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以先进通讯科技为先决条件、以西方文明的扩张为原初推动力的“文化全球化”席卷全球。在这一场“同质化”的运动中,文化作为个人和集体在时间和空间中确认自身身份的媒介,其标志“独特性”的功用被持有各种利益诉求的人群充分拓展,并向美国主导的西方文化霸权提出了挑战,日益严重的文化竞争与文明冲突威胁着世界安全。本文基于欧盟文化战略文件《全球化世界中的欧盟文化行动议程》,对欧盟对外关系的文化方面进行了政策分析。文章考察了欧盟对外文化政策设计的各个环节,如运用“文化多样性”、“文化间对话”和“文化与发展”等理念,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对外文化政策目标,并选择与之相应的政策工具。文章认为,欧盟力图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其价值观、扩大其影响力,以期达到“全球安全”,但是,只有通过文化对话相互学习、相互影响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团结”。
关键词:欧盟 对外文化关系 文化多样性 文化间对话 文化与发展
2007年5月10日欧盟委员会首次发表了关于文化的战略文件,题为《全球化世界中的欧盟文化行动议程》(A European Agenda for Cu lture in a GlobalisingW orld) 。这份文化战略文件以及附加参考的委员会成员工作文献《文化领域共同体行动目录》[1]是自1977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文化领域共同体行动》[2]以来欧盟文化政策领域的一次总结性回顾和战略性前瞻,对未来欧盟文化政策的目标、政策工具、协调手段等进行了系统化论述。随着全球化程度加深、信息交流通畅、人员往来频繁,欧洲社会内部种族、民族、宗教、语言、文化越来越多元化,同时欧盟外部世界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文化竞争与文明冲突的威胁。欧盟委员会认为,在全球化世界中,文化具有两个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进不同人群间的相互理解。文件将文化在欧盟内、外政策中的作用分别予以说明,为欧盟机构、成员国和文化创意产业提出了三个目标[3]:
——推进文化多样性和文化间对话;
——在里斯本战略框架下,发掘文化作为创意产业催化剂的作用;
——促使文化在欧盟国际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以往“共同体应在各项行动中将文化方面的问题考虑进去”[4]的笼统提法、也不同于以往欧盟文化政策对“塑造欧洲认同”这个目标的着重关注,这份政策文件特别强调了文化因素在欧盟对外关系中应起的作用。那么,文化究竟应该在欧盟的对外关系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欧盟使用了哪些理念和工具服务于其政策目标? 它在对外关系中对文化维度的强调又有什么意图呢?
一、理念:“文化全球化”背景下的“正当性话语”
我们仿佛已经进入和正在经历一个“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其显著特征表现如下: [5]
——20世纪通讯技术和交通方式的变革已经为更为迅捷的跨国文化交流奠定了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涌现出许多国际机构和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为文化交流制定全球性的规则;
——不同于历史上各大陆间的文化交往,借助广播、电视、商业广告、电影出口和书籍杂志,今天的文化交流在数量和速度两个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即时文化联系( real2time cultural link)的可能性实现;
——这一套先进的信息传播和即时通讯系统主要被用于商业性质的交流,便利了大众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接受。精英文化、学术和科学性质的文化交流虽然也使用了先进的信息传播手段,但却被淹没在商业信息系统和商品化的大众文化浪潮之中。另外,这一轮大众文化国际范围传播的主要语言工具是英语。
——文化交流的主导模式已经改变。历史上,帝国统治、知识分子网络和神权政治体制曾经是文化交流活动的主要动因。今天,跨国公司成为“文化全球化”进程中的核心机构。大型传媒通讯公司的文化影响力无与伦比。
而且,这一轮以先进通讯科技为先决条件的“文化全球化”是以西方文明的扩张为原初推动力的。西欧和美国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形态和各种制度经验扩散至世界各个角落,将越来越多的地区、民族卷入“全球化”进程当中。这个球形的世界仿佛越来越符合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家提出的世界观:超越了生物、社会和精神层面的种种不同,人类成为一个整体。
但是,正是在这一场“同质化”的运动中,文化作为个人和集体在时间、空间中确认自身身份的媒介,其标志“独特性”的功用被持有各种利益诉求的人群充分拓展,向美国主导的西方文化霸权提出了挑战。因此,继“人权”、“民主”在国际社会中确立其“政治主流话语”的地位之后,“文化多样性”、“文化间对话”、“文化与发展”也成为国际政治语境中的“正当性话语”,尽管不同的人群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它的。
(一)文化多样性。“文化多样性”( cultural diversity)已经从人类生活的现实境况描述演变为一种策略性话语, [6],它服务于不同层次想象共同体(次国家、国家和超国家)的政治诉求,并通过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法律程序,成为国际政治语境中的“正当性话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于2001 年和2005 年发表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7]、《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8],赋予“文化多样性”这个概念以国际政治合法性。《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宣称,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则指出,作为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主要推动力。
从少数族裔、宗教团体、地方社团到制定文化政策的民族国家纷纷将他们的利益要求与“文化多样性”联系起来。因此,正如萨林所言:“以前,文化是一种生存经验。现在,它成为具有自我意识的集体计划。每一场为了生活的斗争都变成了保卫生活方式的斗争。”[9]
但是,不同于抵抗后殖民主义的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人民,也不同于发达国家中捍卫尊严、争取权利的少数族裔,欧盟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文化多样性”这个词语的呢? 欧盟宣称,“欧洲文化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既尊重每一个民族的文化,也尊重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鼓励能够培育和丰富每一种文化的各种合作形式。因此,欧盟文化政策的目标是:强调欧洲遗产的共同方面,提高属于一个共同社会的归属感;承认和尊重文化、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多样性,促进各种文化的发展和传播。[10] 这就是欧盟的口号“多样性中的一致性”(Unity inDiversity)的含义。因此,在欧盟文化政策中,“文化多样性”被视为欧洲文明的特点之一,构成了正在塑造中的“欧洲文化认同”的一部分。
而在对外推广欧洲价值观的时候,欧盟则利用“文化多样性”理念充实丰富了“人权”理论,如在发展中国家、落后地区关注维护文化权利( cultural right) ,保护土著居民、少数族裔以及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11]
但是,欧盟对“文化多样性”话语最为创造性的使用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制定《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过程中。欧盟认为,文化产品是承载价值、意义、认同的特殊产品,而非一般的商品或消费品,因此反对文化产品和服务按照世贸组织的准则自由流通。这一观点得到民族文化受美国文化冲击严重的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最终,这一观点,即“传递着文化特征、价值观和意义的文化活动、产品与服务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性质,故不应视为仅具商业价值”,被明确地写进《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之中。欧美在文化产品与服务市场准入领域里的较量以确立“各国拥有在其境内采取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措施和政策的主权”[12]而告终。这一次,欧洲国家对“文化多样性”话语的使用成功捍卫了民族国家文化产业的利益。
(二)文化间对话。就文化发展的规律而言,文化间的碰撞、交流、融合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孤立的文明无法生长。因此,仅仅保护“文化多样性”是不够的。欧盟在其文化战略中把“文化多样性”与“文化间对话”联系起来,并将这一理念应用于其对内和对外政策。
在文化日益多元化的欧洲社会中倡导这两种理念的结合,“文化间对话”成为塑造“欧洲认同”的成功策略。在《全球化世界中的欧盟文化行动议程》这份战略文件中,欧盟提出“为了继承共同的遗产,同时认识到欧洲各民族文化对今天欧洲社会的贡献,欧洲要在一个思想开明、文化交流的环境中培育文化多样性。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渐文化多元的社会中,因此我们要增进文化间交流的能力、开展文化间对话。”[13]对话的目的是在相互理解中寻求共识。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欧洲社会的共同规则才能建立。
同时,欧盟将“文化间对话”原则推广到国际关系领域。“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欧盟认为,文化间对话是维护和平、避免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 [14]因此,它更加注重将文化因素融入对外关系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首先,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文化领域开展政治对话、促进文化往来、为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市场准入、资助地方文化发展等手段,欧盟着力塑造其“尊重文化多样性、推进文化间对话”的形象,并积极推广其人权、民主等价值观;其次,欧盟积极利用与前欧洲殖民地国家之间的语言联系,在文化对话过程中,特别注重与当地公民社会建立联系,开展“公共外交”;第三,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组织的工作,如联合国“文明联盟”(Alliance of Civilisations)进程,通过在国际文化组织中发挥作用,参与国际文化交流规则的制定。
(三)文化与发展。从20世纪70、80年代以来,文化与发展的关系一直就是欧洲学界讨论的主题。[15] 1996年,联合国世界文化和发展委员会发表题为《我们创造性的多样性》[16]的报告。在此报告中,各国专家充分阐述了文化在发展中的作用。二战之后的民族解放运动使各国人民意识到本民族文化的价值、权利和自身所承担的文化责任。“文化”被宣称为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自身蕴含价值,是可传承的“传统”。因此,发展不再是遵循西方模式的单一、线性的进化路线,也不再是单纯经济意义上的进步,而是人的全面发展,因而,拥有丰富文化遗产的人类有了更多的发展选择。这一报告的许多思想出现在后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如《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多样性增加了每个人的选择机会;它是发展的源泉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享有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17]经济和文化互补原则、文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也已经写进了《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成为国际社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讨论中的“正当性话语”。经济和文化互补原则指的是,文化是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所以文化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同样重要,且所有个人和民族都有权参与两者的发展并从中获益。可持续发展原则指的是,文化多样性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财富。保护、促进和维护文化多样性是当代人及其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要求。[18]
欧盟注重文化因素在其发展援助政策中发挥的作用,因为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援助是否见成效取决于援助项目是否能够融入受援国及其人民的文化环境当中。同时,当地文化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因此发展援助引进的外来因素也会对当地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19] 为了保护文化多样性,欧盟利用经济资助和技术支持保存文化遗产,如帮助土著居民建立博物馆、发展地方文化产业等。这些措施无疑有助于塑造欧盟“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形象。
二、目标与工具:地缘安全与利益权衡后的文化策略选择
2007年随着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的入盟,欧盟人口数量接近5亿,仅次于中国和印度。它在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影响力使之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欧盟外交和发展政策的目标是在一个多极化格局的世界中,建立自己的“软实力”,推广欧洲价值观、寻求经济利益和地区安全。文化因素服务于欧盟外交的总体战略。在此原则指导下,针对世界上各国和各地区与欧盟地缘政治关系的不同情况,制定文化外交的目标,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工具。
(一)中东欧候选国。中东欧局势对欧盟维持安全、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对申请入盟国和潜在的申请者,欧盟开展了一系列的政治对话和经济援助,目标就是对其经济制度、政治体系进行“欧洲化”的改革,使之达到哥本哈根标准(Copenhagen Criteria) [20]。而在文化上,主要是建立“欧洲认同”,或者说对欧洲规则的认同。基于这个政策目标,欧盟在文化方面的援助计划主要使用的工具是公共外交,重点放在了控制媒体和开展公民社会对话上。利用媒体对公众进行欧洲价值观宣传,通过与社会各阶层的对话,渗透欧洲文化的影响。“共同体重建、发展和稳定援助”(CARDS) 、“共同体对中东欧援助计划”( PHARE) 、“入盟前援助工具”( IPA)等援助项目都包含文化内容。同时,欧盟也邀请中东欧候选国参加欧共体的各种文化项目,如欧洲公民计划等。在土耳其,欧盟使团积极推行“公民社会对话:行动中的文化”(Civil Society Dialogue: Culture in Action)计划,增进土耳其人民对欧洲文化艺术以及欧盟多样文化认同的兴趣。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欧盟委员会已经成为建立公共广播系统和通讯规则机构的主要推动力。在它的监督下,确保当地视听媒体的运作遵循欧盟的准则。在科索沃,欧盟委员会也积极支持公共广播电视公司(RTK)的发展,使其更加专业、独立和具有多民族元素。
(二)友好邻邦,即与欧盟27国海上和陆地接壤的国家,但目前没有加入欧盟的可能性。欧洲邻居政策(European Neighbourhood Policy)是欧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欧盟委员会发表一份题为《更大的欧洲》的政策文件,提出让东面和地中海地区的邻国与欧盟建立越来越密切的关系,换取它们逐步走向尊重民主价值观,实施政治、经济和体制改革。欧盟给予的好处包括:参与欧盟的内部市场管制结构、优惠的贸易关系和市场开放、在应对共同安全威胁和预防冲突方面加强合作、与欧盟的运输、能源和电信网络、研究计划等整合等。其中在文化合作方面,要增加跨界合作,加强在科学、文化和教育领域的人与人的交流。[21] 因此,欧盟对邻邦的对外政策目标是编织以欧洲为中心的合作交流网络,进而影响其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认同。政策工具有公共外交、双边文化交流等,具体项目的执行大多归属于邻居政策之下,具体计划如巴塞罗那进程中的欧洲- 地中海遗产项目(Euromed Heritage Programme)、安娜·林德欧洲地中海文化间对话基金会(AnnaLindh Euro2Mediterranean Foundation forDialogue between Cultures)以及与黎巴嫩、乌克兰等国的文化合作等。但欧盟文化政策下的一些文化合作项目,如青年计划,也针对欧盟邻邦的青年开展教育、科技领域的交流。
(三)俄罗斯。2003年5月,欧盟与俄罗斯在圣彼得堡会议上达成一致,要加强合作,建立四个“共同空间”。其中第四个空间涉及研究、发展、教育和文化。目标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建立共同价值,如言论自由、媒体民主、尊重人权、保护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等,并且在这些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提高对欧洲的认同。具体的政策工具如2007 - 2010国家指导计划(N IP 2007 - 2010)、机构建设伙伴计划( IBPP)。
(四)发达工业国家。欧盟与发达国家的文化关系更侧重民间文化交流。如与美国文化组织的交流合作,举办电影节、诗歌展示活动等;在日本通过欧盟中心举办讲座等活动,传播关于欧洲文化的知识、增加人与人的交流。
(五)亚洲。欧盟在亚洲的文化外交主要是通过亚欧会议文化领域对话的形式开展的,如召开关于文化和文明讨论的部长会议、发表关于文化和文明之间对话的宣言、建立亚欧基金会(ASEF)。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在亚洲侧重对各界精英施加影响,如亚欧基金会组织的智力交流计划,为商业界人士、政府官员以及公民社会代表建立网络,开展关于国际关系、环境保护、政治治理、文化对话等方面的政策讨论。又如,人与人交流计划的目标就是建立年青一代,尤其是年青一代中的领导者的网络。这个项目主要涉及两个领域:教育交流和年轻人及其组织的合作、对话,比如亚欧青年政治领袖研讨会、亚欧青年企业家论坛。
(六)拉丁美洲和加非太地区。这些地区曾经是欧洲大国的殖民地,在语言、文化和社会关系方面与欧洲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欧盟扩展其全球影响力的有利因素。欧盟宣称,全球团结( global solidarity)是其追求的目标,在一个相互联系愈来愈紧密的世界上,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对未来的投资,通过帮助他人,欧盟为自己领土内的人民谋求更安全的生活。[22] 因此,欧盟发展援助政策的主要对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拉丁美洲和加非太地区。在文化领域,除了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种种举措外,欧盟对文化产业的扶植是其政策重点。2003年,欧盟出台了文化领域发展合作共同框架。这一项目将发展重点放在加强地方文化产业、当地政府和非政府行为者的文化能力,建立公共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合作联系,开展各个层次的文化对话,推动南南合作、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专业知识和优秀实践经验的交流,培训文化产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第10届欧洲发展基金会为欧盟—加非太文化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加非太地区的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鼓励地方和地区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出现。2003、2006年在欧盟支持下举办了两次加非太文化部长会议,推出了达喀尔行动计划(Dakar Plan of Action)和圣多明各决议( Santo DomingoResolution) ,建立文化网络、制定文化政策、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其中,电影电视支持计划资助生产、传播和推广加非太国家出产的视听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支持计划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提供资助,创建加非太文化观察台(ACP Cultural Observatory) ,加强对此地区文化领域的了解和把握,从专业和政治两个角度调整文化产业布局。
三、案例分析:公共外交与欧盟的影响力
正如前文所述,文化多样性、文化间对话、文化与发展等话语服务于不同的政策目标,而针对不同地区政策目标的调整又决定了政策工具的选择。下文将考察欧盟是如何在跨国文化交流、公民社会对话等领域利用公共外交手段扩展其影响力的。
2006年,欧盟委员会在其通讯《世界中的欧洲》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欧盟改善其对外政策的举措,其中一项就是“公共外交”(public dip lomacy) 。[23] 公共外交是一国政府(或多边组织,如联合国)通过广播电视、语言文化教学、人员往来、项目合作等方式,与本国以外的公民进行交流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影响对象国民众,使其对本国制度经验、价值观念加深了解、产生好感,进而对其国内政策产生影响。公共外交被认为是彰显欧盟存在的重要手段,而文化活动是欧盟使团在驻在国开展公共外交活动的主要内容。
杰弗里·柯安和阿梅里·阿森诺尔特将公共外交分为三个层次:独白、对话和合作。他们认为,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境这三种公共外交形式能够实现各自的外交目标。面对他国民众之时,领导人发表演说或参与公开文化活动,就是一种“独白”(monologue) ;而对话( dialogue)的目的是交换意见和交流信息。合作( collaboration)则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一起参与一项计划或达成一个共同目标。在合作的过程中,各国参与者不仅对话,同时还有具体的、易于辨识的目标,会产生一个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今后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因此,在跨国交流更为普遍的全球化时代,合作在某些情况下是比独白和对话更加有效的公共外交手段。[24]
欧盟运用公共外交的第三种形式“合作”,在开展与公民社会对话和推动跨国文化交流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2005年,由37个欧洲- 地中海伙伴国家共同建立安娜·林德欧洲地中海文化间对话基金会。这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地中海地区文化间对话的公民社会组织网络,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1600个公民社会组织加入了这个网络。他们在维护人权、女性问题、教育、文化、学术合作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交流活动。[25] 而另一个跨国文化交流的例子是亚欧基金会的“文化、文明对话项目”(Cultures & Civilisations Dialogue Programme) 。此项目宣称其目的是加深文明间的相互理解,根除造成“文明冲突”的诱因,即不宽容和不信任。2002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4届亚欧会议发表的主席声明中强调,要将“多样性中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推广到文明交往之间,亚欧基金会则通过构建公民社会网络来将这一动议付诸实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包括宗教间对话、政治互信对话、关于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对话等。[26]
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社会政策,美国主导的经济全球化造成了两极化的全球体系。这个世界的一端是享受了全球化成果的发达国家,另一端则是遭受全球化侵害,在排外、种族和民族仇恨中寻求安全的土著居民。[27] 如何从相互理解的角度调和各地区、各民族的发展诉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团结? 国际社会中的每个国家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全球化的压力下,大多数欧洲公民,尤其是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希望欧洲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希望欧盟的对外政策更好地反映欧洲价值。文化无疑在这一多边协调、共识构建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28] “文化多样性”既可以服务于塑造欧洲认同的目标,也可以为保护主权国家文化产业效力。“文化间对话”对内是融合欧洲公民社会、塑造欧洲认同的话语,对外则有利于树立欧盟形象,推广欧洲价值观。通过宣扬“文化是发展的推动力”这一理念,欧盟在其发展援助政策中更加注重文化元素。保护受援国本土文化、推动发展文化产业这些举措,使得欧盟在塑造维护“文化多样性”形象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之纳入全球化、现代化进程。欧盟正在通过它所推广的一系列理念和价值(如人的尊严、宽容、言论自由、尊重文化多样性和文化间对话) ,通过其外交和发展政策,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其影响,力图成为拥有“软实力”的典范。
但是,欧盟力图达到的“全球安全”的目标能否实现,不在于它能够“同化”多少发展中国家、地区,而在于“文化间对话”的效果如何。在“文化全球化”浪潮中,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是,文化融合并不意味着一种制度体系、一套价值观念甚嚣尘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因其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文化影响要比发展中国家大一些,精英阶层因其经济、社会地位,要比社会底层掌握着更多的话语权。这是“文化全球化”的不平衡之处。因此,在国际公共空间中,应该有更多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通过正当渠道发出声音,全球安全和全球团结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文化融合应该在文化间对话的基础上实现,因此文明之间相互学习才是正确的态度,文化之间相互影响才是恰当的结果。
注释:
[1]“Inventory of Community Actions in the Field of Culture”, SEC(2007) 570, Brussels, 10. 5. 2007.
[2]“Community Action in the Cultural Sector”, COM (77) 560 final, Brussels, 12. 2. 1977.
[3]“A European Agenda for Culture in a GlobalizingWorld”, COM ( 2007) 242 final, Brussels, 10. 5. 2007, p. 8.
[4]“Treaty ofMaastricht on European Union”(1992) ,Articlel 128, Clause 4, http: / / eur - les. europa. eu / treaties /dat/11992m /htm /11992m. hml.
[5]David Held et al. , Golbal Transform ations: Politics, Econom ics and Culture,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363, 368.
[6]Yudhishthir Raj Isar, “CulturalDiversity”, Theory, Culture & Society, Vol. 23,No12 - 3, 2006, SAGT Publications, p. 372.
[7]UNESCO,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 iversity, Paris: UNESCO, 2001.
[8]UNESCO,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 otion of the D 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 Paris: UNESCO, 2005.
[9]M. Sahlins, “A Brief Cultural History of Culture”, Unpublished Paper Prepared for theWorld Commission on Culture and Development(UNESCO) , Cited from Yudhishthir Raj Isar, “Cultural Diversity”, p. 373.
[10]European Commission,“A Community of Cultures: The EuropeanUnion and the Arts”,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2, p. 3, http: / / ec. europa. eu /publications/booklets/move /31 / txt_en. pdf.
[11]“A European Agenda for Culture in a GlobalizingWorld”, p. 7.
[1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文版) ,第三条指导原则, 二、主权原则, 2005年10月20日, http: / /unesdoc. unesco. org/ images/0014 /001429 /142919c. pdf。
[13]“A European Agenda for Culture in a GlobalizingWorld”, p. 8.
[14]Ibid. , p. 7.
[15]Ervin Lászlóand Iván Vitányi eds. , European Culture andW orld Developm ent, Pergamon Press, 1985.
[16]Our Creative D iversity, The Report of the World Commission on Culture and Development, Paris: UNESCO不是Publishing, 1996.
[1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中文版) ,“特性、多样性和多元化”第3条, 2001年 11月2日, http: / /unesdoc. unesco. org/ images/0012 /001271 /127160m. pdf。
[18]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文版) , 2005年10月20日, 第二条指导原则,五、经济和文化互补原则,六、可持续发展原则。
[19]“Inventory of CommunityActions in the Field of Culture”, SEC(2007) 570, Brussels, 10. 5. 2007, p126.
[20]1993年,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欧盟决定实现第五次扩大,并向申请入盟的候选国提出了入盟标 准,如建立稳定的民主机制、法治、维护人权、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欧盟内的竞争压力、承担作为成员国的各项政治、经济责任等。
[21]欧盟委员会驻华使团:《更加统一、更加多样》, 欧盟官方出版物, 2004年,第22页。
[22]European Communities, The EU in the W orld: 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 - General for Communication, Brussels, 2007, p. 4.
[23]“Europe in theWorld - Some Practical Proposals for Greater Coherence, Effectiveness and Visibility”, COM (2006) 278 final,Brussels, 8. 6. 2006, p. 10.
[24]Geoffrey Cowan and Amelia Arsenault, “Moving from Monologue to Dialogue to Collaboration: The Three Layers of Public Dip lomacy”, The Annals of the Am erican Academ 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2008, p113, 17, 21.
[25]具体内容详见http: / /www. euromedalex. org/。
[26]具体内容详见http: / /www. civdialogue. asef. org/。
[27]Jonathan Friedman, “Culture and Global Systems”, Theory, Culture & Society, Vol. 23, No. 2 - 3, 2001, SAGE Publication, p. 405.
[28]“A European Agenda for Culture in a GlobalizingWorld”, p. 7. (责编:文纵小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