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告别计划体制走向市场经济已经三十多年了。但老实说,相当一部分国人对于市场经济本身,以及与之相辅相成的政治、法律、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基本上还是稀里糊涂,与“国际接轨”时底气相当不足,但是质疑市场时却热热闹闹,嗓门极大。且让我们从一件小事说起。
美国的医改是中国读者比较关心的事情。号称天下第一强国的美国,医疗体制却莫名其妙,到今天连区区全民医保都没有搞定,这让很多中国读者感到纳闷并好奇。笔者曾经在《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8月15日)上发表《奥巴马式医改:松散的公私混合型医保》一文,试图将美国的新医改解析一番。不曾想,一门户网站转贴此文时,把标题改为了《顾昕:奥巴马医改反市场新一轮政策辩论上演》。其实,该文想告诉读者的是,奥巴马为了抑制美国医疗费用(也就是医保保费)快速上涨的趋势,试图推进全民医疗保险。在许多中国读者的想象之中,既然政府推进全民医保,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展公立的医疗保险。然而,奥巴马式全民医保与中国读者的想象并不完全一致,其主要措施是通过政府补贴,支持民营非营利性医保机构的发展,同时也不排除发展少量的公立医疗保险,即所谓的“公立的选择”(public options)。总体来说,美国医疗保险的主干是商业医疗保险,也有一些民营的非营利性医保机构,而公立医疗保险比较少,主要负责为老人、儿童和穷人承保。简言之,美国现有的医疗保险是高度市场化的。
奥巴马的医改方案究竟能否成为法案,有待国会参众两院最后通过,能否如愿尚属未定。即便奥巴马医改法案通过了,公立医疗保险发展了,也并不意味反对市场化,因为无论公立医疗保险如何发展,它们都必须与民营医疗保险在同一个保险市场上竞争——这就是英文“options”(选择)的含义,即民众既可以选择公立医疗机构,也可以选择民营医疗保险。更何况,公立医疗保险在奥巴马的医改计划中只占据了边缘性的位置。
很多读者知道,笔者本人主张在中国推进全民医保,并且基于某些理由赞成公立医疗保险的优先发展。出于对中国新医改的总体主张,笔者仍被众多媒体称为“市场派”。但是,即便如此,有的网络媒体居然还把“反市场”的话硬塞入我的嘴中。
当然,作为小人物,尽管嘴里被别人塞了东西很不爽,但对大家来说还是无所谓的。比较雷人的是,有不少论者居然把“反市场”的标签贴在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奥利弗·威廉姆森身上。当两位学者获奖的消息传到中国之后,就有不少评论煞有介事地胡乱猜测:诺贝尔经济学奖委员会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认同批判“市场万灵论”的主张,由此确立了颁奖对象。有家报纸的文章还一本正经地声称:“在本次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经济学界沉寂已久的有关‘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之间的争论再度爆发。而在这场市场与政府之间针锋相对、非此即彼的论战之中,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奥斯特罗姆和威廉姆森给我们带来了第三种选择——组织。”
事实上,奥斯特罗姆的研究主题之一,是公共资源得以永续利用的制度安排。我们知道,保持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是经济学中所谓的“公共物品”问题。最为典型的公共物品就是国防和外交,而这两者都不可能市场化。试想:如果有人愿意为国防和外交付费,那么,这些付费者一定会赔得精光,因为他们不可能排除任何中国人享受到国防和外交所带来的好处。洁净的水、森林、草场、渔场作为公共物品都与此类似。总而言之,“公共物品”靠市场提供是不充分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经济学以此来解释市场失灵以及政府的必要性。
然而,中国有很多经济学没有学通的人,一看到“公共物品”,马上就认为政府提供是唯一解决方案。而奥斯特罗姆在其名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中,恰恰首先批判了这种把“国家”(她借用霍布斯的语言称之为“列维坦”)作为唯一解决之道的思路。经济学解决“公共物品”的另一种思路是“私有化”,即把能够拆分的公共物品(例如草场)分开了,明确产权。奥斯特罗姆并没有对此思路提出质疑,只是质疑有些东西(譬如说渔场)很难拆分,因此认为私有化并非万灵妙药。她的研究显示,只要制度安排清楚合理,尤其是公共资源使用权的制度安排清楚,那么社区治理,也能为公共物品的生产提供第三条道路。社区组织属于公民社会组织,本质上也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强调社区组织的作用,同反对市场化扯不上干系。
奥斯特罗姆或多或少还质疑了“私有化”。但把威廉姆森说成是“反市场”人士,那就极其离谱了。其实,在威廉姆森及其老师科斯的作品中,所谓“市场”是一种狭义的“市场”,即原子化的个人通过契约进行交易的场所(很像我们的农贸市场)。他们认为,如果没有交易成本(尤其是订立和执行契约的成本),这样的市场是和谐的,压根儿不需要企业。但是,在现实世界中,除了买菜卖菜这样的简单交易之外,交易成本无所不在,于是企业也就应运而生。后来,威廉姆森对各种经济组织(我们通称“企业”)的治理模式一一展开研究,卓然成为大家。
然而,我们一般人所谓的“市场”,其实已经是各种组织进行交易的“市场”了。无论是营利性的企业,还是非营利性的组织,都必须从市场中获得或投入人财物等生产要素,也必须在市场中出售其产品或服务。在上下游的市场交易中,都会涉及到其他的组织。总之,没有组织的“市场”是难以想象的。在所谓“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之争”的语境中,“自由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就是各种各样的组织,其中自然包括在金融危机中令我们震惊的那些金融机构。将威廉姆森说成是“反市场派”,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把“组织”作为第三种选择提供给世人,不仅贻笑大方,简直令人匪夷所思。难道发表此文的报社作为一种组织不是在市场中竞争吗?
看来,很多中国人根本没有搞清楚“市场”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在反对“市场”的时候竟然如此底气充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责编:R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