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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民: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启示
时间:2009-05-26 来源: 作者:周建民 被查看: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到了重新发展和构建社会的时刻。

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的前言里面有一段话:西方人有三个最核心的概念:死亡,在旧约里解决了;自由,在新约里解决了;19世纪,我们重新发现“社会”,是由于政治经济学和贫困。社会不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理解19世纪的文明,社会自救会造成社会凌驾于市场之上的文明发展模式,不是消灭市场经济,而是要用社会来管理市场。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六大,我们都处于没有发现“社会”这个阶段,当时所提出的目标——建设全面小康的社会,重点在“全面小康”,在物质指标,不在“社会”。发现“社会”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我们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它的重点在社会。就像曹锦清讲过的,我们的领导人在无意之中触动了我们整个民族文化当中最核心的一根弦——和谐。和谐跟社会并存,没有社会概念,就没有和谐。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必要注意在西方国家整个市场经济的光谱中,除了美、英模式的市场经济之外,还有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为什么德国在基本法和基本制度上,要把“社会”放在市场前面?到底怎么样理解社会?概括起来,社会市场经济对于德国来讲,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制度的设计,它的前提和条件是三个重构。

第一,核心价值的重构。所谓核心价值的重构,是在肯定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基础上,把社会公正和个人自由看成对立的概念,然后把社会和谐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提了出来。社会和谐有两层含义:一,不同的意识形态要和谐;二,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要和谐。这两个“和谐”是构成市场经济社会核心内容。有了这两个“和谐”,政治制度设计才能开展。

    第二,社会重构。在这个概念下,提出了劳资之间社会伙伴的关系——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伙伴,不仅强调悬殊巨大的利益差别,而且还强调共同利益,同时还督促劳资双方紧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促使社会福利达到更高层次的水平。在战后的联邦德国,就经历了一个从劳资矛盾到劳资成为社会伙伴、实现合作的过程。有了这个过程,德国不仅是劳资冲突最少的国家,而且付出的成本最少,促进了社会进步和人民福利的增加。在此基础上,就形成了社会团结,翻译成中文,就是“有凝聚力的生命共同体”。有了“社会”这个概念后,各个阶级的利益不再超越社会的总体利益之上。德国社会民主党之所以主动放弃了自己的阶级性,就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基础。这个“社会”重构,跟马克思的“社会”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实际上是波兰尼讲的社会自救改变了市场社会。

第三,政治体制的重构。德国政治体制其实是很典型的合作主义,或者是法团主义的政治体制。这套体制的特点是把不同的力量都包容其中,形成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共同政策。当然,这一套合作主义的政治体制,有两个很重要的条件:第一个以社会和谐为基础,没有这个价值就没有德国的政治体制;第二个要以取缔和吸纳方式消除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联邦德国在50年代初期,曾经强力清除了德国共产党和一些极右翼政党。所以,这并不是一个田园牧歌式的制度构建。在不可能消灭阶级的情况下,任何一个阶级不再把统治其他阶级作为统治目标,而是承认各个阶级都有生存权利,在和平共处基础上,追求一种和谐的制度。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不仅仅和波兰尼的社会市场的概念不一样,跟英美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制度也不一样。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也改变了马克思所讲的生产关系。比如说社会市场经济的奠基者阿玛克就认为,不是资本家雇佣工人,而是合作生产;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均有利润可获得,以实现社会的双赢。

到了70年代,艾哈特政府建立起了工人可以参与大公司决策的制度,在2000人和5000人的公司里,监事会里面可以有职工代表。当时引起了企业家联合会的强烈反对,一直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后法官判决是企业主、联合会败诉,因为基本法规定德国是一个社会民主国家,社会国家要让工人有参与权。这是原来的资本主义社会概念不能解释的内容。

今天来看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对于我们理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的启示意义就是在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基本国家制度和核心价值来规定本国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而这种规定性,反过来也会决定这个国家在基本价值和社会建设、政治制度上的基本特点。我们改革开放过程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应该是单纯的引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不应该是单纯的由市场经济体系来改造原有的经济体系的过程,不应该是用市场经济来改造原有的政治制度的过程,也不应该是一个单纯的用市场经济来发展生产力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机制本身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必须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合为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处于同一个过程当中。

对于我们在90年代初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的理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性,不仅在中国必须要发展市场经济,而且还规定了它在中国发展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服从社会主义的性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以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的一个基本特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也始终要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原则。在中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应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在一起的,脱离这些内容就难以具体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内容。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目前已经基本被欧盟所接受,成为整个欧盟发展方向。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不是意识形态的帽子,也不是一个生硬的政治规定,它是一个包含着对中国怎么样进行社会建构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基本性质和原则的规定。

 

 

评议:

孙歌:

    我简单概括一下黄平教授和周建民教授报告的最主要的观点。黄平教授从4个方面讨论了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在制度层面上所可能具有,或者说应该具有的基本要素。第一个方面,是从理念层面上来看各种社会要素的存在方式。这里面提出来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加形容词的方式来追踪根本性的问题?第二个方面,从法理层面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是否可能的这样的一个问题?在这,他提出来说,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有美国在法理的层面上存在着三权分立的制度,各国的政治发展是不同的。第三个问题,法理之下的制度安排,他提到了多种经济并存的中国现状,以及发展的可能性。第四个方面,他在讲中国现有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不是可以打造成某种模式?或者是某些模式?他的发言在最开始就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在30年时间里,试图要完成在欧洲至少是300年、也可能是500年的这样一个现代化过程,因此需要给它一点时间。

    周建民教授主要是谈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是否有一些可以参照的一些点。我觉得他核心的问题是在谈联邦德国的社会经济里面的“社会”范畴和我们一般理解的“社会”范畴不一样,它包含了非常具体的制度安排。他讲了三个层面,把它表达为三个重构,第一个是核心价值的重构,第二个是社会的重构,第三个是政治制度的重构。他提一个认识论方面的设想——今天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并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加一个市场经济的观念,而是在社会主义的历史和发展过程中,去寻找最适合它的一种经济方式。

我想借用一点日本战后思想史的材料来回应一下两位教授的发言。日本在二战后一直到1950年代,日本政治思想界的讨论,涉及到许多问题,有一些刚好和今天的讨论有某种相似性或者是连接性。我谈几个要点:

第一,日本政治思想界的讨论其实不光是日本的问题,194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过一场很大规模的讨论,主题是把自由主义的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作为两种民族主义来进行同一层面上的对比和讨论。当然这个讨论背后的用意是为了化解冷战意识形态在当时日益升级的一个危机,但是它引发了一些很具体的问题讨论。在日本思想史里面,对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个讨论,进行了非常广泛的回应。其中最重要的回应,是把当时以苏联为代表,包括中国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实践,看作一种民族主义的实践,而不是一种无产阶级专政,或者是一种独裁的社会体制。这一观念引发了很多争论,这个争论后来引出来的一个结论是:不要把两种社会制度放在一个对立的结构中,而是放在可以寻找公分母的视野中讨论;他们认为这样的讨论可以有效的抑制法西斯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再生。

第二,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所尝试的新的社会主义实践究竟应该如何看?在日本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包括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内,他们都倾向于把这场中国的社会实践看成是亚洲的现代化的一个实践,而不是俄国革命的一个在亚洲的延伸。换句话说,不是把它作为一个社会主义体制所进行的一场社会实践来定位,而是把它看成在后发达地区进行现代化,形成一个独立国家的努力。

在这样一个视野里面,实际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并不足以成为一个问题。真正的问题,如同上午某位先生提到过的,就是中国要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不借助于海外殖民和对外的各种经济掠夺来实现自己的现代化过程,那么最有可能使用的是什么样的方式?这种前提决定了它不可能是欧美式的,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实践。

在日本人讨论当中,还有一些非常有趣的说法。比如说在20世纪50年代,有日本知识分子指出,美国的宪法里面,包含了自由这个概念,但是不包含民主主义,实际上西欧和美国的整个的政治体制,并不害怕自由,但是害怕民主。因为在现代社会,民主意味着大多数人的平等,而这样的平等,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制里,是不可想象的。

第三,是对于中国革命的讨论。我注意到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为止,中国革命在日本都具有非常强大的正面价值。对于日本人来说,中国革命到底是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过程呢?日本人关注的不是里面暴力性的成分,而是里面所包含的中国式要素。比如说他们注意到延安整风时期开始的“说服与宽容”的政治教育模式;注意到“根据地”的理论思想,以及毛泽东思想里面包含的高度的相对主义政治原理。这些原理,后来被作为解释亚洲寻找另外一种现代化的一种可能性。

我想借这个材料来呼应两位报告人刚才提出来的这样一些问题。我觉得在50年代,曾经有过一个契机,就是说我们不在意识形态上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简单的对立,甚至也不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个关健词去看这段复杂历史过程。也许在今天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是不是还有可能建立其他的参照系,或者是视角,去观察我们今天面对的这段复杂的历史进程。

 

祝东力:

对于“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命题中的“全球金融危机背景”,我有一个具体理解:那就是20年战略机遇期提前结束。“20年战略机遇期”,比较正式的是在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来的,当时还有各种各样的论证。提出这一概念的背景,我理解应该是在2001年加入WTO时对中国发展的国际环境有一个比较乐观的预期,但是,我认为在2002年正式提出的“20年战略机遇期”的说法,在2008年提前终止。在这个背景下,怎么样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原则上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是一个好的原则,我非常赞成。而且我认为在我们能够预期的历史时期,这应该是最好的一种社会形态。市场经济是以市场的价格信号作为依据来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的一种经济形态,而在经济形态之外,肯定有一个更大的社会形态包裹着这个经济形态。这个社会,上面有国家,下面有家庭,国家作为公共管理,家庭作为私人生活,它们遵循的都不是市场的经济原则。

刚才有人发言指出,计划经济是必然的,当然也可以说市场经济是必然的。计划经济直接是和战争体制是联系在一起的。陈云年谱里面有这样一个记载,他和胡启立的一次谈话里面明确地说:计划经济可以说是一种战争。中国从建国初,一直到70年代初,先是韩战,然后是越战,一直在准战争状态。70年代后,因为越战胜利,准战争体系要结束了,要转换为和平体制,这是以中国和西方的整体和解为标志。和平体制下的一个历史任务是发展。战争结束了,计划经济体制必然要进行一个大调整,所以市场经济在这个意义上是必然的。还有一个前提,市场经济、商品经济是以大量的剩余为前提,所以到70年代的时候,中国的确面临着一个转换的一个契机,正好促成了市场经济。

    而我们今天在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我认为在原则上应该有一种解析。不要经过理论认证以后,用很完美的原则来直接的、过于匆忙的认定一种现实。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主要不是为前30年实践做一个理论总结,而是提出一个任务,是当下和未来长期的一个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仅是论证,而且还需要建构。

(责编:文纵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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