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尽管各国情况不一,但总体上中东欧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所谓经济转轨太“激进”而导致“休克”,而是“民主分家”的高交易成本有时反而导致拖延损失,民主化造成的国家责大权小也恶化了转型期财政困难。但是从长远看,这种成本是值得的。事实上如今中东欧地区经济复兴最早最快、转轨“代价”总体上最小的几个国家,恰恰都是“分家”最民主也最公正的波兰、捷克、匈牙利等。 四、“分”之罪?不分之罪? 关于俄罗斯教训中东欧诸国中,俄罗斯转轨中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无论在效率上还是公平上都如此。于是一些人一谈中东欧就是俄罗斯,似乎波兰、捷克等等都不存在。“俄罗斯化”成了争论中指责对方的一个说词。而对俄罗斯的指责集中于两点:一是所谓休克疗法,二是“证券私有化”。关于俄罗斯的所谓休克疗法,本书中有详细的分析。不管这种主张是好是坏,俄罗斯的经济衰退早在苏联末期就开始了,并且一直延续到普京上台之际。而搞“休克疗法”的盖达尔执政仅半年,从切尔诺梅尔金上台起就说要放弃“浪漫主义改革方式”。长达十余年的衰退都归咎于那半年,说得过去吗?在前苏联范围内,并不是所有国家都采取过盖达尔的方式,比如乌克兰、白俄罗斯就没有。但是他们现在的状况还不如俄罗斯。 由于俄罗斯经济搞得不好,我们经济学界的“左”“右”双方都拿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说事。“左派”说俄国人一分了私有化证券就拿去换酒喝,有人乘机收购大量证券,于是便霸占了国有资产成为寡头,这多不公平!可见这家千万分不得,自由主义罪该万死,还是让大家长管著好。“右派”则说俄国人就是穷讲究什么公平,要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结果股权极度分散,造成公司治理不好效率低下,要是把产权交给经理就好了!可见分家就是要依靠强者,平民立场罪莫大焉。 其实这两种说法本身就互相抵销:如果证券私有化造成产权极度分散,何来寡头之说?如果它使产权集中于少数老板,又何来公司治理问题?更有甚者,有的批评根本就是颠倒的,如说私有化证券不值钱,又说企业定价太低,几张证券就可以换走大企业,还说俄罗斯只分不卖是大错,这几种指责在逻辑上怎么可能同时成立?如果只分不卖,所谓资产定价就只与私有化证券发行额有关,而与通货膨胀无关。如果以通货膨胀为理由把企业提价,同时私有化证券的发行额又是固定的,并不随通货一起膨胀,那私有化证券怎么还能换到产权?有些人口里说人民至上,实际上把人民说成傻瓜,说他们一拿到证券就换酒喝了,因此就不该向他们分配资产。其实由于当时官方并没有真把多少资产拿出来分,私有化证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确也就等于废纸,拿它“换酒喝”还应当说是聪明之举。俄罗斯还有五分之一的证券根本就没有兑换成股票(哪怕是垃圾股),白白作废了呢。而拿“酒”换了一些废纸的那些人倒多当了倒霉鬼,哪个成了“寡头”? 本书以实证研究证明:当时叶利钦政府实际上是借通货膨胀和资产重新定价之机赖掉了原先许诺的资产分配。主要的国有资产根本就没有“分”。“私有化证券”只能换一些垃圾股,大量收购这些证券的人后来基本上都破产了,根本没有变成“寡头”。后来的寡头恰恰是在1994年俄国私有化“改分为卖”之后,一些权贵通过“内部人交易”(这恰恰正是中国现在流行的做法)把国家耍赖没有拿出来分给老百姓的那些资产(而不是分给了百姓但他们不知珍惜又拿去换了酒喝的资产)攫为己有的结果。寡头们根本不是通过收集私有化证券发迹的。也就是说,如果当时俄国像捷克那样认真地通过“证券私有化”搞了资产的公平分配,后来的经济发展肯定是另一个样子:能不能更快增长不说,至少不会有寡头之弊。 这并不是说捷克式分配就十全十美没有缺陷,也不是说就不能“卖”。本书在肯定捷克式的“起点平等”的同时也指出其“投资私有化基金(IPF)”的后期运作有问题,影响了公司治理。而“卖”如果像匈牙利那样规范地操作,公平出售国有资产并用所得充实社会保障与公益福利基金,也是可以的。问题在于俄罗斯说“分”又没真分,“卖”又卖得很不光明正大。但是由于这个真相很少有人了解,某些人就老以俄罗斯“平分国有资产导致经济失败”为借口主张直接把公共资产私相授受。因此本书澄清俄国“证券私有化”的真相是非常必要的。俄罗斯的问题根本不是“分”了以后由于“证券自由买卖”造成了寡头,而是政府口头说“分”实际赖了账,然后把赖著不“分”的资产私相授受给了“内部人”。作为中国人,我们究竟应当从中汲取怎样的教训? 如今“非主流”指责中国的私有化是“俄罗斯化”,“主流”回答说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像俄罗斯那样搞证券私有化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问题是俄罗斯难道就真的把资产分给过老百姓?没有公开地给老百姓,这不恰恰正是暗地给了权贵吗?俄罗斯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的左右两派共同把人搞糊涂了。 其实,俄国私有化没有捷克那么公平,原因之一是俄国的民主化水平本身不如捷克的民主化,她的私有化过程因此也就不如捷克公平;其次,民主化是私有化能够公平进行的必要条件,但未必是充分条件,民主国家的私有化不一定公正,但不民主的私有化一定是不公正的。然而,正是由于俄罗斯毕竟还是有一些民主,政府处置公产还算是具有委托-代理的合法资格,而社会有关利益各方在这过程中也有过不少谈判,经历过相当激烈的讨价还价与妥协,最后这样的结果虽然令人不满,但并没有多少人主张推倒重来。如今我们这里有人主张“先私有化后民主”,其根据居然就是说俄罗斯的私有化尽管不公平,但也没有导致清算。这不是惊人的逻辑颠倒吗?俄罗斯难道是“先私有化后民主”的例子?她的私有化尽管不公平却也没有导致大清算(其实小清算还是有的,例如如今普京对待霍多尔科夫斯基),难道不恰恰是民主先行一步的结果?如果反过来,戈尔巴乔夫时代权贵们就先在体制内的黑箱里瓜分掉了公产,然后再出现叶利钦的民主化,那还了得?那时被追究的还能仅仅是那几个“政变分子”? 如今争论双方都拿俄罗斯说事,一边说如今的改革就是“俄罗斯化”,另一边说否,我们比俄罗斯搞□好。然而俄罗斯的国资改革方案可是不仅经过左中右各派的自由辩论和民主的立法程序,还通过了全民公决的。而今天看看,我们的国资改革经过了全民公决吗?更重要的是:它经得起全民公决吗? 俄罗斯国资改革导致的财富分配是否比我们的更不平等,已经是个疑问──不少数据表明,如今中国的吉尼系数(城乡综合)超过俄罗斯,如果这点还有疑问,那么超过匈牙利、波兰(8.28北京讨论会上支持郎咸平的发言者一再提到的反面案例)等东欧国家是毫无疑问的。 而我们如今的产权配置的合法性──包括法律合法性和道义合法性──比俄罗斯(更不用说比东欧)又如何?必须指出,不平等与不公正(没有道义合法性)并不是一回事。仅仅是吉尼系数较高并不说明公正性更低。洛克菲勒富可敌国,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公。而周正毅、赖昌星之富比洛克菲勒差得远,但国人皆为之切齿。俄罗斯的国资改革显然存在著相当严重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如今普京收拾“尤科斯”是很得人心的。但是据普京采取反寡头行动后俄罗斯的民意调查,73%的被访者支持普京,而同时对行动表示不满的前总理卡西亚诺夫仍有39%的被访者支持。[1]另一项调查显示,在得知霍多尔科夫斯基被捕一事的受访者中,有54%的人对这一行动持赞同态度,4%的人坚决表示反对,而多达42%的人态度含糊或不置可否。[2]而今天你看看我们的网上民意,强国、人民这些比较左的网站就不说它了,新浪、搜狐等普及型网站的几个数字都表明,强烈支持郎咸平的高达90%以上!虽然网民并非全民,但是俄罗斯的那两个调查也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因此还是有相当可比性。要知道俄罗斯向寡头发难的可是当今的铁腕总统,比郎咸平这么个民间学者(还不是大陆的)的号召力难道不大得多么?可是它激起的民意支持还远不及我们这次的“郎旋风”!可见俄罗斯公众对国资改革的不满远远没有达到中国公众对国资改革不满的一面倒程度。尽管我们这里许多人喜欢渲染俄罗斯的危机,但不客气地讲,这些年来俄罗斯人民虽然有怨气,但“革命形势”绝对没有。而中国如果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改革由于公正性危机而翻船的可能性,比俄罗斯要大得多! (责编:Ye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