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十年,围绕民主问题的辩论和分歧从未停止。“历史终结论”将民主作为最后一种政治形式,普遍历史到来的标志。这一有关民主的叙述是通过将“人民民主”置于“政治专制”范畴才得以完成的。然而,接着社会主义体系的瓦解而来的,是反恐战争、宗教冲突、生态破坏、高风险社会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全球资本主义体制的深刻矛盾。这些矛盾也引发了“社会民主”的危机。西方民主的空洞化、新兴民主的内在矛盾,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困境,与上述危机密切相关,成为讨论当代民主问题不能忽略的课题。为什么二十世纪形成的两种社会体制先后陷入了危机?讨论民主的危机并不等于否定或反对民主,问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这是两个截然不同但在中国语境中常被混为一谈的问题。如果不能对当代语境中的民主危机进行分析,就不可能恰当地探讨民主问题。由于十月革命的冲击,资本主义世界产生了它的对立面,在冷战条件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也产生了一种思想上的二分法。但如同霍布斯邦所说,这种二分法是一种武断的思考构造,只能置于某种特定的历史时空之下才能被理解。这个二分法无法把握中国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体制差异,也难以解释美国、日本、英国、西德、巴西、北欧、韩国或印度之间的不同模式和道路,当然更不能解释对立的社会体制在竞争中通过对对手的观察、模仿和汲取而形成的制度安排。 社会平等的遗产作为民主的前提 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 围绕着民主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谨慎的民主理论家因而也都强调他们谈论的是某种民主实践和民主理论。不过,在当代语境中,人们谈论民主,大致包含两个不同的面向,即作为政治体制的民主与作为社会形式的民主,前者包括普选权、个人权利的保护、言论自由、多元主义等等,而后者的核心是平等,主要体现为社会保障,公共物品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开放,再分配等等。这两者的结合就是所谓社会民主。法国政治理论家皮埃尔•罗森瓦龙在分析民主的上述两种形式时说,在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中,民主的这两个方面是完全重叠的,因为那时的平等概念并不涉及再分配的内容,而只涉及人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即平等的还是等级的。那个时代的平等政治直接地体现为打破各种身份和等级制,以国家-公民的关系形成民主的社会模式。 但是,在19-20世纪,作为民主的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发生了持续的分化。一方面有普选、有新闻自由、有法律保护下的产权,即所谓宪政民主,但另一方面,社会分化严重,贫富不均、不同形式的垄断、阶级对立等等最终导致了剧烈的社会冲突。新的社会等级制是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革命的根源,也是民族国家间冲突的根源之一。从19世纪晚期,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出于对革命的恐惧和战争的反思,以及冷战时期两种社会体制的竞争,如何实现社会妥协和阶级调和成为民主实践的重要内容,这对促进民主的社会形式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社会理论上,人们对于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权利体系进行反思,这一反思集中地体现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福利与责任、自主与团结等关系的重新解释上。今天谈到社会民主模式,基本上都离不开税制、社会保障机制、合法化的公会及最低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机制。社会民主的观念吸纳了许多社会主义运动的成果,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民主的社会形式。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 民主的社会形式集中地体现在三个层面的平等概念之上。第一个平等是所谓机会的平等,这是一种建立在形式主义的权利观之上的平等概念。机会均等的概念与结果平等的概念是对立的。这一概念只是考虑所谓起点的平等,但缺少有关不平等的社会条件对于所谓机会均等的限制,也没有讨论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竞争也会产生垄断和不平等。如果说机会均等或起点平等的概念在法国大革命或美国革命时期还可以称之为一种平等的社会形式,那么,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这一概念也常常成为掩饰社会不平等的说辞。正由于此,战后的社会民主特别重视分配意义上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分配的正义不但涉及资源的分配,而且也照顾到了结果平等的重要性。阿玛蒂亚•森在“什么的平等”一文中沿着这一路径又进一步提出了“能力的平等”的概念。因此,我们至少可以在三层意义上讨论平等,即机会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能力的平等。如果一个人由于贫穷或其他因素,无法通过教育或其他条件获得能力及相应的社会位置,他或她就不具备竞争的能力。因此,没有能力的平等,机会平等就等同于空洞的许诺;没有相应的社会体制(包括再分配体制)的保障,机会平等也正是不平等的合法表述。 民主应当包含能力平等 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也涉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即他或她是从属者还是社会的主人的问题。 社会主义时期的许多问题,比如官僚制的问题,特权的萌芽,以及经济决策中的一些失误,需要认真反思,改革是必要的。但以此否定这一时代的平等成就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即便在欧洲社会民主模式中,分配的正义也是与结果的平等密切相关的——税制与再分配、社会福利和保障体制等都是分配的正义在制度上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义务教育体制,以及农民夜校或其他平民教育形式,为普通劳动者和不同背景的人提供了教育的机会,从而也为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前提。那个时期的大学生中来自工农家庭背景的学生比例也很高。更为重要的是:能力的平等不仅表现在教育、技能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能动性、自主性等方面。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也涉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即他或她是从属者还是社会的主人的问题。从这些方面看,即便按照经典的社会民主的尺度,中国社会主义历史不但为改革时期的成就奠定了前提,而且也为一种民主的社会形式提供了基础。 阿玛蒂亚•森对于分配正义和能力平等的讨论也可以放置在中国与印度的对比中考虑。印度曾是英国殖民地,独立之后选择了民主政体,有议会、多党制、普选权、新闻自由,但仍然是一个高度不平等的社会。种姓制度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的人拥有进入政治领域的能力,即便以法国大革命时代有关民主政体与社会形式高度合一的观点看,这一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的分离也是引人瞩目的。印度的通用语言是英语,但说英语的人口只占约10%;无论在印度的全国性政治空间里,还是在高度流动的经济活动中,会讲英语是基本条件。这也意味着能力平等的严重的匮乏,而这种能力平等的匮乏最终导致机会均等的空洞化。由于未经深入和彻底的土地改革,印度(以及整个南亚)的土地关系是高度不平等的,这也构成了中印之间改革前提上的巨大差别。由于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脱节,多党政治、普选权和新闻自由的功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并不是说政治民主不重要,事实上印度对于自己的民主体制是肯定的,这个体制也为印度的进步提供了前提。但是,一个民主政体如果缺少社会平等的基本形式,我们可否将这个社会称之为“民主的”其实是一个问题。我最近去印度参加第十届英迪拉•甘地会议,讨论的主题就是“社会民主”,而中心问题是社会正义、公平分配、国家的角色等等。换句话说,讨论所谓“民生”问题与民主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模仿西方政治民主,却未能形成一个民主的社会,等级性、专制和垄断常常与民主政体并行不悖,这也说明不能限于某一方面讨论民主问题。 民主政体与社会形式的分离也是许多转型国家的社会特征。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这些国家从一党制变成了多党议会制,媒体的自由程度大幅度提高了,但在这些社会,政治民主化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全面否定纠缠在一起,结果是将包括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平等的社会形式也一并否定了。在这一条件下,政治民主化成为不平等分配和新的垄断形式合法化的过程,从而损害了政治民主的声誉。由于民主政体,尤其是政党政治和媒体高度依赖资本和金钱,垄断集团——无论其占有形式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往往能够顺利地将经济力量转化为政治的和媒体的势力。这就使得社会形式上的寡头化与民主政体结盟,造成了极大的平等灾难和社会分化。由于不同社会体制的竞争不复存在,社会主义遗产已经在民主/专制的二元区分中彻底丧失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很难看到在选票政治之外寻找解决方法的可能性。这些经验同样证明:离开社会形式的探讨,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民主社会。 在贫富差别、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持续发展的状态下,民主问题不仅牵涉政治体制,而且也涉及社会形式。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中形成的平等遗产理应作为民主的前提来对待。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没有实质上的公平,没有公民之间的相互平等关系,政治民主的公民权就变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观念。因此,重要的并不是要不要政治民主,而在于怎样才能够使得政治民主拥有社会平等的内涵。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遗产,那就会使不平等分配持续化。市场社会不会自发地导致均衡,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合理的调节、制度保障和为争取平等和正义的社会斗争,民主的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分离和断裂将是常态。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没有经济民主化,就没有社会民主 经济民主化必须通过提高劳动大众的地位来实现”。战后社会民主和企业民主的尝试都是围绕着所有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共同管理、共同所有等方面展开的。 民主的社会形式与经济结构密切相关。没有经济结构的民主化,不要说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社会民主也是不可能的。最近的一些工人抗议运动,尤其是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的惨剧,说明企业制度的改革对于保障工人的基本人权是多么重要。经济形式的平等包含了不同的模式。除了通过国家税收实行分配的正义之外,公司管理层面的民主化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这里可以提及两本曾经影响很大,但在新自由主义浪潮中也逐渐被人遗忘的著作。一部是米歇尔•阿尔贝尔的《资本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即以莱茵模式为主要对象所做的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研究。所谓社会市场经济即将市场看做是一个繁荣经济的工具,要求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公平分配这种繁荣。“从这个角度看,莱茵模式中最先进的机制是大公司的共同管理制度,这种共决制在德国是强制实施的。按照共决制,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一半是股东,另一半是雇员代表。”在很长的时期内,这种制度不仅从公司层面提供了一种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更为公平的分配制度,而且在效率上也更加优越。另一本书是罗纳德•多尔的《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英美模式VS.日德模式)》,以研究日本企业模式为中心,强调“企业的效率不仅仅看它给予资本所有者的回报,而且还要看它给予消费者、地方和国家,还有雇员(包括经理和工人)的回报。”“促使经理人发挥功效的外部控制更多地来自于生产市场消费者的反馈,而不是金融市场,同时来自于组织内部的控制,……” 多尔特别提到了日本产业中的一些独特的组织形式,如终身雇员体制及超越垂直的公司领导形式的“毛细血管式”管理,由高级决策人组成的大董事会(大公司达到50人),公司的公会组织,以及相应的会计制度。最近读到 改革应同民主的社会形式配合 诸如选举权、多党制等等政治体制问题如果不能与民主的社会形式相互配合,就必然会产生一个断裂的社会。 中国有社会主义国有化的历史,也有工人参与管理的实践。在市场条件下,国有资本在社会分配体制中如何成为一个促进社会平等的机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税收和社会分红,使得国有大企业成为真正的全民企业,形成新型的劳资关系,即让劳动者同时成为所有者并参与企业的管理,就是这一探索的基本方向。如果国有企业朝着私人寡头化、投机性管理和新官僚制的方向发展,就意味着经济民主的失败。资本主义的形态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其基础性矛盾,即公共财富的私人占有,并没有改变。公有制是社会主义遗产,但在实践上没有真正解决资本-国家垄断的问题。几年前,我参与过一个纺织工厂改制的调查,工人们提出的问题就是工厂到底是公共的还是地方政府的;工人是否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等理论问题。我认为这就是工人们提出的民主问题。在私人的或跨国的资本中,劳动权利也是民主的核心问题。本田汽车公司工人的罢工斗争提出的不仅是经济利益问题,而且也是企业民主的问题:劳动者是否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制度是否提供了实现民主管理和共同责任的框架和条件?劳动者能否同时成为所有者,劳动者能否以特定的组织形式介入企业的管理?在不同所有形式的企业中,能否通过股份合作制等制度安排提供一个超越传统劳资模式的产业模式?富士康员工的自杀不是一般工作条件的问题,而是工人在企业中的基本地位问题,是企业制度和社会体制的问题。 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流转问题同样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民主的社会形式的问题。在市场条件下,如何让这种占有关系一方面适应市场的条件,另一方面又不致让土地关系的变迁威胁土地的社会占有,这是中国的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面临的重要挑战。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有些地方提出了“新农村综合发展协会”的组织构想,根据一些研究者的描述,“农协”通过引入集体、个人资产和政府补助,由专业团队进行经营,但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农协”的治理结构建立在村民的积极参与自由选举的自治理事会的基础上,也就是经营与社会组织相互结合。中国的小农经济有漫长的传统,如今正面临城市化与现代化的挑战。我们能否找到一种能够容纳不同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的社会形式,让家庭的、社区的或农协的经营模式同时发展?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如何通过保存和创新来形成平等的城乡关系,是当代社会的关键问题之一。上个世纪初期,康有为曾经设想以乡为单位的公民自治的构想,这是一种在非想象的共同体基础上设想的社会自治,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思考。 总之,用民主的社会形式这一范畴来描述这些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比经济民主这一范畴更为恰当,理由是企业民主和土地关系并不只属于“经济”范畴,它涉及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问题,涉及城乡之间的交互而非从属的关系问题。在资本主义历史中,政治民主与民主的社会形式之间的关系没有必然性,但民主的社会形式的衰落最终必然导致政治民主的危机。诸如选举权、多党制等等政治体制问题如果不能与民主的社会形式相互配合,就必然会产生一个断裂的社会。从根本上说,经历过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的中国,它的民主实践必须克服阶级分化,并创造一种不同于那种将剥削关系合法化的社会-政治形式。所谓以人为本,不是在克服一切奴役和附庸关系之后才能实现吗? 代表性断裂是当代政治危机的核心 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 对于民主的社会形式的探索并不是要取代或取消关于民主的政治体制的讨论。民主化必须是普遍参与的民主进程;如果作为公民的大众被排除在民主化进程之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问题,一是需要分析它的形式与结构,一是需要讨论它的有效性,不能保障公民参与和共享的政治形式—不管它采用何种形式—都说不上是真正的民主。冷战结束以后,民主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发生形式上的重要变化,但社会民主却出现了普遍危机。究竟是哪些力量导致了民主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异?我大致归纳出如下几点: 第一,冷战结束之后,大规模战争和阶级革命的威胁消除了;由于冷战是伴随一种社会体制的胜利而结束的,两种社会体制之间的竞争也不复存在。这一宏观条件的变化导致民主的自我更新的外部动力减弱了。 第二,伴随着全球化和全球产业转移,英美等工业强国经历了去工业化过程,结果是工人阶级的力量受到极大削弱。工人阶级是追求社会平等的重要力量,它的变化也意味着从内部促使国家采用妥协和调和形式的治理策略的动因衰落了。(如果比较德国与美国,追问为什么德国的社会民主要比美国的情况略好一些,原因之一就与德国在发展金融资本主义的同时,保留了较大的工业体系有关——工业体系的存在保障了工人力量相对稳固。)与此形成对比,西方社会的产业转移也带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的大规模工业化,工人阶级的数量快速增长,产业转移也意味着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的转移,但也恰恰在这个时刻,无产阶级政党快速地“中性化”了。新的工人阶级在政治领域没有自己的代理人。 第三,作为工业资本主义伴生物的金融资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高的投机性,它拒绝对任一社会承担责任;金融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随波逐流,兴风作浪。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建立在公民权基础上的政治体系,很难对这一全球化的新局面做出全面的回应。这意味着全球化与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政治前提下的政治民主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 第四,与金融资本介入各个领域相互伴随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及其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断裂。(例如,根据房宁等人的“东亚政治发展研究”课题组的报告,在泰国,他信所代表的是高新产业,这个利益集团跟旧有的工业垄断集团之间有冲突,他转而诉诸乡村农民,结果是城乡之间的对立,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持续的政治动荡和社会冲突。)在工业化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妥协和调和不能覆盖这种新的利益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安排,社会民主面临着利益重组。 第五,后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深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化与国有福利体制的衰落相伴而行。这一双重过程导致政治民主化与民主的社会形式之间的脱节。如果民主化变成对原有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平等遗产的彻底否定,议会多党制也就随之变成了新的寡头关系的政治框架,多党民主与寡头性的财产分配制度相互连接。在这类民主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无数的政党,其中能够在议会政治中占据席位的多半是在财富再分配中获得垄断利益的政党。结果很清楚:普通大众被排除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之外。贫富分化、寡头化与政治民主化结伴而行,政治民主化从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蜕变为一个排斥性的和寡头化的过程。这是“颜色革命”迅速变色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要素是民主危机的外部动因。就民主实践本身的危机而言,我认为“代表性的断裂”可能是最合适的概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及其利益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断裂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社会基础,而政党、媒体和法律体系——无论其使用多么普遍的宣称——无法代表相应的社会利益和公共意见则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直接表现。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 (责编: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