夺战。因为,虽然每个省份都可以实行单独命题制度,这貌似平等,同时从表面上看让人更容易接受。但是进一步看,落后省份的名牌高校数量是非常少的,教育地方保护并不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机会,而教育水平高的著名高校仍然集中在北京和几个发达省份,现实中这些省份又偏向于分配给落后地区很少的录取名额。所以这种教育制度的改革和高考单独命题制度的确立,加剧了教育制度的不平等,北京市和几个发达省份总体上获得了更多的教育利益和教育领域的支配权力。而政策倾斜严重的国家教育经费财政划拨制度和城乡教育经费二元制也是以同样隐蔽的方式使这种教育领域的象征暴力得以正式化,制度化。
当然,这种维护象征暴力的机制并非万无一失,随着单独命题机制的确立,还讽刺性地带来了"高考移民"现象的繁荣昌盛。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支配力地区对落后地区的再一次的象征暴力,因为本来分配名额已经不多的落后地区的学生,往往又被一直享受较高水平教育的"外来移民"抢占了优势和先机。于是,国家教育部门又忙不迭的确立各种制度来制止这种体制恶果,最终使这种制度化了的象征暴力团团陷于制度之间的表象之中。然而,这种象征暴力最大的恶果却是其带来的"马太效应"。随着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分配,落后地区的发展更加受阻了。农村的学生也失去了更多通过教育而得以提升的机会。
五、教育平等的出路--调整不合理象征资本和揭开制度化象征暴力虚伪的面纱
布迪厄的象征暴力理论使我们明白,从表面上看,一切不平等似乎均是客观制度问题,体制问题,而实质上一切均是人的问题,均是权力支配问题!如果要打破这种象征暴力的统治,就必须揭开这种伪装的客观制度的表面,看到客观机制背后所掩盖的利益分配和权力支配关系。旨在实现教育平等的教育改革并非仅仅要简单地实现表面的平等,比如,高考录取制度方面并非是简单的要求废除单独命题制度,因为毕竟各个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差甚远,全国统一命题基础上的择优录取未必能够实现真正的教育平等。但是教育改革必须直面的却是单独命题制度和教育地方保护主义的虚伪性,必须直面这些客观制度所确立的、掩盖的不平等和欺骗性的教育资源和机会分配。关注表面化的教育制度掩盖之下实质性的不平等。因此,打破中国教育的不平等必须看到这种单独命题,教育地方保护主义和国家教育财政机制的真实面目,从而更公平的分配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另一方面,因为象征暴力是以象征资本为基础的,所以打破不合理的象征暴力就必须调整和改革不公平的,特别是那些倾向于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象征资本。户口和区域身份差别在中国实质上是一种扭曲和不公平的象征资本,这种象征资本带来的各种社会利益分配也是有悖公平和正义的。这种象征资本加上经济资本的帮助,以极大的强力支配着中国社会的利益分配,并一直致力于形成一种温和的,不公开的,表面上符合道德准则的象征暴力。作为象征资本的户籍制度,在中国造成的远非教育不平等一个弊端,对它的改革,任重而道远。但是,至少可以在公民接受教育这个关乎公民个人机会和命运的权利领域,逐步打破户籍的限制,突破地区歧视,给每个公民,无论是北京生源还是非北京生源,无论是发达地区生源还是偏远山区生源,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如果具体化为措施,那么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破除教育领域的户籍歧视。特别是在当今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的中国,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面临着很多不合理的户籍限制,教育平等呼吁打破户籍制度的限制;其次,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配置,应该以地区人口分布和优秀程度为条件,而不能比例失调和带有地方保护性的分配地区名额;再次,为落后地区提供更多平等受教育的经费支持和资源支持。国家能够比较合理的分配教育资源和财政拨款,在落后地区实现真正的免费九年义务教育,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实现"起跑线上的平等";最后,在基础教育阶段取消所谓的"重点",因为这种"重点"往往是城乡教育歧视的手段之一。当然,措施远不止这些。更合理的分析象征资本,更清楚的看清教育不平等的象征暴力实质,才能更好的实现教育平等。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近年来社会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和对教育平等的呼吁,政府逐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比如,从2006年开始,免费义务教育开始真正的从农村向全国全面推行。从2009年开始,国务院教育部还发布命令要求各省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落后地区的教育经费制度得到了越来越的支持。[⑦]这可以视为政府对不合理象征资本的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也可以视为教育不平等领域象征暴力的松动和弱化。另外,城乡户籍差异带来的不平等在许多地方正在得到改善,而一些落后地区的流动儿童教育所需额外缴纳的"借读费"也正在被勒令取消。但是教育的区域不平等中,更多的象征资本和制度化的象征暴力还有待改革。总之,实现教育的平等必须调整我国现实中存在的不合理象征资本;制止经济资本和象征资本演变成为一种隐蔽的、不公平的象征暴力;揭开制度化的象征暴力所掩盖的不平等分配关系。在中国逐渐实现真正的教育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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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蒋梓桦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出版,P187,P203
[②] 【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蒋梓桦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出版,P208
[③] 张玉林《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蓝皮书》
[④] 同上
[⑤]最初由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
[⑥] http://edu.people.com.cn
[⑦] http://www.qgbzb.cee.edu.cn/(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网站)
 
(责编:R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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