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视 野 > 观察·焦点 > 李强:为什么农民工“有技术无地位”
李强:为什么农民工“有技术无地位”
时间:2011-06-02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作者:李强 被查看:

 

——技术工人转向中间阶层社会结构的战略探索

 

 

  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即如何改变整体社会结构中下层过大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已经进入到产业队伍中的广大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问题,使他们有机会进一步上升到中等社会阶层中来。本文指出最有力的渠道就是对于农民工中已经具有一定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农民工给与正式的技术职称认定,从而实现农民工自身的结构转型。使得有技术的农民工进入到专业技术阶层的队伍,这不仅符合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社会结构演变的惯例,而且,也可以大大促进农民工学习技术、技术评比、技术进步的积极性。

 

  关键词:农民工 技术工人地位中间阶层社会结构 探索

 

  一、我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的难题

 

  近些年,社会学界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提出的宏观理论,主要有陆学艺教授等的十阶层理论,孙立平的社会断裂理论,笔者提出的“倒丁字形社会结构”等。这些理论虽然观察的视角、研究的方法、采用的数据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承认这样一个道理:中国社会有一个比较巨大的社会中下层,特别是有一个人口巨大的农民、农民工群体居于社会的比较低的位置上。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底层巨大,如果社会的多数人处在下层或中下层,这对于社会稳定都是一种重大的威胁。前一阶段,泰国“红杉军”事件,也从侧面告诉我们,底层巨大的社会是随时潜伏着社会危机的。所以,中国社会学界上述理论的共同结论也是一致的,即怎样改变中下层为主体的社会,这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最大难题。

 

  我们都知道,迄今为止,中国社会持续巨大中下层的直接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村户籍占到全社会的55%,然而,目前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已经有1亿5千万以上了,如果加上在本地打工的农民工,即乡镇企业工人,从事工业劳动的,我国农民工人数应在2亿6千万以上。也就是说,农民工即使进入工业劳动、即使进城打工,他们在整体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并没有明显变化。

 

  为此,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辅助三农的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增加农民收入及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的诸项改革等。这些政策应该说还是使得农村、农民、农民工的生活有所改善,对他们的发展还是有利的。

 

  但是,最近,人民日报发表“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证明:城乡收入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而且户籍、出身是拉大收入差距的主要推手,“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1]。所以,一方面是政府采取了很多帮助农民、农民工的政策,但另一方面,社会运行的结果却没有带来农民、农民工地位的提高,阶层间的差距继续扩大,这是为什么呢?

 

  解释“马太效应”的理论有很多,如库兹涅茨“倒U形曲线理论”,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理论”[2],以及赫什曼(A.O.Hirschman)、沃勒斯坦(I.Waller-stein)等人的理论,笔者没有必要一一赘述。在此,笔者仅仅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分析一下地位较低的阶层是如何才能实现上升流动的?历史经验多次证明,阶级、阶层地位的变迁是难以靠别的社会阶层的帮助而实现的。想帮助农民级改变地位,毛泽东主席的实验进行得最为气势磅礴,但是,60多年过去了,今天看来,总体上说,中国农民的经济收入还是比较低下的。文化大革命中关于“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实验,工农兵占领上层建筑的实验,也均告失败。笔者以为,共和国建国六十多年的经验教训、甚至清帝逊位以来的百年历史证明了如下观点:

 

  第一,社会地位的变化是个渐进的过程,采取骤然变化、超常规变化的方式,最初以为实现地位变迁了,但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在一定意义上,社会地位结构至少在逻辑上,又慢慢地有复原的趋势。百年以来,我们经历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以及抗战等等,革命战争连绵。解放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也还是革命运动接连不断,打碎社会结构、打破社会常规运行的革命运动,表面上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是,社会地位结构短时间变了,长时间又复原了。所以,采取打破社会常规运行的方式来改变社会分层结构的努力,并不是很成功。

 

  第二,在社会能够按照常规运作的情况下,也就是对于法治、法规大体认同的条件下,社会地位的变化,是社会各个阶层在制度体系内博弈的结果,当然,博弈的方式多种多样。笔者曾经提出,今日中国,参与博弈的因素有:市场的作用、政府的作用、权力的作用、金钱的作用、单位的作用、关系的作用、平民的抗争(包括信访、上访上告、群体事件等),以及网络的呼声、舆论的作用等等。

 

  第三,博弈的结果取决于各个阶层自身的力量,这包括各个阶层的优势因素和劣势因素,当然,所谓优势因素和劣势因素也异常复杂,比如有政治权的优势、话语权的优势、舆论的优势、网络的优势、社会同情心的优势等;有些群体有钱有势,本来以为博弈必胜,结果社会公众对这样的群体产生了“社会厌烦”和“社会抵触”,在网络上,这样的群体被声讨得一塌糊涂,所以,在这里,人数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优势,平民显然有人数上的绝对优势。

 

  第四,在社会按照常规运作的博弈中,当然制度安排最为关键。如果制度安排中就含有对于某些群体的利益倾斜,那么,博弈的结果也显然是会带有这种倾向的。所以,制度安排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好的制度应该是不剥夺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参与机会。

 

  第五,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一种公正的制度安排的核心原则应该是允许流动、鼓励竞争,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上升流动的机会。任何社会都做不到让每一个人都实现地位上升,地位变迁的结果总会是有的人上升了、有的人下降了,但是,公正的制度要让每一个人都有参与竞争的机会。公正的制度一定要避免“没有机会”的群体的存在,不公正的制度就是该制度造成的障碍或约束,使某些人或群体丧失了上升流动的机会。

 

  下面,我们就用这样的观点来考察一下中国农民工,看看这个阶层在社会博弈中有什么优势?有什么劣势?制度安排对他们是否公正?是否让他们参与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首先,农民工是我国各个劳动力群体中,最具年龄优势的群体。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绝对是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的,他们年轻,精力旺盛。根据笔者2007年在全国九省(包括直辖市)对城市农民工群体的调查(该调查数据的具体说明参见本文第三部分),城市农民工按年龄分组,各年龄组所占比例为:4-15岁占0.1%16岁占1.4%17-25岁占37.1%26-35岁占23.8%36-45岁占27.1%46-55岁占9.1%56-59岁占1.4%。也就是说,农民工中年龄在17-45岁的占到了88%,青年有活力,壮年既有能力又有经验,所以,他们都是最有劳动能力的群体。

 

  这样有活力的劳动群体,在经济中的贡献如何呢?笔者采用了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由于2010年人口普查还没有实施,使用的是上一次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全国流动的劳动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采用相关分析的方法,通过31个省/直辖市地区人均GDP分别与总体流动劳动力所占比例、农业流动劳动力所占比例、非农业流动劳动力所占比例的相关系数来看,证明这几项指标与人均GDP均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具体数据如下:

 

  表1显示,总的来看,流动的劳动力与全国各省的人均GDP都是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其中流入到非农业职业(人数最多的是农民工为主体的生产工人)的流动劳动力比例与该地区人均GDP的相关性最强,高达0.76。这说明,农民工对各省人均GDP的社会贡献最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时代》周刊将“中国工人”评为2009年年度人物,发表照片上显示的人物都是中国农民工,杂志文中称,“中国农民工”是中国经济“保8”的最大功臣,认为在2009年里,正是因为他们的奋斗使得中国的经济一步步复苏。所以,表1的数据与这个评价是一致的。

 

  那么,既然农民工年龄有优势,贡献又巨大,为什么他们在社会地位的竞争中却处于劣势?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思考制度安排中的问题了。上文已述,公正的制度是每个人都有竞争和上升流动的机会,而不公正的制度则是上升流动向某些社会成员倾斜,而对另一些社会成员歧视。笔者以为,目前我国制度安排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为农民工的技术优势设计良好的上升渠道,对于这里存在的问题,笔者称之为:“技术流动的社会断裂”,造成的社会后果是:“有技术无地位”,这正是本文分析的主题。

 

  上文已经说明了农民工的年龄优势,以及农民工在GDP中的巨大贡献,本文第三部分还将用调研数据证明农民工的技术优势。其实,即使没有这些数据,我们每个人有目共睹的数以千计的高楼大厦,“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以及近年全国各地上万的工程建设,数以亿计的各类产品都可以证明农民工的劳动是有技术含量的,被我们称作“农民工”的很多人,其实,应该属于“高级技术工人”。但是,上面所说的这些项目都是“集体成果”,其成果的社会技术地位含量怎样落实到每一个个人身上呢?这样我们就要分析,个人是怎样获得技术地位的?譬如,我们问一个人为什么成为有专业技术地位的人?人们自然会回答,凭借一个人的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编审、主医师、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等,最高级的可以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甚至“两院院士”。总之,一个人的专业技术地位需要得到社会制度的认可,只有得到了社会制度的认可,这个人才可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这就是一个社会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

 

  在我国,农民工与“专业技术证书制度”的关系是什么呢?上文已述的农民工的年龄优势、社会贡献优势,都是群体的整体优势,要区分每一个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还要靠他们劳动力中的技术含量,就像知识分子中最高技术含量的可以获得最高级的技术职称一样,农民工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技术职称呢?从形式上看,政府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已经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这种证书可以“全国联网查询”,只要输入证件号码、证书编号、准考证号和姓名,就可以从网络上查询证书的真伪。该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由各地的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共分成五级,所涉及的行业包括:轻工、冶金、纺织、化工、烟草、有色金属、粮食行业、珠宝首饰行业等等。从表面上看,好像也为农民工建立了技术地位上升的渠道。但是,本文第三部分的数据证明,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没有获得过这种“职业资格证书”,很少数人虽然也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但是,这种“职业资格证书”并没有对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产生什么影响。

 

  这令我们反思,我们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本身了。在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他们明明完成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劳动,但是,他们基本上没有获得支撑自己社会地位的、被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术证书。本文后面的数据证明虽然有很小比例的人获得了该证书,但也并没有真正改变他们的社会位置,即他们总是处在社会分层的下层,而难以进入到中产阶层的队伍之中。

 

  农民工的这种有技术无地位的“地位上升滞后现象”已经威胁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变迁。从中国社会结构的总体看,迄今为止,最大的问题仍然是“中层欠缺”,下层比较巨大,下层巨大的原因就是农民、农民工聚集在社会下层。中国实现中层为主体社会结构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使得农民工中已经处在产业工业体系中的有专业技术的农民工,能够通过高级技术工人这一重要环节,上升到社会中间阶层[3]的位置上。而转变的关键环节就是本文提到的如何让“有技术”的人实现“有地位”的变革,结束“有技术无地位”的社会现象。

 

  二、社会地位是怎样获得的:劳动技术与地位变迁的关系

 

  为了探索有技术的人是怎样获得社会地位的,我们先需要做一下理论的分析,即从理论上、学术上阐释,农民工为什么有能力、有技术而无地位。这就涉及到社会学的最基本问题之一:社会地位是怎样获得的?究竟什么因素在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

 

  决定社会地位的因素很多,众所周知,社会学常讲三元分层,认为人们的社会地位是由财产地位、权力地位和声望地位三元因素决定的。其实,这种分层视角有很大的缺陷,比如,在中国的场景下,在农民和农民工的地位问题上,有一个因素:户籍身份对于他们的社会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样,在中国的场景下如果仅仅通过财产、权力、声望的三元分层模式来阐释社会地位,就漏掉了非常重要的社会因素。在决定社会地位的因素方面,新马克思主义者,美教授赖特的模式还是有重要意义的,他将权力阐释为“组织资产”,而且又加入了“技术资格证书资产”[4],笔者以为采用这样的理论架构,对于解释中国当前的分层有一定意义。虽然笔者也曾提出,决定社会分层的因素有十个方面,但是,那是作为学术分析的通用原则而言的。笔者以为,在当前中国的场景下,决定社会地位的因素有以下六个方面最为重要:

 

  第一,权力地位(或用赖特的概念:对于组织资源的占有)。第二,经济地位,或可称之为:对于财产、收入等经济资源的占有。第三,教育地位,在中国,高考是能否进入相应社会地位的一道重要门槛,能够获得正式的教育证书,仍然是中国社会“地位准入”(recruitment[5)]的最核心的机制;虽然教育证书不能直接决定职业地位,但是,博士、硕士、学士、大专、中专等一系列教育证书还是起着筛选社会地位的重要功能。第四,技术职称,指人们获得的各类专业技术、职业的技术、技能的职称或专业证书。第五,户籍身份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地位体系,由于户籍与很多经济利益、社会资源利益挂钩,所以,起到的实际社会地位功能还是很突出的。第六,家庭出身,尽管我们一再抨击血统论,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很看重一个人的出身,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自称出身于高级干部家庭的骗子能够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

 

  下面我们就看看,上述六大因素对农民工社会地位演变的影响是什么?或者说,哪些因素对于农民、农民工的地位上升是有利的、哪些是不利的。

 

  第一,权力地位,赖特术语“对于组织资源的占有”。显然,对于多数农民、农民工来说是不利的,尽管村长是通过公开选举产生的,使农民有平等的机会。有这样的个案,即见了世面的农民工,回村参加选举,当选了村长。但这样的组织资源,首先是权力级别很低的资源,其次,对于农民、农民工来说,获取的概率是很低的,能够通过权力地位上升的只是极少数人,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是没有可能的。

 

  第二,经济地位或财产、收入地位。改革以来的最大的机会变化就是农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致富,也确实有一些农民,成为村庄里的富人,近来对农村的调研也证明,农村内部的分化十分突出,村庄里出现了一些富裕甚至豪富家庭。但是,农民、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或者计算全国农民、农民工的平均收入,他们在全国的各阶层的比较中,仍然是比较低的收入阶层。北京师范大学李实教授等的研究证明,从1997年到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6],城市居民获得的经济收入仍然大大高于农民、农民工。笔者的数据也证明,越是居住在大城市的居民,就越容易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为提高农民、农民工的经济地位,大体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结果型的,比如在公共财政的支出中向农民、农民工倾斜,近年来,政府的主要举措包括取消农业税、在农村建立“新农合”、各个城市做出的最低工资的规定等等。结果型显然受到财政资金的很大约束,面对8亿人的农民、农民工群体,再大的财政支出,平均到每一个人也必然变成了杯水车薪。另一种是机会型的,即是各个方面给农民、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致富机会,比如城市里取消对于农民工就业的行业限制,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农民工也可以进入多种行业,机会型的意义在于,鼓励农民工自己通过竞争获得更多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从目前我国对于农民、农民工发展的制度约束看,机会型的有更多的改革余地。而且,机会型的有很大的公平竞争的涵义,所以应为农民工创造出更多的公平竞争的致富机会。正如本文所阐述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竞争。

 

  第三,正规教育地位。迄今为止,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要想改变生命轨迹实现地位上升的最为正规的渠道还是“高考”。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案例,同一个农民家庭的两个孩子,一个通过高考,进了大学后来当了城里人、干部,另一个没有参加高考,就仍然当农民,最后,两者的社会地位有重大差别。但是,能够通过高考特别是进入到拔尖大学的毕竟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打工的农民工,并没有参加高考,他们的正式学历往往是初中毕业。所以,对于多数农民、农民工来说,难以通过正规教育实现地位上升。

 

  第四,职业技术职称地位,本文认为,这一种渠道对于农民工的发展余地最大。农民,特别是农民工,每个人每天都在从事着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工作,30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在全国所有的城乡建设起来、出口的产品充斥世界各国的市场等等,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工的贡献。上文已述,产品的生产者本身有着高超的技术技能,问题是社会上对于农民工职业技术的认定体系很不完善,本文下面会提供数据证明这一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将着重论述,如何改进、改善我们的职业技能的评定手段,对具有高水平技能的农民工的职业地位给予认定,从而实现他们的地位上升。

 

  第五,户籍身份,这一点是制约农民、农民工的最重要的制度因素。很多学者已经做了这方面的研究,这有待于我国的户籍改革。最近有文章指出,日本在1955年至1975年也曾经有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问题,但是,日本没有我们这样严格的户籍制度,日本农民工外出后,可以很自由地将自己的“誊本”(相当于户口)迁出,然后,在所到的打工地政府登记,就成为当地居民,所以,日本农民工转为市民没有户籍的障碍[7]。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当然,关于户籍改革研究的论文已经很多了,数以千计的学者、管理者、老百姓都在各抒己见。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认为,通过户籍改革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待遇,这样来解决农民工的地位问题。笔者同意户籍改革,但本文也警告,不要以为单凭户籍改革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试图实现工人、农民地位整体上升的实验早就做过,但结果并不理想。为什么试图整体地改变社会地位的努力总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呢?从社会学社会分层的基本原理看,人们社会地位的上升往往是在分化中完成的,如上文所述,公正的社会是要为每一个人提供上升流动的机会,地位上升是个体在竞争中实现的。所以,户籍改革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的改革才能防止“集体排他”(collectivist exclusion);而公正的流动机制必然会有“个体排他”(individualist ex-clusion),现代社会人们地位的上升往往是在“个体排他”中实现的。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提出了,为农民工创造向技术人员、高技术人员转化的认定与竞争机制,通过这条途径,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实现中国的中间阶层主体社会结构。

 

  第六,家庭出身,尽管我们都反对血统论,但是事实是,家庭出身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地位,农民和农民工是社会各个阶层中最无权无势的,所以,他们的家庭出身对于他们的地位肯定是不利的。不过,我国处在社会地位整体上升阶段,所以,农民、农民工将会通过几代人的变迁会进入到其他社会阶层。数据证明,我国代际流动的比率还是呈上升趋势的,用流动表分析,我国的总体代际流动系数不低于0.5的水平。六方面分析以后,笔者要重点分析的是技术职称、技能对于社会地位的影响及技术职称、技能影响社会地位的规律是什么,特别是分析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对于社会地位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关于技能、技术怎样影响人的社会地位,比较成熟的理论有两种,一种是新马克思主义者赖特提出的技术资产理论,另一种是新韦伯主义者帕金(FrankParkin)提出的专业资格、技术证书制度理论。赖特认为,技术和技术资格证书也是社会中一种不平等分配的财产形式,技术资产的基础是技术证书,而技术证书是由权威部门和各种法规所决定的帕金认为,专业资格、技术证书制度与财产制度同样重要,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分层的两大基本制度,技术证书决定着什么人可以进入什么样的职位,因此,在决定社会分层、阶级结构方面,技术证书的功能丝毫不亚于财产制度的功能。总之,两位学者虽然代表不同的理论流派,但是,在确认技术证书决定社会分层方面,两者的观点是近似的。

 

  那么,在中国的目前的社会背景下,技能、技术、技术证书影响社会分层有什么特点呢?特别是在对于本文分析的农民工存在什么问题呢?

 

  第一,由于技术晋升制度的重大变迁和不稳定特征,目前的职业技术证书制度,在技术工人的社会分层方面,功能比较弱化。新中国建国以来,技术证书晋升机制曾有过几次变革,可以说,迄今为止还处于改革之中。由于技术证书认定本身也在不断变革,在决定分层方面,其特征表现为“不稳定”。共和国建立初期,需要对于旧中国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国家机关曾一度实施供给制等试验,到五十年代初进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在企业工人的层面上实行了以技术等级标准为基础的八级工资制度,用考工定级或考评结合的办法确定工人的工资等级[8]。这种工人的八级工资制,到1956年全国第二次工资改革时基本定型了,虽然也有个别企业采取其他定级方式,但全国大多数企业都实行了八级工资制、制订了等级标准,并严格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考核晋升[9]。在此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八级技术等级的制度,得到企业工人和全社会的普遍认可,虽然也曾受到政治运动的冲击,但是,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这种制度也一直延续着。1985年全国第三次工资改革实施,年初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接着劳动人事部门拟定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从此,长期奉行的全国统一的以工人技术等级为基础的八级工资制被打破[10]。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虽然,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工人工资级别中还有八个等级的分类,但是,1985年以后,企业的工资制度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很多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创造了多种体制,所以,全国统一的以工人技术等级为基础的工资制被大大弱化了[11]。此后,企业大多实施了工资总额包干的方式,企业自身有了很大的自主权力,这样,事实上,统一的工资制度已不复存在。另外,企业工人的奖金部分迅速扩大,相比之下基本工资部分缩得很小,所以,技术等级所起到的分层功能也就被大大弱化了。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大转制以后,企业的所有制多元化,各种不同的企业更是奉行各自的工资制度,所以,原来的按照八个技术等级的分类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1995年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参考国际经验,在我国建立了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样,在职业技术等级方面,就彻底摧毁了原来的八级技术等级的制度。五级资格甚至在顺序上与原来的八级等级都是相反的,五级资格证书五级是最低的,一级是最高的,而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是一级最低,八级最高。该变革的本意是试图建立新的技术等级制度,但是,从实际效果看,新的五级职业资格制度很不成功,这样,变革的结果是更加弱化了技术等级分层的功能。本文第三部分笔者的调研数据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笔者以为,企业工资多元化,企业的类型多元化,企业工资的自主权这些都是好事情。但是,从此,中国技术工人的具有社会分层意义的技术等级制度受到致命冲击,其分层功能已经大大弱化了。

 

  第二,制度隔离。此后,虽然劳动部门制订和修订了各行业、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并且也有考核机制,但是,我国的企业运行体制已经多元化了,工业劳动者中,在国有企业里工作的人数和比例均大大减少,而在其他多种类型企业里劳动的人数和比例剧增,所以,劳动部门虽然制订了技术等级标准,但是对于在多种类型企业里劳动的工人并没起很大作用。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影响就更小了,一方面,他们的劳动单位是完全隔离于技术等级的体制以外的,比如许多乡镇企业,包工队等,另一方面,他们本人也意识不到技术等级对于他们有什么用处,我国目前的技术分层制度安排的实际状况,对于多数农民工的参与是不利的。所以,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虽然形式上没有排斥农民工,但是实际上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参与进来。

 

  第三,身份隔离。与上述制度隔离相类似,社会身份也在制约着农民工向技术工人或高级技术工人的转化。上亿的农民工在城市里打工,但是,他们在身份上还被视为农民,没有被城市接纳,所以,难以转化为有技术等级的城市工人。以往的研究,大多是从户籍制度来解释此种隔离现象,认为户籍起到了屏蔽作用。概而言之,城市中有两种体系,一种是只有本地户籍人口才可以进入的正式编制,另一种是外来户籍人口的非正式编制。目前,对于非正式编制,制度基本上不为他们设计技术晋升的证书制度。笔者以为,户籍是一个原因,但还不是原因的全部,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流动的社会断裂”。目前的劳动者的技术,一种是被制度认可的有技术证书的技术,另一种是不被制度认可的,可以在劳动场所、劳动过程中显示出来,但是,不被官方的制度认可。简称“有证书的技术”和“没有证书的技术”。而当前农民工的绝大多数持有的是没有证书的技术。社会产品吸纳了他们的劳动与技术,但没有赋予他们以“应得的社会地位”,从理论上说,这是一个“enti-tlement(应得权利)的问题。

 

  第四,社会传统的不利影响。科举制度对于中国社会影响巨大,在科举制度下,只有科举认定的四书五经是可以获得功名利禄的知识,其他的技能则受到轻视。受到这种影响,迄今为止,全社会都注重于“高考”。可以说,高考是被过度张扬了,明明国家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劳动群体是“技术工人”,常常出现“高级技术工人”奇缺的难题,但是,全社会却在追捧所谓高考“状元”,仅从“状元”这个词汇上就能看到科举的“烙印”。明明数据证明,历来的高考“状元”在后来的就业中,并没有特别杰出的成就,但是,仍然受到全社会的炒作。反之,对于直接操作型的技术,社会则比较轻视。其实,我国劳动就业中最急需的、需要数量最大的,恰恰是这种直接操作型的技术人才。我国有一种很不好的传统就是轻视体力劳动,因而也轻视体力劳动技术,对于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也不重视。当然,这里面也有“官本位”的不利影响,20107月“人民网”公布的调查,约七成的网民就业选择都是“公务员”,这样的就业选择显然是畸形的。总之,这些社会传统影响的结果是,在技术与社会地位的关系上,人们看重的是高层专业技术职称,教授、医生,而对于技术工人的职业技术分层比较轻视。社会观念当然也会影响制度安排,因为制度是人设立的,设立者的观念当然影响制度安排的倾向。

 

  当然,对于直接操作技术的影响,也有正面因素。这也正是笔者提出让有直接操作技术的农民工实现社会地位上升的重要社会条件。目前,总的社会大背景是产业演进、职业更新,该演变会导致农民比例的减小,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技术、产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大大上升,所以,我国还处在一个有利的阶段。对于这个演变,有学者称之为:“职业结构渐趋高级化”[12]。所以,从社会大的背景看,笔者提出的通过农民工转变为技术工人(包括高级技术工人),实现中国社会向中产阶级社会转型还是有可能的。当然,笔者认为这种“渐趋高级化”并不会自动实现,只有在我国的职业技术认定制度变革以后才会实现。

 

  三、对于我国城市农民工技术与社会地位关系的实证

 

  据笔者组织的几次关于城市流动人口调研的数分析据,这些数据是在20072009年收集的,包括委托调研和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完成的城市流动人口调研。其中,2007年在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河北、河南、山东、辽宁、重庆等省市进行的农民工调研,在剔除不合格样本后,共完成了有效样本1899个。调查证明,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有职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的仅占15.7%,而占总数84.3%的农民工都没有任何职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具体数据如下:

 

  当然,经调查核实,上面回答“有证书”的,也并不都是国家认可的证书,目前国家认可的证书是分成五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将那些回答说“有证书”,但证书没有等级的(即不是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正式的职业资格证书)刨除在外的话,那么,本次调查证明,有国家认可的正式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仅占11.06%(210),也就是说农民工中88.94%的人都没有国家认可的正式的职业资格证书,即农民工获得证书的具体分类情况见表3

 

  当然,笔者一再强调,没有证书的人不是说没有专业技术,本次调查证明,当向农民工询问:您是否有某种职业技能或一技之长时,53.4%(987)的农民工都自认为具有某种专业或职业技能。

 

  那么,在调查中我们进一步询问,您的这种职业技能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呢?回答结果参见表4。从表4数据中可以清楚看到,大多数的农民工,他们获得的职业技能不是从专门的学校获得的,也不是从单位组织的培训中获得的,而是自己在劳动中获得的,这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本人自学、边学边干”获得的;第二,自己“拜师傅学来的”;第三,“亲戚、朋友或老乡教的”。三种途径加在一起,占去了69%,这些都属于非正规的培训,应该承认这些非正规培训的效果其实是很不错的,但问题是,依靠此种方式获得的技术,其社会地位的资格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表4也显示,也有一些方式,农民工获得了技术,途径要正规一些,包括单位企业的培训、学校的培训、政府组织的培训和社会上的培训,但是,可惜比例均很低。

 

  其中最为正规的要算是专业学校的培训了,此次调研证明,农民工中有92(9.0%)是从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的,而对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发现,在这部分人里面,78.4%的人是有证书的。所以,事实证明,从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民工大多是有证书的,如果不是从专业学校毕业的则基本上没有证书。这样我们就看到了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能够从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民工,他们大多有技术也有证书的,可惜,他们在农民工中只占9.0%。而九成以上有技术的农民工,都不是从专业学校毕业的,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了专业技术的农民工,怎样使得他们的技术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

 

  记得“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由于正规的教育渠道长期阻塞,很多人是通过自学成才的,为了使得这部分人的教育水平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社会上曾经创造了很多制度,比如:在考大学、考研究生、评职称时,可以填答“同等学历”,当时“同等学历”就意味着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教育水平,这样就可以与社会的正规体制相接轨了。今天,农民工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为他们创造与正规制度接轨的办法。

 

  2009年笔者组织在广州市所作的另一次城市流动人口问卷调查,得到了相似的结果,见表5

 

  再对有证书的94人,进一步询问:“您的证书是谁发的,得到谁的认可?回答结果是:58(61.2%)是政府劳动部门认定的,其余的36人是企业内部、或者其它一些部门认定的,出了本单位后并不被其他单位认可,也就是说86.4%的农民工没有国家认可的正式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与上文提到的多省市调研数据88.94%都没有正规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十分接近的。

 

  那么,目前国家所建立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对于农民工的收入有直接的影响呢?换言之,目前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否起到职业分层、技术分层、收入分层的作用吗?6仅对2007年多省市农民工调研的数据进行分析,看看农民工的技术证书与他们的收入是什么关系?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比较明显的收入差异表现在自认为没有什么技术的农民工与自认为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农民工之间,即没有什么技术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九百多块钱,而有技术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都在一千一百块以上。所以,收入的事实也证明,农民工自己认为“有技术”或“没有技术”是真实的,反映在收入上,也是有其真实作用的。而相比之下,国家认可的技术证书反映在收入分层上的功能并不突出。从表6可以看到,有国家认可的初级技术证书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比国家不认可证书持有者仅高出44元。而且,拥有国家正式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证书的相互之间的平均月收入差异也是很小的,分别仅为63元和66元。所以,不仅农民工中仅有很少的人拥有国家颁发的正式证书,而且,即使拥有正式证书的,也没有因拥有证书而对其收入产生多大影响。由此,笔者得出的结论是:政府为一般劳动者所设立的技术分层证书制度,对农民工,收入影响是低效或无效的。

 

  上文已分析,技术分层是社会分层的重要方面,而对于广大农民工劳动者来说,这几乎是他们能够凭借自身努力实现地位上升的最主要机会,然而,残酷的社会现实却是,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进入到这一渠道,即使进入的,这一渠道本身也是徒有其名。这一渠道的设立和管理者,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关心数以亿计的本应纳入这一渠道的农民工。所以,迄今为止,中国的技术分层,更多是为社会上层群体服务的,而明显忽视了占社会劳动者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群体。

 

  最后,我们再看看,农民工对于技术分层的主观感受,即有职业技术的农民工与没有特殊职业技术的农民工,他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是否感到职业技术确实发挥作用呢?请看多省市农民工调研数据。前面已经论证过,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职业技术证书,所以,这里说的有职业技术与没有职业技术,都是农民工自己认定的。

 

  数据显示,大多数农民工都认为,找工作时,用人单位是看重职业技术的。工业劳动是分工很细的,用人单位当然要看重职业技术,如果有对口的专业技术还可以使用人单位省去了入职的技术培训,所以,职业技术在找工作时异常重要是不言而喻的。表7的数据还显示,自认为“没有什么职业技术”的农民工,比自认为“有职业技术”的农民工,更感用人单位看重职业技术。当然这也是一种心理现象,即害怕自己因没有技术特长而找不到工作的比那些有技术的求职者更容易对技术产生敬畏之心。那么,怎样证明自己有专门的职业技术呢?从社会信用的角度看,也只有拿出国家认可的技术证书来证明了。调研证明,求职者在拿出技术证书以后,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见表8

 

  表8的数据显示,总体上看,农民工的主观感受是,有证书的比仅有技术而没有证书的人,在找工作时,自认为自己的专业技术还是有优势的,换言之,在找工作时,国家认可的证书还是起一些作用的。因为有技术没有证书的人,在求职的当场很难证明自己的技术。这也正是国家技术证书本应该发挥的基本功能。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农民工中有国家认可的证书的人数比例甚低,即表71899个农民工中仅9个人(0.47%),其中还有2人自认为,说不清楚找工作时自己的专业技术是否起作用了。所以,目前国家认可的证书制度,确实还有待改进与完善。

 

  四、国际比较与结论

 

  本文探讨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即如何改变整体社会结构中下层过大的问题,如何使得原来处于中下层的社会阶层进入到中等社会阶层。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已经进入到产业队伍中的广大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问题,使他们有机会进一步上升到中等社会阶层中来。本文指出最有力的渠道就是对于农民工中已经具有一定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农民工给与正式的技术职称认定,从而实现农民工自身的结构转型。使得有技术的农民工进入到专业技术阶层的队伍,这不仅符合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社会结构演变的惯例,而且,也可以大大促进农民工学习技术、技术评比、技术进步的积极性。

 

  从世界上已经完成了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型的国家的经验看,专业技术人员是中产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之所以实现了中产阶层为主的社会结构,亦称作:“橄榄形”或“纺锤形”社会结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的扩大。下面特列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等几个经济发达国家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等阶层的结构变化情况[13]。数据显示:经济发达国家的专业技术阶层比例还是很高的,到2005年美国为20.32%,加拿大31.79%,澳大利亚30.70%,瑞典39.05%,而且从19752005年间,该比例一直是上升的。特别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瑞典,2005年以后的分类,将技术人员单独作为一类,可以清楚看到从生产操作工人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员流入到了“技术人员”(Technicians)这个典型的中产阶层中来了。

 

  而反观我国的社会结构则会发现很大的问题。由于新的人口普查还没有进行,笔者这里引用前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982年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就业者的比例是5.07%1990年是5.31%2000年是5.7%,在近20年的时间里,比例有一点发展,但还是没有太大变化。这种变化,不符合现代化的规律。我国改革以后的三十余年中,经济发展神速,对于专业技术人员需求极高,GDP的高增长与专业技术人员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是,很奇怪,为什么从人口普查数据上看,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比例增长大大小于经济增长和现代化的速度呢?这就涉及到我们国家的一系列的制度约束,包括本文提到的职业技术等级认定的制度,以及户籍制度、身份制度等。其实,本文证明,我国的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的很多人,按照他们目前的职业技术水平,在任何意义上,都当之无愧地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但是,由于社会的制度安排、制度约束、制度障碍,使得有技术无地位的现象比比皆是。虽然表面上,劳动部门也有所谓技术职称评定体系,但是,实际上,没有人真正为有技术的“农民工”技术评定的事情操心。

 

  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脑力劳动的专业技术阶层的技术职称评定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为了评职称就要发表论文、著作,这样的活动,有些甚至走到了极端的地步。目前低水平的论文充斥于市,有些甚至可以称之为“垃圾论文”。但是,这些即使包括很多负面因素的评职称,却是有着完整系统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来支撑。所以,在这样一种制度的建设上,我们恰恰忽视了社会上的最大多数的人的技术地位。

 

  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民工转变为国家认可的技术工人后,这个群体一般处在中产阶层的什么位置上呢?如果将中产阶层也分为“中产上层”、“中产中层”和“中产阶层下层”的话,转变为专业技术工人的农民工的大多数会处在“中产阶层下层”位置上,用帕金的术语说属于“缓冲带”阶层。我们知道,“缓冲带”阶层是很重要的,它是中产阶层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为社会下层提供上升流动的机会,因此,它也是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社会结构原因。

 

  上文已述,对于我国劳动者职业技能的认定,我国的劳动部门也做了很多工作,也建立了五级职业技术证书的制度,这些成绩应该充分肯定。但是,本文也证明,目前的技术证书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农民工是无效的,还需要做比较大的手术进行变革。在技术工人职业技术等级分层方面,笔者建议恢复建立八级职业技术分层制度。这种制度比较类似于新中国历史上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

 

  历史证明,1956年制订,后来又经过修订的企业八级技术等级制度,曾经在工人技术等级的分层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在社会调研中得知,迄今凡经历过当年的企业八级技术等级制度或企业八级工资制的人,都承认八级的技术分层是非常成功的,都承认当时如果一个人,不要说成为八级,即使是“五级工”、“六级工”,在企业中和社会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而且他们的技术水平确实高超。

 

  历史也证明,操作技术的八级分层的技术标准是明确、清晰的,考核的标准是准确的、可操作的。当年“技术考级”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也是好的。后来,由于受“左”的思潮的影响,“技术考级”曾经长期中断,这也从反面证明,失去了八级技术考级对于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是重大的挫伤。

 

  应该承认,八级技术分层比目前的五级技术分层更能体现出为今日中国创造出巨大的GDP的技术劳动的差异特征,更能体现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巨大差异,更有利于中国工人追求高层次,高水平的劳动技能。我国目前的技术分层,更多地偏重于对于脑力劳动、知识分子进行细化的专业技术分层,而非常忽视对于一线劳动的、将体力劳动与技术劳动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层,这与我国的比较轻视操作型劳动的传统有关。我国教育的一个巨大缺陷就是过分偏重于课堂上的书本教育,而很少有对于学生的操作型实践教育。如果比较其他国家的教育的中小学教育,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经常有让学生动手的技术操作教育。而我国的教育只重视高考,完全没有动手的技术操作内容,所以,几乎全社会,都只专注于让学生填答更多的试卷,忙于应试教育。这样,全社会忽视了一件对于中国发展实际上起着巨大作用的,实际操作型专业技术的细化的分层。

 

  再者,八级技术分层比目前的五级技术分层,更能鼓励一线高水平的劳动者的劳动自豪感。社会学的研究证明,更为细致的技术分层可以有更强的社会地位差异感,可以促使人们更积极地去追求更高的技术地位,更为细致的技术分层也会使社会公众,对于高技术层有尊崇之心。中国目前缺少的恰恰是对于一线劳动者的尊敬。

 

  笔者认为,应该由政府的劳动部门组织和推广,在全社会开展技术等级竞赛,对那些在竞赛中表现出高水平职业技术、技能的人给予奖励,也给与国家认可的技术证书。甚至可以通过电视等媒体宣传这样的竞赛,在全社会塑造具有高水平技术技能者的社会地位。当然,常规的技术考级,更加重要。2010年元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并要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同时也强调要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培训的机制。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笔者认为,应该让这些培训计划与农民工的技术考级相结合。目前的培训方针是对的,但是,目前的政策忽视了“培训”对于农民工的“技术分层”的作用,表面上看起来,考级等技术分层措施使农民工分化了,似乎不很公正。但实际上,这恰恰是最主要的机会公正、竞争公正的制度建设。农民工的技术分级,恰恰是使得中国社会走向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的关键一步。既然有这样大的意义,笔者主张,在农民工培训和技术考级方面,应给予较大的财政补贴,以降低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考试鉴定的费用。

 

  总之,一旦制度安排接纳了农民工进入有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国的社会结构就会发生重大变化。当然,笔者历来反对“大呼隆”的方式,即反对一窝蜂地认定农民工的技术职称作法,技术级别的认定是个历史过程,一定要严格技术考级制度,要培训出和考核出一批有经验、有道德、执法公正的专业技术人员当考官,同时增加操作型技术考级在考试内容中的比重,减小笔试题目的比重。当然,也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劳动部门已经建立的通过网上查询证书真伪的体制,严厉打击技术证书造假。采用严格的法律手段防范各种破坏技术等级分层的行为,最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操作型技术阶层的形成,进而实现中国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我国多元化城镇战略模式研究”(08&ZD045)成果

 

  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注释略)

 

(责编:YeLin)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周内排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杂志订阅 | 联系我们 | 投递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