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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中公私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
时间:2009-07-28 来源: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 国际事务杂志 作者:兰德尔杰曼(Randall Germai 被查看:

 

在国际政治经济的分析传统中,权力的组织以及公私权力形式的区分是经常提及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可以发现三种趋势,其中每一种都指向了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力平衡的明显转变。第一个趋势是由杰弗里·昂德希尔(Geoffrey R. D. Underhill)提出的,他认为出现了他所谓的“国家/市场共管(state/market condominium)”,即权力(在此理解为在政治领域设计和做出有关如何组织经济活动的决定)变得交融起来,不再能轻易区分公共权力或私人权力。[1]另一个趋势是由克莱尔·卡特勒(A. Claire Cutler)提出的,他坚持认为权力正在向私人部门转移,这些部门更加牢固地掌握在资本而非劳工或国家手中。[2]第三个趋势则是由菲利普·塞尔尼(Philip G. Cerny)提出的,他强调权力逐渐嵌入跨越公私分野的新兴跨国网络。[3]尽管这些学者可能关于全球经济内的权力组织的确切方向意见不一,他们使我们关注公私权力平衡的方式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当前情况下,有两个方面的考虑对金融秩序问题尤为突出。第一点而且是更为直接的考虑可以被称为所有制问题:怎样的权力形式(或怎样的制度类型)将对金融体系内的信贷供给负责?金融制度是否会变成混合体——部分公有、部分私有?或者它们在经历了一个所有制重组甚至重构的骚乱期之后仍然会保持私有?当前,这种趋势的方向是不确定的,除了短期内比较明显的是政府会在必要情况下对金融机构提供资助甚至实行国有化。[4]但是在此我们必须注意到政府介入这些金融机构日常决策的不平衡性,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尽管存在部分甚至完全国有化,但是在管理团队、管理风格甚至商业模式等方面仍然相对稳固。虽然如此,在金融体系内的公私物质权力平衡的问题上,昂德希尔的国家与市场共管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经验支持。从制度构成上看,金融秩序的混合型程度越来越高。私人权力和公共权力的分界很难确定。[5]

权力平衡变化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结构和组织的演变的第二个方面可能更为广泛、更加分散。历史上,世界金融秩序成为支撑全球政治经济组织基础的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对比的领头羊。19世纪,在国际金本位体制下,卡尔·波兰尼所说的“大金融集团”屹立于国际信贷组织之巅。[6]这是一个由私人权力引导的体系,但是在每一个转折点上都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在两战期间,私人和公共权力之间的既定关系得到了维持,因为大金融集团无法单独重新制定金融秩序。相反,国家决定着金融发展的方向,尽管在效力上存在差异。1945年以后,金融秩序也出现了公私权力协调的另一个发展期,因为一个全面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约翰·鲁杰(John Ruggie)和其他人所说的“嵌入型自由主义”的巩固,使得自由经营与充分的福利供给和强化监管相协调。[7]在过去20年间,这种秩序也遭到了侵蚀,而当前危机的关键意义在于私人权力对市场经济构成的控制的趋势是否已经或者将会遭到逆转。[8]

尽管现在就这个问题给出肯定答案还为时过早,但是有两个相互矛盾的要素引人注目。一方面,监管机构(公共权力对金融机构活动施加限制和提供指导)会进行明显改造。关于这一点下文还将有很多讨论,我们在此可以注意到将国家的规则延伸到金融体系的努力。比如在美国,投资银行正在转变为商业银行(因此最终受到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监管),而按揭经纪人正在接受联邦监管的过程中。在欧洲,对冲基金面临强化监管的呼声。最后,正如巴塞尔资本充足率制度正在进行重新审查,我们预计资本充足率规定会更高,而且会实行新的杠杆率和顺应经济周期的指令,以减少和限制金融公司的活动。由此带来的结果将是一个监管更加稳固的金融体系,而且在整个经济中的规模比过去更小。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逻辑——现有金融秩序的根本组织原则——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威胁。这是资本的核心理想要素,即价格由以市场为基础的竞争确定,公司生存由积累能力决定。在有关如何修补世界金融体系、改善其相应的监管机构的所有讨论中,最有意思的话题是这些原则并没有遭到直接挑战。不论美国财政部应对有害资产问题有多少努力,或者英国和欧盟有多少关于将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加全面地纳入官方监管网络的讨论,核心的考虑是完善金融监管,而不是重新规划私营机构。[9]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并没有遭到金融危机的挑战,即使这些原则的调节范围和尺度将会发生变化。

因此,尽管世界金融秩序内正在出现权力重新平衡以及部分上重新组合,但当前既没有挑战市场经济的基本面貌,也没有挑战金融机构的运转逻辑。卡特勒认为制定和执行方面的权力正在向私人转化的观点并非完全不可信。公私权力关系的重新划定可能会扩展公共监管的范围,缩小私人考量的领域,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最大程度地考虑到私人资本的利益。这种重新划定也扩展了监管尺度,使得国家监管结构更加全面地融入到全球或跨国监管网络中。但是,正如塞尔尼提醒我们的,这些跨国化的治理网络仍然是由私人的获益和积累的考虑所引导的。最终,即便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力重新划定,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仍将继续存在,它们的活动也将由收益动机驱动,而它们的生存也将依赖于它们与对手相比在积累资本方面的能力。世界金融秩序的(资本主义)本质仍然牢不可破。



[1] Geoffrey R. D. Underhill, ‘State, market and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genealogy of an (inter-?) discipline’, International Affairs 76: 4, 2000, pp. 805–24.

[2] A. Claire Cutler, Private power and global author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3] Philip G. Cerny, ‘Webs of governance and the privatization of transnational regulation’, in David M. Andrews, C. Randall Henning and Louis W. Pauly, eds, Governing the world’s mone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2).

[4] 主要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实际国有化出现在了英国、美国、冰岛、爱尔兰、比利时以及荷兰。政府在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美国和加拿大)汽车企业也获得了部分所有权。

[5] Geoffrey R. D. Underhill and Xiaoke Zhang, ‘Setting the rules: private power, political underpinnings, and legitimacy in global monetary and financial governance’, International Affairs 84: 3, May 2008, pp. 536–54.

[6] Polanyi,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7] 可参见,Barry Eichengreen, Globalizing capital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Paul Langley, World financial orders (London: Routledge, 2002); Jeffry A. Frieden, Global capitalism: its fall and ris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New York: Norton, 2006).上述观点主要出自:John G. Ruggie, ‘International regimes, transactions and change: 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36: 2, 1982, pp. 379–416.

[8] 除 Cutler, Private power and global authority以外,有关权力的私有化和跨国化最明确的论述可见, William Robinson, A theory of global capitalism (Baltimore, MD: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4).

[9] 最近有关公共部门官员如何应对金融不稳定的报告或计划表明了这一点:美国财政部的公共/私人不良资产购买基金,这是其2009年2月银行救助计划的一部分;英国的《特纳评估报告》(Turner Review)2009年3月号将监管延伸到对冲基金的活动(但并不放弃这些活动)以及信用评级机构;欧盟于2009年2月发布的德拉罗西埃报告提议强化欧盟范围内的监管;金融稳定论坛2009年4月的初步报告主张建立更严格的薪酬指导。这四项提议实际上描绘了官方应对信贷危机的主要方向。

(责编:文纵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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