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了,越来越背负着杀人的自责。” 王冀豫,1951年出生,曾是北京中学文革中“老红卫兵”一派的成员。16岁时,他在一场武斗中打死了人。 今年5月份,他在《炎黄春秋》上以一篇公开发表的《背负杀人的罪责》的文章,成为了少有的进行公开忏悔的文革“迫害者”。 他的公开忏悔,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用他的话来说,历史不该被阉割。 “那是我第一次打人” 1967年,王冀豫16岁。他是“大院”长大的孩子,所谓“大院”,潜台词就是干部子弟聚居区。 时逢文革初期,武斗开始,这个军队大院长大的少年也被夹裹其中。 大院里的孩子大都是“老红卫兵”派系的成员,最初,王冀豫是个打人不敢下狠手的少年,“打架都是被动的,从来都是后发制人。”但一次群殴事件,改变了他。 尽管时至今日,已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王冀豫还是能记得自己开始玩命打人的那个转折点。他说,那是人性最底线的堤坝溃败的开始。 1967年初,在革命大联合的口号下,北京中学各派都在筹备自己的“红卫兵代表大会”,他们这些被旁落又自诩正统的“老红卫兵派”到人家“红代会”现场去捣乱。怎么捣乱呢?就拿出1966年8.18后打流氓的架势,看见一些人,穿得比较奇装异服,就过去揍人家,说他是流氓。 所谓奇装异服,也就是当时的少数年轻人为了与众不同或者表达对红卫兵的抗议,穿衣服时把领子翻出来或者穿白球鞋不系鞋带、穿细腿裤之类。 王冀豫的伙伴们打人打得很凶,空军大院的孩子都有那种硬头的军用飞行靴,把人打倒后,还会用飞行靴踹。王冀豫看到被踹的人的头在工人体育馆水磨石地板上撞击,禁不住扑到被打人的头上大叫“别打了,太残忍了,要把他打死了”! 在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王冀豫的这番言行被认为“属于资产阶级人性”的劝阻,不仅没让大家住手,反而起了反作用。就在他大喊时,一个不知来自哪个部队大院的高中生,将他一把拽起来,对他一通训斥: “你是什么阶级感情,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他是流氓,他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渣子,他是人民的敌人!” 王冀豫至今记得那些让他的人性底线瞬间崩溃的训斥,“惭愧得我简直就觉得自己的阶级感情出了问题,我怎么就不能站在无产阶级一边呢?结果我一咬牙,就投身在打人的行列中了。” 五分钟后,他比那些同伴打得更凶。 “很多手足的活动是与思维无关的。”在王冀豫对自己“文革”时期所做的事情开始进行审查和反思时,他发现,马克思的这句话是真理。当时,他被激发出来的凶狠,就与思维无关。 “我的堕落就从那一个瞬间开始的。”如果说最开始的打人,无非是想证明自己能革命,那么接下来,对他而言,打人渐成一种生活的惯性和乐趣了。“文化大革命,我们为什么说它是浩劫呢?就在于它摧毁了人性中最底线的那个堤坝,甚至作用到今天!” 此后,王冀豫打架越来越凶,在“顽主”时代,甚至因为敢于为别人承担责任,一身的江湖气而成了孩子王,那是后话。 “五雷轰顶,我杀人了” 1967年夏,各地红卫兵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系统。在北京,中学生的红卫兵组织一般分为三个派系——“老红卫兵派”、“四三派”、“四四派”。 “老红卫兵”即是王冀豫在当时的身份,这支派系由文革初1966年5月至 当时,因为各派观点不同,派系之间“斗争”不断。作为“老红卫兵派”的大院孩子,与“四三派”的孩子都互相视彼此为死对头。据一些当事人回忆,彼时,大院孩子认为,“老红卫兵”是好的,“四三派”是坏的。 如今回忆起来,王冀豫形容当时的情绪是——仇恨,“我们都‘混蛋’了,一场恶战开打。现在很多情节已无记忆,但一种情绪至今还能感受到,就是‘仇恨’!好像那天我们的体能、智能都超水平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往往在一个最荒诞的时代总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犹如希特勒的纳粹德国。” 在这种莫名仇恨的驱使下,王冀豫几乎打红了眼,野兽本能般的打与被打充斥了武斗的整个过程。 “预感到他会用打断的棍子刺我,我便用尽全力把我手里的大锄把抡向身后,只感到打中了,他倒了。” “我拄棍呆了一下,眼睛的余光又见人群中一个身穿蓝工作服的用砖头砸我,就用左手护了一下,手腕剧痛,倒把我刺激正常了。” “我疯狂地窜起来大叫:‘打死他们!’事后据别的同学说我跳的高度超过众人半个身子。” “我盯住砸我石头的同学狂追过去。他好像不敏感,跑得挺稳健。在路的东侧,我在他毫无防范的状况下,一棍击中了他后脑部。他好像飞出去的袋子,倒在路旁的坡上滚下来,又动作迟缓地爬起。身体呈爬行状态时,我又一棍击中他的前额,血溅到棍子上。” ? 在棍棒击倒该同学后,王冀豫转身追其他对立派同学,直到他追打到虚脱,自己的腹部也挨了一砖头,疼得蹲到地上,看着满地的长柄斧头、棍棒刀枪,他竟对天狂笑。 16岁少年的暴力荷尔蒙在整场武斗中被横冲直撞地发泄出来。直到与他一方的同学跑上来告诉他——他们打死人了,就是王冀豫棍棒击倒的那一个。 这场武斗的结局让王冀豫猝不及防,“我惊呆了,怎么能打死他!” 回到师院附中,在校医务室里,看到那人平躺着,已被包扎了一下,但他的颈动脉仍喷着血泡,双眼微睁,只有出气,没有进气,脸色惨白。 “这景象我终生不忘,惨极了。”王冀豫后来才得知死者的名字叫“王彦宏”。“我问校医情况,告知没救了,如五雷轰顶,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事实却永不能更改——我杀人了!” 如今回想起来,王冀豫只觉得当时的疯狂可恶又可笑,“事后我们曾以军人的后代、大院孩子、干部子弟、天生的、遗传的等来解释,也理性地意识到这是生长环境、寄宿制、‘共产主义’教育的结果,就是想不到对方也是同学、同胞。” “痛苦要折磨我一万年” 事后,那场武斗的参与者之一也回忆,王彦宏的死并不仅仅是因为王冀豫的棍击,他撰文写道:“当王燕鸿(即王彦宏)被王冀豫挥棍(我记得是垒球棒而不是镐把)打倒时,我看到了另一位‘我方人员’用红白相间的做体育场界限标志用的标枪刺中了王彦宏的颈部?” 然而,人毕竟是王冀豫带头打死的。他的第一反应是,他杀人害命了,“犯罪了,这是非常坏的事儿,不应该打死人,他不该死。” 尽管当年打死人事件频有发生,甚至人们已经视死人为稀松平常的事情。年轻的王冀豫在理智上仍觉得自己该为这次死人事件负责。那场武斗结束后的当天,他通过电话向公安局报了案,并向空军政治部保卫部做了全面交待。 此后漫长的一个月内,尚未被抓捕的王冀豫饱受一种紧张情绪的煎熬。 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一天到晚,睁开眼睛就是,我打死人了,哎呀,我是杀人犯了,就是这种想法。” 这期间,王冀豫还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躺在一张硬木板床上,朦胧中,他看见一个身穿白纱、带着血渍的人,像是女人,跟他说,你要在这儿躺一万年。他在心里回应,一万年太长了,梦就醒了。 有人给他解梦,说他躺在木板上,一人一木是个“休”字,要躺一万年,无解。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痛苦要折磨你很长时间的意思,要折磨你一万年,无休止地折磨你。其实我也想开了,就是你干了缺德事儿,你就要受到折磨。”王冀豫说。 为了一洗原罪,他甚至还动了跑去越南打美国鬼子的念头。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从北京颠沛到海南,企图说服躲避在海南岛秀英港的越南海军带自己上战场。自然计划落空,倒是亲眼见证了一路上各地武斗的血雨腥风,甚至曾半夜独身一人走过绵延近 当年的 没有经过任何审判,他被投入了海口监狱。监狱的看守看他这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因为武斗打死人而蹲监狱,好奇不已,“他就说他们那儿打死那么多人都不抓,怎么抓起你们来了。我说都会抓的,因为杀人了。”王冀豫回忆道,事实上,那时候他也在问自己“到底我这个算是什么事儿”。 蹲了近半个月的监牢后,他被带回了北京。 “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从海南回到北京后,王冀豫在半步桥监狱,一蹲就是九个多月。 这九个多月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如果说打死人后,他是出于最基本的理智断定自己“杀人害命”有罪,接下来的海南逃亡又让他见证了全国武斗中的大规模残忍和血腥,那么在半步桥监狱中的遭遇,让他对自己杀人和整个武斗有了更清醒的认知。 当年的北京半步桥监狱,被关押的多是政治原因导致的罪犯,譬如绞死李大钊的刑警队长、张作霖的副官等“历史反革命”。 王冀豫所在的监牢共有20个左右的犯人,尽管监狱中有不许交换案情、不许交头接耳、不许互赠物品、不许互助等规定,但这20来号人还是把彼此的“案底”聊了个明明白白。 其中,两名徐姓杀人犯的经历,格外让王冀豫震撼。 当时,这两名徐姓犯人,一个是70多岁,一个是30多岁。70多岁的徐姓老人曾是国民党还乡团成员,1947年曾参与将共产党的家属子女活埋案,因“历史反革命”入狱;30多岁的徐姓年轻人,则是在1966年的大兴县杀人大浪潮中(即在“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口号下, 1966年的“红色恐怖8月”,北京大兴县原地主、富农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杀,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出生38天。——据徐友渔《过去年代就没有腐败?》),将地富子女亲属活埋致死。 其中一个重要关联是,徐姓年轻人的父母正是在1947年被还乡团活埋。 讽刺的是,两个背负着阶级仇恨的杀人犯,就这样被关在了同一个监室里。“看到了他们就想到‘冤冤相报何时了’,这种恩怨,总是会没完没了的。”二徐的遭遇让王冀豫感慨。 “都是政治原因,党派原因。当年国民党来了,我要活埋你;反过来,文化大革命来了,就借着机会,把人家后代活埋。”这让王冀豫开始思忖对仇恨的理解,甚至慢慢去学习放下武斗时那种对另一派系人员的莫名仇恨,“一个‘性相近、习相远’的人世间,为什么盛产这么多仇恨?其实,徐姓的两个人都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王冀豫自己又何尝不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是一种‘造就’,在那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时代,在革命加拼命的鼓舞声中,以‘三忠于四无限’为平台的所有的正统教育,在我身上画了一个荒诞悲哀的句号。” “三忠于四无限”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句政治术语。“三忠于”指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无限”指对毛主席、毛泽东思想、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要无限崇拜、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忠诚。 “我应该负起客观的责任” 9个月的监牢生涯,加上送往中央学习班学习,算是他为自己的打死人的行为付出的代价。但他从没料到,这件事对他人生的影响,远未终结。 此后,王冀豫的履历看起来简单清晰: 在外人看来,他是成功的牧马人,京城圈里著名的马文化传播者;是会讲故事的北京顽主,王朔、都梁等人都听他讲过有关过去的段子;还是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中合成钟跃民的原型人物之一。 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越是经历岁月变迁,他越无法摆脱的一个角色是——忏悔者。 事实上,王冀豫的马场经营得并不顺利。他时常想不通自己做人地道,对人真诚,对马也好,怎么就那么不顺呢?不仅如此,十多年前,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他的左眼彻底失明,而当时哪怕用点眼药水都可以控制炎症。更有甚者,他的档案居然被原单位给弄丢了,导致现在连社保都没有。 “为什么这些事会发生在我身上?”一开始王冀豫有点怨天尤人,后来他给自己找到了自我安慰的理由,“怨了半天我就想,怨谁啊,就怨我自己杀人了。你缺德就要受报应。” 渐渐地,这些自我安慰变了性质。当年那个“一人一木板,要躺一万年”的梦仿佛预兆了王冀豫的生命走向。 大概从五六年前开始,王冀豫有一天“大白天待着待着,突然就想,我打死人这事儿怎么办呢?我不信神,我也知道我死了以后这个生命就结束了,什么都没了,根本不信还有什么天堂地狱,我从来不信,就是地道的无神论者,可还是觉着不舒服。” 不舒服到“觉得不行了,都不知道该如何解脱”。 在他看来,这是真正的来自良心的谴责,跟一开始的认账和其后“缺德就受报应”的自我安慰是两回事。 他甚至在某一年的冬至去给死者王彦宏烧纸,火点不着,他急了:“不用你原谅,我欠你的!恨我,也别和自己过不去。”一番话后,火突地燃起来,兼有阵风,风助火势烧了个痛快。 身边也有朋友劝他,当年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原因。但他觉得:“这都是借口,总要有人站出来说某事儿是我干的,总要有一个人来负点责任。所谓负责任就是客观地、真实地负责任,打死王彦宏这件事儿我觉得我就应该负起这样的责任。” “历史不该被阉割” 王冀豫负责任的方式之一,就是公开承认了自己当年打死人的经历。 2007年,一位和他一起插过队、如今在报社工作的朋友找到他,希望他把自己在文革期间打死人的极端经历写下来,以便给历史留下一个真实的片段,告诉后人文革的本来面目。 有人劝他不要写,说写了就是反人类罪,将来是要上法庭的。王冀豫不在乎,因为他一直都在审判着自己。一咬牙,他一晚上写了8000多字,详尽描述了当年北京粮校武斗中他打死人的全过程。 今年5月份,《炎黄春秋》发表了他的文章,标题便是《背负杀人的罪责》。他在文中如此诉说自己的忏悔:“灵魂深处总有些东西根深蒂固,冥顽不化。但理性还是反复清晰地告诉我:‘你是罪人!’一个‘性相近、习相远’的人世间,为什么盛产这么多仇恨?忏悔是不够的,也许这一切需要几代人的反省。” 王冀豫知道自己的忏悔文得到的反馈各式各样,有人笑话他,说:“他妈的这帮小子,想用这种小忏悔来达到自己良心抚慰。”有人盛赞他,他的同学说:“你真勇敢,你一个人敢往这条道儿上走。” 王冀豫知道,许多文革的过来人都不愿重温烦恼,他们已经懒得再想那些跟眼前生活无关的破事儿。但他觉得,有更多的人往这条道儿上走才更好,甚至不必介意当事人对当年经历的态度,只要他肯把真实的一面说出来就够了。 在他看来,只要讲真话,对历史做出真实的复述,然后将来有一天,人们在研究文革时,把这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拼成一个整体,就能够找到一些历史的成因和基因,这样就能够经由过去的历史而把握住今天的一些脉络。 在忏悔之外,他更看重的价值是:“历史不能被阉割。” 这也是季羡林曾经在《牛棚杂忆》自序中的呼唤:“折磨人甚至把人折磨至死的当时的‘造反派’实际上是打砸抢分子的人,为什么不能够把自己折磨人的心理状态和折磨过程也站出来表露一下写成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呢?如果这一类人——据估算,人数是不老少的——也写点什么东西的话,拿来与被折磨者和被迫害者写的东西对照一读,对我们人民的教育意义,特别是我们后世子孙的教育意义,会是极大极大的。我并不要求他们检讨和忏悔,这些都不是本质的东西,我只期待他们秉笔直书。这样做,他们可以说是为我们民族立了大功,只会得到褒扬,不会受到谴责,这一点我是敢肯定的。” 王冀豫对此深信不疑。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