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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宏峰:革命的两张合法面孔
时间:2011-09-07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唐宏峰 被查看:

 

 

   [“阅读辛亥革命”专题书评之七《革命军》]

 

  19035月,一本名叫《革命军》的小册子由上海大同书局出版,随即轰动全国,先后翻印20余版,但很快被清政府查禁,由此直接引发了著名的“苏报案”。

 

  这本小册子的作者署名“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他与章太炎、章士钊等为革命忘年交。苏报案发后,邹容自己投狱,最终病死狱中,年仅20岁。

 

  翻检20世纪初年的报章时论,“革命”二字无疑是时代精神的关键词。《革命军》以最激烈的热情颂扬革命,“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诛绝五百万有奇之满洲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巍巍哉!革命也。惶惶哉!革命也”。

 

  革命的进化论面孔

 

  《革命军》有两万言,分七章:绪论、革命之原因、革命之教育、革命必剖清人中、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革命独立之大义、结论。文章开篇即阐发革命含义乃是“天演之公例”,“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

 

  进化论在晚清乃至“五四”时期具有绝大的影响力和信服度,将某物视为物竞天择中制胜的必需手段是赋予其合法性的常用手段。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将革命与进化论相结合,邹容将革命的含义扩大化,将革命视为一种自然而普遍的万物的更新发展。“善而存之,不善而去之,美而存之,不美而去之,而此去存之一微识,即革命之旨所出也……试放眼纵观,上下古今,宗教、道德、政治、学术,一视一谛之微物,皆莫不数经革命之掏手鹿,过昨日、历今日,皆革命之现象也。夫如是也,革命固如是平常者也,虽然,亦有非常者在焉。”正因如此,革命被等同于进化、进步、发展,“由野蛮而进文明”、“除奴隶而为主人”,革命的合法性立于此。

 

  在20世纪初年,“革命”二字的字义还相当不稳定。在中国典籍中,“汤武革命”的模式是革命的基本含义---暴力进行王朝的更迭。在晚清,随着“法国大革命”等西方现代历史知识的传播,“革命”二字被日人用来翻译revolution一词。

 

  梁启超曾写作《释革》一文,指出这种翻译由于革命的王朝易姓旧义而有不确,因revolution是“天演公例”,“凡群治中一切万事万物莫不有焉”,“革之云者,必一变其群治之情状,而使幡然有以异于昔日”。因此,易姓未必当得起revolution之称,而revolution也未必易姓。而政治之外,宗教、文学风俗等都可以有革命。

 

  梁第一次将“革命”泛化,将革命之以暴易暴的色彩淡化,而使之易于接受。此时的梁启超随时事变化已倾向于否定全盘变革的破坏性革命,不过与章太炎、邹容等人相比,仍不免淡化革命之血污与排满性质。

 

  革命一词的多义与模糊在彼时仍很突出,比如在章太炎为《革命军》所做的序中说:“同族相代谓之革命,异族攘窃谓之灭亡,改制同族谓之革命,驱除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容之署斯名,何哉?谅以其所规划,不驱除异族而已,虽政教学术礼俗材性,犹有当革者焉,故大言之革命也。”章太炎仍秉古典革命义,同族易姓乃为革,今排满当为光复,但显然他也认同另一种泛化的“大言之革命”。

 

  梁、章等将革命泛化并等同于进化,赋予了革命以基本的合法性。但无论怎样,革命在晚清语境中直接与排满相联系,是否需要和应该推翻满清王朝是革命与立宪论争的焦点,排满共和的革命主张与君主立宪的改良道路的差异,首先在如何对待君。因此,辛亥革命的性质首先是种族革命。《革命军》的最激烈处正在于此,它号召汉族种姓革命,推翻满人统治。

 

  邹容用大量篇幅历数满清朝廷对汉族的种种奴役,指出不待西方列强亡我,汉人早已亡国为奴260年。为满洲奴与为西洋奴无异,甚至与其为野蛮族奴隶不如为文明国奴隶,这是晚清革命派反驳立宪保皇党认为革命会使中国沦为西方列强殖民地这一观点的重要态度。

 

  邹容重新发掘明末历史,“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等禁毁书目在晚清重印,被刻意抹掉的历史重新彰显,成为唤起民族意识的源泉。因此,20世纪中国革命从一开始就面临双重敌人,正如邹容所说“内受满洲之压制,外受列国之驱迫”,一是本国封建专制统治,一是西方帝国主义侵略。如何处理二者,孰先孰后、孰友孰敌,也从根本上区分了革命派与立宪派。晚清中国之终不能变法立宪,异族统治是重要原因,排满为先成为最终选择。

 

  革命的民族主义面孔

 

  也是因为这双重敌人,民族主义的含义在晚清中国也分外复杂。民族这一概念借由德意志、法兰西、意大利等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建国史在晚清的广泛传播而传播,成为革命合法性的又一理论来源。

 

  民族意识的觉醒,一方面是对汉族/汉种与满人等其他黄种人的区分,邹容痛陈:“吾同胞今日之所谓朝廷、所谓政府、所谓皇帝者,即吾畴息之所谓曰夷,曰蛮,曰戎,曰狄,曰匈奴,曰鞑靼。其部落居于山海关之外,本与我黄帝申明之子孙不同种族者也。其文字不与我同,其语言不与我同,其衣服不与我同。”这与章太炎《訄书》一脉相承,“人能合群,群之大者,在建国家、辩种族。其条列所系曰:言语、风俗、历史。”

 

  时人论民族主义,“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的国家,是曰民族主义”(余一《民族主义论》),民族建国是革命的根本动力。《革命军》中专列第四章“革命必剖清人种”,也就是说革命是建立在人对同种属性的保卫与对异种属性的排斥这种天然要求之上的,“此生民之良知本能也(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因此“革命”首先需要“以种族之观念觉汉种”。

 

  而民族主义的另一面向则是中国人与欧美诸民族的差别。晚清士人认识到欧美强国由民族主义而帝国主义,乃民族国家的本性要求,唯有同样由民族而建国,建现代民主政治之国,才能与民族国家之白种进行天演竞争。

 

  辛亥革命显然更多是在民族主义的第一个层面上实现了驱除鞑虏,民族建国的成功。可贵的是当满清统治被推翻,民国成立,奉行的是“五族共和”而非大汉主义的民族政策。民国继承了清帝国的基本版图与民族状况,中国与现代民族国家框架之间从来没有真正吻合过。而在另一层面---建立现代民主政治、与西人争独立自主,则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邹容在《革命军》中称革命后的国家为“中华共和国”:

 

  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

 

  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

 

  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

 

  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翻旧日之政府,而求遂起安全康乐之心……

 

  辛亥革命之后,民国既成,然而这位18岁少年的宣言仍还只是理想。民主共和的现代政治与独立自主的国际地位,沦陷在复辟、割据、内战、“友邦”依赖中,所以才会有二次革命,乃至不断的革命---排满革命、共和革命、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

 

  辛亥武昌一役,将此前十余年间时政言论中的革命话语付诸实践,“革命”既作为从“汤武革命”到revolution之翻译的语义存在,同时更连带着一系列的民族思想、政策主张、建国方略等政治内容。重读《革命军》,可以为我们重新审视和理解辛亥革命之“革命”内容提供一个管窥之所。

 

(责编:Y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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