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共识到中国模式 《上海国资》:2005年前后,曾经出现过一个范围不大的关于“北京共识”的讨论;而最近这两年,有关中国模式的讨论则在国内外已有相当的发展,但经常有人批评,“新左派”总是在为中国做辩护。事实情况如何? 汪晖:2005年,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雷默来北京访问时,崔之元曾请他到清华演讲,王缉思和我做评论。雷默对中国的发展经验提炼出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验(如设立经济特区),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如处理台湾问题)以及循序渐进(如“摸着石头过河”)、积聚能量和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积累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等特点,他认为中国关注经济发展,但也注重社会变化,是一种寻求公正与高质量增长的发展思路。雷默未必不知道中国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他将这些特征归纳为“北京共识”,针对的是“华盛顿共识”的危机和全球经济的总体状况。换句话说,“北京共识”以中国为阐释对象或资源,但并非单纯关于中国的经验性描述——迄今为止,任何一种经验性描述都会引起争议,因为中国经济发展展现了不同的、常常是相互矛盾的面向。 2005年,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中国,都出现了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就中国发展问题而言,是沿着新自由主义路线提出总结,还是寻找另一个解释?雷默的论述产生于他在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的一篇调查论文,其中引用了很多人的研究成果,也包括我在美国出版的著作China’s new order。我在书中对中国上世纪90年代的许多现象给予了批评性的分析,指出中国的发展主义及其后果与新自由主义之间的关联,但并不认为新自由主义可以解释中国的全部发展。我的着眼点在于呈现问题、困境和危机,而雷默在引用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中国学者的论点时不可能不了解我们对现实过程的尖锐批评。作为一个观察者,他将知识界的辩论及其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本身同时视为中国经验之一。他的目标是将中国改革中的一些经验理论化,进而提供一种不同于华盛顿共识的规范目标。你也可以说这是用规范的方式对现实的批评。 不久,斯蒂格利茨来清华大学演讲,又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同样是崔之元组织的,我也在场。他一开头就说,对于当前促进穷国的经济发展而言,如果存在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共识”根本不存在,因为华盛顿共识对于促进成功增长而言,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他所谓的“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其实是以“华盛顿共识”的失败为前提的,这个失败集中表现在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过分信赖。从全球经济的角度,他批评国际经济组织一方面创造了不公平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又把失败政策强加给那些依靠它们提供政策建议和资金援助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提出 “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不同于“华盛顿共识”的政策思路。但“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并不以某一个经济体的表现为经验根据,而“北京共识”与对“中国模式”的解释相互纠缠,人们会从一些经验的角度对其进行质疑,因而引发的争议也就比较大。 无论是雷默还是斯蒂格利茨,都发现中国的经验中包含了与“华盛顿共识”不同的地方,也认为中国的发展与其他一些地区,比如俄罗斯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形成了区别,其中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关键环节。“华盛顿共识”的市场化、私有化与金融稳定化等一般原则都不能解释中国的发展。在中国的市场化过程中,国家始终保持对市场的干预能力,没有走“休克疗法”的路子,也没有像阿根廷那样经历大规模的金融动荡。这里需要澄清的是,两位都没有单纯地为国家和政府的角色辩护,例如斯蒂格利茨就指出过政府失灵的现象。他们提出的是政策的灵活性和创新能力,而不是在市场与政府的二元选项中选择国家。至于“新左派”,我已经反复提及,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派别,被归入“新左派”的知识分子对于中国经验的解释也各不相提同。也许可以说,“新左派”只能通过对发展模式的批判性思考来加以界定,因为环境危机、贫富分化、三农问题、公平与垄断等议题都是大家共同关心的。我们也普遍地怀疑市场原教旨主义,不承认中国改革只有私有化——无论是土地的私有化还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一种方式,但这与否定市场机制和不承认私人产权并不是一个意思。寻找制度创新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的。 事实上,就在“北京共识”和“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提出的同时,体制内外都有人为新自由主义辩护。一位当时的财政部高级官员就曾明确断言,遵循“华盛顿共识”是中国获得发展的原因。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从某个角度说,有一定道理:从上世纪 90年代中后期到新世纪的前几年,中国经济领域的许多重大决策都带有浓厚的新自由主义色彩,至今影响也没有消失。 新自由主义可以作为中国房价泡沫、土地危机、对于美国的金融依赖、大规模的社会分化、三农危机、社会福利制度的瓦解、生态环境危机、民族区域的社会冲突等一系列问题的一种解释。新自由主义创造泡沫、分化冲突和危机的能力不可低估,但真实的发展却不能用新自由主义或华盛顿共识来加以解释。在China’s New Order一书中,我解释了90年代中国的新自由主义问题,但与新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不同,我的判断是批判性的。新自由主义者的侧重点在于增长,但即便是中国的增长,也并不能用新自由主义本身来解释,而必须将这一增长置于改革前期和前三十年所创造的历史条件之上——甚至可以说是漫长的中国革命及其遗产之上——才能给予解释。我们也应该考虑前现代时期中国社会积累的资源在这一转变中的作用。换句话说,解释中国的发展,即便只考虑增长,也必须置于一系列历史前提之上。 中国经验的历史前提 《上海国资》:您说的前提是指什么,可否具体一点? 汪晖:关于这些前提,我在去年发表的《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一文中简略地提到过。首先,中国深深地卷入了全球经济体系,但仍然是一个主权经济体。这种主权的强韧程度远远超过一般的发展中国家,与经历了新自由主义浪潮的西方国家也不同。相对独立的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是其改革的前提,而国家调控经济的能力又是与这一历史传统密切相关联的。这一方面能够解释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也能解释中国在大规模的经济危机中的表现。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中,原来被认为比较成功的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受到的冲击比较大,而中国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所扮演的角色很不同。与其用一般的规范性的框架来理解这个“主权”,不如立足于20世纪中国的历史,其独立自主的国家性格所形成的复杂的政治进程产物。 其次,中国的改革是从乡村开始的,而农村改革的起点相对比较平等。无论是改革的起点,还是改革的内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种经营和农产品价格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早期农村改革与新自由主义毫无关系,它以降低城乡差别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为目的。在漫长的中国革命中,土地革命是最为核心的内容。尽管历史上的土地改革和土地革命中曾经出现过度暴力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平等程度是第三世界国家中最高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乡村出现了严重的危机,但这个危机并不是由于相对平等的土地关系造成的,而是城乡关系不平等的深化引发的,是土地商品化达到新的规模的产物。但是,中国在社会主义时期积累的条件对后来的改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一点是不可能否定的。 第三,因为教育的普及和农业的悠久历史传统,中国的劳动力质量相对比较高。乔万尼·阿瑞吉曾提到过这一点,如果说中国的成功仅仅是因为廉价劳动力,那么世界上劳动力比中国更廉价的地方还有很多,为什么投资不是去那些地方,而是去了中国? 第四是国家的角色。一个能为改革提供合法性的国家,是改革运动获得大众支持的关键;一个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而灵活提出发展政策的国家,同样也是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环节。讨论国家的问题不能不讨论自主性,尽管后者并不限于国家层面。世界上开放的经济体很多,获得持续增长的并不那么多,就是因为缺乏自主的开放常常会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崩溃。这是过去依附理论讨论过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并没有过时。自主不是与开放对立的,更不等同于封闭,相反,一个有自主性的社会才有可能是开放的。 应该说,上述四个条件,如今都已经发生了大转变。金融资本的流动性和投机性更高,由它所带动的全球化具有更大的风险,在金融体制和相关领域,旧的主权关系已经无法描述现实;资本与国家的关系复杂纠缠,不仅是腐败现象,而且是在一系列重大政策(如结构调整)上,“政府失灵”的现象也意味着其自主性遇到了极大的挑战;乡村日益依附于城市,农民中的大量年轻群体逐渐成为新的工人阶级。尤其需要探讨的是开放条件下自主性的新形式,在资本或利益集团的力量日益庞大的时代,国家能否自主地制定公共政策,能否保证工人和农民作为社会主人的宪法地位,从某个角度说,这就是国家自主性的危机——执政党受制于其他利益集团,它的政策就不是自主的。对GDP增长的过分追求与环境危机的关系、“效率优先于公平”与社会分化的关系、片面发展与区域差距扩大的关系等等,都是解释当代经济危机时不可绕过去的问题,也是过去二十年辩论中常常涉及的问题,没有一个不与自主性问题相关。难道能说讨论自主性问题就是辩护性的吗? 讨论中国模式的现实意义 《上海国资》:可否这样说,提出“北京共识”更多地是要打破“华盛顿共识”普遍性的神话,而“中国模式”或者说“中国道路”则是在创造一种新的普遍性? 汪晖:无论是讨论“北京共识”、“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还是分析“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总结中国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因为无论在世界历史范围内,还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较,这个成就是无法否认的;另一方面,提出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矛盾和危机,因为先前的发展模式中包含着明显的不可持续的因素和潜藏的风险。使用“道路”、“经验”、“模式”或“共识”,意涵各有不同,即便同一用语,所指也未必一样。我本人没有使用“模式”这个概念,而更愿意使用经验或道路,主要是想做一点历史性的回顾和理论分析,但在理论上,还不能完成对如此复杂的中国经验的提炼。但我也不认为使用“模式”和“共识”等概念就等同于对一段经验的精确描述或辩护。事实上,这些概念都是在旧模式发生危机的时刻出现的,因而也都致力于提供一个发展的方向。提出“共识”意味着提出未来的发展方向,争论应该围绕我们到底需要怎样一种未来而展开。 模式的价值不在于能否复制 《上海国资》:关于中国模式的讨论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是中国模式能否复制,也是分歧最大的问题。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汪晖:“模式”这个概念是现代社会科学的产物,很容易让人想到“复制”的问题。我自己更喜欢用经验——经验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和独特的,但同时也是可以借鉴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革命是独特的,因而是普遍的;中国的改革也是独特的,因而也具有普遍性。普遍性不是与独特性相对立的,因而也不能用可否复制这样的问题来检验。普遍性与借鉴、启发等概念关系更多一点,后者总是以自主和创新为前提,而不是什么复制。用“复制”这样的标准来否定对“模式”的讨论,其实是被“模式”这个概念的先天缺陷所牵引。没有被挑明的前提不过是:美国的民主才是一种“模式”。但是,美国模式可以超出任何历史条件而被“复制”吗?如果不能“复制”,是不是就是说“美国模式”不存在普遍意义? 中国模式经验的意义不在于它是否可复制,而在于它的独特性。林春出版于2006年的英文著作《中国社会主义的转型》明确地提出了“中国模式”这个说法,其导言的标题就是“中国模式的创造与再创造”。主流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主要是廉价劳动力,但林春指出中国的比较优势是在社会主义历史经验中积累起来的资源,比如相对而言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比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中国革命的成果等等。她使用“中国模式的创造与再创造”也表示存在着不同的“中国模式”,革命时代、社会主义时期与改革过程存在着连续,也存在着对立或断裂。正由于此,她并没有完全认同现今的模式,而是带着批判性的审视探寻中国的转变和可能的未来。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